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中介配合原房东去解除抵押。不解押没法交税过户。解压需要预约,不同银行要求不一。你可以在这段时间里进行购房资格的审核(前提是你买房的城市有购房资格的要求)<br/>其次,拿到干净的房本后,你也确定有购房资格了,你们就可以在中介的安排下交税过户,交税过户后出新房本,非常简单直接。<br/>如果你对其中的哪个环节有疑惑,可以追问,谢谢。<br/>实际上有中介配合的话,应该是比较顺利的,前提是找一个正规,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
不过户,按合同走, 1,超过约定的过户时间,那就是他违约, 违约,就陪钱,不陪就要打官司, 2,审批后,没买,也没有关系。
如在招行贷款,房贷提前还款,一般要求前往经办行或当地贷后服务中心办理。关于房贷提前还款预约、办理、取消、扣款时间、提前还款金额/时间限制、是否有违约金/手续费/罚息等相关规定,由于各城市有所差异,您可以查看您的贷款合同,也可以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贷后服务中心确定!
您好,不限购的房屋也是有大红本的,有40年或者50年产权的,此种性质房屋属于不限购的,无需审核买方资质,流程是
茂华物业服务公司一个三级暂定的企业,怎么能服务81万平方的项目呢?还居然说他们是来管理小区的,这里请你们明白一下,你们是来服务的,业主花钱是买服务,不是花钱买罪受的,法律法规应该业主交的合理物业费用,业主们分文不少的交了,可是你们的服务呢?就连最简单的服务理念都不清楚,怎么能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呢?
申请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br/>1、有合法的身份;<br/>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br/>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br/>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br/>5、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br/>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br/>7、符合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br/>8、住房抵押贷款根据年龄可以贷到69岁。<br/>房产抵押贷款流程:<br/>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br/>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br/>3、面签银行;<br/>4、银行报卷和审批;<br/>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br/>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br/>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br/>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br/>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br/>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br/>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资料:<br/>1、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中房产证、土地证是必须要给银行抵押的);<br/>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br/>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br/>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br/>5、收入证明(这个证明对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的贷款成功情况以及,最高的额度有比较大的影响。);<br/>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br/>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br/>8、为提高房子抵押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主要还是考虑经济因素吧,如果那个不是问题,建议考虑新房,新房在保质期内出现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解决,二手房就没有兜底的了,毕竟不住进去的房子很难发现一些隐蔽性问题
首先要中介配合原房东去解除抵押。不解押没法交税过户。解压需要预约,不同银行要求不一。你可以在这段时间里进行购房资格的审核(前提是你买房的城市有购房资格的要求) <br/>其次,拿到干净的房本后,你也确定有购房资格了,你们就可以在中介的安排下交税过户,交税过户后出新房本,非常简单直接。 <br/>如果你对其中的哪个环节有疑惑,可以追问,谢谢。 <br/>实际上有中介配合的话,应该是比较顺利的,前提是找一个正规,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
你买房人没有交定金 这可能是致命缺陷 ,尤其卖方不靠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他们一旦出现中途反悔 ,首付款只能原款退回 ,不能主张双倍返还 ,合同法规定 ,只有定金才可以起诉双倍返还。你如把首付款中的一部分,以定金的形式交付给他 ,合同法规定,定金数额在交易全款的百分之20以内,受法律保护。你则无需担心他反悔或耍花招 ,到约定时间不能办理过户属于违约是要双倍返还的 。可是现在你手里没有把柄 ,这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 ,。一般情况银行规定还款解压需要7天 ,到房管局挂牌登记还得7天 ,不知道你是哪里 ,不具体了解你那里更详细情况 ,只能解答到这 。<br/>签订合同书标明过户时间 ,拖延时间超过合同期限 ,按违约处理 。另外,你给中介费过于早了些 ,哪有还没办完全部手续就付劳务费的 ,谁拿到钱了还有兴趣再去奋斗 。【你想办贷款就必须拿到你的名字房产证 ,否则是无法抵押的 。
首先我想说。物业对小区设施没有做到规格,身为物业,应该为业主着想,为业主服务,曾经我也是一名物业管理人员,不为业主服务收物业费来干嘛,那业主不是白交了,物业的管理规则也太差了,如果是一间正规的物业公司,巴不得业主多提意见,这种情况,您可以告到开发商那边,或者打12315投诉。至于物业为什么要撕掉您的文章,我想他们是怕对自己的名誉不好吧,但是这不能解决问题,他们这样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是太不负责的行为。
首先,看你所买的房子满不满5年!<br/>如果满5年,只需要缴纳1.5%的契税<br/>如果不满5年,需要缴纳1.5%的契税,差额的5.5%营业税,1%个人所得税<br/>其次,要看你所买的房子是什么属性!<br/>如果是商品房,则不需要缴纳其他税费<br/>如果是已购公房,分两种:成本价是1560*建筑面积*1% ,优惠价或者是标准价是1560*建筑面积*7% (这1560是北京城八区的系数,不知道你买的房子是哪个城市的,应该不是北京的,北京绝对没有这么便宜的房子。)<br/>如果是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则需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既然满5年了,自然是不用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br/>附上北京二手房交易的表作为参考:<br/>普通<br/>住宅 营业税:<br/>5年内: 买卖差额x5.5%<br/>5年外: 免征收 营业税:<br/>非普通<br/>5年内: 全额的5.5%<br/>5年外: 差额的5.5%<br/>个人所得税:<br/>5年内:全额1%或差额20%<br/>5年外:免征收<br/>商业用房<br/>办公用房 印花税:0.05%<br/>营业税:5.5%<br/>个人所得税:全额1%或差额20%<br/>土地增值税:全额1%或四级差额累进税率<br/>普通住宅 契税:1.5%<br/>(首次购买90平一下的为1%)<br/>非普通住宅契税:3%<br/>已购公房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br/>成本价:1560x建筑面积x1%<br/>标准价或优惠价:1560x建筑面积x7%<br/>商业用房<br/>办公用房 契税:3%<br/>印花税:0.05%<br/>一、 普通住宅的鉴别标准<br/>1、 面积≤140平方米<br/>2、 房屋容积率≥1.0<br/>3、 过户价低于当地区域最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附表说明)<br/>(以上3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其余的住宅按非普通住宅缴税)
我买了套总价38万元的二手房,现在所有事情已顺利进行完毕。交易的过程为: 1,我们个人之间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通过银行转账先给了他31万元,合同和转账单均完好保存。 2,在房管局交易时,为保险起见,卖方要求把剩余7万元走资金托管。可是房管局说要走资金托管数额太少,至少需要10万元才可以。于是我们在房管局监管的合同上写的是首付款为28万元,剩余10万走资金托管,房管局要求重新写了个28万的收据(现完好保存),原来31万的收据房东收回了。 当日过户完毕。 3,我按个人之间合同申请了7万元贷款,并存入了房管局监管的账户(我的名字);后他存入了3万元(他的名字),最后他拿了十万。我领证,他领钱,事情完毕。(我原先也没有写欠条,房东也没有开收据,他说房子早已经是你的了,没有必要开收据了)。 问题:1,仅凭我们个人之间的合同和银行转账单能证明我已经支付31万吗,因为托管账户上的十万有他转过去的3万记录,这样能证明我已经支付给他38万吗2,房管局存有他取走钱的凭证,他拿到10万元没有给我开尾款的收据可以吗, 因我们两份合同签的不一致,所以感觉有点乱,从法律上讲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如果对方想找麻烦的话,应该都找不成吧(其实我们都是讲诚信的人)。请给分析下,谢谢!
购买二手房申请人应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如下材料:<br/>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br/>户口簿复印件1份;<br/>贷款申请表;<br/>房屋买卖契约1份;<br/>评估报告2份;<br/>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br/>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br/>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br/>办理流程:<br/>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br/>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br/>提交资料;<br/>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若是需要抵押是需要评估的,贷款还要满足贷款的要求的。<br/>1、二手房的手续需要是齐全的;<br/>2、买卖双方需要满足买卖的要求;<br/>3、二手房的各种费用等。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br/>1、具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即具有合法的公民身份;<br/>2、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br/>3、同意以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当作银行的抵押物;<br/>4、所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明晰,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br/>5、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br/>6、需要在建行开户,并存入足够的首期款;<br/>7、申请贷款时没有任何不良信用记录;<br/>当然,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点外,申请人还需具备银行规定的其他事项所要求的条件,否则同样也可能遭拒绝。<br/>二手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br/>1、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br/>2、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br/>3、借款人家庭户口登记簿;<br/>4、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br/>5、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br/>6、所购二手房的房产权利证明;<br/>7、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及售房人提供的划款账号<br/>8、若抵押物须评估的,须由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br/>9、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授权文件;<br/>10、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原房东不愿意的话,没过户恐怕就过不了户了 不过可要求赔偿
一、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不违约,买方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二、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 不合法。明知房产证毅然存在,却寻找一个借口,又办了一个新证。“(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这里说的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但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债权,现在房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了等待买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即预合同义务,买方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因此,预合同义务消灭,房方收回房产证才是正常的做法。 三、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没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银行资金监管的业务还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你签约的是家正规的经纪公司 同时在签约的时候需要把你们谈好的这样一个流程写入合同里.通过经纪公司签约通常在双方买卖合同之外另有份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在这个合同里把以上所说的流程清晰的阐述出来就可以了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时效的问题 在一天的时间里能否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这个最好让经纪公司给你一份计划. 其他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甲98年卖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一直没有过户,03年该房房产证下来后,户名是甲。我要过户时发现甲本人不是和我发生交易的那个人。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一、甲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情况下,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房地产登记为准,因为甲与乙之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甲与乙之间也办理不了)因此,在甲与乙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只有在甲将不动产证书变更登记到乙的名下,乙才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即物权。 二、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 尽管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但在法律上并不能改乙对该不动产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所以,你与乙之间买卖关系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现在甲不认可你的合同效力,那么,你只能向乙主张你的债权权利。 三、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丙支付了合同的对价,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现在丙要起诉你,我你坚决不搬出。那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丙是物权所有人,从而享有物权,物权最根本的效力就是具有对世的效力,除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丙现在是在排除妨碍,故法院会判决你搬出去以排除你对物权所有人的妨碍。届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你不搬出去,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你搬出。 四、你应当自知道甲将该房卖给丙之日起,立即寻找乙向其主张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尽管我对你的情况很同情,也很理解你的心情,更吐弃乙的不道德行为,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乙主张权利.否则,你的利益损失将很难追回。
你卖房时,以你的房屋产权证为产权凭证,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A房东与你的户口应该是有两个户口本。
有合同直接拿合同去办就好,这些你不用管,直接找中介,别忘了,中介也拿了5000块大元的,合同没有执行,中介也有责任,那合同去咨询律师,即可。
两种说法都是对的,这要看你觉得怎么划算就怎样交。 20%是指你(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原房产证登记价)X20%,不过这里面的差额可以用贷款利息,装修费,佣金,营业税等费用来冲抵; 1%是指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X1%。
1、契税发票:此票一式好几联,不知你是不是全掉了?你可以上交契税的地方,查询,交请复印一份,加盖契税所的章,或让契税所出具已交的证明;2、购房合同:找开发商联系,协助你,去房地产登记部门 核实,登报声明作废,开发商补发;3、这样凭以上两件再带上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及身份证件即可申领房产证啦。
20%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比例法律没有相关限定,但如果认为该比例计算出的违约金过分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视造成的损失)。 定金有不超合同标的的20%,但你说的是约定违约金。
这样应属卖方违约,中介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并无需付任何费用给中介方。原因是:房东在没有女儿的委托授权下本身无权代签合同,也就是这份合同无效。中介是违规的,这一情况中介应该是知情的,但没有履行告知买方会产生的后果。正规的中介应查验卖方的房产证、身份证是否属房主本人,如不是应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这是中介的责任,否则中介的佣金付那么多不是...... 希望帮到你!
既然房东给你说了,就不属于私自卖房 房东有房子的买卖权力,房子租给了你签了合同,你就有使用权 你就有权力允许或禁止任何人进入(包括房东在内,虽然房子是他的,但房子已经租给了你,只要在租约内你就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
您父母还在么? 在的话直接他们就行了``不在的话那确实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必定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您父母有没有把他过户到你们谁的名下?`如果没有那得先找个律师``搞定遗产分配的事```那个确实得3方都签字```你们得自己协商``先别提卖房的事```你您可以出2/3的钱 分给您的姐姐哥哥```把房子过到您名下``然后就随便您怎么卖了````有人买的话就收钱然后到建委过户就行了 不过这样比较不保险``最好找个中介 签个合同``您卖房不用给中介 服务费的
⒈由于你之前认购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先转为商品房,在我们这(福建泉州)需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找你收取是合理的。 ⒉你签完合同转卖,就得交税,而且没产权的买卖对买方来说比较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卖,趁还能更名卖掉,这样的话,对买方比较有保障。 ⒊认购协议上是可以让你退房,但是没说你可以把你的名额转给别人,你去年买的,现在退房的话,去年到现在房价的差额部分你将损失掉。开发商把你的房子以现在的市场行情卖,更好卖,人家都巴不得你退房呢。 ⒋这类房产是比较麻烦,具体他们是怎么操作,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正规的开发商没必要骗业主。建议你还是配合点好。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房子,但在上海这样的操作是不被允许的,其实之前是有这样的操作手法的,大多都是我们说的炒楼花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既然按揭了就说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的手续了,那他说的你可以跟开发商直接签合同的根本就是不成立,不可能的!所以建议你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这样你既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又保证了你的交易安全了!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参考资料:baidu
您好,不知道被法院判决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实际上办理权属证书是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履行行为,与合同的效力是无关的。如果被判定为合同无效,极有可能的原因是转让方在转让之时自己也没有取得产权证。所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过户就永远不是你的。建议你们签一个借款协议,做份公证,一旦卖方违约,至少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相关条款 二、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只要你的45万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没问题! 如果明显低于,将按照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评估的价格与50万的差价的20%或者评估价的1%收税! 退税?你退得是什么税?买房的时候你缴纳个税了吗? 退税是这么回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