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法律上,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动产所有权不发生改变,也就是这栋房子的主人还是原来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自合同成立时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效力和登记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有点像是签订了合同就是有了保证,对方不卖就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综上,目前来说房子所有权还在原房主那里,原房主与别人有纠纷被起诉,应该作为被告,待纠纷解决后,与房屋拆迁有关的才会继续。最后关于拆迁款,理论上都是要补偿给不动产所有权人的。若因房屋产生债的纠纷,那么该笔拆迁款在拨付给所有权人后应该先偿还因此产生的债;而因为房屋拆迁,原房主不能履行予现房主的合同,应该对现房主进行补偿,不能达成协议的,现房主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因原房主违约造成的自己的经济损失赔偿及其他赔偿。 谢谢,祝您好运!
您好,如果证明房主已经收到了房款<br/>那么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br/>房主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待判决作出后,根据判决直接办理过户即可。希望我的答复帮助你,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电话或QQ联系本律师!QQ空间及博客里有关于此类问题的法律资料供您免费查询参考。
回答:1、常说的五年是指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算起的。<br/>2、一定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进行交易,不能在开发商那转给他人。<br/>3、能把名字改成夫妻二人的,你只要持夫妻二人的申请报告及结婚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即可。<br/>4、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需要夫妻二人在场,实施后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谁就由谁一人办理即可。<br/>5、需缴纳的税费有契税36万X1.5%(买方)、个人所得税按售价1%(卖方)、营业税5年内36万X5%5年后36万X1%(卖方)、交易手续费133X6.00元(双方各半)、房屋登记费每本80.00元(买方)。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你好,可以的,您直接去银行办理好啦··········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起诉A 将B列为第三人 ,同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br/> 具体有需要可来电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这个房子还是你的,你最好跟亲戚商量好,他这个房子还要不要啊,免得到时候有纠纷啊
你现在处境很惨,按照法律来说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因为两证都是别人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房产证快点去过户,但是基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土地证。<br/>农村土地归集体,但是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是他爸爸的,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离的,你需要请求法院支持事实情况,支持你现有的居住权利和购买权利。<br/>同时,如果他卖给你时没有明确告诉你土地还是他爸爸的,那么他就涉嫌欺诈你,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他在欺骗你,那么法律承认你购买的事实。<br/>房子绝对是你的,但是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法律规定,监护人没有权利处置未成年人子女的住房和财产,。除非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学习,医疗,生活的必须的书面证明,而其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做公证,才可以。<br/>认定是否唯一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夫妻俩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如果只有孩子一套住房在家庭,父母无房无贷,可以作为唯一住房认定,满五年,又是家庭唯一,卖了可以免20%差额个税,。<br/>差额是指,目前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当初办理赠与过户的花费吗,这个差额!<br/><br/> 不对。不是那么算。<br/>赠与过户是有手续费和契税,以及赠与公证费用,这些是办理赠与时候的花费。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