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转租风险很大,一般如果是二房东租房,就既有可能扯皮,最好是在房东同意,和房东签订合同
要经弟弟同意,哥哥的行为不得损失有继承权的弟弟。父亲思维不清,兄弟作为父亲的监护人,也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再次出售不会受影响,能受影响的就是你契税缴税的面积如果与产证面积不同,需要你提供上次购房的合同,如果缴税面积与房产证面积相同,就不需要做公证了,其他的手续并不会用到购房合同
通常房屋买卖,装修部分是随着房屋一并出售给买方的,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而且乙方拆除房屋装修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就此项情形下解约有约定。
买卖合同在签署后就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在正式过户前,你确实不愿意出售房屋的,可以终止买卖程序、保留对房屋的所有权。通常情况下,没有法定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对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在先,你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和律师详细商议后再做下一步的决定,尽量减少损失的发生。供你参考。
二个问题,一是开发商对于已经确定卖给你的房子,又卖给了别人,这是典型的一房二卖。如果你手头证据充分的,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民事欺诈行为,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双倍的房款。二是如果属于规划设计变更的,开发商应当征得购房人同意,否则,购房人有权退房。<br/>开发商利用改变房号的办法,属于掩耳盗铃,只要通过证据揭穿开发商的把戏,就可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1、卖家答应负责给你更名,也就是他承担了相应的费用,你不必担心; <br/>2、卖家避税的方法是更改购房合同的名字,步骤是:1、撤销原备案;2、签署新购房合同(用你的名字);3、重新备案,即可。 <br/>3、撤销备案是没有费用的,所以卖家也没有经济损失; <br/>4、如果她做不到上诉方法,产生的费用也是他承担。
在我们这里好多公房也都有这种情况. <br/>如果你特别在意的话可以去建委找人重新测绘.更换房产证.
准确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过户的时候房交所那边要对你的房屋进行一个核价,他会根据你的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还有地级进行计算,很麻烦的。别人没拿到证应该可以直接转合同的呀,如果不能直接转合同就有营业税5.6个点,个税和契税各一个点,其中契税有减免条件的(重庆农村户口首套房,且证上面积不超过90的)。
说实话您没有必要折腾这个,让他退您押金,再找个房子吧,没必要叫这个值!<br/><br/>房主肯定违约了,上法庭肯定能赢,但是赢了你能怎么样?难道这样住着舒服吗?业主也会找各种理由找你的麻烦,真没有必要!<br/><br/>最后祝您早日找到新房子
你最好以卖房子的人是表现代理为由,要求办理过户!如果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那么你可能拿不到房子和你的钱!
查封是有效的。如果要撤销查封,只能你先替把房子卖给你的人把这笔债务还清了,解除查封以后,你的房子就可以过户了。要不然对方有明显违约行为,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是否可以不返还定金首先看经济犯罪是否与买卖房屋有关,如无关系依购房合同约定可不返还的不予返还定金,还可主张相关赔偿责任。
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向法院申请<br/>1、小产权房的原始所有人(即“大产证所有人”)违法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br/>2、小产权房的其他居住人违法是无法被法院查封的,理由如下:<br/>(1)小产权房是法律所禁止出售的房屋;<br/>(2)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证;<br/>(3)居住人虽然花钱购买了房屋,但是无法办理产证,因此也就无法确认其所有权,故而法院就难以查封的;<br/>(4)但是,原始所有人是可以被查封的,因为其有为宜产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br/>你最好到当地的户口迁移的办公室咨询一下。一般这些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都是有明文规定的。<br/>我们这边的户口迁移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在75平米包括75平米的,是可以迁移的,一个地方一个样子,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br/>你最好到当地的户口迁移的办公室咨询一下。一般这些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都是有明文规定的。<br/>我们这边的户口迁移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在75平米包括75平米的,是可以迁移的,一个地方一个样子,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
你们已经结婚了他的户口就可以随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了。
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br/>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br/>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br/>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br/>具体小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另外产权年限是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不是从购房日期算起的。
原房主和他儿子要自己找个地方落户口才能迁走 原房主和他儿子的户口未迁走以前 买方是无法在此房处落户口的<br/>根据相关规定 二手房原房主户籍未迁出、新房主提出申请办理户籍迁入的 新房主可持房产证明经公安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 将原房主及户内成员户籍迁至所在街道、乡、镇集体户中 同时为新房主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这样的房子在房管局没有备案,所以无法过户。<br/>双方签订合同,然后到村委会更名即可。
1.买房后只能迁房产所有人的户口,女友的可能不行。 <br/>2.您如果要迁重庆的主城区的话,可能需要“户主”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如果是重庆非主城9区,就没有学历的要求。不过最近好象有新的政策,对这个要求有所放宽,只要买房就可以上户口。 <br/>3.您的户口迁到重庆以后,您的女友跟您结婚以后,肯定可以把户口迁到重庆,而且手续简单。。
你在房产所在地落户以后,妈妈的户口,没问题,一定能迁过去。因为你们是法定的直系亲属,按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可以把户口迁到一起的。<br/>外甥的户口,不好说,这不在直系亲属之列,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这不是绝对的,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甚至可以找找关系,有可能也能迁过去。
1、看你买的小产权社区的规模。要是只有一两幢房,建议你还是小心一些为妙。如果有三幢以上的,你放心买好了,要真的拆除或整治,当地ZF还真不好下手;2、既然在乎这小产权房的便宜,也就说明你是刚需,不是投资了吧。小产权房可以解决居住的问题,不适合投资。买了住住而已,没问题的;3、尽量买交了房的现房,也就是交了钱后,马上给钥匙的那种,改签的各种协议都给他签好,交款的凭证之类的都留着。不要买所谓小产权房的”期房“,小产权房本来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风险;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农业的户口性质的:<br/>一般来说,是需要迁户口的(农村的房子,一般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是没有受让资格的);<br/>如果当事人是城市户口的,房产在城市,则户口与房产所有权无关,不迁户口也可。
首付不可以贷款!<br/>买房流程是这样的:1、看好房子之后先交3万定金,10天之内来签合同,交齐首付,如果交不起首付,那之前的定金3万不退。房子让给他人。这10天的时间就是让你去凑钱的。<br/>2、交完首付,才进入贷款程序,到底贷款多少钱,还要和你月收入挂钩,如果收入低,要贷款30万是不可能的
房产权,一个从上世纪末就开始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今年两会的一则提案再次被推上舆论浪尖。70年以后,房权将如何调整或变更?有偿还是无偿?<br/> 按照现有法规,购买商品后就应当拥有永久产权。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对房屋本身实际上也是拥有永久产权的,只是由于国家规定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房产实际产权只有70年。但如果赋予房产完整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等于授予房产所有人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无异于让其实际拥有房产下面的土地产权,而这显然就与我国土地国有的性质相背离,与现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相背离。<br/> 尽管如此,70年大限远非“洪水猛兽”。必要的关注与担心之余,还是应保持淡定心态: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问题上,政府可从来不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