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一下这里的详细介绍http://www.panjiayuan.com/templates/T_Service/index.aspx?nodeid=297&page=ContentPage&contentid=1727
外地户籍必须在武汉有一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才能购房。如果对您有帮助,给我的答案一个好评哦,亲,谢谢(请搜索进入应用“微问”里查看自己提出的问题并给出好评)
没什么需要注意的,看下周边环境吵不吵,小区治安行不行然后就是一定要签正式租凭合同,当然顺便提醒一句如果是找中介!佣金是可以少的,不管给你说的是好多,都绝对有少的空间!能节约多少就看你自己造化咯!
最重要是没有信用逾期,不是黑名单,黑名单是贷不到款的,可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自己是不是黑名单。另外收入证明高于月供2倍,银行流水帐也不差,那按揭肯定没问题了,顺便你那里限购了吗?自己有没有资格购买要清楚。
选购必须看开发商张贴出来的五证,其中最重要的是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可以收钱卖房,其次客户要了解开发商的实力,以前有没有开发过房地产,或者开发商用的施工方是否有名次,这个对于质量来说也非常重要。如果购房,房子的朝向会影响定价,朝南或正东南最贵,西北或正北比较便宜,买房可以多算几套房,当然,如果是买来自用,价格合算或者月供在自己范围承受内的,可以直接购买,未来几年深圳房子还会继续升。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义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三、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四、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果已经过户给你了,并且你是善意取得,而且已经拿到了产权证,房子就是你的了。谁也拿不回去。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如果签订房产合同后又不想买了,除非依法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与卖方协商不成,定金无法退回,可能还会被卖方起诉要求违约赔偿
您好,现在12月份价格还没有公布,建议您临近一点再上网查看,在携程“酒店栏目”就可以找到您要定的房间。 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入住時需要登記身份證,所以請攜帶身份證住店,現在四人間床位的男生間已訂滿,其餘房間可以預定六天的房間
那里有那么多车可以到达,其实很多车在四川北路上,走过去至少7-8分钟,只有地铁还近。
最好3个月到半年进去住.我去年也装修了房子,3个月才进去住的,而且还买了富贵树和其他的植物摆在房子里面,这样一来可以吸收有害气体 ,又可以保持清新空气.
您好!不好意思,这是4人房型……期待您们來臣怎
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入住条件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满足居住和使用的条件,如水、电、媒气等能够正常提供。若是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2、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俗称强交房。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出现的后果应由开发商承担。 3、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开发商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房的,开发商无条件全部免责。如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属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据具体情况逾期交房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4、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购房者应从购房一开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一、建筑面积 购房者买房时,建筑面积一般也指房屋的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关系到购房者买房要缴纳多少钱,因为房屋总价=每平米的单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还关系到购房者买房入住时,物业费、取暖费的收取,因为这些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的平米数收取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是建筑面积的一部分,指商品房套内各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主要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是衡量所购房屋价值的指标,套内建筑面积越大,房屋面积的使用率越高。 三、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对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共用建筑空间等共同分担的建筑面积,由整栋楼的购房者共同购买。公摊面积包括:能构成整栋建筑物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取得资格,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体建筑必须封顶才能取得相应的销售预售许可。所以,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开发商都是在主体建筑封顶后才开始预售的。 二、国家政策也有一些不全面的地方,比如,一个很大的住宅区,购房者又正好买到了一期的前面几栋房子,其实购房者买的房子已经封顶了,但是小区的全部完善交付还要等着后面的一部分房子修好以后才可以全部交付,所以,才会出现合同上说的那么晚的时间,其实开发商也是顺着政策来的,只是没办法交房子也一栋一栋的交,所以签订预售合同的交付时间一般都比较晚,尤其是买楼盘前期的房产的客户,更是这样。 三、请购房者再查看一下合同,开发商一般会写明交房最后时限,但一般都会提前,所以这方面购房者也不用担心。 四、购房者要注意一点,就是常去现场看看,并且最好照片取证,现在预售房在交房中改动变更打官司的不少,可以参看一些交房问题,便于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万一之用。 五、其实开发商制定交房日期也不是随便定的,要根据他的开发进度制定。这里面涉及的就是他的整个开发计划和利润回报的安排,的确,开发商的真正利润实际上相当程度是来源于房价上涨带来的,这也许就是他们尽量拖后交房日期的一个原因,通过这种手法控制销售节奏,从而在利润峰值再行销售其他部分房产。前期房源只是为了回笼资金。但是有这样的情况要注意,就是现在房价出现短期涨幅较快的情况,有些极端的开发商会采用违约的办法逼的购房者最后连房子都拿不到,还是因为原来房子卖便宜了,开发商觉得划不来。所以在此提醒购房者,在较长的等待时间中,注意收集一些证据,以防万一。
开发商没有按约定时间交房,购房者能不能退房的问题需要看具体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约定解除:如果开放商和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房期限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的话,开放商未按时交房,购房者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退房并取回购房款; 2、法定解除: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购房者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开放商发催告函。三个月之后如果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就有权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取回购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一、油漆: 1.表面颜色正确均匀,光亮平滑适度,无流挂、皱皮、过厚、透底、起泡、反白等情形。 2.油漆边界平直整齐,木油出界。 3.乳胶漆在1m距离处看,不见皱痕。 4.木钉着色要准确、平滑。五金配件和玻璃要洁净。 二、墙纸:墙纸拼口要准确、贴服,无起泡,按规定对花,用锋利刀片切口,不可有纸边撕裂的情形。 三、木工: 1.结构—我们在验收木工项目的时候检查其构造是否直平(无论水平方向还是垂直方向,正确的木工做法都是应是直平的)。 2.造型—我们的木工项目应该是表面平整的,没有起鼓或破缺的现象。对称性木工项目应做到对称。 3.转角—在木工设计中正常的转角都是90度的,特殊设计因素除外。 4.拼花—我们的木工项目拼花必须严密、准确。正确的木质拼花,要做到相互间无缝隙或者保持统一的间隔距离。 5.缝隙—线与线夹口角缝不超出0.3mm封口线、角线、腰线饰面板碰口缝不超过0.2mm,饰面板与板碰口不超过0.2mm,推拉门整面误差不超出0.3mm。 四、电工: 1.入墙线路用PVC管或黑铁管,不可用挖墙埋线的方法,要接过路箱。 2.明线的铺设要尽量整齐、美观,特别是转角位,线码的距离要正常均等。 3.柜内电线,以尽量隐蔽为原则,每隔200mm要用一个胶线码固定。 4.功率较大用电设备(如空调、电热水器等)宜单独回路配线。 5.进户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为总开关。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 6.电气装置应接线牢固,接触良好,非带电金属部分应可靠接地,要安装地线。 7.开关安装高度距地1.3m为宜。距门框为0.2m。卫生间插座应选用防溅式插座。 8.弱电系统与电力照明线路不得同管敷设,同连接箱安装。 五、铺贴: 1.磁砖面要相平,角度要准确,边缘整齐,棱角完整。 2.厨厕地面要有适合斜水坡度,不可有积水的情况。 3.磁砖拼口后,要用藤丝刷刷干净水泥砂浆,不可在砖面留有水泥砂浆余灰。 六、地板、地蜡: 1.板缝不得大于0.2mm。垫木应选用落叶松、本松、杂木。规格不得小于45mmx25mmo固定螺丝长度应为润栅高度的2-2.5倍。 2.新做枫木地板要用9-12mm夹板做底,板底要放有油毡或塑胶纸防水,并四边预留10-20mm缝隙,用踢脚线封边遮盖。水晶地板至少要油三遍。 3.打磨地板要平滑,不能出现凹境或利痕,角落位要用小磨机打磨。 七、排水和设备: 1.落水管以最近距离、最小接口为标准,水管要中直整齐,尽量少弯曲和交叠。 2.室内全部用铜管(PVC管),热水管采用包胶铜管,下水管采用PVC管,接口要用生料带。 3.安装龙头等表面配件,要用布包工具,不可弄坏龙头及配件,不准用锤直接大力敲击。安装面盆及坐厕要对水平及水准。 4.厨房、厕所要有下水口(地漏),特别是卫生间。 5.安装完毕要试水,不得有渗水、漏水现象。
为了省暖气费有人认为,开发商选择冬季交房是为了节省暖气费等支出,因为如果不交房,开发商就得承担供暖费用。点评:据了解,一个项目从开工到完工以及收房,都有严格的时间安排,何时收房不仅关系到施工进度、物业运行,也关系到开发商与建设方的年终结算,因此不是一个随意性的安排。再说了,买房时,收房时间就已经写进购房合同,也是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有法律效力的,开发商如果为了省暖气费拖到年底,好像也有些牵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首先要看一下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应当提供的材料,你可以拒绝收房。同时,应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
开发商应出具上述证明,否则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程序到当地政府规划局、建设局查询、报建,村委会是否有利润,都是集体的,但要有村民代表监督。
1、认购书很多情况下可能是房产开发公司在还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做出的权宜之计,因当时不具有预售条件,不能签订预售合同,所以以认购书代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主要条款具备,可以作为预售合同进行认定。----你已经提到了这一点;<br/>2、认购书和预售合同毕竟不同,如果约定将来要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认购书只能算是预售合同签订的前合同行为。如果对方要单方面修改,在法律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r/>3、最终合同确定的面积与将来交付的面积,误差超过3%,你有权退房。不退房的话,多于3%部分你不用付款,少于3%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br/>如采纳请评价或直接与我联系。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房子未经过验收合格,这样的房子质量确实令人担心,建议持相关资料当面同律师商量,并可以委托律师去建设局查询,再决定下一步打算。
开发商是否违约因以商品房买合同的约定交付条件,约定开发商取得竣工备案后才可以交付,那么开发商不具交付条件而强行交房的,即使你收房后,开发商仍然应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延期交房日期到开发商实际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
通常说的现房应是指已经竣工的房屋,而验收合格是指竣工的房屋经相关有权部门检验符合相应建筑标准。因此现房销售时,并不必然意味着房屋已经通过了验收。另外,合同签订后,房屋是否通过验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通过,则是开发商违约。若合同签订前,房屋即因主体结构不合格而不能通过验收,则其时所销售的房屋是不准销售的房屋,所签订的合同才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