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你主要要求搬走了 与房东没有关系的 <br/>如果是房东把房子卖掉 导致你无法经营 那就把租房合约保存好吧
卖房子需要交营业税和个税,跟面积和有没有满五年,是否一套有关系,满了五年就不用交营业税,满了五年又是一套的话个税也免了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生效为原则,若没有过户,则可以认为买卖行为并未完成。你若起诉证明房屋已卖 只怕证据不足,证人的作用力是不大的。若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这个有一方不同意就是不合理,其实房子的买卖也就是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还有就是如果房东诚心想卖方就直接违约了陪个违约金就是了。<br/>那就按照原来合同,你直接违约收房子,让他搬走就是了,没违约金就不用赔偿了,不过还是很他讲明白,好好协商。没必要闹僵。
1、你的银行贷款贷不下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你要现金补足,否则承担违约责任。<br/>2、中介只是居间媒介,即使要中介承担责任,也顶多承担全部中介费的责任,但中介费只有房价的百分之一,远远不及你的违约款。<br/>3、另外,我想你追究中介的责任,好像法院也不会支持。毕竟你与卖方是合同相对人,你对合同约定应承担善意签约人的义务,即对即将发生的合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而不能以自己不懂为借口找第三方的责任。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br/>一般操作如下:<br/>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br/>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br/>3、出示公证委托书,<br/>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您好,应该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你买宅院是否是合法情况!合法的话,就要积极要求对方过户。如果对方不过户则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来电或到所详谈。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得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谁 如果是爸爸的则无效 是妈妈的则有效 夫妻共同的无效
违约行为一般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br/>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br/>(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br/>(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br/>(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br/>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先试试找到房东,如果找不到,可以尝试到法院起诉对方履行买卖合同,有时收到传票房东就跳出来了。<br/>如果房东不同意过户,一样法院起诉对方,案由仍旧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事实上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没有具体明确约定过户的义务,针对买卖房屋而言,过户是一种必然的义务,不过户等同于房屋还未交付,即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
你好,如果可以买,但是要房东的家人人都要签字同意卖,
1、房屋中介员工离职并不影响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购买房屋居间合同的效力。<br/>2、银行贷款要求严格了是事实,并不能因次而增加中介费。中介费的收费比例由规定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房屋价格的1%。
卖房增值税的算法如下: 1、非北上广深地区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北上广深增值税税率及减免规定: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②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3、增值税附加税缴纳规定(营业税也缴纳,且比例相同):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7%)、教育费附加(3%)和地方教育费附加(2%);附加税税额=增值税/营业税x税率,若增值税税额减少,附加税税额也会减少。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税率)】x税率;附加税=增值税x税率。增值税计算器此处以100万房产交易额为例计算增值税:1、征收营业税时:营业税=100万x 5%=50000元,附加税=50000x(7%+3%+2%)=6000元,营业税及其附加税共56000元。2、变成增值税后:增值税=100万÷(1+5%)x 5%=47619元,附加税=47619x(7%+3%+2%)=5714元,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共53333元。综合:营改增后,100万的房产税费能减少2667元。
营业税+个税+契税以该房产满五年和未满五年两种情况计算: 第一种,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第二种,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个贷专家指出,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最常见的,也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但是,如果买入价比较低的话,日后出售时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会增大,再出售时则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费。
1、准备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准备原购买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如已婚需要提供 结婚证 原件和复印件。 6、如果已婚,需要提供共同同意出售证明房屋买卖产权的过户。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房子可以买卖?如可以的话,你需要签买卖合同,评估房子做资质审核网签通过后便可过户,你所说的费用是房子的各种税,根据房子的性质不同收的税也不同,基本上房子有契税、个税、营业税等
商业拍卖房子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 成交价3%的契税; 2、 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 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 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 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主要看,你父亲和卖家是否为同一个村集体,就是说,是否为一个大队。<br/>如果是一个大队的,买卖合同有效。<br/>如果不是一个大队的,买卖合同无效。
房改房如何销售给你了,应该是你占百分之百的产权,这种情况的话单位不能收回,但有的单位也不允许你销售给外单位的人。<br/>至少我了解享受两套以上福利房的就不少,你还是具体咨询一下吧。如果你是产权人,可以挂失的。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则离婚协议应有效。根据协议内容房产应归你男方所有。你可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房产归你所有。<br/>另5万元的事宜不影响房产归属,女方如否认收到5万元,则应另案处理。
1、不知该房屋是否是你父亲个人所有的财产,若是,则你父亲有权作出该承诺,但因仅是使用权的处分,有别于赠与,故你父亲有权收回,但应当给你必要的时间搬出。若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则你父亲的承诺是无效的。<br/>2、只有房屋所有权过户到你的名下,该房屋才真正属于你。
您好!如果已经办理过房改,且自己拥有100%产权的。你现在出售房屋和单位是没有关系的。是可以正常上市交易的 。<br/>因为产权性质是房改房,所以在上市交易时候只需要交纳土地收益金一项费用就可以了。分地段不同面积大小土地收益金也有不同,不过可以告诉你没有太多钱的。
如果是小产权房,则不能过户。合同无效。你只能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按法律来分析,你不是房屋的所有者,当然没有处分权和收益权。但也不是没有变通,如果你让对方给你出具一纸协议,说明只是手续未办,你实际已享有占有权,虽然这事在法律上你依然站不住脚,但至少可以排除对方拿未过户说事的可能,这样你就可以出租了。
房屋以公示为原则,你在政策出台之前签订购买合同,现在也不能办理过户,试想一下如果你这样的情况办理了过户,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倒签合同啊,就没办法控制了。<br/>现在只能办到原房主名下,五年以后再过户,对你不利的就是五年以后原房主可以把房屋再卖给别人然后办理过户,那样你只能对原房主享有债权,不能主张房屋所有权<br/>等房本拿到后,你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比较高的违约金,并由你保管房本
1、公证费用各地标准不一,须以当地公证处告知为准。 <br/>2、公证应委托律师办理,才能最大限度地维 <br/>
1、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之后只要房主交了差价和必要的税就可以转为商品房了,建议你让他转后再去买,因为没转之前的买卖是不合法的!<br/>2、转成商品房后就可以正常买卖和其他商品房没有任何差别!<br/>3、这个一般要去当地的房产交易大厦进行,你可以具体再咨询一下!<br/>4、差价和税是需要房主出的,你只需要付过户费就可<br/>5、转成商品房后没有任何顾虑可以放心购买,就和商品房是一样的!不过前提是必须通过正规手续转成商品房!
如果你办的是房屋买卖公证,那是有效的,你可以去找房产局,如果他还不给你办,你可以起诉房产局(但要有证据,证明你2004年9月9日去过房产局办理,因房交会房产局未给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