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你好! 没有过户是可以办到的。你不在过户的登记表签字是过不了户的。但是过户了就没有办法了
法院应该不知道你也有购房合同,并且你的合同在前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属于经济诈骗 在起诉时,把你的门面房申请资产保全, 这样就不会让你搬家了
跟一下啊, 紫竹临峰:如买方原因是因银行贷款政策变化,则签约各方均不属违约。 是不是双方达不成解除合同的协议,一定得请律师出面才能解决问题啊,我现在就是拿不到贷款,卖方不肯退定金,不知怎么办好啊,拖下去也不是个事啊
中介作为居间介绍,促成房屋买卖成交的,可由买卖双方付其报酬;没有促成成交的,无需支付报酬。现在买方中止合同属买方违约,买方已与卖方协商赔付卖方。定金罚则是针对买卖双方的,中介方没有与买方约定违约责任,不适用定金罚则也不适宜按成交收取中介费。 买方可按中介方为促成买卖期间所开支的费用予以给付。
如果你们只是在租赁期内,确保你们居住在该租赁房中,而没有其他想法,如购买该租赁物(行使优先购买权).那就什么也不用做了.用"用益物权限制所有权"的理论,或者"买卖不破租赁"的理论来对抗新债权人,法律会确保你的租赁目的得到饱满地实现.
或者办理资金监管,在过户手续完成之前买卖双方是拿不到钱的
1、是 2、在开发商处办理转名手续,但是应该不需要交费 3、正常来讲,买没有产权的房子就是一种很大的风险 4、您可以去您所在区域的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如果该开发商在房产管理部门有相关备案的话,办理产权应该没有问题。
1、买了一处房子,买的时候原户主已经过世了,但是他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在法律层面上,这就是说该房至少还没进行变更登记,意味着产权还没有转移,即其产权人还是你们的前手之前手的户主的名下。 2、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说明你们的前手还没有取得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因此,你们的前手对该房屋,还没有处分权.不仅是你们前手的妻子和一个女儿没有处分权,即便是你们前手他自己也是无权处分房的。 3、如果将来产权证下来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应该还是你们的前手自己的名字.此时,你们的前手取得了房屋产权,但已经过世,那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他的家人因继承法律关系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在处分该不动产时,是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即由产权人(被继承人)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因此,他们家在卖的时候必须先过户到其继承人名下,尔后才可以依据你们的买卖关系再变更到你们的名下。 4、现在原男户主的产权证也还没有办下来,而且即使办完后三年才能办理过户。 由此我们都可以推断,在没有任何情势变更且他们愿意按照你们的交易履行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前提下,你们要现实从债权到物权的转变,至少,也要在他们办下产权证后的第四年才可以况现.假如出现了情势变更,如房地产价格暴涨,他们不愿履行合同;他们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处。那你们享有的仅是一种债权而不是物权,届时,他们最多还你购房款并承担一些违约责任而已。 5、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退房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个私问题,你们自己有权处分。别人也不好说长道短。只要你们愿意怎么样处分,完全由你们自己决定。
派出所的房屋是公有房屋,房屋的产权人是当地政府,因其不是社会法人,无需要求法人资格,为此,派出所签的合同应该视为有效。 按照合同内容,派出所不应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收回房屋,但合同没有对合同期内收回房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因此,如果他一定要收回房屋,必须承担由此给你造成的一切损失。 建议你可以将因此造成你的所有损失列出明细,并计算出具体的额度。
你没过户,所以房产在法律上还是原户主的,你们签了的买卖合同也只是债权的关系,法院拍卖房屋抵债,出来的房款,估计你也不是第一受偿人,银行什么的要优先受偿,所以这事没办法了。这明显就是一个骗局。
请问我买了一处平房,当时双方签订合同并有见证人签字,虽然没有进行房屋过户,但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给了我在我手中,现在这里要进行房屋拆迁,卖房给我的人想反悔把房屋要回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我能赢么? 这个情况如果打官司你是否能赢,首先、要解决的是这个平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即是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如果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或者农村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即“小产权房”,现在对方反悔了,你是赢不了的。因为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果是依法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你能不能赢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物权法》“物权法事实上”、“一物一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的规定,尽管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在你手中,但从法律层面上说,你并不是该平房的物权所有人,所有人还是原房主。在你们之间仅存在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对方反悔了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进行毁约,你也很难赢得这场诉讼。或者原房主以一物二卖的方式,以现在市场公平的价格卖给不知道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第三人以你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届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你自己手中有合同、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并以此进行抗辩。但第三人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来对抗对你,法律也不会支持你的,这才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以上说的都是对你不利的因素,那么,怎样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呢?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没有办法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个人认为你应当立即向人民起诉向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正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对方履行义务。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只供参考哟。
原房东不愿意的话,没过户恐怕就过不了户了 不过可要求赔偿
一、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不违约,买方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二、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 不合法。明知房产证毅然存在,却寻找一个借口,又办了一个新证。“(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这里说的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但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债权,现在房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了等待买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即预合同义务,买方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因此,预合同义务消灭,房方收回房产证才是正常的做法。 三、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没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银行资金监管的业务还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你签约的是家正规的经纪公司 同时在签约的时候需要把你们谈好的这样一个流程写入合同里.通过经纪公司签约通常在双方买卖合同之外另有份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在这个合同里把以上所说的流程清晰的阐述出来就可以了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时效的问题 在一天的时间里能否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这个最好让经纪公司给你一份计划. 其他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甲98年卖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一直没有过户,03年该房房产证下来后,户名是甲。我要过户时发现甲本人不是和我发生交易的那个人。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一、甲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情况下,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房地产登记为准,因为甲与乙之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甲与乙之间也办理不了)因此,在甲与乙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只有在甲将不动产证书变更登记到乙的名下,乙才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即物权。 二、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 尽管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但在法律上并不能改乙对该不动产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所以,你与乙之间买卖关系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现在甲不认可你的合同效力,那么,你只能向乙主张你的债权权利。 三、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丙支付了合同的对价,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现在丙要起诉你,我你坚决不搬出。那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丙是物权所有人,从而享有物权,物权最根本的效力就是具有对世的效力,除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丙现在是在排除妨碍,故法院会判决你搬出去以排除你对物权所有人的妨碍。届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你不搬出去,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你搬出。 四、你应当自知道甲将该房卖给丙之日起,立即寻找乙向其主张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尽管我对你的情况很同情,也很理解你的心情,更吐弃乙的不道德行为,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乙主张权利.否则,你的利益损失将很难追回。
你卖房时,以你的房屋产权证为产权凭证,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A房东与你的户口应该是有两个户口本。
有合同直接拿合同去办就好,这些你不用管,直接找中介,别忘了,中介也拿了5000块大元的,合同没有执行,中介也有责任,那合同去咨询律师,即可。
对于部分卖房人而言,想要一下子凑够数十万或上百万的资金,到银行解抵押比较困难。所以,在北京二手住宅交易中,卖房人往往要向他人借钱解抵押。 “卖房人借钱的途径有三种,第一种是用买房人给的首付款解抵押;第二种是向中介机构借款用于解抵押;第三种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借钱解抵押。为了证明解抵押的资金来源,卖房人可以与借款方办理公证。”孔丹说,此类公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资金安全,防止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一旦卖房人借款后不用做解抵押,或是解抵押后不还钱,借款方可以依据公证书维护自己的权利。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磊律师认为,在北京二手住宅交易中,办理此类公证,是各方自愿选择。如果买卖双方自愿到贷款银行办理解抵押,则不需要进行此类公证。
还完房贷解除抵押流程如下:<br/>1、用户要有一个结清证明,这样才能证明自己已经把贷款全部还完了。<br/>2、用户要把解除的资料准备好,一般只要有身份证和结清证明就可以了。<br/>3、用户要去银行进行申请,也要记得把资料带上,一般口头申请一下就可以了。<br/>4、工作人员需要在系统里录入信息,同时帮忙预约时间办理手续。<br/>5、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需要审核,确定没有问题以后,可以帮忙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了,同时本人也可以拿回自己的房产证。<br/>拓展资料:<br/>房屋贷款,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 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br/>贷款利息常识<br/>(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br/>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月利率(‰)=年利率(%)÷12<br/>(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br/>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br/>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br/>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br/>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br/>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br/>(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br/>(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br/>(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br/>(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br/>
1、议价 您在出售房子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一定会向您杀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应该预留杀价空间。 2、收定金 若双方决定交易房屋了,买方买必须先付定金。所谓定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您收下定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定金,反之若卖方(您)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 3、签约 双方在签署协议时需要注意携带房本、产权人身份证,签约时需要卖方所有产权人到场,如果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还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4、审核环节 买方需要做资质审核,确定有购房资格;卖方也需要做房屋核验,以确保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可正常上市交易(两项可同时进行)。 5、网签 二手房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强制要求。一旦网签成功,同一套房源无法再次生成买卖合同,您也就无法再将房屋售予他人。当然一般资质审核和房屋核验通过后当天就可以打网签,买卖双方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当地正规中介公司代为办理。 所需资料: 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户口需要暂住证)、婚姻证明、银行卡; 卖方:身份证、产权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卡。 6、资金监管 资金监管过程中,卖家(您)需要在银行开户,买方将钱打入该账户,银行将这笔钱暂时冻结,过户完成后解冻,付给卖家。 7、完税、过户 买卖双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税局完成缴税,买方契税需在房管局缴纳。 过户需要准备的证件: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则需提供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存量房网签信息表(原件); 原始购房发票或合法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时间或原始发证时间与现有产权证明不一致的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税(信用卡仅限本人使用)。 8、收尾款 买方将剩余的屋款全数付清。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是指以自然人为对象发放的以个人房产抵押作为担保的且用途合法的人民币贷款。
一、继承房产办证流程 1、房屋评估: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 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产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二、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继承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②被继承人和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被继承人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死亡的,死亡证明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③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或宅基地使用权证、记名股票、存款凭证等; ④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情况的证明,以及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以继承法所确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为限; ⑤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⑦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⑧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其他注意事项: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提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范本 卖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新村(弄)_______幢_____室,为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售房屋设施为(含自行车库)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乙方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_____方负担或有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规定税费。 3、甲方自愿将其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放于中介处。 第三条 1.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签订正式的合同,如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时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 2.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 第四条 房款支付方式: 第五条 房屋成交,中介服务费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收取,并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支付。 1.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2.由甲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支付成交价的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房屋交付: 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__将该房户口迁出。甲乙双方在约定_____________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并将该房屋之前产生的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等)结清。同时甲方承诺交房时房屋内的设施即装修完好无损坏,如有损坏则由甲方修护或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之日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有一方未按时签约视作违约处理。 2.甲方违约,甲方除退还乙方已付定金,并再赔偿同额定金给乙方。中介方收取赔偿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费服务费。 3.乙方违约,乙方放弃收回定金,即甲方不予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中介收取定金金额的50%作为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居间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联系电话:
1、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过户后出产权证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贷款多长时间可以放钱是指多长时间可以放钱给房东,如果是的话,那么贷款的放款时间为房产交易结束后即自动转帐到卖家的帐户。 二手房贷款必须要房证和土地证,在办理整个贷款期间,两证一共需要用两次:一次是评估公司要给你的房子做评估报告,这是要你的两证原件查看后,他们留复印件的,待银行放款后,他们就会通知你去产权处做抵押,办理他项权证。 这个时候,你要把证放在产权处。但是与此同时,产权处会给你开具一张清单,此单类似一张收条,你在几个工作日后,凭此条去产权处拿两证及他项权证。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有以下类型: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在卖房时,房屋是不能有贷款和抵押的。因为有贷款或抵押的房子无法进行网签和过户,当然也是不能交易的。那么卖房前如何才能让房子解抵押呢?解抵押时要注意什么呢???????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是不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的,如果出售必须首先还清贷款。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明确规定:“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同意而出售的房屋是不能转让的。”你只有先将房子解抵押,获得房屋的完整产权(他项权),才可以将房子进行交易。 1什么是解抵押?????? 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这样的房子不能够出售或者赠与,只有把贷款还清,去抵押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解除抵押登记后,房子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从还清贷款到做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的过程就是解抵押。
房屋解抵押流程??????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⑧归档,完成解押。注意:不同银行或有不同规定,详情以贷款行规定为准。办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4、房屋产权证原件;5、他项权利证原件;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不同地区或有不同政策,详情请咨询当地不动产中心。
办理解抵押需要注意哪些1、 找正规的公司借款?????? 如果你没有选择使用买家首付款来办理解抵押的话,那就意味着需要从找中介借款解抵押和找担保公司借款解抵押这两种方法中选一个,但不得不提醒你的是,一定要找个正规的公司,否则被乱收费是小,官司缠身,岂不是很麻烦。2、 取得银行同意?????? 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就是银行)同意才能转让或者出租。也就是说,你在转让正在抵押中的房产之前,必须先取得银行同意,否则不能买卖。3、仔细签订合同?????? 什么事情都是口说无凭,白纸黑字写下来才更有保障,不管你是选择找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借款,还是用买家的首付款解抵押,在签订合同的环节都必须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核对好重要信息,以免产生纠纷。
有贷款没还清的房子,会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有登记,这样的房子不能够出售或者赠与,只有把贷款还清,去抵押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做解除抵押登记后,房子就可以正常上市交易了。从还清贷款到做解除抵押登记手续的过程就是解抵押。 ?? 2房屋解抵押流程??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1、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2、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3、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4、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5、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6、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7、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8、归档,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银行或有不同规定,详情以贷款行规定为准。 ?? 3办理房屋解抵押所需材料??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产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不同地区或有不同政策,详情请咨询当地不动产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房产证上盖上抵押注销章,其余材料房屋管理机构留存。解押完成之后,房子就可以正常走买卖流程,进行交易过户了。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一是借款人须在按月正常偿还贷款本息6个月后,方才可提出首次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或全部贷款; 二是贷款机构为严肃贷款管理,对提前偿还部分贷款规定了最低限额,一般需1万元以上; 三是借款人提前还贷一般需提前10天或15天告知贷款机构,并须持原借款合同、银行还贷储蓄卡、每月还资本金利息表、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向贷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其审核同意; 四是借款人在当月仍需要偿还原定的月贷款本息还款额,同时再将需要提前偿还的贷款金额存入银行储蓄卡内。贷款机构经确认后,对属于是提前偿还部分住房贷款的,则将再按原借款合同中确定的计息还贷方式以“先息后本,每月等额减少,缩短还款期限”的计算原理,重新计算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后的借款余额和最终偿还期限,重新打印“每月还资本金利息表”,重新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变更合同”。
(1)申请 申请人携本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贷款余额对账单以及申请人单位盖章的《芜湖市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等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受理审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后,在市民服务中心申请的当场审批;其他经办网点受理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后2个月内有效,超过2个月不予办理。不予受理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归还按揭贷款,注销房屋*押 申请“商转公”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申请人向原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还贷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结清,由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出具贷款结清证明,注销*押登记。 (4)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重新办理房屋*押 申请人凭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结清证明和“商转公”审批材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办理房屋*押相关手续。 (5)“商转公”履行 房屋*押权证办好,经委托银行收押并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放款,贷款打入借款人账户。申请人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按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如你已完成先合同义务,你可以向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在联系不到对方时,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传召对方开庭,届时仍未出庭可依法缺席判决。
你的这个想法按道理来说是可以的,你愿意支付违约金,就合同来说是合理的。但是里面有2个问题:1、你这个违约金是按时间的,还是就按5万的2%。这个你看好了,数额相差很大。2、10年了,房产的价值相差非常之大,估计你这个房子都得在50万以上了吧?那么你现在想违约对方能客客气气的就答应么?10年的价值增长怎么算?<br/>5万给你了,交易进行 了一大半,而且证没下来也有很大问题你这方面的,与对方无关。这点你不占理。你考虑考虑吧
你爷爷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共同签字确认,或者先将该房产转移到一位继承人名下再出售。
房屋产权证书是确定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如你所说出卖人还不是该房的所有权人,无权出卖该房屋.如若要买也应所有人签订合同,否则存在法律风险.
普通房屋满2年可减免营业税~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买卖双方各自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如属实,据此答复如下:<br/> 依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之间是不能进行土地买卖。依法可买卖的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对于家庭夫妻共同财产的出售可视为表见代理,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你们之间的合同效力不能因夫或妻一方的异议而无效。但你提到的房产和地产交易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因此可能无效。<br/> 建议你带上详细资料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就是必须到场,不能出席的人需要到公证处出一个委托书,委托其中一人去办理就可以了
你确实是善意第三人,而且已经取得房屋的产权,相信法院会保护你的利益。<br/>应该判离婚女士将房款的一半给其前夫。
一般来说,因你房屋没有办理国土使用权证,是不能交易的,但你可以通过补办的方式是合同得以履行,故该合同的效力待定,你须补办权证来补正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过户是合同后续的义务,对方如违约你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关键问题是看,没有土地证能否办理过户,既然你和之前的卖方没有土地证过户的情况下就办理了产权证,那么这样也不影响下家买方的权利,所以他以此要求解约是不合理的,你可以拒绝,当然,如果不办土地证影响产权的话,其解约就是合理的了.
1、首先这种操作模式是可以的。<br/> <br/>2、至于两年过后过户,估计你那房还没有满5年,这人想合理地减轻税、费等。<br/> <br/>3、如果满了5年,等2年过户,那么这人有隐私,那么不是叫你去打探这人隐私,而是搞清楚这人是做什么的,工作性质职务等,因为有可能是不干净的钱购买,那么你就得小心了。<br/> <br/>4、由于你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去公证处公证了,那么此房的产权属于那人的,你只是在这两年没有过户的时间里的使用权,不要有天真的幻想了。<br/> <br/>建议:此买卖房屋属于合法的,可以操作。为了等5年再过户,那就是正常的/。如果不是为了等5年,而是其它,你真还得查一下此人的工作性质、职务什么的,小心总没错。
朝阳区是网上预约,如果有70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孕妇走绿色通道可以不用预约直接过去,海淀区不是网上预约需要去排队拿号, 你是哪个区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