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楼间距是指楼与楼之间规定最低的间距,不符合法定楼间距应该不会审批,对房屋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通风、采光方面,一楼最差、六楼稍好,可实地查看一下,如影响不大、如价格较低也可以考虑购买。
验收新房第一步要审验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提供“两书”,并对所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两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书,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步要进行面积复核。林律师说,商品房建成竣工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按照建设部2001年88号令第34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照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依此,开发商在向购房人交付房屋时应提供实测报告。购房人应对那些可以计入分摊面积的部分做到心中有数,再比照发展商所提供的资料,发现问题可以请相关部门复测。 第三步要进行设计比照。据介绍,在验房时购房人要对照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平面图,检查房间的结构是否与图纸一致。林律师说,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在以上都合格的基础上,购房人入住时就是要关注质量问题了,也就是第四步质量验收。目前新房多为初装修,其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墙内侧的裂缝、地面楼板、门窗、水电工程等几个方面。验收时要注意检查门是否运作自如;地面楼板的厚度、平整度等是否符合要求;窗台、墙壁、浴缸等是否有渗水;上水、下水管道、门阀材质如何,开关是否正常,卫生间、厨房上、下水是否通畅等等。总之,收房时应尽量验收仔细,遇到问题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做到各方面达到满意之后再签字。当然,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相关赔偿。
应该是学生,现在的学生有的寒暑假都不回家,而是打工。而且还是几个人合租,学生也干净一些,打工的很少有比较知道爱护的
你的购房合同中是如何约定天然气的开通时限的?如果没有的话,开发商并不违约。
那要看在什么地方?有些城市的房产交易都有土地证,有些城市就没有个人持有的土地使用证,比如北京市除了少数由是房地局直接管理的房产(例如别墅)以外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土地证的房产估计要占95%以上,不会有问题。如果当地大多数房产都发放土地使用证,那么如果没有的话就会在日后出售时造成麻烦
我看见一条标话--用经济实用房的钱买商品住房!经济实用房的均价是2700元/平方米。
1、关键在于没有房产证,房子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就没法过户;而且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公证处连委托公证都不给做,所以李小东连合法的代理权限都拿不到; 2、办法有以下几种: A、有些开发商会对房产进行回购然后重新出售,这样就可以从开发商手里购买; B、有些房产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就是原来业主办理退房,然后你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这是最保险的办法。但是房子已经交付使用,如果房产的买卖可同已经在房地局办理备案那么就操作不了了; C、先签订合同,等到12月份房产证下发之后由李明与李小东办理委托公证,全权委托李小东办理房产出售以及过户事宜,但是其中的法律风险还是很大的。 不过这些办法的操作难度都不小,而且房子卖不出价钱,一般来说可以低价买到。 此外,今年12月份下发产权证,那么还会发生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需要注意该费用由谁负担,一般来说应该由业主负担。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特殊情况2年内开发完成,否则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现在开发商,房产公司都尼玛坑人和骗人
空调的清理消毒、环境系统检测和净化,在广州的话找伟本智能科技吧,行业公认的第一,在这方面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近几年,官员卖地搞房地产开发尤其普遍,城市发展变成土地经济。另外,一些地方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这些发展方式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是对环境不友善的发展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发展方式。
利益勾结罢了,凡是为开发商利益当急先锋的部门或个人,都是被开发商喂饱的狗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我的理解:甲方为房管局,房管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属于经营单位。你公司不论是代建还是自建均为经营行为,纳税主体。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br/>1、施工组织设计有关验算数据;<br/>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br/>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你好<br/>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br/>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br/>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担乙方的门面租赁费、租房费、搬迁费等任何费用”,所以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租金损失,也就是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计算。由于是政府违约,所以,租金损失应当由政府承担。<br/> 综上,我认为你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一楼的87.48平米置换房加57.78平米的卧室卫生间,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较大,要求安置在把边位置可能较小,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损失应该也能得到法院支持。<br/>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不算。遇拆迁签订房屋赔偿或安置、附属物补偿协议后,必须向负责拆迁部门交出有关房地产的证书和钥匙,才算交房。
首先应该到规划部门去申诉,如果没人管,可以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他们是明显违规的,虽然已验收但是不符合程序的。
收房完全看买方的意思 <br/>早晚都得拆迁的东西不需要你来过问 开发商比你着急 <br/>你就看看手续是否齐全 房屋质量问题 就可以收房了
我不经常在家就算回来也是待不了几天就走了! <br/> <br/> <br/>老兄,忍忍吧,反正也不长住。现在地皮这么贵,能有个2层小楼已经不错了。还要求这么高。 <br/> <br/>若把他们弄急了,小心他们拆你的房子。因为你的房子估计也没国土资源局批文,是村上给你的用地许可或者祖上留下来的吧?这些现在都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