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悬浮牵起两地无限商机<br/> 根据规划,沪杭磁悬浮工程造价在350亿元以上,由此衍生的对沪杭两地交通枢纽的建设,也是笔不小的投资。而随着沪杭磁悬浮的动工兴建,沿线的房地产项目也将迎来空前机遇。有企业家甚至认为,随着沪杭磁悬浮和东站的重建,东站区块之于杭州,将相当于上海的“浦东”,香港的“香港岛”。<br/>http://biz.zjol.com.cn/05biz/system/2006/04/12/006566275.shtml
听说西站比东站要大,东站9个站台,西站12个站台,听说而已,呵呵。
这个事情谁也不好说,毕竟领事馆不同于公司,不能建好并且装修好就可以进行工作的.所以要等,不过按照韩国领事馆和朝鲜领事馆建骏并开始办公,大概经历了4个多月,所以法国领事馆也不例外,大概至少也得4个月甚至是小半年.
2012年3月27日起,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下穿隧道工程将开始施工,施工期间,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不允许公交车通行。为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和公交行车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公交集团将对部分线路进行调整,并增开一条免费接送线,到施工结束,2013年2月左右。<br/><br/> 1、107路。双向调整为天城路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振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至钱江湾花园。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振业路南口、公交南环路站、东信大道浦沿路口3对停靠站。107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2、115路。双向调整为郭东园巷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东冠路、明德路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文小区、高家里、潘家里、浦沿镇、浦沿叉口9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楼下里、安五房、东冠集团3对停靠站。<br/> 3、354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火炬大道,经东冠路、浦沿路再循原线至江口村。撤销:安五房、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6对停靠站。临时增设:东冠集团、浦沿叉口、浦沿路坚塔路口、浦沿路滨文路口4对停靠站。原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站更名为孔家里西,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同时,在山一村与孔家里西间增设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双向停靠站,在十五间头与东冠集团间增设许家里、老店里2对停靠站。<br/> 4、566路(含高峰大站车)。双向调整为下沙高教文津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高峰大站车撤销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3只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只单向停靠站)。<br/> 5、706路。双向调整为杭州火车南站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老虎洞游客中心。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br/> 6、137、138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时代大道,经滨盛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后再循原线至长河公交站。撤销:联庄北、火炬大道滨安路口2对停靠站。增设:滨盛路建业路口、滨盛路信诚路口、横街埠西、滨盛路火炬大道口、伟业路北、滨康路西6对停靠站。原白马湖小区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凤凰苑,原白马湖小区东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白鹤苑,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br/> 7、404路。调整为吴山公交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吴山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原望江东路富春路口站更名为望江东路鲲鹏路口,原钱江路南口站更名为钱江路飞云江路口。<br/> 8、194路。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194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9、B支3路。调整为皋塘村至公交南环路站。皋塘村始发,循原线至江南大道、信诚路、滨盛路、东信大道、南环路至公交南环路站;公交南环路站始发,经南环路、伟业路、滨盛路、信诚路、江南大道后循原线至皋塘村。撤销:江南大道环兴路口、联庄、江南大道伟业路口、江南大道东信大道口、桥南(至皋塘村方向)、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9对(只)停靠站。临时增设:横街埠、滨盛路火炬大道口、滨盛路伟业路口、彩虹城(往公交南环路站方向)、伟业路滨康路口(往皋塘村方向)、伟业路北(往皋塘村方向)6对(只)停靠站。<br/> 10、225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11、226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南环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滨文路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滨康路西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免费接送车<br/> 1、免费接送车走向:<br/> 免费接送车从2012年3月28日起开始开通,单程约5.4公里,至滨文路恢复通车结束开行。免费班车从安五房始发,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最后到浦沿路坚塔路口,中途停靠楼下里、滨康路火炬大道口、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浦沿路滨文路口共5对停靠站。安五房首末班6:00-19:40,浦沿路坚塔路口首末班6:20-20:00。 滨文路恢复通车后将同步恢复原滨文中心站功能及线路。<br/> 2、开通时间:早6点到晚8点,10—15分钟一班车<br/> 3、免费接送车沿途共设置7个停靠站,各停靠站可换乘的线路如下表所列:<br/><br/> 停靠站点 可换乘线路<br/> 浦沿路坚塔路口(始发站) 194、354、404<br/> 浦沿路滨文路口 194、354、404<br/> 公交南环路站 107、116、527、566、706、B支3、225、226<br/> 滨康路西 116、137、138、225、226<br/> 滨康路火炬大道口 116<br/> 楼下里 115、137、138<br/> 安五房(终点站) 115、137、138
2012年3月27日起,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下穿隧道工程将开始施工,施工期间,滨文路(新浦路至火炬大道段)不允许公交车通行。为确保施工的有序进行和公交行车安全,根据相关要求,公交集团将对部分线路进行调整,并增开一条免费接送线,到施工结束,2013年2月左右。<br/><br/> 1、107路。双向调整为天城路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振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至钱江湾花园。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振业路南口、公交南环路站、东信大道浦沿路口3对停靠站。107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2、115路。双向调整为郭东园巷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东冠路、明德路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文小区、高家里、潘家里、浦沿镇、浦沿叉口9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楼下里、安五房、东冠集团3对停靠站。<br/> 3、354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火炬大道,经东冠路、浦沿路再循原线至江口村。撤销:安五房、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6对停靠站。临时增设:东冠集团、浦沿叉口、浦沿路坚塔路口、浦沿路滨文路口4对停靠站。原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站更名为孔家里西,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同时,在山一村与孔家里西间增设火炬大道时代大道口双向停靠站,在十五间头与东冠集团间增设许家里、老店里2对停靠站。<br/> 4、566路(含高峰大站车)。双向调整为下沙高教文津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东冠公交站。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高峰大站车撤销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3只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只单向停靠站)。<br/> 5、706路。双向调整为杭州火车南站始发,循原线至滨文路,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后再循原线至老虎洞游客中心。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1对停靠站。<br/> 6、137、138路。双向调整为长河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时代大道,经滨盛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后再循原线至长河公交站。撤销:联庄北、火炬大道滨安路口2对停靠站。增设:滨盛路建业路口、滨盛路信诚路口、横街埠西、滨盛路火炬大道口、伟业路北、滨康路西6对停靠站。原白马湖小区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凤凰苑,原白马湖小区东站更名为白马湖小区白鹤苑,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石荡河站更名为十五间头。<br/> 7、404路。调整为吴山公交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吴山公交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原望江东路富春路口站更名为望江东路鲲鹏路口,原钱江路南口站更名为钱江路飞云江路口。<br/> 8、194路。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至浦沿路坚塔路口。线路走向双向调整为蒋村公交中心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浦沿路至浦沿路坚塔路口。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4对停靠站。临时增设:浦沿路滨文路口、浦沿路坚塔路口2对停靠站。194路高峰大站车不变。<br/> 9、B支3路。调整为皋塘村至公交南环路站。皋塘村始发,循原线至江南大道、信诚路、滨盛路、东信大道、南环路至公交南环路站;公交南环路站始发,经南环路、伟业路、滨盛路、信诚路、江南大道后循原线至皋塘村。撤销:江南大道环兴路口、联庄、江南大道伟业路口、江南大道东信大道口、桥南(至皋塘村方向)、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9对(只)停靠站。临时增设:横街埠、滨盛路火炬大道口、滨盛路伟业路口、彩虹城(往公交南环路站方向)、伟业路滨康路口(往皋塘村方向)、伟业路北(往皋塘村方向)6对(只)停靠站。<br/> 10、225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滨康路,经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滨文中心站、滨文高教公寓、滨江高教园、滨文路浦沿路口、新生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11、226路(夜班车)。城站火车站始发,循原线至东信大道,经南环路、伟业路、滨康路、火炬大道、滨文路后循原线行驶。撤销:新生、滨文路浦沿路口、滨江高教园、滨文高教公寓、滨文中心站5只单向停靠站。临时增设:公交南环路站、滨康路西2只单向停靠站。原迎春路阡陌路口站更名为江汉东路阡陌路口,原西兴路迎春路口站更名为西兴路江汉东路口。<br/> 免费接送车<br/> 1、免费接送车走向:<br/> 免费接送车从2012年3月28日起开始开通,单程约5.4公里,至滨文路恢复通车结束开行。免费班车从安五房始发,经火炬大道、滨康路、伟业路、南环路、东信大道、浦沿路,最后到浦沿路坚塔路口,中途停靠楼下里、滨康路火炬大道口、滨康路西、公交南环路站、浦沿路滨文路口共5对停靠站。安五房首末班6:00-19:40,浦沿路坚塔路口首末班6:20-20:00。 滨文路恢复通车后将同步恢复原滨文中心站功能及线路。<br/> 2、开通时间:早6点到晚8点,10—15分钟一班车<br/> 3、免费接送车沿途共设置7个停靠站,各停靠站可换乘的线路如下表所列:<br/><br/> 停靠站点 可换乘线路<br/> 浦沿路坚塔路口(始发站) 194、354、404<br/> 浦沿路滨文路口 194、354、404<br/> 公交南环路站 107、116、527、566、706、B支3、225、226<br/> 滨康路西 116、137、138、225、226<br/> 滨康路火炬大道口 116<br/> 楼下里 115、137、138<br/> 安五房(终点站) 115、137、138
新沂是不可能通动车组的。 铁路线电气化并不一定会上动车组。 目前青岛--连云港铁路即将动工,待这条铁路线通车后会上动车组
这个事对农村好象没有什么政策, 无非就是转户口的问题吗? 既然以前的户口就在那里,如果现在还想转过去的话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说白了只要是给当然没有什么问题. 只需要在当地的户口管理部门同意就可以了, 或者正是你刚才所说的 "叔叔他们又是那种老实人" 给点好处就应该差不多了, 一个外地的人都能入到农村,你本身就是只不过出去了又回不来了. 那只能说自己不够灵活. 我的说法仅限参考~!
你好! 是个很漂亮的颜色搭配,我没有意见!灯光也没有问题!门用黑胡桃色,并不代表其它家具也用,你可以用其他合适喜欢的家具,不要全用黑胡桃。还有一个问题,装修要开工了,那么快先把门装好干嘛?
一年内卖旧买新免除的是个人所得税,但是在出售房产的时候需要先以纳税保证金的形式将个人所得税交纳,等到购买房产之后再重新去办理退税,如果先购买后出售,那么不享受退税
用第一个方案。但两边多出来的不要用屏风遮挡。可以做成固定的,用玻璃遮挡。还可以做几个玻璃挡板,挡板上可以放装饰品。最好做玻璃推拉门,而不要做木质推拉门。
找媒体曝光即可,前几天一位鹤岗市的50年代全国闻名的学习榜样-救火英雄,现在是一个老太太,企业破产后住在一个破烂的小房子,被香港的凤凰卫视曝光后政府马上解决住房合医疗待遇。
你好! 因为是临时住,那么有几点建议: 1.卫生间、卧室还是按标准来,因为床以后可以搬走,尽量多一些活动的家具。 2.厨房可以叫装饰公司做,这样比买便宜不少,以后出租档次也不算差。 3.客厅与卧室基本就用复合地板,便宜又实用。 4.不建议做电视墙和固定的电视地台,因为这样占用面积,就用软装饰来解决,电视柜就买成品。这样以后出租改动就有空间也方便。 5.墙壁不要用很多的颜色,采用白色最好,但窗帘可以选择好的。 6.门、窗套不要白色,因为以后出租不利于保养。
如果写双方名字的话,那么你的男友必须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的收入并且可以开具收入证明,因为银行会要求房产的所有人均为共同还款人。 但是现在并不是所有的银行均开展涉外的贷款业务,具体的你可以将你男友的收入状况、收入性质等资料发到我的邮箱,我帮你分析如何贷款比较合适。 xdhgood@
这得看你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协议是怎么签的了(总房款都包括什么费用,不包括什么费用),一般需要缴: 1、契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一次性付款的客户自己交到房管局,开发商一般不代收,除非需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 2、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3、产权登记费(也就是房产证工本费,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4、抵押登记费(只有贷款的缴,一次性付款的不用交,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5、印花税(开发商代房管局收的)。 6、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大了还是小了,正负在3%之内的据实结算房款,多退少补。 7、物业费(一般是预缴半年的,物业公司收的)。 8、暖气费(如果是现在交钥匙就要收暖气费了,物业公司代热力公司收的)。 9、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一般是预收一年的收视费,物业公司代有线电视台收的)。 10、预收电费和楼道公用电费(物业公司代收的)。 11、装修押金(物业公司押的,待装修之后会退给业主的,是为了更好的保证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12、有的可能还会收暖气集资费和煤气集资费(开发商收的)。 目前就想到这么多了,我买房时缴的1-11项,第12项是总房款中包括的。 你说的水电户费是用水用电预缴的费用还是水电集资费,如果是预缴的费用还好说(但也够高的),要是集资费就太不合理了.(你看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是否有水、电、暖入住时达到使用条件这一项。
你好! 实际上由于你的餐厅客厅比较大,用酒红色是可以成立的。现在的杏红色如果不喜欢,有两种颜色做推荐: 1.酒红色,这实际是红中带黑的颜色,本身做电视墙就不错,而且没有红色给人的强烈刺激,注意到客厅光线不错,用它也不会有压抑感。 2.橙红色,就是比杏红色更深一些、再偏黄一些的颜色,用这做电视背景的也很多。 3.更改后家具颜色可能要有所变化。
没啥问题,先看看他原来的地砖是否水平,;还有点注意:地砖下的水泥过长时间容易出现"空鼓"现象,与当年施工质量有关,所以一般过些年有的地砖会踩着有空响;建议:1.用木锤(泥工用的)敲,看有无空响,我也是看工人这样做的;2.如果你是对生活要求追求完美的,就不要用他的地砖:如果你肯将就,就铺-那种白泡沫塑料垫+复合地板(按要求铺装)即可
500元水电周转金的收据是谁开的? 找它。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由于购房人和开发商在房地产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以及在买卖中地位的不平等,购房者明显处于劣势。如果不幸遇上不法开发商,或房屋建筑出现未曾预料到的问题,纠纷就在所难免。一般来说,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 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争等。"依照此法,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发展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约定了房屋面积误差范围后,发展商就应严格遵守。如果误差超出约定的范围,实际上就是发展商违约,没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因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此,如果销售方所交房屋超过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范围,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赔偿。 在房屋面积条款上可约定: (1)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购房人同意接受的,面积误差超过3%以上的部分购房人不支付购房款。 (三)质量问题 目前房屋质量问题在期房交易合同中较为多见,由于房屋作为商品,特点是购买期较长,交易过程中各种手续繁琐,与其相关的因素错综复杂,特别是购买预售的期房,这种复杂的因素往往使购房者在签约购买房屋时难以辨清所购商品的虚实,而只有等到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潜藏在交易中的矛盾才纷纷显露了出来,结果给购买者带来许多麻烦,甚至造成较大的利益损失。 在目前出现的纠纷之中,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单位产生矛盾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这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开发商的宣传承诺与实际交付使用的房屋质量相去甚远而造成的。 按照规范的操作方式,建筑质量的宣传内容应在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体现。建筑质量的问题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问题,现有的法规对建筑质量的管理主要是针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而施工单位的建筑质量好坏,又不是以发展商是否接受为准,而以质检站的质检结果为准。可是按通常的惯例,质检结果一般只是针对工程主体所下的结论,一些购房者认为的细节性的问题,并不包含在质检的内容当中。因此质量好坏并不能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说清。 一般而言购房者对建筑质量的反映主要集中在装修、格局的变化;水、电、气、管线的通畅;门、窗、家具瑕疵等问题上,而这些问题是否能被认为是质量问题,绝非是一个质检证明就能说得清楚的。因此要解决这类的问题,购房合同是最有效的武器。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质量要求白纸黑字写清楚,决不可仅凭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或口头承诺来作依据。 (四)违约条款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有些商品房开发商或代理商会列出许多有关买方违约责任的苛刻条款,而千方百计避开卖方违约责任的约定;或虽约定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但有关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之约定是不公平不对等的,对买方极为不利。因此,在与卖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买方应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卖方的违约责任,并争取双方违约责任的公平和对等。 比如,有的开发商或代理商的合同对买卖双方违约责任是这样约定的:"买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卖方偿付违约金,买方付款逾期20日,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卖方未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交付房屋逾期180日,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显然,在上述条款中,关于卖方违约的表述不完整,关于买卖双方违约的责任不对等。 在商品房买卖中,作为卖方,不但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房屋,而且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面积、位置、装修标准、《工程质量核验书》等)交付房屋。因此,上述有关卖方违约的完整表述应是:"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条件如期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另外,既然在买方逾期20日时,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买方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那么也应规定"在卖方逾期20日(不应是180日)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房价款",才算公平、对等。 此外,"卖方有权没收买方支付的房价款"的条款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五)物业管理 在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看其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或对购房者有欺骗行为。目前,在签定物业合同中,应主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入住新的居住地,第一次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最长应为二年,二年后,购房者应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挑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对物业进行管理。 2.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住宅又分为甲级住宅、乙级住宅、普通住宅等),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 有些收费项目是超前征收,违反有关的规定。如有的小区的有线电视尚未接通,却收取费用;有的物业承诺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尚未安装就提前收费等。 4.有的费用未获批准,就被先执行。物业公司的某些费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收取。有的物业公司在审批尚未通过时,提前收取,也是不对的。 5.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巧立各种名目,如装修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禁止的。 消费者在签定物业合同时,应对照物业收费标准仔细核对。标准中没有的收费项目,可要求对方出示有关部门的文件,否则有权拒交。 要了解更多问题可浏览我的博客:
把厨房和卫生间改为一个门洞进出,卫生间里做一个蹲厕足矣。东卧西墙预留65cm的宽度后做门。下面提三种意见: 1、西卧的房门不改。客厅的西北角做书房,东西宽度不要超过2m。书房以西做客厅,电视在西墙边放。书房与客厅不隔开,沙发L型摆放。客厅西南放餐桌。 2、基本上同上一种办法,只是餐厅和书房对调,电视放在北墙。 3、如图示意。西卧北墙打掉,这间卧室作客厅。原客厅分别隔出卧室、书房和餐厅。 4、再加一种意见,附上新图。
看你们的租赁合同就此事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本着"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让各家租赁公司共同承担是没有错的。
我和“我是di1000菜”的1~4的想法一至。不再多说,说说我的其它想法如下:1“楼下那间小卧室和卫生间层高都有二层高”,对,你不可能就让它那么高,也得吊个平顶,必需用巢钢与墙面预留钢头相焊接,再在上面铺上大芯板,下面石膏板,好刮腻子。卫生间不用这么吊,上面直接吊塑钢板或铝扣板,这小卧室非得这么吊,但留个活门能上去,上面放些不常用的物品,这不就能解决你的一部分储藏空间嘛。 2上面的露台用作休闲用,但地砖铺得不能太深色,用米白色为佳。 3门窗色用清油的话,应用暧色调,父母在不适合用黑胡桃那么深的,用的话显得对老人家不尊敬,如果你喜欢浅色,白枫比较高雅,但花钱多,要不你选择红胡桃上色漆[色漆是一种调配好色的聚脂清漆,华润牌可靠,天津都是家具厂用的多,用好的油工能干,必需喷漆] 4我建义你好好把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搞清楚,好动结构。你买房的图应有标记,你去问问开发商。要不思路无从下手 就说那么点,你要有好的思路,发到我的邮箱,我的设计一定能使你满意。
事实上除了一部分的专业是完全针对房地产的专业以外,房地产业内的从业人员大多都是专业不对口的。土建算是比较对应的专业了。
致民路有两个楼盘,一个叫摩卡.筑,另一个记不清名字,两个楼盘在一起,可以去看看,售价在5500元/平左右;二环路往红牌楼方向有个新希望集团开发的小户型,叫"MINI港"吧;在科华北路附近就没有新开楼盘了,你可以到附近中介了解看看有没有转让,附近的"SOHO"、“棕北国际”、“樱花假日”都有小户型,应该有转让的。
合同无法履行的,房主应当解除合同,返还租金、和押金,房主不予返还的,你可要求在拆迁补偿款予以扣除
住新房该高兴啊.如果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劣质的装修装饰材料带来的对人体健康有害气体之类吧,它们会不断从材料里散发出来,材料里毒气也会慢慢减少.住在散发毒气的房间里当然对人体影响.把毒气稀释,清排掉就好.加强通风透气,多养几盆吸收毒气的植物.一般情况下这样做就行了,如果你住进去后感觉身体很不舒服或有口干发苦,鼻孔刺痒,眼红流泪等,可以找有关部门进行空气检测,然后根据结果向业主提出补偿.
等额本息比较好,一般都采用这个,每个月的还款钱数是不变的,你贷款金额不高,利息高不了多少,等额本金是一开始还款高,每个月逐渐递减,看你自己的选择了
应该先去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更名证明之类的东东,然后再去房屋所在地的产权处办理更名手续,需带上合同、身份证、户口等之类的证明文件。。<br/>但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有点不一样,建议你还是去下当地房产局的产权交易中心咨询。。。
一般高层和多层的收费是不一样的。但住与不住都收费,不然物业没有钱运作啊各小区不能一慨而论。要查当地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物价局对每个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都有文件规定。一般容积率小的社区环境要好很多,物业服务费相对要高一点。
一般一个月左右 用油漆和胶都的话要多一段时间 租给别人的最好也要空一段时间 不要害人 哈哈哈 如果自愿另当别论
应当签订好买卖合同并取得收据<br/>免费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20
每个地方潜规则不一样,按照道理来说,你就算不住物业费也应该交,采暖费不清楚,我们南方这里没有采暖设施,但按照你的情况可以和物业商量商量,申请减免,甚至空关,你两套房子空着还不如租出去,你让物业帮忙租,他们乐得开心,再跟他们的头头申请减免,试试吧。
推荐几个网站给你:58同城、263、大赶集、搜房网、口碑网等都可以找个到你想要的房子,不过你得留意,那里的中介也很多
当然要返还租金了 理论上你和房主的协议已经终止了 所以可以拿钱走人了 不过你的房东还真是好说话 同意你转租
会 不是现在能看出来的 现在施工原料含的有害物太多 最好一年后入住
楼下的回答了~但是我要提醒的是这是地方规定。<br/>也就是说有可能这个政策在成都可以但是在西藏就不可以。<br/>有的地方没这个政策,物业公司不管你住不住人、装不装修都是按全额收费。<br/>这是合理的,物业是按合同收费、服务房屋、公共区域,并不会因为你不入住而减少支出。
我感觉还是在郑州买吧,本人是做中介的,感觉现在郑州那边发展潜力也挺大的,北京这段时间应该会有所下降,已经是比较高的价格了,再买的话,以后会有发展障碍,所以感觉在郑州买最好!
这些设备等的验收国家都有相应的验收规范,由监理公司和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用不着业主,因为需要专门的资质和技术人员才能够判断是否合格。电梯更要安全监督部门验收,而且每年都年检。验收时要用铁制的大砝码(就是大铁块,有标准的重量)按照电梯额定的载重运行多次,包括平层、开门、关门都要逐个检验。
未经验收有很多种情况,有独立情况,也就是你所在楼没有验收,也可以是整个小区未经验收(这种情况很复杂,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建,和代征地如绿化未完成,所以不能验收,不办房产证),如果是后者的话你所在的楼经过验收的话,开发商交房给你没问题,只是产权证办理延期的问题.你应该看一看合同约定的产权证办理时间,里面应该有延期违约金的约定. 建议你先调查清楚是什么没验收,再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只要有证据,胜率很大.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这些都是应该有的,备案表一般正规的开发商都是复印后张贴一下,两书必须盖章后交付业主,贷款合同上面注明了合同份数和甲乙丙各执几份。可以到当地的建委投诉。
商品房的各项质量等的检验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需要有一段工作的过程 因此,专业问题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购房的非专业人士,应该注意的两件事 一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发票 二是购房合同条款 在政府部门审核开发商的房屋是否具备销售 条件时,要审查很多要件 包括;用地手续、规划手续、建筑手续、配套条件等等,合格后方能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据此,开发商才能到税务局申领发票。 因此,你只要看他有没有销售许可证就行 你的注意力应主要放在合同的条款上,别让开发商把你的权力都给弄没了就行
上面两位说法都正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都会给业主发张《业主入住验房表》下面有业主签字栏,如果业主同意验收签字并领取钥匙则视为交房,此时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 小区未完成综合验收,你可以拒绝签字,不收房。 我所在的物业公司一般都会和开发商商量,减免交房后的一两月份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比如9月份交份,我们11月才开始统一收物业管理费
你好! 一、收时应着重检查哪些问题? 为了便于客户检查房屋质量,这里附上一则验查房屋质量的简易方法,你不妨记住并逐条检查看一看。 门 (1)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4)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5)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 (6)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可否妥当关上? (7)窗户玻璃是否完好? 地板 (8)地板有无松动?爆裂?撞凹?行走时是否吱吱作响? (9)地板间隙是否太大? (10)柚木地板无大片黑色水渍? (11)地脚线接口是否妥当?有无松动? 顶棚 (12)顶棚有无水渍?裂痕?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 墙身 (13)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14)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 (15)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清?裂痕? 厨厕 (16)厕、浴具有无裂痕?裂痕有时细如毛发,要仔细观察。 (17)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18)浴缸、面盆与墙或拒的接口处防水是否妥当? (19)厨房瓷砖、马赛克有无疏松脱落及凹凸不平?砖缝有无渗水现象? (20)厨具、瓷砖及下水管上有无粘上水泥尚未清洗? (21)水池龙头是否妥当?下水是否顺畅? (22)厨房、浴厕地漏下水是否快速妥当? (23)厨柜柜身有无变形?门能否顺利开合? 其他 (24)壁柜门是否牢固周正? (25)试一下全部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 (26)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以上26条,均是新楼容易发生的问题。购房时应充分注意。 二、新房入伙验收注意事项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竣工备案已改由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在与房地产商交接钥匙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三、不符合交房条件下,购房人应做些什么? 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对房地产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消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消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通俗一点讲:房地产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如果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 收房时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 新房的保修期是从何时起算?很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虽然也对,但不够准确全面,说对的原因是: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确实写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说不够准确全面的原因是:这里没有具体讲明保修期的长短,而是由当事人约定,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和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出现差异,购房人往往被搞得糊里糊涂。 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动产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3年或5年。我们如果留意一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后面一句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就会发现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以我们研究保修期还是要回到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商只能按和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而不能利用自己交房时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人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因其单方面增加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影响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地税局只委托过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征契税(参见京地税地[2000]478号文),而代征人不能委托其它单位代征(参见京地税征[1997]389号文),如果房地产商自己或委托其它单位擅自“代收”契税实际已经触犯了法律。 关于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商委托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代收公共维修基金问题, 如果购房人在购房合同或其它协议中自愿委托房地产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过户,缴纳的代理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目前政府没有统一规定。这种委托属于自愿性质,办理房产证并不难,也绝非不委托办不了房产证或房产证必须集体一起办理,房地产商在规定时间内和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商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商不与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造成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逾期一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房地产商如果为购房人提供了贷款阶段性担保,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他才能取消担保,因此房地产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通常也不会拖着不和小业主一起办理房产证。 近年契税的下调和房价的下跌,也带给先把契税交给房地产商的业主如何要回多交契税的新问题,即使契税上调,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业主先交了地税而不让业主根据调整进行补缴,因此,对购房者来讲,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直接向政府交契税是最为合适的。 交房时,房地产商列出的不合理费用不用交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有的房地产商会列出一些费用要购房人缴纳,例如网上经常有人问:“交房时,房地产商要我缴纳5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这合理吗?”“房地产商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 回答是:“不合理,可以拒交!” 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虽然,北京提供宽带和有线电视的服务商确实要收入网费和初装费,但并不等于这笔费用一定要由购房人承担。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进行了增加,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入网费或初装费应由房地产商支付。有些房地产商以“承诺提供,但没有承诺免费提供”为借口强行收费是站不住脚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不会具体约定房屋要免费提供窗户,免费提供窗户玻璃,是否房地产商可以在交房时向购房人收取窗户安装费、玻璃费用呢?显然不能! 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也好,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很多问题要靠大家的通常理解和合同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提供有线电视和宽带入户等项目”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条款,执行时应按购房人的理解处理。
你好! 购房者收房程序: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房事宜。 (3)开发商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需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纪录在交接单上,可视具体情况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购房者验收房屋时要注意: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要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自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的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拴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检查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 (4)检查墙面、地面。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检查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5)检查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做过处理。看水是否能畅通无阻的排向出水口。 (6)检查门窗。门窗的密实度是否合适,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框、窗框边缘等易受撞击处是否密实,不应有缝隙。 (7)核实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9)检查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1.套内建筑面积最好,其次建筑面积,不要选按套签 2.你买的项目是独栋的塔楼就选经综合验收合格,规模较大的小区选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同时都要有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一般是万分之五 4.交房3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为房价款的3%
你好! 1、 物业公司进行接管验收,验收的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验收具体每户的问题。 2、入住验楼应该是业主跟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各地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在竣工后还有尾房没有售出,如果数量不多,一般就不必办理。大房产证俗称“确权”,有的城市有要求,有的没有。箭箭比较清楚。
没什么准确全称,就是房屋产权证,大产权只不过是产权证里面的的面积是整栋楼的产权面积。然后再进行小产权的分割,也就是每户的产权。 大产证是针对按栋为单位的房子的可以是几栋楼,或一个项目的所有楼。 办理初始登记的依据: 1、是要通过规划局的竣工验收看是否超出批准的建筑面积等 2、 到公安部门申请到门牌号; 3、完成房屋面积测绘; 4、通过建委的质量验收。 就可以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大产权的确权。
1、交付日期是开发商自己确定的,是按预估的时间写进合同里的,没什么太硬性的规定。你说的8月交付也合理,要给自己留出一些时间。不能做死。如果早交不是大家高兴吗,如果晚交就赔了。 2、抗震效果是按当地的房屋抗震要求约定的。每个城市,每个区县都可能不一样。如北京一城区是8度抗震。 3、隔音玻璃属于你和开发商约定的范围,根据周边的环境可协商。 4、先验房再办理验收手续的条款要不要在合同中规定 ? 如果开发商同意写的话,当然要写进去。 5、6两个问题太大了。你可以到共享资料里看一下。
建议到消防支队查一下,问需要什么手续. 或者以找个朋友以购房者身份去一下,顺便要一下验收的证明.
专门有验收规范,就是从基础开始就要一步一步的验收,分项验收,比如桩基、基础、主体、防水、消防、墙体、门窗等等,最后竣工验收要审核所有这些验收报告综合一下而已,都有各自的验收规范和国家标准。 具体的依据就是建设部颁发的那些验收规范,建筑书店有的是卖的,网上也可以搜索到,共享资料里面就有。
你好! 购房者验收房屋时要注意: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要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自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的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拴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检查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 (4)检查墙面、地面。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检查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5)检查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做过处理。看水是否能畅通无阻的排向出水口。 (6)检查门窗。门窗的密实度是否合适,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框、窗框边缘等易受撞击处是否密实,不应有缝隙。 (7)核实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9)检查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