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一、房龄。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二、房屋所处位置、单价、面积等。位置偏远、单价低、面积小的房屋,贷款成数较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三、贷款人的年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年龄较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低的贷款人,贷款的成数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四、贷款房屋套数。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贷款成数降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五、贷款人如果是外地户口,贷款成数也可能降低。所以,买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应拿着卖方产权证复印件和自身收入证明等材料到银行去详细咨询,做到心中有数之后再签约。
1.网上预审 网签后,即可通过地税“税收征管系统”上传缴税所需材料(所需材料见下表),待地税通过后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按照预约时间缴税。 (1)网络预审5个工作日可出具结果,30个自然日有效。 (2)新房、法拍房等暂不支持网络预审。 (3)海淀区和朝阳区通过中介交易的,必须进行网络预审。其他区县及自行交易的,未来可能会陆续实行。
您好,可以的,请问您准备在哪个城市办理我行的贷款呢?<br/>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br/>(如果需要业务咨询,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一、要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明晰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条件。房屋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 二、选择贷款银行,进行房产评估。 三、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二手房贷款 买房人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 2、 经济收入证明; 3、 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买房协议); 4、 首付款收条或存在该行的首付款证明凭证。 5、 贷款人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 6、 房龄不能超过15年。 二手房贷款 卖房人资料: 1、 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 2、 产权证、土地证。 四、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供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照贷款。 五、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该行的帐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在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六、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七、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帐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1、虽然说现房基本生活配套、交通等设施相对完善,对于不少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夫妻来说都是第一选择,但是有些现房之所以还有剩余,户型、朝向等较差,选择现房的夫妻一定要谨慎选择。 2、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购买期房能选到相对好一点的户型、南北朝向等的房间,但对于新婚夫妻来说,交房时间相当重要。 3、虽然说售楼员会事先告诉购房者具体的交房时间,但由于工程进度等外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能准时交房的事件不再少数,终导致的结果便是婚期而婚房迟迟不能接。 4、据调查一半以上的购房者在选择婚房时,先考虑的便是生活配套,尤其是问题。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楼盘的空间,重要的两点便是地段和品牌,将来政府的规划和发展趋向。 5、对于不少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资金并不充裕,所以在价位的选择上,不能盲目的贪图。价格稍微的楼盘相对来说比较偏僻,生活配套并不完善,不要以为有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试想如果买个牙膏牙刷都要驱车前往,加上油费停车费,长期如此,倒不如花贵一点的钱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买房。
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br/>可打当地114咨询房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再打去报要办理的房产的具体地址,就知道是哪儿办,及它的电话和地址了。
对于你这样的情况 首先确认房子是不是已经缴房了? (没有交房的话可以直接去续按揭就可以直接更名)在法律意义上来说的话 这样的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 不受法律保护不过你们坚持要买卖的话 可以直接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而你就直接按照原来房东的按揭直接续按揭下去;(就是帮房东把银行的贷款还了)在这同时你要要求房东带上他的购房合同去做一份委托;委托房东这套房子在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产权过户全部交由你来全权负责这样就可以在这套房子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你自己就可以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 把产权证人的名字更换成你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你只需要支付給房东已经支付給开发商的这一部分购房款就可以 (房子有涨价的话肯定要多支付)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的的话需要支付給中介机构一个佣金其他的费用是要在产权证出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才会缴纳
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对号吧:<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首先您要先付定金给房东,签订定金协议,之后办理你贷款审批(需要贷款的),贷款通过后付首付给房东,之后房屋产权过户给您,中介**证件,**银行收到抵押证后,放款给房东,房东收到银行贷款,交房给您,交易完毕!
要看没有过户的原因。要具体了解情况,苏州各区可来电或来所咨询。
这个费用不是固定的,与你所购房屋的价格存在密切关系,关键是房屋过户的税,是根据房屋的总价格来计算的,而其它手续费、房产证更换等是固定的
1、如果你的房子是产权房,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br/>2、房屋的售价是14万,要是房本满5年,只需要缴纳1-1.5%契税就可以了。
要是老师分的校产房就没戏了。。要只是那周边的房子不是校产就没问题 。。。你的房子可能是校产。。校产和军产都是没法过户的。。。所以没法买卖。
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免。
直接去物业公司去缴纳。一般可以刷卡,可以现金。<br/>如果是亏欠了物业费,可以和物业方面协商一下,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不用太担心。<br/>祝你好运!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差太多了 找开发商说理去吧 找个律师准备打官司吧
主要还是看卖方诚信。当然如果你转账记录能证明钱是转给卖方也算有效证据,转账凭条,人证什么的也可以。<br/> 那出问题就得看人证或是摄像记录什么的了
哦,既然是他们的纠纷,你就好好说你还需要租来做生意。不过,你可以和前房东考些还价,就是合同上的期限租费转成交给前房东,相信你现任房东没钱还吧。 <br/> <br/>直接进入生意谈吧,一切皆为利益。就说如果不满意租费的话,就让你照合同5年完成再搬吧。真的还是赶人就赖皮,上有祖父母,下有儿女等,博取同情。 <br/> <br/>再不行狠狠反击吧,律师上见真章。最重要你的合同啊,铁证。
1、50年到期应该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而非房屋所有权到期。50年后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是50年后交纳一定的土地费用后可继续使用。不过,五十年的房屋应该也到使用寿命了。按我国现有的房地产政策,五十年后,大家都得重新买房(房屋使用寿命到了,而土地租用期限也到了,房地都不能用了)。<br/>2、在按揭中的房屋是不能直接出售的,一般应在还清按揭款后(抵押注销)方可出售。
以合同为准,应当没有。<br/>宣传纸可能理解为要约邀请、承诺、或者只是宣传。性质怎么确定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形。但即使是明确的承诺性质,但合同签在后,合同中无约定,也可以视为对先前承诺的变更。
现在说其他都没有用了,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中介协商,让他们在免费帮你找一套房子,你租金就暂时别交了,把已经交的租金住完,想办法把押金要回来,最好不要去闹,那样不解决问题的。<br/>“甲方(我们)无违约行为,乙方(就是中介)擅自终止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赔偿”如果要是合同上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就可以要到赔款,但是你现在的情况不符合这条约定,因为你现在住的好好的,没有任何人赶你走,业主只是在那样说,也还没有真正的去执行,就算是执行了也要等到他和中介签的委托合同到期以后才行。你如果想要去折腾是不划算的,费时费力,最终什么结果还不知道,想要从中介要钱...貌似不太容易,俺以前就算干中介的。中介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的。<br/>第一:房东卖房和你租约没有相关的,业主可以带租约卖的。除非是新买家要求业主给空房的。如果业主很中介的合同没有到期,业主要赶你走的话,也不关你的事,是业主和中介的事,让他们去协调,要是中介要终止合同那么他就违约了
此二手房只有购房合同,那就是期房,中介承诺转合同包更名,那就是说购房合同是你的名字,你只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了解此中介公司的资格证,去此二手房销售部了解房子的具体情况,如销售资格、交付时间、销售、房产证、土地证、等问题,毕竟是一大笔钱。与中介交了定金,索要中介转让合同,卖方不出面,那签合同谁来,是否委托中介,委托书正本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你交了定金,这些条件中介都是帮你搞定,你可以留下电话录音等证据,以防出现意外。购房发票是一定要有的,这是证明你的房款交付的重要凭证。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可以在拿到产权证后办理赠与或买卖即可.
1.甲在2005年5月14日以个人名义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房款全部是甲出的。甲在这个时候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br/>2.房产经过共同四年的婚姻生活才成为双方共有的财产。<br/>3.房产属于甲个人独有的证明就是你的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甲的名字。当然在二的前提下。
如果卖方委托中介代收定金,那么卖方违约适合最高定金罚则,买方可以获得1万元赔偿;如果卖方没有委托中介公司代收,那么事情就很难说了,看中介是否保留了通话录音或文字等证据;<br/>20%赔偿为最高赔偿,适用于买方缴纳房款超过20%的情况,只是缴纳了5000元,这样以小博大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通过司法途径 <br/> <br/>二、找利益制约人,通过他们迫使对方退款 <br/> <br/>三、死缠烂打解决问题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夫妻之间代签是没有什么大碍的,但是如果您还觉得有问题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肯定能帮您做这些事情的,前提是要快,别等房价有大的波动。
1、“如果房东卖了房子,哪我的合同还有效吗”:仍然有效,放心。<br/>2、“如果房东卖房没说我租房这事,原来订的合同是不是就没用了?哪我该怎么办?? ”:也不是,房东说不说都没有多大关系,你只要把你与原房东的租赁合同留好就行了:到时新房东如果轰你走,你就把原租赁合同拿出来、再把《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告诉新房东就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而且租赁条件不能变、不能提高租金。<br/>3、“如果,我还想租用,该怎么办?”:<br/>(1)房东卖房,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只要你想买房东就必须卖给你。但如果其他人出价比你高时:你就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了。<br/>(2)如果你不想买:你应当告诉房东将你租房的情况应当告知新房东,你也可以在新房东来看房时自己主动告知新房东你租房的情况,以防止日后有麻烦(虽然你不告知新房东日后也可以依据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租房权益,但能事先预防就事先把事情做好,诉讼毕竟是费时费神也费钱的)。<br/>4、相关依据:<br/>(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r/> <br/>(2)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br/>(3)《民法通则意见》第135条第二款: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