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说实话没什么何不合理,谁让您找这样的中介呢,您找个透明交易的不好吗,现在人家多卖您就觉的不合适了,撤消合同也是您的权利,记的撤消了一定要把哪个合同销毁.
如果是要买的话那就得多注重了 1、要对一下房子的产权证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样。 2、产权证上的面积。 3、签合同时一定要是产权证所有人的名字亲手签方可有用,还要注重合同上的日期,签合同时一定要对一下房东的身份证和产权证。
5000元我估计你是要不会来了,但是要买着房也可以,首先你要知道,房屋国土局过户首要条件就是房屋无债券债务,就是要是撤消抵押的房本,也就是说你的上家必须把尾款还清这房才可以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你不贷款可以让他们先过户后付款,你比较安全,或是办理银行贷款转按揭,也比较安全啊,通过银行.最主要的是签立三方协议把你不放心的东西写在里面,对双方都是一种保障.(必须有产权证)
1、合同应该是成立的:但是我没有见到相关条款所以也不敢100%肯定。 2、中介费:不算低,但是属于正常范围内(国家规定中介费上限为成交价格的3%)。 3、如果业主出现无法偿还抵押贷款的情况导致不能过户,那么属于业主违约,不仅定金可以拿回,而且业主还应该双倍返还。 4、如果你们一方现在中止合同,定金是不能取回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5、没有100%安全的房产交易。如果上家不见了,严重的话,那么他的性质就从不履行合同变成了诈骗了。 6、如果签订正式合同之后,你们完全可以要求在办理产权过户当日再交纳购房尾款,这样可以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转自大大oy_018大师的回答。 依照《合同法》规定,房东的行为是违约的。 如果你们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有关违约的处置,那么就没有多大的回旋余地。只能按《合同法》的规定,出租房屋未到期,如出租方确实有正当理由(注意必须是正当理由,这是你唯一的一点回旋余地)要求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当提前1 个月通知承租方,并返回尚未执行部分的租金。如确实是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法解决。结果也就是反还未到期的部分租金和押金而已,加上一点歉意了事。 以后在签立租房合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权益方面尽量细致和具体一点。才不致吃亏,这对双方都很重要。下面是一个租房合同样本,可供参考。 附: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有坐落在 市 路 号 栋 居室一套,现出租给乙方使用,主要用于居住。房产权属甲方所有。经双方协商就有关租赁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房屋转租他人,不得提前解约,乙方如违约提前退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缴纳违约金 *1 元。乙方如需改变租赁性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续租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可重新签约,租金另议。如乙方未办理续租手续而超期占用房屋,则每占用一天需付给甲方租金 *2 元。 二、本合同期内,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付款方式为现金,(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先付款后住房按季度缴纳。本合同签约次日即为首期付款日期,除缴纳租金 元外,还须缴纳押金 *3 元(押金在解约时根据实际情况退还);满三个月为续交下一季度租金的日期,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另行处理,乙方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日租金的双倍收取租金。 三、房屋的结构、墙体、门窗等不得随意改动,墙面、地面、供水供电设施及家电、家具不得损坏,否则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四、乙方如需在房屋内装修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其费用乙方自己负责;按照来修去丢原则办理,乙方解约时不得损坏甲方房屋结构、装修及设施。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为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信(电话和网络)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结清。甲、乙双方确认水电余额为:水表余额: 吨,电表余额: 度。租房时由乙方向甲方结付,退房时的余额由甲方向乙方结付。 六、 以上协议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议后作补充协议。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释: *1一般以月租金的1.5-2.0倍较合适 *2一般以日租金的4-5倍比较合适 *3须视房子及家具等情况具体情况具体确定,一般以不低于月租金的4-6倍。
一般来说内部认购交纳的“订”金是可以退还的。 所谓“内部认购”其实是开发商的手续在办理中的一种销售手法。 等预售许可办理下来之后才能签定正式合同并且备案
严格从法律上讲:是你违约! 但是如果你签订的合同中有这样一句话,买方就不能追究你的责任! "买方已经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认同该房屋现状." 据我所知:中介的合同中都会有这样的一句话.除非你找的不是正规中介!
一般契税印花税都是购买方支付,即使由出售方支付那么出售方也会将该笔费用加入房价
由贷款的房子一般情况下不能买卖,房主必须要把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出售。 没有产权的房子,可以去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是也只是公正买卖关系,不公正产权转移。 一般情况下,个人签署的协议从法律上讲,只要公平,对等都是有效的。
这个问题比较麻烦,可能是买家和中介故意的一个行为!在约定过程中是否有照片和第三方人士在场等证据,如果有则以这些证据证明!或者要求买方出具不是原家具的证明! 所以我建议不要去纠缠家具的问题,因为你们买卖的是房屋,家具高兴给你就给,不高兴就不给!除非把家具也写进合同,否则明确告诉他们,家具只是附加,并且在交房过程中他们自己没有看清楚,也不是卖方的责任。
在房地产法规里面,你的房产在你婚后买的,不管是谁出的钱都是属于你们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离婚的话是双方的财产,如是你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前做了财产公正,这房子就是你一个人的财产。你丈夫虽说现在和你签了证明,但最好是做个财产公正,证明房产为你一个人所有
你好,正常的房屋买卖最终是要通过房产交易中心才能成交的。比较保险的做法,是你的房产证是在房产交易中心正式签定房产买卖合同时才出具,土地证是购房者在办理新的土地证时出具,中介公司只是收取中介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你身份的复印件和你本人的签字。比较复杂的是购房者还要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你与中介公司已签署相关有效协议的话,还要考察该中介的可靠性,在确认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才可以将你的证件交给他们,否则就有巨大的风险(后续款)。建议你在几个关键步骤时要一起参与,一是办过户手续,二是办土地证,三是办贷款协议时,尤其是后者……否则届时卷款逃跑,你上哪追去?当然可能我们太小人心理了,但有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身份证号码是不应该变的啊。 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和迁入地的派出所都会有相关的留存档案,可以开证明的。 有了证明那么办理过户是没有问题的
要看为何延迟~因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就要推后,因建设单位的问题延迟,可索赔,不过一般的是开发商给你免除点物业费罢了,若深究都没好处~~~~~~~~~~~~~~~~~~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因此凡属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的房屋,当事人应该按实际的权利状态共同申报产权。30
您好,没什么区别啊。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房产证而已。与是否是一手和二手没区别。一手二手主要是区别购入的渠道。一手是指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二手主要是指从用户那里买的已经使用过的房产。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没有贷款的一般七成、有贷款的六成再减去贷款数额。但房产抵押特殊情况比较多,如果不懂可以私信问我。<br/>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B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份持有占33.3%。 A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持有占66.7%。 公司地址的土地证和房产权登记方为另一工厂的法人代表即A。(A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已有工厂存在并运营,后公司成立后,业务都转入公司运营。工厂的法人代表为A。 工厂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 1、现B在银行贷款160万,A为抵押担保人。(实际贷款使用者是A,B从无使用此贷款)
? ?(1)抵押权的设定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然保留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手中,无须交给债权人占有。这是抵押担保最显著的特征,是抵押区别于质押、留置的标志。由于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抵押权人也无须支付保管抵押物而发生的费用和承担抵押物的灭失风险。但是,不转移占有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是抵押人可以随时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利用房屋设定抵押来说,抵押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 ? ?(2)抵押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应当遵循公示、公信的原则,由于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无法以交付的方式实现物权的公示。为了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采取登记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公示,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避免纠纷出现,才能实现抵押制度的功能。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才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房屋的抵押权坚持登记生效原则,即抵押权必须在法律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产生在抵押物上建立抵押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对杭第三人。但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不同,只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尚未设立。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得以设立。因此,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有义务到法律指定的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
卖方: 一、结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或婚姻登记处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 二、未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婚姻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 三、离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 3.离婚证原件(离婚证明) 4.离婚协议原件(盖有鲜章) 5.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四、房主或共有人去世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继承公正书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五、赠与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赠与公证书原件 3.受赠人身份证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六、无屋民事行为人出手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法定监护人证明(户口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房款用途证明(民政局盖章) 七、境外人员出售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夫妻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国安局相关文件(这个视情况处理) 八、新证(还房、集资房、房改房新证按老证的规定) 1.房地产权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九、房主本人或共有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需办理公正委托 买房: 一、境内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境外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国安局相关文件 谢谢采纳。
最高可以贷出房屋评估价值的7层,是评估价值,不是市场价值。一、房屋抵押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二、所需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7、贷款用途证明;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等你贷款还完了,就去到你贷款的那个网点领房产证,做贷款结清手续,拿着手续去你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解押,因为在你未能归还银行贷款期间,你的房产证是在银行压着不会给你的,至于土地证,那就看房产开发商之前根银行怎么谈的,你也问不到真话,房产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当地国土资源厅会给发一个土地大证,然后再等着开发商把土地一个个的分割给每一个为他们挣钱的业主,如果他们把土地大证背着你们给抵押掉,到别的银行贷款的话,你们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