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的当天就应该让他把钱准备好,之前的合同签定条款里面多应该注明.其实这都是取决于双方的信任的程度,要是他之前把钱给你了,你不过户给他怎么办,或则说你过户了,他不给你钱怎么办,要不就则中 或则找一个中介机构 这样对您是有一个**的保障
如果原房主一套房子的拍卖价格可以还清银行贷款的话,具体拍卖哪一套由原房主决定,如果一套房子不足以还清银行贷款,两套一起拍卖。
不就是小产权嘛~~目前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的。当然没有过户不过户一说。成员互相买卖可以自己立合同,找集体管事的做三方担保证明。然后交易~<br/>有房产证就跟普通的商品房产交易一样了,你可以打本地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 查询下房产权动态,然后询问下他们买卖问题。
可以 不到场,你儿子在国外,可以让你儿子到所在国家的 中国领事馆办理手续(公证)书,然后在到房产大厅办理过户等相关的手续就可以了!
这种的细节问题太多了,建议你直接联系律师!一般来说没满18岁,未成年人,我们这边是房产证不能过户在未成年人名下的。 联系律师了解咨询!房子如果是合法卖掉了,肯定是拿不回来。只能分卖房子的钱吧。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又规定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所以,已经过户的房子是不能撤消的,也就是说不能收回.<br/>除非,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以下情形: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想撤销赠与行为的原因是这三种情况,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也同样可以有权撤销。不过要在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了时效就丧失撤销权了。
你奶奶留下的房子属于遗产,他的子女也就是你爸爸和他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你奶奶去世后,该房一直没有分割,应属于继承人的共有财产,要过户就应当各继承人都同意,都到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但必须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提供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执《身份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授权委托书》代理你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 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 按上面说的,你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 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 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如果AB是夫妻或者拆迁单只有B,你们可以算善意第三者取得。<br/>但现在AB是父子,他这种行为当然被允许,因为B无权单独处理双方的产权。<br/>“当时协议上虽然A没签字,但他是知道并同意卖房子的”,这个关键你们要拿出证据。<br/>只能尽量协商,少补点差价,如果打官司,也许你们除了原房款,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你们一定拿不到房子。
你先要去房产交易所问一下 他会叫你 去办一些资料 然后 他就会帮你弄了 先去 房产交易所问问吧 好像时间蛮长的
口头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在法院必须出具相关的书面协议才能证明你们的协议是有效的。而且书面协议上都要写的很清楚每一项条款和违约责任。朋友,你现在这种情况打官司很不理想,二手房买卖要过户才受法律保护。
可以过户,但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先申请提前还贷,促销抵押后,在办理相关手续,如无力还贷,可以以买家的首期来先还清贷款,或找担保公司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首先需要确定户主的年龄,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你介绍中提到是他父母一直在场;如果真的如你所述,可以叫对方退还你的定金。因为当时他父亲签字的时候,他本人在场没有反对,但是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
你可以和链家说明一下,比如说约定一下时间,定期看,其他时间都不许看房,这个办法目前是最好的
由代理人签本人的名字,但代理人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出售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书或协议) <br/>注意仔细看下委托代理书里的委托权限,假如有这样权限的话,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房东无权提前解除合同,即使他要卖房也无权要求你们搬走,因为房屋出售以后租赁合同仍有法律效力,买家仍必须将房屋租赁给你。房东提前解约肯定要支付违约金的,即使合同上未约定,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房屋的维修合同未约定的话,应由房东自己负责,不应要求你赔偿。
你觉得你应该找第三方(中介)介入办理这个买卖,因为现在的问题很复杂,首先我觉得女方不应该收定金,就算收了,也要男女双方写定金收据给你(有双方签字才行)。<br/>因为(女方经过男方口头同意,受理房屋转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代理权)),这个到时男方不承认怎么办,说没有收到钱不办理过户怎么办,问题多多,你会很麻烦的。<br/>代办委托一定要有公证处签章,不然是无效的。你不要把钱给女方。先把定金要回来。<br/>不要急着签订合同,忙中会出错的。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开发商与他们商量好的,所以他如果告诉你可行,那就一定是可以的。以前有同事也买过这种房,确实便宜些。我们是这样做的:<br/>一起到开发商处签正式的合同,签完合同就可以将钱给对方了。因为现在的合同是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的,我知道的,现在只有先在网上备案后,说这套房子已出售,将你的信息上传到相关网上,才可以从网上将格式合同下载。这个过程很快,最多一两个小时,这样,只要下载了合同,这个房子就在房产局备案是你的了。他交的10万定金应该是可以直接转给你作首付的,和开发商签了合同房子就等于是你的了。
1、以前说楼的间距是100米,必须是有证据证明,才能办理退房;<br/>2、现在是47米和100米相差不少,但是必须有他们随便更改在先,且没有征得你们购房者的同意;<br/>3、此事只有你们全体购房者集体维权能有效果。<br/> 100、80、47这三个数字,就是很好的说明;<br/>受骗的人很多,总有手里有合同的,打官司要求退房。 <br/> 你采纳以后再说。。 <br/> 合同里没有楼距的条款?这就不好维权了。。。 <br/> 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 ,没有证据没有办法。
现在是你主要要求搬走了 与房东没有关系的 <br/>如果是房东把房子卖掉 导致你无法经营 那就把租房合约保存好吧
卖房子需要交营业税和个税,跟面积和有没有满五年,是否一套有关系,满了五年就不用交营业税,满了五年又是一套的话个税也免了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生效为原则,若没有过户,则可以认为买卖行为并未完成。你若起诉证明房屋已卖 只怕证据不足,证人的作用力是不大的。若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这个有一方不同意就是不合理,其实房子的买卖也就是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还有就是如果房东诚心想卖方就直接违约了陪个违约金就是了。<br/>那就按照原来合同,你直接违约收房子,让他搬走就是了,没违约金就不用赔偿了,不过还是很他讲明白,好好协商。没必要闹僵。
1、你的银行贷款贷不下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你要现金补足,否则承担违约责任。<br/>2、中介只是居间媒介,即使要中介承担责任,也顶多承担全部中介费的责任,但中介费只有房价的百分之一,远远不及你的违约款。<br/>3、另外,我想你追究中介的责任,好像法院也不会支持。毕竟你与卖方是合同相对人,你对合同约定应承担善意签约人的义务,即对即将发生的合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而不能以自己不懂为借口找第三方的责任。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br/>一般操作如下:<br/>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br/>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br/>3、出示公证委托书,<br/>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您好,应该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你买宅院是否是合法情况!合法的话,就要积极要求对方过户。如果对方不过户则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来电或到所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