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换前期物业要招投标~也不是你说换谁就换谁~~额手续也一定要走滴而且是市房管局不是区里面的能解决滴
国家对商品房面积偏差有明文规定,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br/><br/>1、面积误差比(误差除以合同面积)在3%以内(含3%)的,据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br/><br/>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br/><br/>3、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br/><br/>4、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br/><br/>5、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br/><br/>6、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br/><br/> 你要根据你的合同面积与偏差面积计算一下(误差面积除以合同面积),看偏差是否在3%以内,如在3%以内,那就应该补还差价,如果超出3%,再按以上规定和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br/> <br/> 祝你顺利!
是必须交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其中,“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并不是他们不交房,而是通知了你,你不接房,一般是以通知的时间起开始计物管费。这点你可以再看一下你们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确定一下。
一,法院判决房屋归谁,谁就可以申请办理房产证。<br/>二。不建议办理临时房产证,那东西没用。
和你工龄有关的,工龄越高,买产权越便宜!<br/><br/>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就按谁的工龄计算!
他这个很明显给你们打心理战术 现在他这个楼 还没出竣工证 谁知道他有没有违规建筑了 要是到时候不于敛收的话 那交了钱杂个办了 还有那个物管费更说不过去了 房子都还没有竣工证 他凭什么收钱哦 叫他拿出依据来 那个房子不是有预测面积么 一般来说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在3个平方内多退少补 只要没的什么变动的话 面积变化不会很大的 交楼的时候 你一定要看 竣工证 还有那个房子敛收报告 和那个正规的房产测绘公司出的实测面积资料 你们买房子的面积就是按上面的面积为准的 上面是多少就是多了了
建议首先接房,后续再双方共同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面积鉴定,如果达到3%的误差,你根据我下面提供的法条具体拿出措施。但如果现在你拒绝接房,很可能损失的是你:<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建议首先接房,后续再双方共同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面积鉴定,如果达到3%的误差,你根据我下面提供的法条具体拿出措施。但如果现在你拒绝接房,很可能损失的是你:<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br/>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正常的情况,竣工后房屋应在开发商手中,竣工就证明房屋已经经过验收,并合格可以交付使用了,发现问题要看是什么方面的问题,可以先找开发商协调,协调不妥,在经过相关部门裁定
其实真正交房你是看不到这么多文件的,只要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即说明工程经过了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其他像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都是房地产自己造的,怎么会没有?其它那些验收证书是要在验收前报到质监部门的,你根本看不到。在青岛地区,出了竣工备案证明外,还需要进行综合验收。 <br/>有了哪些文件,也未必能保证不出问题。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房子会不会出问题好了
现在来回答好像晚了点。。<br/>悦恒君铂国际位于江宁开发区双龙大道以东,胜太路以北,总占地面积102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混合用地。规划显示,本项目由一栋综合楼和一栋住宅楼组成,其中综合楼内小公寓和住宅的总建筑面积近3万平米。<br/>项目紧邻岔路口,靠近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周边有148、116、大同线、盛东线、景福线、盛中线、区1路、区10路、夜2路等公交路线,出行方便;周边有同曦假日百货、欧尚超市、胜太路商业街等配套,生活设施齐全。<br/>悦恒君铂位于江宁开发区双龙大道以东,胜太路以北,总占地面积10202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宅混合用地。规划显示,本项目由一栋综合楼和一栋住宅楼组成,其中综合楼内小公寓和住宅的总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br/>悦恒君铂紧邻胜太路,靠近地铁一号线南延线,周边有148、116、大同线、盛东线、景福线、盛中线、区1路、区10路、夜2路等公交路线,出行方便;周边有同曦假日百货、欧尚超市、胜太路商业街等配套,生活设施齐全。<br/>住宅楼栋为11 1的小高层,顶层11楼为跃层。共80多套房源,户型面积80-240平米。2013年年底毛坯交付。<br/>综合楼栋为27层高层,分三个部分。1-4层为商铺;5-24层为精装公寓,共220套左右,面积45-115平米;25-27层为办公,27层为开发商自持。中间公寓部分预计2014年5月精装交付。<br/>信息来自365.
市住建委,请作为。达不到交房标准的坚决不能通过验收,如强行通过,非要媒体曝光或上访才行吗?
不合理!看看你跟物业签订的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明确约定日期的话按照拿钥匙办理收房手续后的时间纳物业费1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