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类网站发布信息,如58同城,赶集网等,价位,房屋配置信息注明,最好附上照片,也可以直接委托中介,如果有人看上,最后签订一份细致全面的租房合同,涉及房屋产权归属,租房时间,租金约定,缴款日期,房屋租赁用途,违约责任,及续租事宜等,租客省份证复印件留一份,如果是自己租出去的,最好到到网上下载房屋租赁一份合同,百度文库很多。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br/>受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9月份,深圳楼市一二手房“冰火两重天”,截至9月29日,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755套,环比上升16.7%;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8577套,环比下滑24.2%。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数据显示,9月份,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8577套,环比下滑24.2%;成交面积为75.9万平,环比下滑22.2%。<br/>从深圳全市各区过户套数来看普遍下跌,9月全市各区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均下滑。从成交套数来看,龙岗成交量依然位居全市首位,截至9月29日,龙岗成交均价为2547套,占全市成交的29.7%。从环比变动来看,豪宅标准调整后,均价最高的南山区受影响最大,南山成交套数下滑幅度超过30.4%,跌幅最大。罗湖区成交套数环比下滑18.4%至1305套,跌幅最小。其他四个区域跌幅均在20%~30%范围内。从样本房源的涨跌区间上来看,房源上涨和下跌的幅度均在10%之内。有64.0%的样本房源价格上涨,36.0%的样本房源价格下跌。样本房源涨幅在5%~10%区间的占比最大,为41%。<br/>相较于二手房市场“跌跌不休”的状态,新房成交连续4个月回升。数据显示,9月份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755套,环比上升16.7%;成交面积为47.6万平,环比上升16.4%。新房住宅供应充足,整体去化率也持续处于高位,新房成交连续4个月回升。<br/>从各区新房住宅成交面积来看,截止到9月29日,龙岗以13.97万平的成交量位居第一,占全市成交的29.4%;龙华成交面积为11.79万平,占全市成交的24.8%,位居第二;光明新区成交9.84万平,占比20.7%,位居第三。罗湖区连续三个月零成交。<br/>从成交面积环比变动的情况来看,截止到9月29日,五区成交面积出现增长,五区成交面积出现下滑,罗湖区成交面积未出现变化仍为零。其中,深汕合作区成交量增长最为显著,环比增长251.5%,主要为纯水岸花园(一期)大户型产品大量网签;宝安区增长151.4%,主要为招商臻府、佳兆业樾伴山和嘉富新禧等楼盘的大量网签。而福田区仅成交0.09万平,下滑74.6%,降幅最大。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指出,从实时市场情况来看,新房二手房市场冰火两重天。新房市场整体氛围较好,16个住宅项目获批(不包含碧桂园领寓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12项目开盘,整体开盘去化超七成。12个住宅项目中有6个当天售罄。二手市场方面,市场氛围趋冷。在政策消化期的二手住宅市场面临新房住宅市场的积压,成交依旧低迷。<br/>政策方面,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发布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客户购房资格将会严查,假离婚买房的方案将不再可行。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商品房预售政策调回疫情前水平,并且首次对现售做出要求,另外深圳市主管部门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br/>郑叔伦认为,官方在多个方面都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在政策的引导下,预计未来成交价格走势会相对平稳。近期新房住宅推售量处于今年较高水平,且10月计划入市项目较多,预计后期新房成交会持续上升。二手市场方面,受挂牌房源减少及新房市场积压得影响,预计下月实时二手成交量依然偏低,过户量会继续回落。
正常情况首付为三十万(如果拉高评估价格做低首付不说的话),还有就是两个点的中介服务费,契税是按房产证的面积来交的,90方以下一个点,90方以上1.5,还有一个个人所得税1个点,如果房子的房产证没有过两年还有一个营业税5.6,以及律师费和按揭服务费共计约3000元。
买二手房不一定会比新房便宜,一个看地角,在一个看配套,交通等各方面原因.除非那种特别着急卖的,需要注意的是看他的房产有没有被查封等问题.
交易手续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房屋交易管理机构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免交)国家财税局营业税普通住宅5年内:合同价×5.55%5年以上:免征国家财税局非普通住宅5年内:合同价×5.55%5年以上:差额×5.55%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1%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财税局非普通住宅:购买未满5年(含5年)的房产或非家庭的生活用房对外出售个人所得税为房价的2%或差价的20%,满5年并且是家庭的生活用房则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免征国家财税局非普通住宅免征希望可以帮到你
房屋是否满2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这个并没有说一定会便宜的,如果要买的二手房面积很大,装修很好,整体还是比较新的话,还是蛮贵的,这样的二手房不会比新房便宜多少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买二手房需要贷款,95%的客户会选择担保,因为直接从银行贷款会很慢,一般得等两三个月。而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一般半个月就能批下来。”因为在二手房权证过户期间,会有一个空白时段,银行拿不到权证不放款,卖方拿不到钱不办手续,买房人资金紧张拿不出全款。因此,二手房贷款担保业务也就风生水起
当然过户才对你有利,随时可以过户,只不过房子还是要给已经租住在里面的人租到期,而且还有个问题是租赁者如果也要买这房子,同等条件下他优先可买,你们先前的买卖可以撤消.当然这情况房东应该在你买时候通知到租赁方,否则,房东有过错.
其实两者没太大可比性。关键看自己的需求。比如二手房是现房,一般位置都比较靠近中心点,户型、采光、通风效果都可见,有些还可以拎包入住,周边配套设施相对成熟完善些。新房相对来说位置会篇一点,大多是期房不可预见性较多。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你好! 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印花税:5元 五)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1、买了一处房子,买的时候原户主已经过世了,但是他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在法律层面上,这就是说该房至少还没进行变更登记,意味着产权还没有转移,即其产权人还是你们的前手之前手的户主的名下。 2、房子的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 说明你们的前手还没有取得法律意义上的物权。因此,你们的前手对该房屋,还没有处分权.不仅是你们前手的妻子和一个女儿没有处分权,即便是你们前手他自己也是无权处分房的。 3、如果将来产权证下来了,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应该还是你们的前手自己的名字.此时,你们的前手取得了房屋产权,但已经过世,那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他的家人因继承法律关系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他们在处分该不动产时,是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即由产权人(被继承人)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因此,他们家在卖的时候必须先过户到其继承人名下,尔后才可以依据你们的买卖关系再变更到你们的名下。 4、现在原男户主的产权证也还没有办下来,而且即使办完后三年才能办理过户。 由此我们都可以推断,在没有任何情势变更且他们愿意按照你们的交易履行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前提下,你们要现实从债权到物权的转变,至少,也要在他们办下产权证后的第四年才可以况现.假如出现了情势变更,如房地产价格暴涨,他们不愿履行合同;他们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处。那你们享有的仅是一种债权而不是物权,届时,他们最多还你购房款并承担一些违约责任而已。 5、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退房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个私问题,你们自己有权处分。别人也不好说长道短。只要你们愿意怎么样处分,完全由你们自己决定。
真给律师丢脸,这件事情可以让他今后都做不成律师!等我咨询一下再回复你!~ 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举报b涉嫌侵占。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比较多,应该能够查明真相。即使最后不能定罪,也可以查明真相,获得一定的证据,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协议中,都要约定如何支付房款,如何办理产权变更,才能使协议最终完成。 现在的买卖协议已经签订,剩下的就是按照协议履行后续的义务和程序,包括按约定支付房款,按约定办理产权变更…… 目前在还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的情况下,按照房证的产权人来看,房子是原产权人的。按照房屋转让协议看,只要完成的房款支付约定,房屋的产权就应该是买房人的,只是卖房人没有履行完义务而已。这种情况下,你应该督促卖房人继续履行他的义务,如果他再恶意拖延,你可以请个律师,指出他的违约后果,如果他仍执迷不悟,就得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了。
你好! 还在按揭贷款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要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卖。 如果卖买卖双方的税费 买方·契税:评估价/申报价×1.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印花税:申报价×0.05% ·产权证工本费:85元/本 ·产权过户代办手续费:按房款支付类型而定 若以银行贷款方式购房,买方增加以下费用: ·评估费:评估价×0.4% ·保险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保险利率 ·他项权证费:85元/本 卖方·印花税:申报价×0.0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解困房):评估价/申报价×1% ·个人所得税(拆迁房、商品房):增值部分(申报价-原值)×20% 因为你的房子没有满5年,还有交成交价5.5%的营业税。
因为这套房子的买方,不符合购买要求,所以这个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收回,对于补偿呢,除4万应该返环,其他的就是看个人了!
你没过户,所以房产在法律上还是原户主的,你们签了的买卖合同也只是债权的关系,法院拍卖房屋抵债,出来的房款,估计你也不是第一受偿人,银行什么的要优先受偿,所以这事没办法了。这明显就是一个骗局。
现在没有哪家银行有零首付贷款业务,房屋总价至少30%的钱你还得备好。
卖房方:如果超过5年就不会有营业税问题。如果是房主的唯一一套住房就没用个所税问题。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买卖手续费按规定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 买房方:在商品房交易中,买房人须承担契税、买卖手续费、印花税以及登记费、权证费等费用,其中前三项为主要费用,这些税费应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领取权证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付。根据北京市地税局、房地局《关于房地产交易缴纳印花税的通知》,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买卖手续费按规定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地税局的说明,自2008年8月1日起购买120m2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由原定的4%减为2%,对于1998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在2000年底前销售的空置商品房对买房人免征契税。 参考 中华税务咨询信息网
请问我买了一处平房,当时双方签订合同并有见证人签字,虽然没有进行房屋过户,但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给了我在我手中,现在这里要进行房屋拆迁,卖房给我的人想反悔把房屋要回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我能赢么? 这个情况如果打官司你是否能赢,首先、要解决的是这个平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即是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如果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或者农村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即“小产权房”,现在对方反悔了,你是赢不了的。因为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果是依法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你能不能赢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物权法》“物权法事实上”、“一物一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的规定,尽管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在你手中,但从法律层面上说,你并不是该平房的物权所有人,所有人还是原房主。在你们之间仅存在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对方反悔了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进行毁约,你也很难赢得这场诉讼。或者原房主以一物二卖的方式,以现在市场公平的价格卖给不知道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第三人以你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届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你自己手中有合同、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并以此进行抗辩。但第三人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来对抗对你,法律也不会支持你的,这才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以上说的都是对你不利的因素,那么,怎样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呢?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没有办法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个人认为你应当立即向人民起诉向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正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对方履行义务。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只供参考哟。
原房东不愿意的话,没过户恐怕就过不了户了 不过可要求赔偿
已经换过的一户一表,其属于房屋产权的一部分,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这在当地的供水、燃气、供电的法规中应该有规定。 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很少有办的,也没有什么影响。 办理过户手续是由新房主去办,拿着新的房证,到水、气、电的营业所就可以办。
甲98年卖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一直没有过户,03年该房房产证下来后,户名是甲。我要过户时发现甲本人不是和我发生交易的那个人。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一、甲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情况下,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房地产登记为准,因为甲与乙之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甲与乙之间也办理不了)因此,在甲与乙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只有在甲将不动产证书变更登记到乙的名下,乙才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即物权。 二、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 尽管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但在法律上并不能改乙对该不动产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所以,你与乙之间买卖关系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现在甲不认可你的合同效力,那么,你只能向乙主张你的债权权利。 三、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丙支付了合同的对价,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现在丙要起诉你,我你坚决不搬出。那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丙是物权所有人,从而享有物权,物权最根本的效力就是具有对世的效力,除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丙现在是在排除妨碍,故法院会判决你搬出去以排除你对物权所有人的妨碍。届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你不搬出去,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你搬出。 四、你应当自知道甲将该房卖给丙之日起,立即寻找乙向其主张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尽管我对你的情况很同情,也很理解你的心情,更吐弃乙的不道德行为,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乙主张权利.否则,你的利益损失将很难追回。
你卖房时,以你的房屋产权证为产权凭证,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A房东与你的户口应该是有两个户口本。
你看你合同上是否写有仲裁解决或者法院解决,有就可以向合同上写的那个位置申请强制执行,最好还是协商解决,仲裁还好一些上法院就比较麻烦了,时间会比较久。你签的是居间合同应该是找的中介让中介公司协调下,一般不会有麻烦的
每年都有一次积分落户的,今年已经晚了。积分落户一个大人一个小孩可以的,但要求是另一方是农村户口可以不迁的。
1.老大、老二经协商决定父母有生之年享有居住权,而且房子的房产证署名为父亲,则母亲作为父亲的妻子,对房屋当然具有所有权。在母亲不同意的情况下,老二无权自行决定母亲的轮流居住问题。 2.老二的房子归属还有待...
2种说法:<br/>1 大产为国家颁发的 可以抵押 小产为集体颁发 只能在集体内流通<br/>2 大产为房地产商拿到的产权 楼的产权 小产为业主拿到手里的 房的产权
集体产权的房子只有本集体的成员才能购买,如果非集体成员购买合同无效,如果你用本集体成员的名字代买,虽然可以保证合同的有效,但却无法证明你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所以你将来的风险是很大的,建议你最好和代买人之间签订一份协议,详细约定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以确保日后发生纠纷时,你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不受损失。具体操作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或是电话联系
购房入户只能迁购房者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小孩户口。你侄儿的不能迁。
考虑太多了,户籍制度是目前的问题,经济发展不会受制於户籍,公安局要再不改革户籍会被批评的,你买房不要去考虑他,我参加工作时工资30元/月,现在8000变化太快,不是那一个人可以决定的放心买你的房子
你好,房子是老人名下的吗?如果是的话,老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处分,他人无权干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