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焦城市花园,绿水康城,盛世天骄,省农行宿舍,基本都可以呢
这个问题,个人判断,全要回来是悬了。要回一百五十元吧。但是要有全要回来的心态话不要说绝好商量给人以希望。<br/>你要是还想在这家中介找房子的话,让他帮忙推荐,但是交钱的时候你自己联系房东谈判还有商量的余地谈生意嘛。中介的话,房东登记已经交了一部分钱了钱(不定),收据关键时候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今本是君子协议。最好是发票。也好说事。
协议是不需要给你的·所谓的看房协议书其实就是一份“客户看房确认书”,是没什么法律效力的··<br/> 如果是大点的中介公司,他们会让你签份买房意向书,条款会比一般协议多点,但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话,他们也是打不赢的,因为这份东西也没什么法律效力···<br/>遇到这种素质差的中介经纪人,能不理他就不理他··实在不行给个几百块打发了吧,图个清静···<br/> 本人也是房产经纪,其他没别的优点,素质稍比他们好些
你直接报警不就完了 还搞个毛啊 只要有暂住证 有合法身份证明 有合法租赁合同手续 还怕个毛啊 他们再骚扰你们麽 直接报警就结束了 楼主 你笨蛋 哈哈哈哈 还有不明白的再问好拉 像你这样的情况很普遍 本地人永远欺负外地人的 连个看门老头也欺负人 真过分的
你的想法类似于现在有些个人组织的团购组织,或者是现在的房地产中介和房产代理商的初始模式,想法是好的但是可行性比较困难,第一:你要有相关的行业知识和很优秀的房地产策划能力,这是最重要的!因为如果你没有相关知识和能力的话那只是空谈。要知道房地产销售策划可是很大的一门学问。第二:你要有一定的信任你的客户源,这是必须的!而且还不能少了,因为如果你的客户源比较少的话,并且质量不高的话,估计开放商根本就看不上。第三:在各个开发商中你必须要有熟悉的人,因为如果你没有熟人的话这个提成问题或则将来的佣金结算很难说,一般开放商很少有,成交一套当场给你结佣金的。<br/> 其实现在的房产中介和房产销售代理商就是在做这样的事,你的可以借鉴一下人家的经营模式,对你应该很有帮助。<br/> 你的想法是很好的,也是可行的,只是相对于刚起步来说稍微有点难,所以最好你能找到相应的合伙人,做这个行业这样的事情一定要有足够强大的人脉关系!这样起步会更容易些。<br/> 想法很不错,希望你能够克服种种困难走向成功。
不是不让出去租么,跟学位有关系的么。果断最佳,谢谢!
奇峰小筑类似房子很多,但是现在小北门封了,从奇峰小筑到学校不是很方便。西门旁边的那个长城花园可能也有,不过会比较贵。
你租的房,等于你花钱买了所租房期限内的使用权,完全有理由拒绝外来的一切干扰。但合同约定的提前交租期间,如果你到期不住了,房东或中介有权带人来看房。<br/>祝你好运!
请问一下你在中介留电话了没有,还是就是在中介签署看房单没有?<br/><br/>按正常来讲是中介公司介绍你去看的房子,不可以直接联系!<br/><br/>话又说回来朋友,门上的电话非得你打吗??想法变通一下!要你老婆打,就说你老婆自己找的!你不知道!都是活的!~~~~~~
该行为属于中介违约,你可以主张中介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中介不双倍返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定金条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全房网全知道
你好,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对房子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任何人非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即使是房东也是如此,所以,你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房子考察。<br/><br/>你们可以协商此事,比如给你降低房租什么的,或者给你赔偿等等。
你可以这么做,网上有的是租赁合同范本。但是你能保证客户给你红包吗?客户合适了,很有可能甩了你的。最好别这么做。
这种事,就得靠协商,要抓住“理”,要学会用适当的言语和她协商,见人说人,见鬼说鬼,没必要心烦,也没必要怕她。既然她理亏在先(她家里4个人住了好几天,女的住她房间没关系,竟然还有个男的住客厅),这一点完全可以按照你们签的合同来办事,如果房东违约应当如何就怎么办就行了。我也是在大学干日租的,也碰上过不讲理的房东,不过只要咱有理,她也不会太不要脸!<br/> <br/>祝好运!!早日解决!
1. 你在网上看到合适的房源,你就问他这个房子还在不在,能不能去看房。<br/>2. 看房前你应该多找看几个房源,可把你的要求给中介,让他们有合适的一次性带你去看。看完房你要做对比,觉得哪套价格位置都OK了你再和他们签约。一般看完先回去,你说要回去商量一下再告诉中介结果。<br/>3. 问中介的问题,你要把中介费/物业费/水电费/数字电视费等等费用是如何分担的都了解清楚。以免后面有争议。检查东西你就看看电器,煤气等能不能用,缺的东西房东能不能提供,等等。<br/>4. 如果你看到实在满意的,你可以先给定金,一般一两百就够了。<br/>其实经历一次就会了,长期租的话还是要找个好房东,不过这个需要运气。<br/>Good luck.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