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1、 本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 3、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一)、(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郑州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是经过上面4个条件审查得到的。如果购买资格证是另外途径得到的是不合规定不可以的。
不可以!西安市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西安七大区的城镇住房问题!首要条件不具备!只能办理户口后申请且低收入等条件!才能申请并公示后取得经房办的资格审批后方可参与买房
如果北京的商住房水、电、煤等按住宅收费,建议购北京的商住!
亲 新房与二手房区别不大的 只要温暖舒适 什么的房子都会是个温馨的小窝。。亲 只要您觉得合适 就出手吧。。 祝您健康幸福哦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不会所有合格人士都不会分到自住房,但肯定保证不能大家都能分到自住房。如果政府有意维持房价上涨,就会控制土地供给,导致商品房自住房轮番涨价,没有资格买自住房的人士就要花更高价买商品房。从这方面看,我同意挖肉补疮的看法。
孙宏斌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从北京政府出台自住型商品房的初衷看,是为了保障夹心层的需求,而不是为了保障拥有保障房资格的群体。况且,十几万保障房轮候家庭中,有很多是申请公租房的,他们不会选择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
只要你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自然带土地,无论楼房还是平房的土地,都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无所谓。
两个办法,一是赠与,二是买卖,两者不会影响继承纠纷。
看卖方是什么原因了,如果他不想卖了,你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如他想先付一部分房款也情有可原,但要在合同中约定付多少钱办过户,过户后付余款
让老人写个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大陆的人全权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然后在日本公证一下。
这个问题现在从你的描述中是没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是你母亲的办事方法不对,因为既然是想去世之后再给的房屋,那么应该立遗嘱,而不是直接过户,如果是直接过户的话,那么说明在那时她已经愿意将房产给老二老婆了,那么如何处置是她的个人权利了,你母亲和他人无权干涉的。 如何解决,只能寄希望于老二的良知了
需要出具委托书。 如果当地房地局要求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的,那么还需要公证处公证。 同时还需要双方的身份证
1、要到土管局办土地过户的; 2、办两证合一是有的,但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办,有的是分开办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各一个; 3、虽然土地是整体,但房产可以分割土地部分,按比例分配,土管局会计算好的; 4、你能办交易是因为土地整体交易已经过户给开发商了,那么你可以要求开发商为你的房产分配土地的,找土管局问就明白了
如果价格合理是允许的,卖主就是净得32万,如果在北京就便宜死了,关键要看当地的房价来判断是否值得买。
这种情况是不能正常出售的,因为是集体土地并且没有土地证,只有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屋才能出售。
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将来有问题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你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属于恶意逃税行为,(当暗地里这样做的人很多,也很少有人被查的)。2007年交房后你姐姐还必需先办理产权证,在她产权证生效后5年才能过户给你,现在这个社会亲情不可靠的太多了,为了房子子女反目的太多了,小心点为好,省得到时候吃苦头。你可选择用赠与的方式在拿房后尽快过户为好。
1、抵押问题: 房主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也就是说如果房主不还款,银行对该房产有优先受偿权,可以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房产。而且正常情况下,我银行应该已经取得了他项权证。在房产管理部门也会有该房产抵押的记载。因此,现在这种情况,仅仅凭你与房主的合同到房产部门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应该是原房主将欠款还上,与银行解除抵押,并到房产部门办理解押手续,然后你再与房主交易。否则你的权益不好保证。 2、土地证过户问题 在有些城市,个人住宅的土地证问题管理的不是很完善,一般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了。转让、拆迁补偿等都是以房产证为依据(当然如果是带院落的不是如此)。但为了谨慎,还是把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为好,否则将来管理逐步规范后,你再去办会更麻烦。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事项最好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没有办理过户的必要,也不能自己跟自己过户啊。 如果原来的名字是他前期的,才需要过户。
根据《土地法》规定,地上物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如果有单独的土地证则必须过户,如果是房地合一的就一齐过户了,这种房产土地证上面注明了土地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就我所知合同里不会约定是几房几厅,就算约定了,是在你认可无内墙的情况下签的合同,按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你无权要求开发商砌内墙,他砌了反而他违约. 绿化没搞好符合交房条件,但并不代表开发商不违约,他应赔偿你配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6%的收费等于营业税+所得税了,根本没有省钱,一般合同更名没有什么贵。可以自己打电话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更名费的收费标准,注意更名后一定重新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
按照现时规定,如果出租房屋是要到房产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出租房登记证,所以房产管理所是要收手续费的,顺便说一下,国家还规定出租房屋,屋主是需要缴纳房屋租赁税的,按照用途和各地规定的不同,一般按屋租的5%到12%征收。
老兄,要看地段和年限的啊,还有面积和小区物业啊,你这个问题最好还是到房产中介问问。一般他们报价的基础上每平方米减两百吧。 总价三四十万以上的再降一点就是实价了
房假要看地段,像中心城区要4000—5000左右,园区5000—6000左右,新区5000左右,像乡镇地段如郭巷,车坊要3000—4000左右,相成区也是这个价,吴中区的话则稍高一点要4000左右,二手房的要比以上价格低1000—500元一平方。房价以我看还要跌,国家的税务政策,宏观调控在起作用。
不会降,但也不会疯涨了,现在同时开建那么多楼盘,等竣工后会分散很大的购买力。不过宜居繁华地段有一定的上涨可能,但旧城西边,新城北边,还有好多2手房价格还是很低的,看你愿不愿去住了。
2006年二季度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5.7%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6-08-11 8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涨幅比上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注:由此可见上涨5。7%的数据,是相对于2005年二季度) 8月10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了解到,二季度,房屋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较高的城市包括:深圳14.4%、大连11.9%、呼和浩特11.3%、包头9%、北京8.7%;下降的只有上海,降幅为2.8%。 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二季度同比上涨6.4%,涨幅比上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涨幅较高的城市包括:深圳14%、呼和浩特12.2%、大连11.7%、福州9.8%、北京9.5%、广州9.3%;下降的城市有:上海下降5.9%、锦州下降0.1%。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租赁价格同比上涨1.7%,土地交易价格上涨6.4%,物业服务价格上涨0.1%。(刘铮)
现在有几个比较高的搂盘已经到5000了。写字楼,比如广场边上的恒贸已经6000多了。住宅一般3000以上,偏一点的,比如银三角那边2000多点。沿江路附近的房子已经4000了。
我觉得你是股民,那我从一个房产人士的角度给你点建议. 国家是引导,用政策调整房屋构成比例,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使百姓买的起房子,如果要房的人多而房少真的就涨的不行了.所以国家政策只是平抑房价,不会让他高也不会让他低(毕竟是支柱产业). 其实房产公司的利润是这样来的: 房价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升值,价值随着周遍的配套不断完善而提高.还有周遍开发商新拿地的土地成本的增加都会是新房涨价的原因. 所以长期.房产公司的利润一直增加, 短期,在自己公司刚拿地时由于刚进行大额投资,加之风险而来,股价会下滑. 当新楼盘销售上正正轨,并每月有固定回款时,会上涨 当周遍有新的土地出让时,由于新排卖土地地价往往高涨,所以自己公司地价随之增高,股价会涨. 楼盘到尾盘期会跌
以全国的房屋销售情况来看,凡是过去没有虚高房价(如上海等地的房价泡沫)的地方,都有缓慢的上升。 以重庆为例,重庆市的房价普通楼盘(如单体楼、郊区)的房价几乎没有上升,少数还略有下降。但主城区的小区房,特别是知名楼盘普遍价格上升,以山东鲁能在重庆建设的鲁能星城为例,该楼盘的第二、三、四街区在一街区售完一年后,房价同比(同样的结构和楼层),平均上升约400-500元/平方米。 我在成都的朋友与谈到与重庆有相似的情况。 所以,我认为房价是会上升的。不过,这个上升是靠质量、环境、需求来拉动的,而不是过去的泡沫。 国家在2004年开始对土地有了更加严格的审批制度,土地会以公开拍卖的形式获得,通过这种形式土地的成本会增加,房子的价格也会上涨。 这样房价增长稳定的才会涨,不过不会涨多少,大概每年百分十左右差不多,要买的话就要快呀!
会的,兴东镇现已经规划建设2个工业集中区。一个位于金通公路集中区,规划面积2800亩,目前已初具规模。江苏省第一个数码城综艺数码城(江苏综艺集团总部)就座落在这里。综艺数码城是综艺集团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高新企业的孵化基地、创新人才的培训基地,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当地的“硅谷”。另一个位于洋兴公路旁边,规划面积近800亩,准备在2007年前建成。至于房价的问题,这两三年应该不会涨浮太大,毕竟不是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