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你一招,如果你能确定房东已经和第三方签了合同,你就和房东说不退房了继续住到合同期满,这样的话她就要陪对方违约金,叫她里外不是人.她会主动叫你退房的.另外有线费你是应该交的,不管你用不用,提供房屋时都已包括这项设施了.
目前没有开始,可以去重庆公租房政府网站上看看,时刻留意官方信息
只有去跟中介去协商了 为您服务的中介公司一定是小公司 打隔断的那种对吧
还是个人房源靠谱点,中介好多假信息,一般看房免费,但是看房满意达成租赁意愿的要交给中介半个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建议你找家连锁的的中介吧,比如21世纪
定金是签好意向合同后才支付的。看房是在此合同之前的必要程序。没有看房,怎样可决定是否租房呢,所以如果对方坚持要先付定金,就放弃吧。
个人觉得,房东有违约的。你们租赁协议如果有约定违约金的话,可以要求房东赔偿。<br/> 那就是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但是房东在解除租赁关系前还是应该要提前告知你,采取停水停电还是有过错的。<br/>不过他让你12月1号之前搬走,算是履行了提前告知义务。 <br/> 不管怎么说,停水停电都是有过错的。就算是打官司他们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这个停水停电的过错不是很大 <br/> 嗯,一般这种事情调解调解就好了。
1、公租房在选择房子的时候要先申请,审核,之后进行摇号等选择配租对象和顺序,后配租对象需要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租房。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2、在摇号的时候,摇号的居民必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摇号后,号数排在前面的先选房。选房方式采取电脑点击方式,时间是3,就像自选电话号码一样,用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电脑摇号,避免了一些有关系的人员走后门的现象,使公租房的配租更加的公平。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这个是常说的~飞单~<br/>中介公司给业务员是从佣金中抽取的10%到30%不等。<br/>业务员让你在不通过公司的情况下直接给他个人佣金的话他得到的就是100%。<br/>他就是在瞒着公司的情况下赚取外快!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大了。也就是说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这样的人是我们中介里的败类)<br/>一旦你以后有什么问题找到他们公司去,公司是不会承认的。<br/>找了中介,交同等的钱了。为什么不到公司去呢?以后有事也有地方可以找!
查看通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br/>《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br/>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br/>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br/>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你在黔江租房?上网来找?真是郁闷!网上是很难找到租房信息的。还是建议你多去问问自己的那些朋友。或是自己去找吧!(等你在网上找到了以后。可能你得睡在网吧或是路边了!)
给您相关的法律您参考对比:<br/>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教材、教具、校服或者其他物品的采购等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第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br/><br/>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第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br/> 个人认为:签约还不是。
新余的房对你一点用没有,只适合适投资,那是有闲钱人的事,这点显然还不适合你。所以樟树是首选。孩子上学,那应该就近,不同距离会有不同价格,建议买新房,多贷几年,白用银行钱一样。因为十年后你的收入能翻几倍都不好说。<br/> 哦,具体情况,还得你视具体情况自己来定,毕竟我们也不了解你和你所在地的情况。个人以为不要为了拆迁补偿去买这个房,那点补偿和新房增值应该是同比的
可以的.完全没问题.<br/>中介只是靠信息吃饭的.也不收你钱.可以快速帮你租出去.<br/>如果收你钱的话.可以和他们要求租客必须是高素质,租期要一年的那种.<br/>他们会快速帮你累计客户.
合同没有?你这合同很不规范啊。一般是付一个月租金做为违约金。还有他们找到下家也可以的。
你好!租凭合同可以去房管局办房屋备案证明吗?这个问题,不可以,有租赁合同就可以,房管局不办理租赁合同办理房屋备案证明的,不属房管局的管理范围,这样的手续没有办理的,祝你生活愉快!
不用签的,你和你的房客私底下约定就好了,一般合租人肯定是同事,朋友或亲戚,,所以就没必要签什么合同的,,如果是不认识的人的话,,和他私底下说好就行了,,如果看合租者人不怎么好,就不要租给他,,一定要找个好点的合租者,,这是我的建议,,,,否则会烦死的<br/>反正我是不会再和不熟悉的人合租的,,除非朋友或者熟悉的同事
1、“合同中也没有写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于第三方使用”的效力 <br/>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了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r/> 虽然合同中对转租没有规定,但合同法规定了,未经出租者许可的转租行为可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是一种法定的解除权,具有强制效力。 <br/> <br/> <br/>2、“如一方要终止该合同,需经另一方同意”规范的是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即双方合意解除合同的情形。在违法法律强制规定时, 合同一方当事人享有单方解除权,这与合意解除并不冲突。 <br/> <br/>综上,甲方不可以以“违约”为由来终止合同,但甲方可以以“违法”为由来解除合同。
如果约定的是“可以”转租,并不代表承租人一定会转租。承租人转租的期限不能超过你与他约定的租期,因此即使他转租,也不损害你的租金收益,你完全可以在租赁期满之时收回房屋。
押金是押金,租金是租金。<br/> 如果你们在租赁协议中明确写明一万三千元是押金,现在承租人说是租金,是违约的,你们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承租人腾房,并承担违约责任。
那要看你房东人品怎么样了<br/>你可以去问他<br/>建议你以后租房要签合同<br/>尤其是押金一定要求房东给你押金单,以作为收据 <br/>因为这样最起码有证据<br/>不然他说你污蔑他<br/>你也不好回答是吧!
可以转为房租,但是如果房东要转让费,您不给,房东可能会收回房子的。至于违约按合同处理,房东的合同肯定是对他有利的。
你们之间的协议是09年6月20日签订,约定7日内也就是2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你25日向中介提出26,27日与房东签约证明你未违约,房东出差至外地,系房东原因造成未能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房东回上海后,拒绝履行原有协议,属房东违约。 <br/>需要准备材料1,居间合同 2,定金收条 ;3、向中介提出26,27日与房东签约证明4、期间房东出差未签约的证明。 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所以啊,亲爱的,签合同的时候不能太痛快了。不能怪房东啊,人家的房子嘛,人家有权利啊。
您好 不合理的 我经常签租赁合同 一般业主不会答应的 一般业主签长租一年合同就是保证稳定性的 这个稳定性对业主对客户都好 如果业主涨价 因为您是长租一年合同 也是能保证租客利益的 而且既然您的房子押金是400 那么房子的房租每个月肯定是不高的 这是毋庸置疑的 租金越低的房子潜在客户越多 您如果不签长租合同 业主很容易找到下一个客户的 您可以试着签半年或者三个月合同 您说的修改一般不会接受 除非您跟业主私交甚好或者业主脑子进水 否则不能同意<br/>怎么会很大呢?您的房子租金1000每月 能大到哪里去? 签署合同的时候 合同这么被动您也签了 这有什么办法 ?您这已经算好的了 万一他根本没跟学校签协议 你一个月都租不了 您现在已经很幸运了好不?他跟学校的原协议您没看 这个注定吃亏的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你要将承租房转租的,首先必须同出租方协商取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进行转租。不过,如果你将承租房转租后,房东没有对你提出任何异议的话也是可以的,但是,一但房东不同意你转租的话,房东依照《合同法》规定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另外因此给房东造成损失的,你还要向房东赔偿损失。
在合同期间内,房东是必须一直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房租的,有其他约定的除外.合同到期后房东是有权利上调价格的. 基本上房东这种行为是不违法的.<br/><br/>个人建议:一般租门面立合同时,为了保障自己门面装修投入及广告投入的不浪费,最好是多签几年,很少有1年1年签定的.比如肯德基租门面基本上都是10年甚至是20年一签的,就是为了避免自己装修投入后,房东又不租的拉.
既然原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间不得涨价,房东就没有办法和理由涨价。<br/>只要合同条款不违背法律,并且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现,就合法。祝好运!
虽然不懂对于这种问题有没有法律方面的规定,但是能和平协商还是尽量和平协商好一些,毕竟你还要继续租房对不对?把关系搞砸了没什么好处。还是到房主那里好好讲讲,不是还有两个月吗,两个月之内把钱交上就好了呗。
优先续租代表定要租给其房客开出价格房东应该征询否同意价格同意价格则房屋租给人同意优先给续租房东愿继续租赁房屋则要求收回房屋
房东要涨房租,你接受就租,否则就走,买卖都是双方自愿,很简单的道理。
此合同存在很大风险,建议3年或者5年一签为好。租赁合同超过20年以上的部分无效。 因为34年此物业可能经历很多种拆迁、老化等一系列问题,无法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