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亲,如果如您所说这种情况,一律以当时签定的装修合同为准,当时装修合同与哪个公司签的,就可以向那个装修公司申请赔偿。您说到的“每逾期一天”就是指正常施工的每天,以实际情况为准。
门也分很多种类的,像防盗门之类的就贵一点,在家里面的那些门就不用那么讲究的,主要一般的夹层板做的门都可以的,那个也不会很贵的,不过具体的还是要根据你的需求去决定门的种类的! 也有的是做的免漆板,这个好像就200左右的!具体的你可以去咨询一下哦!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 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 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只要将 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 房地产开发商就必须对楼盘 终生负责。也就是说,《竣工 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 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即 使房屋在十年或二十年以后 出了问题,如果是房地产开 发商的过失,同样可以追究 他的责任。因此,收房时查验 《竣工验收备案表》,并对上 面的每一项内容进行核实非 常重用。
有影响的,我们这有老师就是装修3个月就住进去而且孩子月子里,得白血病
您好,近期未见施工,也不清楚何时竣工,晚上不施工的,晚上安静。
有很多,比如:合同书、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竣工报告、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明、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验收、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隐蔽检查验收记录、材料/构配件/装备报验表、所购产品或材料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开工报告(或开工/复工报审表)、如有增项的话还要有签证单、设计交底记录、图纸汇审记录、都是有固定的表格样式的。如果这个工程甲方有监理的话,可以和他们沟通1下,肯定竣工资料内容
装饰工程的竣工资料这个各省的用表和文档结构类型有些小差别。<br/>这里我大致说一下(以湖北省的为例)<br/>1,工程管理资料<br/>工程技术文件报审<br/>企业资质报审<br/>施工组织设计<br/>开工报告<br/>停复工报告<br/>施工日志<br/>工程概况<br/>竣工报告<br/>等等........<br/>2技术文件<br/>图纸会审<br/>设计交底记录<br/>技术交底记录<br/>工程试验记录<br/>3工程质量文件<br/>各分部分项的检验批<br/>4工程物资文件<br/>材料报审<br/>材料的检测报告合格证<br/>5单位工程的质量、安全、感官、核查要录<br/>简单的说大概这么多吧<br/>想更详细建议你去查文号DB42湖北省的资料规定。
按标准图纸尺寸进行裁,就是A0、A1、A2、A3、A4的尺寸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