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你好! 1、从法律上来说你可能要不回定金了,但你可以与那个商家商量一下; 2、房地产方面没有专门的定金方面的法律规定,但适用通用定金的规定。
你好! 一、可以! 二、会! 三、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印花税:5元 五)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小心上当,要么贷款,要么全款。这种玩法猫腻太大了!这年头合同就是一纸空文,打官司麻烦死了!
如果你确定要买了就先交定金吧!首付在银行放多一个月还有利息呢。况且你早交首付也不会提前交房。 注意收据要写清是定金不是订(预订)金。
已构成,没约定交付违约责任的,可按行业一般情况处理,按银行贷款利率参考赔偿。
当然不可以了, 协议似乎也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你还没有到国土局过户,完全可以再另行交易,是买方违约了
你这个是内部操作,等于要售楼处帮忙更改合同名字,这样可以逃营业税,但是是违法的
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虽然是相同的,涉及的房屋也是同一的,但当事人之间的房地产买卖法律关系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的。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是分别审理的。返租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影响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出卖人未按买卖合同的约定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买受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当事人履行了租赁合同中的支付租金的义务,并不能视为同时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交付房屋的义务。 二、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本案的发展商采取返租的形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显然是违反这一规定的,因此返租合同是无效合同,发展商以履行了租赁合同中的支付租金的义务,视为同时履行了买卖合同的交付房屋的义务,没有法律依据。
很显然开发商已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 如不选择退房,还可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很多,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哪些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赔款,哪些可通过维修解决?问题不同,维权的方式也不同。购房者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就必须了解正确的维权方式。 案例1:退房! 今年8月,刘小姐终于把新买的房子装修好。可入住后的第一个星期,她就发现该幢楼内1楼变电站发生的噪音,使全家夜间无法入睡,刘小姐觉得噪音严重影响居住及身心健康,先后与开发商、物业、消协沟通,虽经调解但无结果。于是她委托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测试,测定结果为噪音确已超标。遂起诉,要求终止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利息损失。法院认为,开发商有义务应保证其所交付的房屋符合住宅用途,可供他人正常居住使用。现因大楼内建有变电站致房屋噪音超标,且难以改善,不符合居住使用条件,故支持刘小姐退房。 案例2:赔款! 王先生在开发商交房时长了一个心眼,请房屋质量检测站的朋友一起去验房。验房时发现,房屋为砖混结构,但购房当初约定的为“所售商品房为钢混结构”。王先生发现房屋由约定的钢混结构变为砖混结构,觉得自己花了冤枉钱,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法院认为,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化,王先生可以要求开发商经济赔偿,也可以选择退房。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1、若业主经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2、若业主所购房屋主体质量合格,但房屋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则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3、若业主所购房屋虽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轻微违约,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所以业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进行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发生质量问题后,业主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上两例房屋质量纠纷中,购房者采取了正确的方式,维权比较顺利。但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 案例3:不当维权得不偿失 张先生验收房屋时发现,客厅及主卧室地面和天花板均存在明显的通长裂缝(裂缝长度超过1.5米),墙体多处发现竖向、斜向、水平裂缝。经与其他各层业主相互了解,均存在类似现象。张先生两次致函开发商总经理,说明房屋有明显裂缝,要求整改。并且,张先生拒绝收房,拒付房屋尾款。之后,双方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确有暇疵,但张先生以此为由拒收房屋缺乏法律依据,故判决不支持张先生诉讼请求,且张先生还应支付逾期支付房款的违约金。 案例4:发脾气找错对象 李先生的新房入住才半年,可只要一下大雨,两个卫生间、厨房、两间卧室及书房就会发生漏雨渗水。物业多次维修,仍未修复。物业公司称,此属房屋本身质量问题,应找开发商解决。李先生认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是父子关系,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遂拒交物业管理费近二年。物业公司起诉法院,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尽维修职责,判决李先生支付物业管理费。 案例5:法院认定开发商已经修复 张先生购买的房屋本应在去年12月份交付,但直到现在还没有入住。他自己测量,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卧室净高只有2.16米、厨房净高只有2.15米。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早就明文规定,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开发商接到他的投诉后马上采用降低地面的方式,增加屋内净高。最后双方矛盾不能调和,官司打到法院。法院认为,层高非房屋主体结构问题,且开发商已修复,遂不同意退房。 案例6:这个判决实在无奈 赵小姐收楼时发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安装的是进口东芝电梯,现在却变成了国产电梯。即要求开发商更换电梯,未果,赵小姐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赵小姐在主张公共设施的履行上,往往没有考虑到履行成本的问题。对公共配套措施不符合质量约定、需要补救的,若履行成本过高,会造成一方承担不合理义务。故驳回了赵小姐的请求。 律师总结: 房屋质量问题种类繁多,例如主体结构损坏、墙体裂缝、层高不足、房屋倾斜、门窗损坏、房屋漏水、房屋噪音、房屋设备不符合同约定等。这种质量问题,可能在收楼前就发现,也可能在入住后才发现。为了避免出现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并且对开发商已建楼盘质量以及承建商资质做一番全面了解,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入住之前应该向发展商要注出具《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再签署入住单。 入住后出现了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首先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建委等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重要的是消费者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以后,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 首先,一定在保管好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如拍摄相关照片,并书面记录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尽可能请物业管理公司、邻居或居委会有关人员签名证实。 其次,应以挂号信的形式向发展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发展商前来修复,并告之其损失情况。每次修复情况,包括修复时间,具体人员采取的措施及修复效果等都作好书面的记录并请相关人员签名,最后可以据此向开发商据实索赔,如购房合同中有赔偿约定的按约索赔。
你好! 现在期房交钥匙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测量面积,并得到产权部门确认。
1、请问如果我买房交了首付,而出现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情况,后果会怎样.首付会不会拿不回来? 李淑君律师答:首先要看购房合同中对该项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并且你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支付购房款,则按退房处理,按照合同中对退房处理的条款,从已支付的首付中扣除违约金、赔偿款等,剩余部分退还给你。 2、我私下和经济适用房主签定购房协议书,不知道有无风险? 李淑君律师答:风险很大,根据建设部《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所有权人要求将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销售的,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符合上市条件后才可出售。同时,《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 3、我的房子是05年买的,06年10月拿的钥匙.现在我想办房产证.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办? 李淑君律师答:通常开发商应当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具体期限还是要看你们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办证迟延的,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 4、我于2004年4月买了159M3的新房,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办房产证,现在想办,须交那些费用,按什么标准交? 李淑君律师答:你的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不属于自住普通住宅,因此须缴纳购房款4%的契税。此外还须缴纳物业维修基金、交易服务费和产权登记费等,具体数额请咨询房管局。 5、尊敬的律师:您好!今天向您请教的问题是,我刚在江北的润富花园买了套跃层现房(尾房即为顶楼),昨天在去物业交付时,我的房子存在很多问题,一些小的裂缝,我觉得还可以接受,就是在跃层的上方墙体上有个45度角的内外同对称的裂缝,反映给物业,物业说要给我们维修,但是我请教过工程类人员,他们都认为这是结构性裂缝,应该是这个分隔墙在返工,那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怎么维权? 李淑君律师答:你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裂缝进行鉴定,按照鉴定的结果要求开发商进行处理,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你有权退房,同时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由此所受的损失。 6、住房贷款的利率是按复利计算吗?按月复利还是按年复利? 李淑君律师答:按年复利计算。 7、您好,我想问一下利源集团开发的丹佛小镇(江宁佛城西路的一楼盘)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是怎么回事?他们这样做符合国家规定吗? 李淑君律师答:除了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和单体车库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从今年起购买高档房和独栋、联排别墅也不得用公积金贷款,其中高档房特指单价1万元以上的房子。不知道你的房子是否属于以上情况。 8、想问一下,如果仅有一套房子卖了后所交的营业税是不是在一年内再买房子税可以退的啊? 李淑君律师答:营业税不退,个人所得税可以退。 9、请问:我是一名外省来宁务工人员,40岁,大专学历.已经在宁工作两年多,公司也为我交了住房公积金.如果我想在宁购房落户口,政策可有对购房面积大小要求,不知59.1平米,可否落户? 李淑君律师答: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 10、一年内买卖自住房不交税是指必须先卖后买吗? 李淑君律师答: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1年内按市场价格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纳税人在购房后,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的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予以退还。 11、请问,我五一期间在江北一楼盘看中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要求交定金,我交了五千元,后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我不想要这个房子了,并在最短时间内及时通知了开发商那边的销售人员,请问我可否要回定金? 李淑君律师答:如果由于你自身的原因不想购买此房,那你要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12、购买期房交了订金后发现房形不好。现在提出退房,开发商要扣5000元。请问是否合理? 李淑君律师答:你在支付定金后才发现房型不好的风险由自己承担,你要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开发商有权不予返还定金。 13、我在红山路御林山庄买的负一楼的房子,现在还没有办理到产权证,听说是天地放地产和负一楼以后的业主在打官司,我就想知道我的房子还能办到产权证吗?(我手上有我们负一楼的大产权证,就是我和对门两家合在一起的,但房主还是开发商) 李淑君律师答:你应当先了解清楚目前不能办证的真实原因,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产权证办不下来,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14、我和父母三人买了建邺区120m2的房子,房产证已经办好.我是南京户口,我父母是外地户口,可以享受买房落户政策吗? 李淑君律师答: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至于你的父母能否享受该户籍政策请向当地派出所咨询。 15、您好,近日我通过中介看中某处二手房,并签订定金协议,但因为家里出了些事情,暂时不能凑够资金,所以想不买此套二手房;但签订的定金合同里,里面除了不能拿回定金外,中介也要求违约方向他赔偿物价局规定的中介费上限;我想咨询一下,合同上中介收取这个违约金有效吗?我是不是应该赔偿这笔费用? 李淑君律师答: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违约方须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且你已经签字,你应该支付这笔违约金。 16、我在江宁刚定了一套二手房(已付一万元定金),现在卖家急于要我们把房款付清过户,我有一些担心,请教在二手房交易中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谢谢! 李淑君律师答:你要调查卖方是否有权处置房产,该房是否存在抵押、出租的情形。 17、有房改房和商品房各一套,商品房已于2年前售完。现售房改房如何纳税? 李淑君律师答: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为 5.55%,印花税 0.05%,购买住房5年以内卖出的,全额交纳营业税。购买住房5年以上卖出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差额征收营业税。
1,看中合适房源 2,还价,与中介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支付意向金 (数字可商讨,一般1-10万,总房价里扣除),拿好收据。 3,议价不成:a,重新出价,重复上一条 b,不愿重新出价,中介全额无息退还意向金 c,议价成功,意向金转为定金(中介需拿到业主 签字居间协议、定金收条、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及房产证原件) 4,中介网上备案 5,约定时间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30%首付款(若已贷 过款需首付40%或以上),支付中介服务费(可与中介商讨支 付时间) 6,买家:若需贷款,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业主:若有贷款,则预约银行提前还贷,注销抵押登记 7,约定时间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双方支付各自所需缴纳 税费,领取票据。买家若无贷款,需支付第二笔房款(除去首 付款和尾款) 8,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买家需贷款的,还应领取《他项权 利证明》送至银行,银行放款给业主。 9,约定时间交房,签署《房屋交接书》,钥匙交接,清点家具, 结算水、电、煤、有线电视等 10,物业管理处作物业退户进户交割,结算物业管理费 11,支付尾款(若事先约定)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市中心附近的房价如果是太和广场附近房子都为二手房,房价在4200左右,房子比较老。但是出入交通较方便。如果要文化氛围高点的,学府路附近,也就是镇江展览馆附近房子,为3800左右。如果新开楼盘小区,一般在4000-4300左右。如果要到镇江一中附近的为学区房,那价格普遍上调200左右!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现在房地产市场上流传着一些错误的认识或是数据,其实只要仔细想想,就能发现是明显错误的: 一、近几年房价持续上涨,不少买房较早的人,身价随之上涨,自然喜气洋洋。这是典型的投资心态。社会上有一套房的家庭占了大多数,一般家庭不大可能在房价涨幅巨大后抛售后获利,因中国人“安居乐业”的观念根深蒂固,为赚钱而卖出房子再租房的做法是要有先进的投资观念的。所以不管自己的房子涨了多少,只要不卖,就不能实现这种收益。也就是所说的纸上富贵。就如同炒股票,虽连续好几个涨停板,可是如没有卖出,又回落到原来价位,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房价虽然涨了不少,可是对于大多只有一套房的家庭来讲,没有什么意义。 二、中国住房贷款是浮动利率,当利率变动时,从第二年初开始,实行新利率。人们买房时,一看一个月还款不过一两千元,小意思,完全可以承受。但现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仅2.52%(在2004年甚至低于物价涨幅3%),但1979年来算术平均是6.58%,贷款利率6%左右,按现在的利差来算,贷款利率就是10%左右。美国几十年来平均房贷利率为8-9%。如以后利率提高到正常水平,还款压力会非常沉重。如贷款利率是6.12,贷40万、20年,利息为48.96万,如果利率升至7%、8%、9%,则利息分别是56、64、72万,涨幅分别为14.38%、30.72%和47.06%。所以买房人应谨慎考虑利率风险,正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三、当一套房子价格上涨后,并不是所有上涨的部分都能成为收益。据测算,如果购入新房不满规定的1年就转让,考虑其交易费用,营业税、卖出时中介费、贷款利息及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再假设该房产年租金收益率为4%,则投资房产价格年涨幅需要在8%左右才有可能获利。考虑到个人所得税问题,收益更少。 四、中国虽人多地少,房价未必一直上涨。中国平均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132人,日本、韩国、印度、越南、德国的这个数据分别为336、478、338、238、230。即使沿海的13省、市、自治区的平均人口密度也不过每平方公里407人,与上述几个国家相比并没有本质差别,如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我国东部地区的人口密度低于日本、韩国和印度,如日本山地、丘陵占3/4,按适宜居住的面积计算,日本的人口密度超过了1300人每平方公里。另如考虑我国城市人口大多居住在多层和高层建筑里,而德国和英国人口大多居住在低层或独栋住宅里,我国人均居住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要远小于德国和英国。所以虽中国人多,但地并不少,人多不是房价肯定上涨的理由。 五、房价并非只涨不跌。也许从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比如100年,不考虑通货膨胀,房价确实只涨不跌。可是长期看涨,并不等于只涨不跌。事实上没有任何一种东西是只涨不跌的,不管有多少看起来充分的理由。日本是个土地资源极度匮乏的国家,而且三分之二是山地,所以当年举国上下都认为房价没有理由不张。结果最高峰时,东京及周围三个地区的理论地价超过美国整个国家的地价与在纽约上市的所有公司的净资产值之和。结果日本从1990年起房价连跌14年,跌到上世纪70年代的水平,拖累了整个日本经济。房价应该适度缓慢上涨,如超过平均上涨速度,则必有回落的压力。而且房屋价格涨其实本质上讲是土地在升值,就房屋建筑本身来讲是不断贬值的(会计上要提折旧),因建筑水平越来越落后,也越来越陈旧。而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永远不属于个人。 六、房子买入后并非就能一劳永逸。根据中国法律,业主对房屋建筑拥有所有权,但是对于住房的土地,并无所有权,最多只有70年的使用权,而且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之日起算,如房子盖了3年,业主就只有67年的土地使用权了,如果又空置了2年,就只有65年了。至于是重新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费还是以后就可以免费使用,或是由国家收回使用权,这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所以买房人在买房时,不光要看房屋的地段、交通等,还要看土地所有权期限。 七、据说2005年一季度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22%的居民准备在未来3个月买房,较上季度增0.8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增0.6个百分点。按照这种说法,在一年左右时间内,始终有20%以上的人要在三个月内买房,那么就是有80%的人准备在一年内买房了。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要么是调查方法有问题,要么就是大量准备在三月内买房的人,其实根本没有买房。另看到一个调查说是90%的人认为房价仍要涨。想起韦小宝和侍卫杀了几个太监后,有人大喊:“有刺客!”,又有人说:“杀了几个太监!”大家忍不住就哈哈大笑。如康熙问这些人,100%会说是刺客杀的。总之对于这些调查不能轻信。 八、上海并非国际化大都市。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仅有纽约一个国际化大都市,上海在亚洲有些名气,在世界上没有多少人知道。上海曾与韩国的丽水争办2010年世博会,丽水既然申办世博会,当然不是一个差劲的城市,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丽水这个城市?韩国大邱的地铁不知何时建成,但1995年地铁发生纵火事故,可见1995年之前就建成了。可是中国有多少人知道大邱这个地方呢?而上海地铁95年4月才试运营。全球生活质量排名,上海仅名列102位,世界上有多少人能说出前50名的城市?更不用说100名后的上海了。可见,那种说上海是国际化大都市,所以房价应与东京等地看齐的说法不过是别有用心,愿者上钩的谎言罢了。(详见本人博客中的《上海根本不是什么国际化大都市》)。 九、房价下跌经济冲击太大,并不意味着就不能跌。其实,中国从建国以来,经济经历过不少的大风大浪,从三年自然灾害到国有企业普遍亏损、亚洲金融危机,甚至是朝鲜战争,都没有对国家造成根本性打击。相反,中国的经济越来越好。房价下跌只不过让炒房客血本无归,让经济发展适当地放慢脚步,对银行影响也不会太大(买房人一般交了30%的首付,只要房价下跌不超过30%,银行贷款基本可收回)。而且房价泡沫早破比晚破造成的影响小。 十、国际铁矿石2005年涨价71.5%,2006年又涨19%,但钢材未必涨价,房价更未必上涨。据中国房产协会会长杨慎测算,建筑材料成本仅占房价的20%,钢材不是房屋的唯一建筑材料,这样钢材占房价的比例就更低了。砖混结构的房屋用钢量每平方用钢仅为10至30公斤。所以钢材涨价对房价上涨影响甚微。同时,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好几年了,这也使得企业盲目大量投资,仅2005年已经建成的钢铁项目的产能就将高达4.1亿吨,而2004年中国生铁产量仅2.5亿吨,中期来看,钢材价格会不涨反跌。钢价涨不是房价涨的理由。 十一、中国经济发展,收入提高,房价未必涨。不错,中国这两年收入提高较快,如上海,2003和2004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4867、16683,一年增长12%。可是房子不象一般的消费品,是要用一二十年的积蓄来购买的。假如一个人年收入3万,一套房价60万,相当于20年收入。如收入与房价年均上涨15%,20年后不吃不喝,也仅307.35万的积蓄,可是房价已涨到854万了。所以房价涨幅应大大低于收入增长。 十二、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不能决定房价必涨。其实,不光是土地,石油、煤、铁矿、铀矿等都是不可再生资源。可是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是一直上涨,从不下跌呢?在1999年时,国际市场上的石油价格只有13美元一桶,最低时不到10美元一桶。而且当时市场分析还有可能下跌,因当时世界经济低迷,又连续的暖冬,石油开采技术的提高又能增产。现在则是50美元左右一桶。1980年世界黄金平均价格612美元一盎司,2000年跌到279美元,当时英国央行因黄金存储、保管、运输都需要较大成本,又不象货币那样能产生利息,大举抛售黄金,受到最大黄金生产国南非的指责,意即英国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南非的痛苦之上。石油、黄金价格大跌的时候,难道是因为它们成了可再生资源?何况石油不仅是不可再生的,而且在40年左右的时间内会开采光。 十三、土地紧缩后,土地并不是那么供不应求。这种说法恐怕是开发商精心设计的。消费者与开发商是对立的“敌人”。毛泽东说:敌人赞成的,我们就要反对。对于这种说法起码要打个问号。事实并非如此。如“土地供应不足”传闻较多的北京,国土资源部介绍,北京2004年经营性项目土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共成交了71宗土地,比上年同期增长了92%;成交土地总面积437.71公顷,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13%。北京市仍有约5900万平方米的存量房地产土地有待盘活。开发商制造这种真实的慌言,不过是想让消费者接受高房价。 十四、政府严控土地,供不应求,但房价并非自然上涨。与香港之区别。近两年,有些地方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通过土地出让,取得了大量的市政建设的资金,当然抬高了地价。这和香港政府的作法有类似之处。香港经济之活力,与低税政策大有关系。香港个人所得税最高不过5%,而一般都要40%左右,如大陆,个人月收入超过10万元,税率高达45%。香港的主要财政收入就是通过卖地来取得。李嘉诚为什么能赚取1000亿港币身价?就是吃透了港英政府土地政策和低税率。可是大陆政府财政收入有90%左右来自于税收。所以各级政府不可能普遍长期采取这样的政策,这是不得已的过渡政策,就如中国电信为筹措建设资金收的电话初装费一样。先装电话、买房的人栽种,后装电话、买房的人乘凉。 十五、销售量并不表示真实需求。不少人认为现在房市供销两旺,是健康的。其实购买不代表实际需求,因为心理预期扭曲了真正的需求。如2000年,中国股市处于牛市,发行新股都有上百倍的超额认购(因为上市后首日都能涨100%左右),所以发行市盈率再高的股票(如乌江电力是80倍)都不愁卖不出去。可是现在熊市出现了新股上市也下跌的情况,于是15倍市盈率的股票也卖不出去。市场经历了几年的持续上涨,所以不少购房人全家透支未来购买,因预期会上涨,不买以后要付出更高的价格,造成真实需求被夸大。 十六、政府不会死保房价不跌,不会托市。笑话,人家日本政府不比中国某一地方政府有钱吗?就是香港政府,也远比中国一些地方政府有钱?当日本与香港的房价持续下跌的时候,难道日本与香港政府希望房价下跌吗?也许有人会以为财政实力不如日本、香港政府的中国地方政府有力量做到日本、香港政府做不到的事情吧。拿广州来说,2004年房价涨了,可是之前却连跌8年。商品的价格涨跌是由经济规律决定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当房价下跌的各种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政府是无能为力的。其实情况恰恰相反,中国政府是非常聪明的,1997年中国股市疯狂的时候,一篇人民日报的文章就终结了这种疯狂。结果亚洲很多国家被亚洲金融危机风吹浪打,惨不忍睹,中国却胜似闲庭信步,安然无恙。恐怕只会适当打压房价,挤压泡沫而不会托市。(详见本人博客中的《房价必听,政府无力托市》) 十七、有些知名经济学家说房价还要涨,房价未必就涨。经济学家在某些领域有智慧,不等于在所有经济问题上在行。牛顿这么聪明的人,也错误地认为光是粒子,最后还信了上帝。且越有名的经济学家,恐怕越无时间搞学问。对于那些如十年内房价要涨三倍,房价还要涨20年的言论要仔细分析,不能轻信。朝鲜战争前兰德公司要卖给美国政府7个字:中国会出兵朝鲜,要价数百万美元。虽然只有7个字,可是附有好几百页的材料来详细说明。美国政府舍不得那点小钱,没有买,结果遭迎头痛击。这些言论有没无详实的材料作为根据?恐怕没有。杨小凯说:中国的有些学者不是缺乏智慧,而是没有良心。1998年的时候这些人怎么不说房价要涨一倍?他们能否对买房人作出房价上涨的担保?当初说股市要涨到3000点的人是否补偿亏损的股民哪怕一分钱?(详见本人博客中的文章《经济学家与房价谎言》) 十八、结婚未必一定要买房。其实同样一套房子,买的或是租的并不影响房子本身的情况,不可能同一套房子,自己租的就有核辐射,一旦买下,就可让人长生不老。到底是买是租,应该是从成本上来考虑。现在中国的房价非常高,可是房租却相对较便宜,年轻人如能暂时以较低的成本租房,就可在以后房价回落后买入,省下的钱能办不少事。而这时不顾一切,掏空自己甚至父母的积蓄买房付首付,虽然有了房,却面临长期的债务。结婚一定要买房是农业社会传下来的陈腐观念,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价位买入才是现代经济人的聪明做法。比尔﹒盖茨一次因认为25美元的停车费太贵,宁愿把车开到其他的停车场,中国普遍老百姓更应以合理价位买房 我也相信国内房价未来还要涨,因为GDP在增长嘛。在未来十到二十年里,GDP如何还保持目前的8%的增速,那过9年GDP总量将翻番,到第19年时GDP将再次翻番。与之相对应,房价水平肯定是要往上走的,2020年的房价是现在2倍高,一点都不奇怪。 但是,这不能成为此番房地产泡沫不能回调的理由。因为至少从统计数字上看,过去5年的GDP都保持在7、8%,为什么股市还会从2000多点跌去一半呢?答曰:制度缺失、结构失衡、炒作过度、透支概念……而这些问题在过去几年的房地产市场上同样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也就是说,即使远期价格水平还会上升,但眼前的这道坎却是越来越难跨了。打个比方说,远处的珠穆朗玛之巅固然令人向往,但在你攀上去之前,却要面对高低起伏的沟沟坎坎、深壑陷阱,很多人可能还没等熬到半山腰就“牺牲”了。所以这种拿天边彩虹的美景来忽悠眼前人的,多半是引你下套呢。虽然我们坚信只要中国股市存在,股值在未来是有机会达到1万点的,但这并不妨碍眼下股市上的哀鸿遍野。 楼市的道理也是相通的。不要看到现在市场气氛如此高涨,那是因为楼市价格目前还在涨,在赚钱效应的鼓舞下,无论是炒家还是自住客,大家的信心都无比坚挺,没有人会相信楼价会跌。但这种赚钱效应是必须依赖于5%以上的房价增长的,一旦这种增长不能持续,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大家心里都会发毛的。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想要通过宏观调控让楼市维持在持平、小幅增长的水平上,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涨幅大了,无房阶层不答应,涨幅小了,投资阶层不高兴。政府就如同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 这能怪谁呢?只能怪中央政府在03年看到楼市过热的苗头,却不赶快采取有力措施,延误了最佳的调控时机。就如同汇率调控的最佳时机也延误了一样。而地方政府更是要轧干楼市的每一滴油水。再加上在技术创新乏力、经济缺乏增长点、投资渠道狭窄等因素,社会资金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就不可避免了。 这时候无房空军为什么最佳的策略就是观望呢?因为你已经错过了房价收入比尚在良性区间的阶段,现在入市无疑是接炒家的盘不说,更大的问题在于酿就了自己未来几十年的财务风险。房价收入比不是凭空想出来的数字,它是衡量一个家庭财务平衡状况的一个标尺,如果这个比例太离谱,就意味着你在透支未来。当然要是只要住在自己的大房子里,宁可天天吃咸菜也愿意,那我也无话可说了。 理性空军看空时下楼市,除了价格因素,还有楼盘本身结构扭曲的问题。户型完全不适用、地段过于偏远、配套在近期难以改善、房屋质量存在隐患,等等,每一样都够你受的。难道只有等这些问题都落在你头上了,你才会注意它吗?难道前面已买房人的教训还不够令人警醒吗? 理性空军现在不买房,并不等于永远不买房。就象我至今不投资股市,不代表未来股市的根子正了后,我仍然不投资,不代表未来可以投资海外市场了,我也仍然选择把钱存在四大国有银行里拿低利息。着什么急呀,2006年底金融就放开了,我们有充足的信心在未来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投资渠道。改革开放的好处是什么?你垄断的行业不是不思进取吗?到时候会有人逼着你进取的,在其他竞争领域我们不是已经享受到这个好处了吗?除非改革开放到此为止,从此再闭关锁国! 从财务安排上,空军租房住、或是翻新一下家里的老房子住,短期看也没什么不好。未来竞争这么激烈,把自己搞得那么娇气有什么好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个社会的年轻人一天到头都想着怎么赶快享受,这人就没什么大出息,这社会的前途就更可悲。国家舆论近些年在倡导良性社会风气方面也没起什么好作用,这也是为什么韩国、新加坡看轻中国的重要原因。 而且空军还要感谢多军,他们有实力、扛风险能力比你强,把需求弄得旺旺的,开发商、银行投资建房的劲头也足。多盖些房子总不不盖好啊,空军租房还多些选择呢。 你想想,一套房子多军买下来,押上首付,还有可能借了钱,每月供上几千块钱,物业费啥的都张罗着,房子也都装修好了,连家具家电都是新的,就等着你来住了。你一个月也就付个几千块钱,就舒舒服服地住着了。房子出了质量问题你不用担心,要换物业公司你不用操心,你要换了工作搬了家,业主还得接着张罗下家,你只要招呼一声搬家公司就行了,你不是很轻省吗? 当然你会抱怨房子不能按你的意思装修,那你租的时候尽量找一家满足你品位装修的房子啊?再说现在的潮流都是轻装修、重装饰,谁还把自己的五斗橱都装修到墙上去啊?房东的装修品位靠不住,就只租那种四面落白的,全套家具自己配,大不了墙上贴点墙纸,房间里多些装饰品。房子嘛,就是客厅里的沙发加家庭影院、卧室里的双人床、再加厨房里的组合厨具和卫生间里的澡盆,别的再装修出个花来,过几年你还不看烦了? 迎着不断高企的房价,多军们省吃俭用供下房子,自己不住把崭新的房子让给你,租价还越来越称心如意,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当然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多军就是这个房价疯狂的时代最可爱的人。空军们要是还不满意,一定不肯租多军们手里越来越多的房子,还要有别的想法,简直是有点不厚道了,哈哈
半年前东营的房价就是2500一平米 现在我觉得要3000了吧 西城的比东城的贵 不过贵不了那里去 都差不多 但是东城人太少不如西城繁华热闹
国家现在正在对赠与实施改革,具体事宜还未下文件,如果下文件要交正常手续,到不如办理买卖省钱呢,建议等政策吧~
兄弟,你问了这么多问题却不给金币,每个5分也要25分呢。我是在深圳做二手房的,对这个熟悉,但是你问了这么多问题要回答起来真的比较麻烦。建议你直接去找个中介公司咨询一下,中原地产是最大的中介公司。深圳的中介公司是很正规的,你不必担心受骗。
深圳市: 评估报告费:500元/份 * 委托公证费:300元/份(包含2正本,副本20元/本) * 买卖公证费:合同价*0.3% 赎楼担保费: 最低收费:2000元(关内) 关外:2000+300(手续费)[最低收费];赎楼利息:1%*欠款额 按揭手续费:关内1000元 关外1100元; 抵押登记费:50元 (关外不收) 营业税:5% 城市建设维护税:1% 教育附加费:3% 查档:50元 印花税:0.05% 个人所得税:20% (个人)15%(单位) 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合同工本费:20元
是的红豆集团是在锡山区港下镇的,我已经在你的另外一个同样的题目里回答过了,详看那条问题吧!
红豆集团是在锡山区港下镇那里,是属于乡下,如果是租房的话,那里基本是平房,房价应该不贵只租一个房间量三百块钱这样,如果买房的话也不贵的楼房一千五六到两千多一平方这样的价格,当然贵的也有的,不过不多的!对我的回答满意不??可以采纳吗?
这没什么吃亏不吃亏的,公积金的钱也是你的钱啊~~你如果想用在你使用公积金前一次性多交上一些就行了,银行是看你的一个总帐户的。用完再取出来就行了。
这个问题不应该在恋爱的问题中出现吧 你还去去别人专题里面解答这问题的人会多一点 也会更专业一些
我认为深圳的房价将下跌,呼和浩特、东莞、惠州还将上涨。
开发商的利润这么高,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土地招拍挂的政策造成的。在前几年土地没有采用招拍挂的时候,由于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很多城市的房价都是下降的,由于土地招标出现了大大超出正常价格的地价,造成周边的开发商手里原来便宜取得的土地也大大升值了,所以房价就和招标取得土地的房价看齐,造成这些开发商的超额利润。 这个现象是政府造成的,难怪有的开发商说数钱数到手软。
研究生4000应该差不多 在吴江应该还算不错的了,房价也在这个价格左右 其他关于吴江的你可以通过搜索互联网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