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团购看看! 品牌的瓷砖 还是团购的合适!
理论上讲,开发商在项目没有建成的情况下,或者说,相关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的情况下,对项目进行预首或变相销售,都是违规行为. <br/> <br/>你朋友要是购买,存在一定风险性. <br/> <br/>你可以先去相关税务登记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项目坐落地区房地产管理局查一下开发商的资质,再做打算... <br/> <br/>无处风光尽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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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规定,建造房屋要结构封顶之后才能取到《预售许可证》,现在还没建,怎么可能卖呢?你说的没根据呀!好好看看国家政策吧!
没有有效的验收表格,当然不能收房。<br/>如果达到交付标准了,业主就要收<br/>物业的话是这样,一般前期物业都是开发商自己的,如果你不接收房屋了就应该交物业费,不交的话物业可以起诉你,那也说明你不是个好业主。以后你住的也不安心。
嘿嘿,在县中心十字路口有东龙华府去年5月开工应该在今年六七月竣工。住型90~150多房价3000多吧。再往南又三个楼盘3.4期去年8月开工已完去年房价2700左右这一批会长点吧
你们双方和房开商协商好,如果合同已经备案了,那他先和房开一起去产权机构办理退房手续,房开再和你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没有备案,那直接和房开签订合同玖OK了。<br/>基本没什么费用
1、新房交付日期是您与开发商共同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约定好的。如果约定是2013年12月份交付,那么12月31日(含)之前必须要将房子交付给业主,否则开发商就违约了。2、交房条件: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必须要通过项目的综合竣工验收(含土建、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电梯、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安防系统、门禁系统、小区的道路、绿化及景观、物业用房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装)的竣工验收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竣工验收。只有2项验收合格了,项目才具备交付的条件。3、你没有在《交付确认书》上签字,原则上等于你还没有收房,这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工作失误的事情。至于说在收楼时,发现渗水情况,可以在《房屋验收表上》要求开发商限期维修、限期整改,否则的话,就可以拒收房子,退还钥匙。拒收房子期限,可以向开发商索赔。4、《综合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去当地建设局或建筑质量监管站去查询;5、《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去当地消防大队去查询。
您好,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br/>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br/>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br/>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br/>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br/>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栋房屋共施工79天,其中3月3月份7天,4月份30天,5月份31天,6月份11天,合计79天(均为计晴雨天)。
竣工验收备案表在公示时一般都只是复印件<br/>所以这是很正常的<br/>竣工验收备案表的作用一是在政府部门验收备案,一是办理房产证,既然大证都已经办下来了,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br/>你可以放心收房了 <br/>楼下的朋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整栋楼的,而且原件只有一份,怎么可能让每户业主都拿到??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可见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普通的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即使有疑问也找不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叫办手续就办手续。不少购房者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才发现房屋或配套存在种种瑕疵,找开发商理论时,开发商辩称该房已由购房者验收合格,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在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收房时,请律师协助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建筑封顶以后,电梯-水电-门窗-内部公共区域-外部公共区域-实测面积-抹灰-外立面清洗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个要看开发商自己的开发计划了,处于预算计划和成本考虑一般来说不会提前交房,如果是营销需求或者其他变化在资金和工程进度允许的情况下,也可能提前交房,而且提前交房可以解冻开发商在政府的期房预售押金,对开发商的资金流转也是有一定好处的。而对我们业主来说,可以提前拿到房子,对房子的规划装修也有比较充足的时间安排等等,也是好事一件。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选择投诉,步骤如下: 第一步: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交房时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等材料。生活中,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实际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即通知购房者入住。因此,购房者在实际验收房屋时,应当注意水、电、气是否开通,是否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同时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第二步:不可抗力非全免责非开发商原因并不必然免除赔偿责任,恶劣天气等并不等同不可抗力,根据《合同》的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只有发生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必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赔偿责任,开发商应当提供相关机构证明文件,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三步: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购房人一方面应当搜集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应当保留关于延期交房造成的额外损失的证据。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人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以事实为依据充分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四步: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两年内向开发商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开发商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的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因此,购房人在解决纠纷时,应保留向开发商提起索赔的证据,如通过书面函件以邮寄方式索赔,以避免因索赔超过诉讼时效而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在房产纠纷中,因开发商延期交楼而引起的不为少数,但是,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消费者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已延期近半年。按合同规定,逾期交房不超过两个月按总房价日赔偿万分之0.3,合同没说超过两个月怎么赔偿。诸如此类的例子很多。对于延期交楼的赔偿,有的未在合同中约定,有的虽然做了约定,却有失公平。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销售面积和最终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是商品房买卖中经常出现的,应该说这是建筑行业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是一种正常的现象。通常而言,这个问题在现房销售中比较少涉及,而且即使出现,误差的范围也较小,比较容易解决。问题较多的是期房预售,因为在期房预售合同签署时,房屋还处于未成型状态,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暂测面积有误差属于常见情况。但是如果误差较大,将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很可能面积超出了购房人预先设定的经济承受能力范围或者大大低于购房人所需要的面积大小。法律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解决这个问题的较好办法就是依靠合同条款,通过双方平等的协商加以约定。通常,购房人可以要求在合同条款中做如下规定: (1) 确定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在这个范围内的误差忽略不计,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2) 协商确定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正负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就误差部分进行重新结算,多退少补; (3) 超过以上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那么业主是有权退房的并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方退还房价款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实际面积的误差超过正负3%以上。如果业主不要求退房的话,面积多了3%以上的话,3%以内的部分业主应按照原价缴纳,而超过3%的部分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果面积少了3%以上,3%以内的部分按原价退还,3%以上的部分则应双倍退还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