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毛应该不会,但是在西面一定要考虑西晒的问题!夏天家里会比较热!(相对而言)
天通苑是出了名的堵啊,现在已经有了快速公交和地铁,但是改善不明显,毕竟那一带的房子还在不停的盖。其实有些区(东苑,北苑)离城铁有2-3站的样子,也算不上方便了。南城的房子,别说大兴,就算是马家堡那一带都显得不如北边方便和繁华,但是生活成本也要低得多,而且只要你住的地方超市,车站等设施还算方便,上班不要太辛苦,也可以接受啦。还有一点,很多老北京讲究上风上水,认为北边比那边好,这也是为什么通州和大兴的房子都相对便宜的原因。你不讲究这一套就无所谓啦,不过前两年大兴的水质确实不如城里的,碱大。
他卖他的房,他有权处分自己的房子所有权,你租你的房,买卖不破租赁,房子卖给他人后,你原来的租房合同继续有效,让买主确认一下签个字。带客人看房的事,与人方便与已方便,你说是吧!
楼主问的是滨江的配套吧 应该说滨江最近几年的发展很快,开发的房产项目很多,配套在逐步完善,但有些地方也的确比较空旷,等越来越多楼盘交付,居住的人多了以后,配套也会跟上的 下面的地址里有很多滨江的楼盘,可以去详细看看
有,楼上的不知道不要乱回答, 现在很多人都组织看房团,去美国抄底, 如果不确定可以去百度,谷歌搜索一下美国看房团,有很多相关的报道的,现在主流的看房团集中在,北京,重庆 现在关于去美国看房抄底楼市争议很大,有很多人认为, 中国的楼市都抄不了,还去美国, 象今年的二月份,三月份都有组织去的, 上有详细的报道,可以参考下
只有当买卖双方达成了交易的一致意见,买方为了表示诚意先行支付的部分款项才可以叫“定金”。也就是说,只有当买卖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才有可能产生定金。 中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具体条文你可以去看《合同法》,其中的规定是很明确的。 定金是不可以退的,你们的交易尚未达成哪来的定金?当然可以退。
我朋友是老上海,帮你问了一下他,LOMO公寓很不错。 2008年10月18日开盘,主力户型为33平米一房精装,起价5808元/平米,2010年底交房,物业费1.2元/平米/月 详情请点击 业主论坛请点击
经常去看房肯定打扰人家的正常生活啊 况且 我想如果你们去看房的时候礼貌点 或者多为别人考虑点 人家也不会故意为难你们吧 或许由于你们的看房方式没有尊重租客 人家才会那样对你们的 事在人为 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解决 只能你们之间协调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城市的规模的扩大,城市拆迁的速度也在加快。于是拆迁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场。但毕竟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大多不能一次性将一切手续办理完毕,其后续手续通常要出售方配合办理,这就为以后的纠纷产生留下隐患。因此如何购置拆迁安置房?怎样才可以有效的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关注问题。下面作一简要分析。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1)地段:房地产行家有言,评价物业的前三个标准是:地段、地段、地段。什么样的地段盖什么样的房,才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2)质量:对于期房而言,最重要的是从发展商的实力看质量。有实力自然会保证质量,做出的承诺也能兑现。如果发展商自己资金少,总是指望着销售回款支撑工程进度,其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3)现代化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住宅现代化被逐步提到了日程上来。今后网络家居、环保住宅等已不再是人们的想象。因此,判断房子的投资价值、现代化程度与房子的地段和质量同样重要。 (4)供应套数:以自住客户为主,建在城郊的普通住宅以大区块为好,大社区的配套比较可靠。市区内的高档住宅则相反,套数少则意味着更少的人分享健身、购物、餐饮等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意味着业主出租以求回报时竞争更少;意味着更精致、更珍贵。 (5)售价及付款方式:这当然是每位买房人都会考虑的问题。售价高固然不划算,按揭的成数和年数也很重要。为什么现在的部分业主着急出租?因为他们大多拿的五成五年、七成十年的按揭,每月还贷压力太大。而七成二十年按揭的压力就小得多。 (6)社区文化背景:中国人在国外喜欢住唐人街,外国人在中国也喜欢聚居,这就是文化背景使然。所以使馆区周围的公寓、住宅里外国人最多,使馆区周围的外销公寓更受青睐。另外,大户型不要与小户型夹杂在一起,否则就很难上档次,出租时也缺乏竞争力。 (7)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程度。另外有些物业管理也有代业主出租的业务,因此买房时要注意,一个得力的销售部门也许会给以后的出租带来很多方便。 (8)房子的状况:挑一个好的朝向、楼层、户型对出租很有好处,这就看您的眼力和爱好了,不过关键还是要房子本身条件好才行。 (9)其他参考因素:环境、是否是现房、绿化、会所及其他配套设施如何,都是买房时应该考虑的因素,不过重要程度低一点,而且这些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1)地段:房地产行家有言,评价物业的前三个标准是:地段、地段、地段。什么样的地段盖什么样的房,才是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质量:对于期房而言,最重要的是从发展商的实力看质量。有实力自然会保证质量,做出的承诺也能兑现。如果发展商自己资金少,总是指望着销售回款支撑工程进度,其质量也就可想而知。 (3)现代化程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住宅现代化被逐步提到了日程上来。今后网络家居、环保住宅等已不再是人们的想象。因此,判断房子的投资价值、现代化程度与房子的地段和质量同样重要。 ) (4)供应套数:以自住客户为主,建在城郊的普通住宅以大区块为好,大社区的配套比较可靠。市区内的高档住宅则相反,套数少则意味着更少的人分享健身、购物、餐饮等不对外开放的私人会所;意味着业主出租以求回报时竞争更少;意味着更精致、更珍贵。 (5)售价及付款方式:这当然是每位买房人都会考虑的问题。售价高固然不划算,按揭的成数和年数也很重要。为什么现在的部分业主着急出租?因为他们大多拿的五成五年、七成十年的按揭,每月还贷压力太大。而七成二十年按揭的压力就小得多。 (6)社区文化背景:中国人在国外喜欢住唐人街,外国人在中国也喜欢聚居,这就是文化背景使然。所以使馆区周围的公寓、住宅里外国人最多,使馆区周围的外销公寓更受青睐。另外,大户型不要与小户型夹杂在一起,否则就很难上档次,出租时也缺乏竞争力。 (7)物业管理: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取决于物业管理公司的专业程度。另外有些物业管理也有代业主出租的业务,因此买房时要注意,一个得力的销售部门也许会给以后的出租带来很多方便。 (8)房子的状况:挑一个好的朝向、楼层、户型对出租很有好处,这就看您的眼力和爱好了,不过关键还是要房子本身条件好才行。; (9)其他参考因素:环境、是否是现房、绿化、会所及其他配套设施如何,都是买房时应该考虑的因素,不过重要程度低一点,而且这些往往是因人而异的 (10)要看房屋的自然条件、人口条件、文化条件。 具体而言主要是指: ①城市上风上水。城市中心区的上风上水方向,城市主要工业区的上风上水方向。 ②交通便捷。使用常用的交通工具,从居住地到工作地点或常去的地方不超过可接受的时间并且有时间保障。 ③城市化水平高。居住地各种市政设施齐全,一般位于城市主次干道附近。房屋的区位、繁华度、公共设施配套等。 ④生活便利。步行10分种左右即可到达各类商业服务网点,能满足日常生活物品的采购及其他服务需求。 (11)要看住宅环境。 住宅环境包括日照、通风、噪音控制、私密性、绿化、道路等。具体来说,是指自然、人文景观优雅的程度,空气清新状况,有无早晚休闲运动、周末娱乐的场所,社会风气、治安状况等。 (12)看住宅的健康与安全性。 要求住宅的健康程度高,能满足生理需要和社会需求,能防止事故,远离污染源、传染病医院等。 (13)看开发商资信调查、房屋合法性调查。 (14)看房屋的品质状况。 主要看房屋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价格因素等。 (15)看其他隐蔽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建材品质、售后服务承诺等。 总之,对所购的房屋进行多次深入调查,根本目的是为了安全和舒心。观察房子的时间也需要巧妙合理的安排。如,白天去便于了解房子区位、环境、健康与安全性、房屋品质、开发商资信;晚上去便于体验与了解居住区人口素质与构成;雨天去便于了解房屋有无漏水、楼宇排污系统工作的能力、路面积水情况;假日去便于工作于体验购物、交通的便利度。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在看房时,不要受销售人员介绍的影响,要多比较、仔细看,以免后悔。若由中介公司代售,须把单价、总价、平方米数、授权范围、代售期等了解清楚后再拍板,绝不能草率行事。 购买房子置家是一件充满希望的过程,相信各位都有所感受。我当初买房是骑着自行车满天津市转,每个休息日几乎都是背上2-3瓶水,到处看房,中午赶到哪就在哪吃一口,每天都是几十公里,很累很辛苦,但很充实,无怨无悔的寻找着梦中的家园。家里的房型图、楼书堆积如山,满脑子都是地段、开发商、采光、价格等等的组合,甚至做过对比表格。 房子买完了,网上选房的资料相当多,我只说说我的一点感受。 开发商 选房还是选口碑较好的大一点的开发商放心,尤其是期房。我的房子是在一片平地的时候顶着星星去排队给人家送钱买来的,如果是小开发商,可真不放心。可大开发商也有头疼的事,就是房子不愁卖,合同里面夹霸王条款,不签就别买!我的合同里就规定,房子自交房之日起就自动成为我的房子,也就是从这天起必须交纳物业费,可我的房子是10月底交房,已经过了装修的最好时机,本想明年装的,可那会白交好几个月的物业费,没办法,霸王条款呀!所以买大开发商的房子要有忍辱负重的心理准备。 房型 我的房子私密性较好,经过过道才到两间卧室,但坏处就是浪费了面积,也就是花钱买了过道,不是实际的使用面积。选房时大家要权衡一下。 临街问题 我的房子是临街的,不是喜欢,而是无奈,不临街的房子起价就高很多,而且面积都较大,实在买不起。临街的房子真的很吵,我曾经爬上王顶堤立交桥旁的一个高层,10几层高,楼下过大车的声音就和站在桥边一样,所以,售楼员告诉你临街没事,楼层高+退线就不会噪音很大,你别信。临街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用中空玻璃,很庆幸,我现在的房子虽然临街,但开发商给装的都是中空玻璃,窗户关上和打开是噪音的区别非常明显,关上时就小得很。临街的房子还有个缺点,出房率低,我是北面临街的,楼栋入口在南面,想坐电梯必须经过一个大堂,这个大堂在北面入口的房子里没有,这是公摊面积,买临街的房子就会买一小块没用的大堂的面积。 期房的缺点和优点 先说缺点吧。很明显,期房就是还没盖好的房子。据了解,之所以很多房子成了烂尾楼,是因为国家有规定,房子封顶后,开发商必须付给施工单位钱,在此之前的钱都是施工单位垫付。可如果开发商实力比较小,空手套白狼似的,房子初期又没卖好,那资金链就断了,没钱付给施工单位,所以卷包逃跑,留下烂尾楼、没出诉苦的施工单位,还有那些用血汗赚钱的农民工。对于购房者可能就是钱房两空的结果。现在好一点了,有规定封顶前不能卖,但好一点的楼盘还是有提前预订或者内部留房,总之,就是吸引客户早点买房,早掏钱,资金早回笼。还有就是看不到房子实物,只能看图纸买房,到盖好时可能有一些不可预料的改动。 优点也有。就是全过程随时自己都能看着,可以控制质量,甚至一些细节。我听说一个人买的期房,盖房时天天盯着,让工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做电做墙,到交房时,他不用作任何的电路改造和房型拆改。我还有位高临,他也是看着自己房子盖起来的,我们是地板采暖,以后做电路改造走线不能走地面,很麻烦。他想到前面了,工程在施工时浇筑混凝土柱子里面有横管,他让工人管子里面穿上铁丝,他自己再做了记号,以后线路穿墙都不用打眼了。眼看着自己的房子一天天长高,盼望着那天盖到自己那一层,又盼着封顶、盼着交房,那种心情不知用什么语言来描绘。还有就是可以多用电钱买房,如果是现房,买完了就要装修,哪来那么多钱!期房可以买完了再存装修的钱,可以缓一缓手。还有就是房型选择性较强,因为刚开始卖。相对的,现房时房型就少多了,没开盘时内部认购了一批,关系户留了一批,开发商分批卖又扣了一批,等你买现房时没几套可选了。 贷款 如果你打算每月都把公积金提出来,我劝你还在建行做贷款,否则能烦死你。我做的纯公积金贷款,没在建行。现在国家鼓励公积金贷款,除了利息较低,还有抵税政策,所以我每个月都要打出还款凭证,再找单位领取“公积金提取单”,然后去建行提我的公积金。别的地方我没去过,我去的是解放路建行贷款中心,第一次要带的东西那叫一个多,排了半天队后一审,东西不全。据我观察一次能把所有东西带全办手续的很少,您要是一次拿全可是够厉害的。如果你去解放路那里办贷款可要有个心理准备。我劝你最好办那种自动划帐的,否则你就有的烦了!可以去建行解放路的营业厅去见识一下,每次去我都有要把那拆了的欲望,还有很多人差点就付诸实践了。 地段 最重要的是你以后的生活圈,如果你不想白费力气,最好跑房前买一份地图,一家人商量好后,在地图上画上圈,出了圈就不要看了,看不过来。我有一位同事,看了一年多的房子,每次看完回去和老婆汇报,多数的时候直接被毙掉,原因是离某些生活必须到达的地方远或不方便。我就问他,你画圈了吗?他说:画圈干吗?我说你可真行,赶紧回去让你LP在地图上画圈,否则你跑得再多也会被毙掉。他回去请示后有了努力的方向,现在依然奔波于各处房源和各大房地产网站,但目的明确多了,省去了不少时间。所以,各位如果要买房,最好先商量好打算买哪里的房子,掂掂自己的分量,最后确定地段后再开始跑,可以省时省力。周围的配套也非常重要。经常看到名盘的广告写着离市中心……公里即到,只需车程……分钟,然后把天津市的地图缩得很小,连外环线都画上了,把自己的名字写得大大的,可实际离你心中的市中心远隔千上万水,所以不能光看广告,要算算新家离你今后需要的配套设施的距离,比如正规医院、公交车站、学校、超市、市集等。 房屋质量 顶子要注意水迹,可能是楼上漏水。闭水实验一定要做,暖气最好试水,我楼上那家的地盘管就漏水,还好他没做到地面,我也还没刷乳胶漆,否则就有人要赔钱了。我家的顶子、地面、墙面都很不平,工人补石膏可能会补得很厚,以后有脱落的可能,所以,如果买的期房,发现问题早点解决,否则耽误装修工期。 我忽略的好房 就是小区的顶楼。有电梯的顶楼,没有了上楼问题,主要是考虑头顶防水和保温。有个大露台用,可以日光浴、看星星、吃烧烤……干什么都很好,还在小区里面,面积不大。所以,如果各位买期房,位置好的太贵的话,应该考虑这个位置的顶楼,一个是单价低,一个是由于有露台,所以面积会小一点,价钱也许可以接受,就不必象我一样住临街的房子了。 手里的钱 除了首付款,手里一定要留一点钱,即便现在不装修,还有维修基金和契税,这两项加起来数目不小,买房时要算进去再决定首付多少。 还款方式 分为递减和等额,各有好处。贷款年限也不见得就是越短越好。最好自己去找个软件,算算各种还款方式。我是贷了差点20W,10年的公积金贷款,递减还款,如果按时间还清,会比等额的利息少2000多块钱。我计算过,两种还款方式有个区别,主要体现在提前还款上,并不一定是递减还款或者贷款年限短的合适,关键是你预期提前还款的时期,这要在办理的时候让银行的工作人员给你算算。这叫吃不穷、花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
一般情况下,你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有时间限定的,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三个月后合同自动废除。 如果没有时间限定的情况下,就要看其他的条款了,比如说:在合同时效期内还可以与其他中介身公司达成协议成交后合同自动解除等等! 实在不行你可以进行录音后,进入诉讼程序。
新建小区一般都会在一年内陆续的装修,你家的小区也一样,你不装,别人也会装,将来还会有比如运料的、剔凿的、噪音啊什么一系列问题。这也是无奈的事。新买的楼,送的装修一般都比较粗糙,质量和样式比较一般。如果你觉得无所谓只要能住就可以,那就不用装。如果你要求更高一点,最好还是按自己的需要装一下。 装修的时候,肯定会产生很多建筑垃圾,其中用剩的胶水啊、油漆之类的会有比较大的气味,而且含甲醛,确实对人的健康不好。好在在室外,威胁应该不大。如果确定那个垃圾场是装修用临时的话,要和物业确定其清运时间,以北京市的规定为例,建筑垃圾应该装袋包装好,存放垃圾的场地要进行必要的围档,并每天都要清运、消纳、处理。那个垃圾场只是临时放一放,不能一堆堆好几天。至于垃圾的清运则是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签订协议。如果由装修公司负责清运,则物业公司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做到垃圾每天清运(他们的协议里应该有这条)。如果物业公司负责清运,应该督促其每天及时处理。总之一句话,放放垃圾可以,要装袋、做围挡、并且每天及时清运出场。 以上说的是个人家装的情况,如果是建筑公司的工程上用的垃圾,说明其工程尚未完工,活完脚下清。垃圾没处理干净就表示工程还没结束,你完全可以告他们拖延工期。 如果这个垃圾场不是建筑类的(可能性不大),而是生活垃圾,那麻烦就大了,首先根据规定,小区内有垃圾处理站的,应该建在室内,就是我们常说的垃圾楼。另外,在你购房的时候,房产公司应该事先告之小区平面布置。如果在你家楼下弄这么个露天的垃圾场。他们则不符合市容管理、及相关的环保规定,你完全可以告到消协或者市环保局去。既是欺诈行为,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我是做房地产的,建议你还是选择b楼盘97平米的吧,因为b楼盘较a楼盘的升值空间大很多,不管你是打算永久性居住还是投资,都是b楼盘较好,虽然目前单价是比a盘的贵,但绝对是物有所值!居住环境的便利也能让你在生活中节省很多开支。其实买房子居住环境很重要!
咨询开发商:如果购房合同还没有在当地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就可以,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要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了一般都是在合同登记备案之后,想变更产权人只能等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且交纳一定税费。
最正规的是厦门市,由开发商正式委托的售楼人员和业主一同去,登记人员核对业主身份证及照片并且一定叫应!!!不允许开发商或业主单独去。就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一定都在场。可以大大避免纠纷。全国应该学习这种作风。
交钥匙时办理按竭就不是期房了。期房按竭一般就时在签订合同时交第一笔费用后立即办理。因为开发商在等着你的钱来盖房呢。 房产证是在房屋通过验收交房以后,你交上契税、维修基金、房价的差额(多退少补)后开发商给办理,一般一个月就下来了。不过因为你有银行贷款,房产证要存放在房管局保管,用的时候(如办理户口)可以申请借用,用后归还。等到贷款还清后,房产证就真正交道你手里了。
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拟订。 因为二手房涉及的事项比较多,包括交房状况、钱款交接、房产以及物业交验、特殊事项约定、装修交接、税费分担、权利义务责任等等,非三言两语可以叙述的清楚,而且每个房产都有特殊之处。
不能,这种交易严格来说不是合法的(属于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如果没有去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如果当前房价已经上涨,一般开发商乐意退房,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需要到登记部门撤销登记,比较麻烦。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当前房价下跌,而且开发商积压很多房子,一般就不乐意退房了。还有就是找个茬、挑毛病要求退房。
他现在会原价卖给你吗?应该是不会。 这种房产交易严格来说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你需要具备经济适用房资格,而且你还必须肯定在一年后以仍然需要具备这种资格,否则即使房产证下发你还是不能办理过户,只能等到5年后才能过户(需要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很贵的)。 其次你还需要提防到时候房价上涨很多业主心里不平衡涨价出售(大不了赔偿违约金,如果房价上涨的高的话赔偿一些也值了)。 还有,之前就有因为交易无产权证房产后来业主反悔双方诉至法院,结果法院以“无产权证房产交易属于违法违规,合同无效”为由判决购买方败诉,业主只是需要把购房款退还买方。 再者,房产证下来直至过户给你这期间还是原业主的名字,如果原业主“一房二买”并且过户给另外的买主怎么办?虽说这是诈骗行为但是房子肯定是人家的了,你只能报警找原来的业主了。如果业主那这个房产作了抵押怎么办?虽然过户时候会查出来但是如果他拒不偿还抵押款房子还是会被没收。如果他拖延不去过户怎么办?如果届时国家又推出了一系列新的税收种类那么谁承担?如果到时候你不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了不能过户了怎么办?如果...... 不过这个人只要不想成为诈骗犯的话,一般是不会以身试法的。 不要贪图便宜,都是血汗钱,还是考虑好了再作决定,如果你们是朋友关系,那么有些话还是要说得明白一些,合同也要签订的严谨一些,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10月份就已经买了现在才签订合同? 最好是能再和业主签订一个抵押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作为补充:以此房产为抵押物。 具体的建议你还是找一个律师咨询并且拟定合同,因为这种合同一定要签的严谨,这恐怕只有律师能帮助你
首先,开发商没有办理下产权证而且原因是因为该开发商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责任在于开发商,是开发商违约; 其次,银行发放贷款主要是由于开发商担保。 因为没有办法办理下来产权证书而拒绝还贷是不明智的,因为没有办理下来产权证与银行没有直接联系,银行当然可以要求你继续履行贷款,尤其是整个小区都可以办理的情况下(为什么惟独你的不能办理?是不是你不去办理?还是因为你不还款而不给你办理?)。 现在的情况是银行有权将你的房产进行拍卖,你因为没有还清贷款没有权利将其出售。 主要还在于与开发商交涉,但是如果现在制约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已经消失,那么你依然不还款那么你胜诉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一般开发商都会在广告、模型等宣传品中注明以政府批准的规划文件为准等类似说明,因此如果其现在的方案经过了政府批准就没有毛病,你也没有理由退房,当然如果影响了你的采光、通行等问题,可以提出退房,但还要看看合同有没有这样的约定,是否属于开发商欺诈。因为你说的这些改变并没有损害你的权益,所以打官司未必能赢。
如购买的商品房尚在分期付款期间,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需经开发商同意,并到商品房所属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屋预售合同转让手续。卖房一方已交纳的手续费一般不退还,并由买卖房双方再各自交纳房屋价款总额05%的手续费。 如属按揭方式购买的还需经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同意,并出具证明后,再到交易所办理抵押合同变更手续。 如卖房一方已取得房屋产权,即为二手房转让,则需到交易所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较前两种情况高。
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不是把钱拿出来,而是享受公积金的贴息政策,贷款利息低于商业贷款利息。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允许马上提取公积金
确实如此,严格来说不是商铺性质的是不能用于经营的,合同上不可能予以注明。不过事实上对于民宅一层开小店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支眼
最好是有专业的人士陪同,因为房产合同尤其是二手房涉及的法律、专业等等问题比较多,很容易因为合同签订失误而有损失,更何况二手房买卖涉及买方、卖方、中介三方,每一方都希望能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 除了少数不良中介以外,大多数中介提供的合同是没有什么陷阱的,但是合同涉及的一些风险还是存在的。 我在“共享资料”里面提交了一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示范文本,但是这份合同不是针对和中介签订的,而是适用于个人买卖二手房,但是里面有一些可以供你参考的条款,你可以看看。 你可以在本网站首页点击左上角的《共享资料》,在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房地产频道专家提供:二手房买卖示范合同”下载然后参考。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为两套(两个正本两个副本),一般开发商会留一套(其中正本应该是你的),房地局一份正本,银行一份副本。在贷款期间会保留在他那用于后期办产权证,产权下来以产权为凭证合同自动失效。贷款没还清前产权抵押在贷款银行,留在手里有的是复印件有的是原件上加盖‘此房在抵押中’的章。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解押。
具体法律条款没什么可说的,您可以自己参考,但这其中可能会牵扯到合同法的学理解释。法院的审判也会考虑如下问题: 1、我国合同法中,对出租方中有“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要求。就是说出租方在租赁前应确保其他人对出租物不享有物上的请求权。说白了就是:租房的一方应当对出租物的绝对的所有权。 本案中,出租方在出租物抵押之时,明知出租物的权利存在明显瑕疵,却隐瞒真相,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显然,该合同是一个典型的可撤销合同。 2、可撤销合同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在解除合同时赔偿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无过错一方只能任选其一。就是说,你们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数额自然是高一点好。 3、公证处只能就某一行为进行形式审查。就是说,公证处仅证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一行为,至于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不在公证范围内。出租方也许想借此蒙蔽承租人。所以,公证处不承担连带责任。 4、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以下方式解决。(1)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法律上有“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们可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履行后的租金,应支付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2)、解除合同,对方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身份证号码是终身不变的,不管更换机会户籍所在地。 换发二代证不会影响产权证发放,但是对于户口变更最好由派出所户籍部门出具证明。一般户口本上有标注,留下旧身份证的复印件
购买权转让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怎么会有示范文本? 而且该种转让涉及双方的风险、纠纷都不少,仅凭你几句话很难提供参考借鉴的合同文本,建议还是照专业人士当面说明交易情况以及细节由其协助拟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