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我赞同“我是否可以坚持履行合同或要求房东给予经济补偿呢?”,应该可以要到一些经济补偿金的。才租到房子,又把你打发走,搬来搬去都挺烦的。还有你要花时间重新去找房子租等都是很烦心的事情。
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已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部分都是你的财产,包括护栏,因为是固定物品也是房屋的附属品,所以没有其他约定应当属于你的财产。如果对方再次期间破坏你的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首先看你有没有签中介委托合同,如签了,中介收就相当于你收,没签我认为与你没半毛钱关系。<br/>2、你可明确告知买方没证,以后的一切与你无关。开玩笑谁会拿钱去干这么大风险的事。<br/>3、中介收定金,这是一种违规的行为。<br/>总结,可以通知中介房不买了。不会违约。但最终要看你合同怎样写的<br/>合同中生效条件是什么?开玩笑合同都签了,定金不是你收,你违约他找你,对方违约你找他什么?<br/>拿合同看对你有些不利。<br/>现在你只有3点可用,1、你明确告知对方你无证,能否办得了证与你无关。2、你可说家人在外不同意也不回来签名,共同财产处理是要家人同意的。3、无证,不能明确产权,视为无效合同,就不承在违约问题。
那要看你和中介签订的合同里是否有这项内容,这个是可以约定的。<br/>但是,一般中介是不会和你签订的,除非你的房价很低。
这种情况主张房屋产权问题不大,其他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法院起诉解决,对方不能以这些小问题不给你房子。
据你所讲,建议尽快带上材料向律师需求帮助,以便更好的保护你的利益。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预约。
对方提出违约的事实和理由是什么呢?如果有合同,并已经实际交付房屋,对方拒绝办理过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过户,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解决
严格来讲这样的合同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业主那边真的违约.他妹妹可能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比如炸骗什么的~
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考虑太多了,户籍制度是目前的问题,经济发展不会受制於户籍,公安局要再不改革户籍会被批评的,你买房不要去考虑他,我参加工作时工资30元/月,现在8000变化太快,不是那一个人可以决定的放心买你的房子
你好,房子是老人名下的吗?如果是的话,老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处分,他人无权干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1.房产证和户口本是两种东西。 <br/>2.就算不是户主,只要购买住房,并且房产证是你的名字,房子就是属于你的。中国的不动产是采用登记制度的。就是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就是属于谁。跟户口本没有关系。就算你没有户口,你还是可以拥有房产的。
你无法得知对方房屋权利上的瑕疵,因此你不应当败诉。你的三万元尾款支付条件是对方户口迁出全部户口,你既然已经支付,就没有理由再要回来的。<br/> 此案时间较长,涉及到你签的合同的有效性,应当聘请律师积极应诉,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
在重庆城区有房子,办了房管证,基本上都办得到户口,不过要交房,入住之后才行。不能迁与房主不是直系亲属的人的户口。
东莞市從2008年1月1日开始,已经取消购房入户的政策,故此,您在今年10月12日购买的二手房不能申请办理购房入户。若您的朋友是在2008年1月1日前购買的二手房,同时付清商品房按揭款后,即可以在2009年年底前申请办理购房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