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在制订修改中,暂未出台。请您今年继续关注各大媒体关于公共租赁房的报道。</p>
<p>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动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借款人只能按相关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根据穗国字〔2010〕1311号文及建金〔2010〕179号文规定,对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p>
<p>关于本次“广州市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对于已购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提交申请取得准购证前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以及成功购得经适房前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请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复审。成功购得经适房前一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出保障资格的需退出所购房屋。如有疑问,可致电8333471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p>
<p>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要求,已在2015年10月26日起推行异地贷款政策。详情可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gzgjj.gov.cn了解。<br/></p>
<p>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除以共同申请的家庭人口数,包括退休金;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用于最终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不扣除平时食用及住房方面的资金。如有疑问,请拨打83192727或8333471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br/></p>
<p>江南大道中得胜岗64号201房是海珠分局管辖的直管房,面积19.71平方米,承租人谢XX。经查核谢XX房屋信息资料,其拥有天河北路等三处的私有房产。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1年直管房住宅清理工作方案》,谢XX符合被清理条件,海珠分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跟进处理。</p>
<p>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净值11万以下;(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若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请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如有疑问,请致电83192727、83334718,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p>
<p>您好,《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回购或购买的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市国土房管局放弃回购或未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以及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时限价房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已满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由于目前限价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不能按上述条款执行。我局网站阳光家缘(网址:http://g4c.laho.gov.cn/)限价房板块会及时刊登限价房的最新消息,请注意及时查询。您也可随时拨打我局热线83346239垂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好,2009年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二)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三)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四)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已购买商品住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产权登记。根据您所陈述的您的情况,您不可以申购限价房。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我局电话83346239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好,根据政策规定,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您可以赠与给父母,受赠方需要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测绘附图、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我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此复。</p>
<p>您好,可以加上共同购房人的收入证明。</p>
<p>您好,我市限购政策是以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核查依据。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关于首套房的认定问题主要涉及到银行贷款,建议咨询银行。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若其家庭成员及其名下房产情况符合限购条件,即可购买房屋。《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无限制限价房产权人以外人员的购房的权利。</p>
<p>您好,限价房是我市多层次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住房政策。发展限价房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是一项需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的调控措施。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供制定政策时参考。谢谢您的来信。</p>
<p>您好,这种情况是属于再次拥有产权的,需按照《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您可继续通过网上信箱或我局热线83346239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家庭的情况如申请廉租住房可能会超出政策所定的条件,建议您家庭可尝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请打开以下链接参阅详细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p>
<p>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对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度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七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第八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属上述情况的家庭在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限额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元):15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8287详情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打开: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或向当地街道、居委会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83192727查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谢谢!</p>
<p>小产权房的买卖行为不受现行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小产权购买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小产权房是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补偿内容有房屋补偿、拆迁费及临迁补偿。详细情况可向天河区房管局咨询:85551718。</p>
<p>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从1991年试点到现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历了17年发展,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对《条例》作了修订。从《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性、强制性、社会性。工资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所有权属于职工。强制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以国家和地方的法规为依据产生的,职工和单位必须履行缴存义务。社会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来源于社会,来源于职工,是一项稳定的住房资金,积少成多,互帮互助,体现出互助和保障的社会性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租住房的能力,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加快住房建设。要实现上述目的,就必须加强对个人住房消费的引导,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加以适当限制。《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p>
你好! 是哪里的?不同的省市自治区契税税率不同,一般是3-5%,普通住宅减半征收。普通住宅的标准各地也不一样,一般面积是144平方米,但是北京是140平方米。 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 目前楼市比较常用的高层分摊系数一般在0.16-0.26之间,多层分摊系数则在0.11-0.18之间,你的在这个范围
你好! 合同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在为交付取得房产证之前不能办理!交付后办理也很麻烦! 一般要还清贷款或者转按揭。这30%还要按二手房赠与或者买卖,到交易所办理。要交营业税、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工本费等,至少是转让房屋价值的12%。
开发商要退只能是退房款,贷款肯定是没办法,已经还了的贷款更没办法拿回来,损失肯定是有的,我个人建议是你这套房别退,因为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涨,与其退了还不如等产权证下来后再卖,这样的话你不会有损失,应该还能有盈利。
当然不能,签和合同也没有用,有很多单位房子是规定三年内不能更名的.
你好! 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起签订了买卖申请表,交易所审查受理了就可以付。
合同是要到当地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只有备案的合同和房产才有保障. 另外备案后合同最后页加盖了房产管理局备案章.而后售楼中心会将备案后的合同给您一份. 如果只是为了生气没有必要退房. 如果实在要退房的话您是要交违约金的.至于多少就看你们在合同中的约定了.一般不会太少.建议如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子有问题或者开发商不正规,还是不要生这样的气.买房是件高兴的事儿. 如果感觉不踏实可以到当地房产管理局(也就是购房合同备案的地方)咨询一下,此开发商是否正规划开发,合同是否已备案. 如果合同尚未备案,并已超出了90天(自购房之日起后推90天).你是可以告开发商的.因为国家有规定.商品房出售后必须在90天内将购房合同送至当地房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最好.还是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因为买房是件大事.对于个人有利的事就别太在意一些小事儿. 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 1、同意自考有路的意见:不用加,因为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你老公的财产有一半就是你的.这是你的法定权利. 2、如果你确实要加,可以办理共有权证,共有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几十元变更登记费和10元左右的工本费!
你好! 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 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签合同付定金,合同可以公证。
必须签订定金协议,一切以定金协议为准,但请注意定金和订金不同,定金一般是不可返还的。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 另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情况说的不大具体。你可以查询一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你是不是就见过链家还有我爱我家这两个“正规”的中介公司?真是见识短啊!!!
你好!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车库没有产权证! 1、层高没有达到2.2米以上; 2、层高虽然达到2.2米以上,但是没有经过规划批准,或者虽然经过批准,但是批准的高度是2.2米以下。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几项, 1、物业管理人员安规定提取的工资、福利、保险等。 2、管理区域内公共设务设备谢谢责任保险。 3、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 4、保洁费用 5、绿化养护费用。 6、电梯维修、保养费用。 7、消防设备施维修、养护费用。 8、小修费。 30元垃圾清运费用是代收的。 大致就这几项。 你也可以去查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经济适用房一般是限条件申请的,只要达到条件都可申请,不在二级市场进行流通。 你遇到的,我估计是开发商与政府联建楼房,部分用于做经济适用房,部分属普通商品房,中介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另多收“所谓的买号费”。价格合理也可以买,但要查看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检查五证,了解房屋是否办理了初始登记(可直接去当地房管局问),买卖合同约定清晰,办证.交付违约条款多做留意~~
关键是你们出国干吗,是打工还是定居。如果只是打工或留学的话,那么户口和档案就不需要管理了,公积金帐户也不用管。如果是定居,那么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都可以一次性取出,并销户。而户口则在移居时办理
第一,公积金贷款也叫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购买(自建、翻建、大修)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一种政策性担保委托贷款。具体说,它的资金来源是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在管理中心系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 第二,申请要具备的条件:1要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管理中心所属区内购房。3要有购房的合同和相关证明文件.4要有稳定的收入,能偿还贷款本息。5要在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或累积缴存12个月(含)以上。6要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第三,申请流程。一般就是申请人提交相关的资料(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收入证明等),管理部初审,然后提出评估申请,评估后管理部复审。再递交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同意并做完手续后,银行放款。 二手房的政策和一手房一样,但是可能有的地区不能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以你最好咨询当地中心
公积金贷款没有问题。但是现在没有组合贷款了,那叫贴息贷款。应该不可以。本人只做公积金贷款,一手房做过贴息的,二手房没有贴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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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或经司法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帐户内的本息余额
按目前的年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957.47元;等额本金法第一个月还款1119元,以后每月递减3元。
公积金贷款不能跨地区申请。但是可以在异地购房,回本地提取。所以你的不能申请是合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5年的利率是3.6%,6-30年的利率是4.05%;商业性贷款在1-5年的利率是4.77%,6-30年的利率是5.04%。 参考资料:
开发商说得不对,登记备案需要买卖双方或者委托人共同到场,绝对不可以单方,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核实双方的身份和真实的表达,否则就是失职。在你的合同签字后其实就应该自己要求开发商复印留底,防止你签字后开发商在上面添加内容,因为往往是业主先签字然后开发商全部拿去盖章,这时有些不良开发商会做手脚。
公积金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的,比如成都就是缴费一年以上就有贷款资格 具体情况可以打电话到个人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贷款只适合购买住房,不适合购买商业店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上面规定,如果你购买的是店面用房(即商业用房),则不属于住房,那么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你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了 而且之前你是没有公积金的 所以是不能吧贷款方式改为公积金的 但有的我们这里(江苏)可以把公积金拿出来还住房贷款的 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太一样 你在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好了
如果觉得居住条件还满意的话,应该是可以做这个选择的。北京的房价目前还是一路攀涨,而且通州目前是北京市发展的重点地区,京通快速正在整修,北苑去年刚刚整修完毕,目前交通情况非常好,而且从新华大街一直向东下去的路段目前正在扩展,而且通州的楼盘这几年也是层出不穷。所以我认为这里还是很有潜力的,我家就是在通州买的房,已经快四年了,我个人很看好这边的楼盘,你也可能再多做些调查,权衡利弊。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抵押中的房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不能办理过户,你可以与房主一起到抵押权银行咨询可否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如果银行同意提前还贷(一般都会同意的,只不过有的银行收手续费),就可以按当地房产局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首先要签个合同,如果保险一点就办理合同公证或选择一家双方认同的中介公司,如果互相信任也可以双方直接签合同,签合同后你就可以付款给对方先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抵押解除后就可以到当地房产局办理过户,然后你再付余下的房款。 我今年就买了一套抵押的二手房,程序如上所述,并且是直接签合同的,免去中介费,现已过户完毕,没什么问题。关键是第一笔款对方要用于还贷,当时我约好银行经办人和对方一起三方在场办理的,我一付款到对方帐号,对方就开收据给我,银行即从对方帐号划回贷款(先申请的)。
在需要贷款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了
东花园,四季园的房子便宜,可是旧了些,如果要买新一点的,就要贵很多哦!
如果可以改底单还可以考虑。 改底单就是将原来的购买协议或者拆迁协议上的人的名字更改为你的,办理产权证的时候就直接办理到你的名下。 这种办法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但是实际中这样操作的很多。
5-6千/平方米(新) 由于国家控制房价过快增长,今年苏州的房价格已经没有上涨 现在的房价其实已经很离谱了,所以觉得短期内不太会涨价了
你说的应该是全额发票,如果是按揭的话一般应该在银行手中,待产权证办理完后,产权证会抵押在银行,发票给你,因为有的地区需要发票办理户口。有的地方是给银行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然后产权证也给你,但是上面注明抵押的内容。
首先你得与原施工图对照,看看设计上是否到底是如何要求的;如设计上本来就是这样设计的话,地漏你就得用带水封型的、盥洗池下水直接用金属软管做成弯头,洗衣机下水的话就比较麻烦把洗衣机抬高才行;如实际施工与图纸不符的话你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改正。
房地产产品的本质,加上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性,当房地产产品作为商品而流通时,就注定了房地产产品最终会成为一种不是人人都买得起的商品,虽然它是生活的必需用品。比如在美国,很大比例的人终身都是选择租房居住。所以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 换一个角度,北京现在的房价平均水平大概在7500元/平米左右,假如明天大家发现房价突然降低到5000元/平米,大多数人都买得起了,那么大家会踊跃购买吗?不会,肯定不会,因为房地产市场有“买涨不买跌”的特性,只要房价下降就会持币观望,就像前些日子营业税政策出台,大家都觉得房价马上要下跌了(事实上观望几个月后发现还是上涨了),马上交易惨淡。这就是持币观望。 房地产还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一旦大幅度下跌那就是一场恶梦: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无法收回而带来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个人贷款购房最后成为“负资产”而面临破产;房地产企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市场崩盘势必带来大规模失业...... 政府不会不管,所以,想稳定房地产市场,想让房价别离老百姓太太太遥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房价在一定的幅度内稳步缓慢上涨,直到供需平衡而缓慢回落。
举例说明: 北京现在的房价平均水平大概在7500元/平米左右,假如明天大家发现房价突然降低到5000元/平米,大多数人都买得起了,那么大家会踊跃购买吗?不会,肯定不会,因为房地产市场有“买涨不买跌”的特性,只要房价下降就会持币观望,就像前些日子营业税政策出台,大家都觉得房价马上要下跌了(事实上观望几个月后发现还是上涨了),马上交易惨淡。这就是持币观望。 房地产还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一旦大幅度下跌那就是一场恶梦: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无法收回而带来金融风险引发金融危机;个人贷款购房最后成为“负资产”而面临破产;房地产企业又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房地产市场崩盘势必带来大规模失业...... 政府不会不管,所以,想稳定房地产市场,想让房价别离老百姓太太太遥远,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房价在一定的幅度内稳步缓慢上涨,直到供需平衡而缓慢回落。 所以,早晚有一天会下跌,只是下跌之后的房价还会比现在的价格水平高
要看设计图纸,看开发商是否按图施工了,如果图纸就是这样,那就没有办法,因为图纸都已经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查了,说明是合法的。
谁知你是哪个城市的,全会精神要求共同富裕.至于房价应该每年小幅上调,这是市场规律,不是人为能起作用的.政策影响也是一时的,不会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