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少少。你可以看看。。<br/>国家公路与永久建筑物距离:国道20米,省道15米,市道10米。。好像是这样。。罚款可能是违反国家公路法。。你只能看看,具体我也不知道
应该没问题,我前几天也是这样办的。我们是在广东,我的户口在学校集体户,买房后就把户口迁到房子所在地了。
建议你委托律师发一份律师函,要求要么退定金要么继续履行协议买房,这样留存好证据
外地人入武汉户口需同时满足单套100平米和总价50万,两者必须同时满足。有一个不满足都不可以。军人没有任何政策。
还是先买好一点的房子吧!房子很重要!车子以后再买!如果你不怎嬷喜欢那的房子的话,也不会居住太长时间还会换,那样花的更多!一次到位最好!
可实行购房落户政策。<br/><br/>在西安市区购房,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婚姻法规定,<br/><br/>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户口。
你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再申请异议登记~~~就可以了<br/>答案补充<br/>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是你的名字。还是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只是证在你那!如果是前者的话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搬出去。后者的话要经过我说的程序,<br/>答案补充<br/>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让他限期搬出!如果法院不受理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归还房屋。理由是你是房屋所有人,主张物权要求其归还房屋。<br/>答案补充<br/>很简单你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再申请异议登记~~~就可以了
你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再申请异议登记~~~就可以了<br/>答案补充<br/>土地证和房产证是否是你的名字。还是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他的名字,只是证在你那!如果是前者的话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搬出去。后者的话要经过我说的程序,<br/>答案补充<br/>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让他限期搬出!如果法院不受理你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归还房屋。理由是你是房屋所有人,主张物权要求其归还房屋。<br/>答案补充<br/>很简单你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再申请异议登记~~~就可以了
可实行购房落户政策。<br/>在西安市区购房,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婚姻法规定,<br/>可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户口。
如果能有高层住宅的项目去,当然是最好了。但是最好有人带哟,如果没人带的话很麻烦的。建议可以先从简单的项目入手。
嗯,谢谢楼上的回复。明珠、福外、六师附小有没有落户年限的规定啊?置换的话没那么快的,等卖了房再买房落户也要好久了。
永远不要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只有找开发商解决,一般都会去办理街道归属
在虹口哪里工作?<br/>可以去江湾那边租,做轻轨去江湾站下,然后到万安路,车站北路哪里的房子比较便宜
现在唐山正在盖得新搂有N多 估计价位应该比你说的药高 最起码也得7000 了 如果选择 市区比较黄金地段的稍微老一点的房 我觉得比较合适 新小区大多每个月的物业费太贵了 你每个月我觉得也得1000来的物业费!还是老小区比较实际!
拨打114,查寻 苏州公安局户籍管理处的咨询电话,那里的回答是最有效,最权威的
你妈妈在天津买了房子之后是不是能落户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层面的问题。<br/>1.你妈妈买了房子这后,她的户口是不是已经落在天津这所房屋的住址上了?如果她没落,你不存在落户的基本条件。<br/>2.你妈妈的户口如果已经落在这房屋住址上,那天津市公安局的户籍市内移动政策是怎么相关规定的。你是集体户,你妈妈是家庭户,这是不能直接迁移的。集体户遵循的是人事部门的迁移规定,家庭户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但有例外情况,一般城市的公安机关是可以照顾将集体户迁移至家庭户上的,不过前提条件是,这个家族户应该是天津本地居民,所以你说的这个情况,只能说可能会被照顾。<br/>3。你太太的户口是只能随夫的,要么就是在家随父母,因此你的户口如果不能迁移到你妈妈那儿的话,她也不能迁移到你妈妈那儿去。如果你妈妈户口已经落在天津,在政策上,不知天津有没有可以投靠父母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在户籍办理上是不能这么操作的,因为政策规定只有子女投靠父母,你太太和你妈妈只是属于法定的子女关系,媳妇。
1.户主夫妻以及双方的父母、子女可落户。 <br/>2.除非当地有特殊规定,否则落户无时间限制。 <br/>具体可电话咨询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非划算楼主公积金贷款15要月供900都现收租金都1000<br/><br/>更资料:搜狐焦点网东莞站
综合一般来说是商住一体,其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按最低的控制,很多地方是40年。 <br/>国家现在对于房产试用期限到期还没有一个有效地政策,所以说最终会怎样,谁也说不清。不过能多些使用年限当然会多点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br/>(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r/>(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br/>【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br/>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br/>【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br/>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企业投产的固定资产,从投产的当月计提折旧。因此,可以计提折旧。对于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确定问题,可以按工程实际成本也就是帐面成本计价,也就是目前你单位认可的成本,对于与施工方的不一致的费用,待解决后,再调整入帐金额,建议以较小的成本数量先入帐,当施工方存在的差异最终按施工方的方案解决后,再追加固定资产原值,从而相应再调整相应的所得税。
大型工程如10万平方,大致在2-3元之间,其中包括了纸张、油墨等费用。(不包括安全)<br/>小型工程按一次性标准收费,比如2万平方以下的工程,具体价格需要协商才能确定。<br/>还有竣工资料制作,我记得那时候公司请档案馆的一队人马帮你来做资料,封装什么全弄好,花了20万,代价比较大。
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接近年关,要过年,要是剩的不多的话一般都是抢工期争取年内完工。工程要是工期紧的话开始就要抢工期。都是要接近年尾才完工。因为工期拖得越久造价就越高撒。接近年尾的时候也没什么需要再建工程,所以大多数工程都是累到年底完工。
这个你得去问开发办<br/>ZF部门统计才有这个数据
有关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很明确和成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br/> <br/>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 <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r/>(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r/>(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br/>(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br/>(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br/>(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所购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就去房屋管理所办理就行了 , 交一百多块手续费而已,哼简单!
问开发商能不能转名,如果开发商可以转名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开发商那转合同的名字, <br/>如果不能转的话就只能等出房产证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