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政策继承是不需要费用的。 完全可以只写孩子的名字,怎么以后都是孩子的。如果是未成年孩子家长可以作为监护人代理行使权利。
现在有两种康居房: 1、成本价产权的: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外,再交纳15.6元/平米的土地出让金; 2、经济适用房产权的康居房:除了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外,在缴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最新的政策还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就是成交价格在4000元以上的部分缴纳20%
是的,按照原来的购买价格计算。 如果是房改房那么就按照政府统一核定的基准价格计算。
补充【zwchang】说的几点,其实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支付房价款前)至关重要的是必须查验该房地产的一些重要内容,如下: 一、权利人姓名或名称 二、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使用期限和面积 三、土地的批准用途 四、房屋建筑面积 五、房屋竣工日期 六、房地产登记日期 七、房地产抵押(设典、租赁)情况 *重要 八、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 *重要 其它就如【zwchang】所说看清几个原件、公证委托书。 期间产生的税费按规定上是各自承担各自应付费用, 但存在有些费用上家不愿承担,则需双方协商解决。
产权证下发5年内转让,需要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减去当初购买价格的差额的20%缴纳。 如果是房改房在上市,则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减去所在城市统一制定的基准价格的差额计征
1、如果是2004年购买的依旧按照之前的契税政策缴纳,即房价的1.5%; 2、一般来说只要该房产尚未备案就可以更名,不过你购房时间距离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估计已经改不了了; 3、以后等产权证下来再改名就要按照过户手续办理了,需要重新缴纳税费; 4、产权人死亡需要办理继承公证,所有顺序的继承人都需要同时到场,而且继承人中有已经死亡的还需要有该人的死亡证明。
看你是什么单位了,如果是央产,也就是中国打头的公司的房子的话,必须通过单位同意的,还有,公积金贷款是不能够做转按揭的, 你需要先把钱全都还了才可以出售。至于户口问题你不用着急,反正产权房子又不象使用权是的,更名必须迁户口不能人户分离,产权无所谓,等你有了新房再把户口迁走就可以了
目前尚无法认定,据说土地局正在内部联网。
这种房子挺麻烦的,应该是属于使用权,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我建议你最好别买这种房,因为对你没有任何保障,如果一旦政府真的要拆迁的话,现在写什么也是没用,任何人在钱的驱使下都会有私心的。
区属的商品房在各个区的建设委员会过户,市局的房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过户(和平里北街2#)。电话打114查询!!
需要,但是国家规定不满5年的只能原价转让,按照原价转让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只要土地局接件,受理之后一般不会有过虎不成的事情发生,房款一般也都是在过户当天划转
这种方法不可取,有一种赌的成份,风险较大,二年后房价有可能涨也有可能跌,可能会出现利益矛盾.
好象已经实行了,你和购房人商量的话如果可以走公证手续,应该比较便宜!但必须是现金交易,不能贷款。
呵呵 建议你上网或者通过别的渠道看一下有关西安市廉租房的政策,你的条件的确不合适,呵呵,好好上班 找到一份工作,自立自强,实业救国。
但住房基金是个人私有财产,这比钱只能用在买房时才能提取 我也像我的单位申请过怎样把住房基金取出来 给我的说法就是 要不现在买房 要不你现在辞职 别的方式是拿不到钱的 如果没有退休想要用这比钱的话只能是买房时才能提取的,如果不买房等退休后就能拿到这些钱了 这点您大可放心,单位是无权扣押您父亲的钱,最好的办法就是等您的父亲退休后就可以把这笔钱取出来了 放心吧 您看出来没有那都一样为难人 祝您和您的父亲一切顺利
你好,从法律的角度讲,你是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的,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要涉及到贷款按揭等问题,至于银行方面是否同意还有待确定。
政策是对社会公布的,你有没有购房资格自己应该清楚,商家也应当尽到注意义务。所以你没有通过审查,并不完全是销售方的责任/<br/>定金是可以协商退还的/
一般讲的五证一书 看是预售还是销售了<br/>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证 工程规划证 施工许可证 和盖房子的老板他的资质证书<br/>预售的话 还要预售许可证…… 有这些你就可以买了 别听售楼的忽悠 找个熟这方面的朋友 什么公摊啦 交钥匙啦 竣工……等……好麻烦滴……
天河很大啊 看在哪里了 中信也是天河,只能租一般的房子,棠下、东圃也是天河,但是就能租稍好的小区了。<br/>想买房的话,月薪1W5还要省吃俭用好几年能供个小小的郊区两居室。<br/>不买房生活压力不算大。
按揭20年和按揭10年在利率上一样,按揭20年由于还款额小自由度大,故建议20年。另如果你的收入满足要求可以考虑5年,5年基准利率6.4%,5年以上6.55%,有0.15%的差额。
在唐山买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唐山开发的楼盘很多,市里的房子均价保守在6000左右,郊区的房子还便宜些,西外环这边新开发的鼎旺国际社区,左岸花园,逸景新城等均价在3700左右吧
放弃吧,首付都要借,压力太大!况且房价不是最高位也是次低位,经受不起房价大跌的压力~
住房价格连年上涨,可以说是政府的不作为,也可以说是政府的假作为,当然,更可以说这就是政府的作为。开发商成了冤大头,任志强们替这个国家建了这么多的房子却挨了这么多骂,千古奇冤!
拿不回来;了 ```而且银行会留下你的不良还款记录,以后再贷款很麻烦了 建议你如果遇到什么事影响还贷,可以考虑把房子卖掉,赚个差价也比被银行强行收回强``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给付对方违约金,则对方不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但因你与他人已经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合法有效,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合同,你要终止或解除合同只有与对方达成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新的协议
不是 <br/>只是只能代50%的款 首付不少于50% <br/>卖掉后再买如果有正常证明 就可以算一次房贷 只看你心不心痛 <br/>肯定有房贷资格
你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有购房合同,并且在银行按揭。 所以没买房子是取不出来的。 但如果你已经购买了按揭房产,钱取出来后并不一定要还贷款,可以自己随意使用。
这不是大问题。多付自付款,按揭少点,对开发商没什么不良影响,修不修改合同都无所谓。只要办理按揭时你的追加首付到账即可。该条款是按照你当前只付25万首付来制定的也没错,到时你加了自付款26万,自然贷款就少了26万,你不构成违约,放心吧。
你和你老婆写个协议注明购房时其父母出资购买,该房屋权属系你妻子个人财产,并给你岳父母出具出资证明
应该可以的!就是不知道您那便银行的情况!但是个人没有什么提就可以贷到钱!!开个公司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要是自己不够的最好和你爱人一起开个收入证明!!就可以了!!再次祝福你们了!!
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于买房和装修房的款项,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注:二手房购买和装修不能使用公积金。你有比较正式的工作后,单位一般都会为你建一个公积金的帐号,此帐号如果不知道,可以通过当地声讯台查到,你的每月工资单上会有一部分款项打入公积金帐户(单位也会为你存一点,具体比例不太清楚,嘿嘿)!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来说需要携带你的购房合同到你公司的财务部门办理,详细需要提供的内容需要到你们财务部门确认,各单位不完全一样。
这次加息仅调整银行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仍为2006年5月开始执行的利率,即 五年以下(含五年) 4.14 五年以上 4.59 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发生在2006年4月及以前,那么在2006年底前仍执行五年以下(含五年) 3.96 五年以上 4.41的利率,2007年1月开始执行2006年5月调整的利率。 不过照目前的形势看,利息可能还会上涨,下次上涨可能会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过调整幅度要远低于商业贷款。
提前还款一般是不退保费的。申请手续应该是打电话预约吧,我知道很多行都是这样的。计算公式还是以剩余本金来计算.但是有两种方案,就是第一缩短年限,保持还款额不变,第二是期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如果收入稳定的那么选择第一种,利息比较第二种应该是省点
按照各地规定不同,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不同的管理办法 公积金取出只有在购房大修装修才可以,不购房不可以支取.
现在银行有按周还款,应该比较适合你,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是相对的不要怀疑银行的计算能力,且银行可以提前还款和提前部分还款的。 如果你的工作比较固定收入比较稳定可以选择等额本息,如果你目前收入比较高但不太稳定且有其他收入的话可以选择等额本金。 而且一旦你有钱的话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当然可以,因为你已经满足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发生住房消费)。只要你有相关文件就可以了。
你说的不太明白,我理解是不是你想提取公积金来还贷款呀,如果是的话,那么肯定是把公积金提到你的帐户中,再由自己进行支配。因为不管怎样,银行都不会主动从你帐户中进行扣款的(除月供外和逾期以外)。
不能了,但你可能把公积金提出来提前还贷,可以还一部分也可以都还上,这样就不用再支付商贷的高额利息了,你可以减轻些压力。
去二手房中介,一切都能帮你办妥,而且好像现在办住房贷款抵押贷款都需要经中介办手续,直接去,有些银行不接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 年 4月 3日发布, 2002 年 3月 24日修订牘和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手续是:职工调出,原单位从该职工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填写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受委托银行应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并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暂存账户里进行管理。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受委托银行返回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调出凭证》进行复查确认。职工调入新单位后,调入单位应当自职工调入之日起 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和转入手续。受委托银行根据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通知住房公积金暂存部门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你只能在新的单位从新缴纳公积金,原单位所在地的公积金只能领出来----因为你那得号已经封了。
更正一下,第一,你用自己的房子去做质押融资,也是发生信用的一种,也就是要贷款,这在你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肯定会看到你之前的质押融资,这不会影响你的信用问题,可能是影响你的贷款成数,或有的地方会不允许你同时发生两笔信用导致公积金贷款无法申请。第二还是你想得到首付问题。质押融资肯定是把房子的产权押给你的融资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但是一旦你还不上首先是自己房子将不保,第二个人信用将受到严重影响。 建议,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在把自己的房子质押出去以后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能在质押自己的房子取得一定资金后再申请。实在不行,最好借一点或多贷一点公积金,因为公积金贷款能贷到 40万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长期储金,它由职工及职工所在单位交纳。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所有,随着工资发放时交纳,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另 外,当职工在职期间去世,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可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根据<<继承法>>办理提取手续。 在您离退休前,您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 购、建、大中修自有住房; 偿还用于本人的住房方面贷款; 支付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的5%的部分; 您退休时,可以一次结清并支取全部住房积金本余额 北京住房公积金网
尽快还贷吧,不是说可能进入加息周期吗?
你这个不涉及到销户,只有退休、移居国外或不再缴存的情况才能销户。你这个是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指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调入单位的公积金帐户,同时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取消。转移手续可以由单位代为职工办理,也可以由职工自己办理,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受证明、在调入地新建立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及转入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这些资料通过转出管理部审核后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应该说购房贷款中的一种方式是公积金贷款。因为在我国目前的购房贷款中,基本包括:商业贷款(资金由商业银行贷出)、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现在基本没有了)、贴息贷款(组合贷款的另一种形式,是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组合)。因此你在购房时,一定问清开发商或代理商给你办的是哪一种,因为现在我国的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利率差别很大
那么就是指的公积金提取。因为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大概有三种 第一发生住房消费、装修等.你的情况就是满足这一条 第二移居、退休、离职等 第三死亡等。 提交的资料大概有: 1借款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卡号或帐号 提取可由单位代办或自己办理。各地政策不一样,二手房和一手房的消费提取也不一致,最好询问当地管理中心或单位相关部门
资本公积是企业从事非营业活动中形成的资本增值,归全体投资者共有。主要包括资本溢价、接受捐赠、资本折算差额、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项目。 (一)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实际缴入的出资额超过按注册资本和投资比例所确定的其法定出资额的差额。这种出资一般发生在经营期间其他投资者参股,原有投资者单方向增资,原有投资者同时增资等情况。经营者在经营期间,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原有投资者往往要求按其大于法定出资额的数额出资,以使新的投资者对投资企业已获得的市场信誉给予承认和回报,超过法定出资额的差额,即为企业的资本溢价。另外,企业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形成了帐面积累,如提取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这部分积累的利润,新投资者同样分享,作为分享这部分利润的条件,新投资者必须投入法定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面值的价格发行股票,获得的溢价收入同样属于资本溢价。 (二)接受捐赠 接受捐赠资产是指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赠予企业的资产。企业接受捐赠的各种资产,不属于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因为捐赠人并不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也不对企业亏损承担责任。因此,企业接受的捐赠记入“资本公积”帐户。 (三)法定财产重估增值 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对其占用的资产进行重新估价时,重估价值大于帐面价值的数额。一般而言,企业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除有物价变动时,国家有规定调整,否则不得随意调整帐面价值。但在特殊情况下,企业可对资产进行重估。如:企业分立、合并和改组;企业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物价上涨时幅度较大造成企业帐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严重分离。 (四)资本折算差额 企业接受外币投资时,应按收到投资或存入其开户行当天的汇率或当月1日的汇率将外币折算成人民币记入到有关资产帐户,而按合同、协议规定的投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记入到“实收资本”帐户。由于两个帐户中所采用的折算汇率不同而产生折合记帐本位币的差额,就是投入资本的折算差额记入到“资本公积”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