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名字是否是统一的. 如果办理房产证前未登记结婚,合同与产证名字应统一,合同签订后很难改动业主名字。 2、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是否都能写上双方的名字. 当然可以,无论你们二人婚否。 3、婚前写上双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哪有共同财产?悖论! 只能算共有财产,任何两个人都可以有共有财产,也可以公证明确各自所占的比例。 4、如果单写她的名字,那么在婚前能否去公证为共同财产. 没有婚前共同财产这个定义。 可以公证为共有财产。 5、公证为共同财产的时候,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无法公证为共同财产。 如果公证共有财产,可以询问一下公证人员,多数售楼处在开盘的时候,公证人员会到场。 还是建议你结婚后再买,毕竟办个结婚手续远比公证共有房产简单。 ————既然首付她出,贷款她还,何必写你名字?反正婚后还贷部分算是婚后共同财产的,婚后你不吃亏。 没有结婚又不出钱何必写你名字,做男人的要硬气点!
一定要退,这种情况绝对有问题 是啊,租房你有权让他提供房产证明,不然有诈骗嫌疑,他不退就找工商或者公安
有优先权,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人,拿房屋所有权证;一个是房屋共有权人,拿房屋共有权证.
关于购买单位房,那就要注意卖方是否对该房具有完全的产权,并且还要注意卖方真实身份是否为房主,除了这些,还要注意卖方是否经过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卖房。 确定以述问题后,你才能开始谈价格与付款方式,签订合同。
房地产证不可以改名,这里有多种情况的,应慎重购买。虽然私自建立的合同有一定的约束力,但最终更名还得以交易时在房产局签的合同为准。 另外提醒你千万不能轻信某某人认识某某能办证的骗局,最终还得买卖双方本人到房产局交易。其实缴纳各种契税用不了多少钱的。一定自己亲历亲为才行。
定金应该在总价的20%以内 业主收下定金以后 若买方违月则定金不在退还 若卖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付定金要签份定金协议 至于定金付多少合适 就看你买此房的决心了 超过20%的部分不算定金
合同是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签定购房合同时要把这事实说清楚,规定卖房人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现房产证,和解除抵押,还有要约定过户时间。
简单的说,房地产出资验证主要是一个权利及其转移和作价的问题,也就是说,至少应确认:在投资时点前,出资方拥有产权;出资时,产权移交给被投资方,被投资方获得产权;由全体出资人在经法定机构评估的基础上确认投资作价
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 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一般在市场上买到的都是商品房 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区别:一是主体,后者是具备一定条件的消费者才能购买;二是价格,后者肯定比前者要便宜;三是信誉,往往后者的开发者信誉较好。四是售后服务,后者往往比较负责。当然,后者往往所处地理位置属于城郊。您如果资金实力雄厚,还是要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房屋质量、装修级别、小区综合配套等因素。
应注意以下问题: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最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在售楼书验完以后要签订认购书,要交定金,提醒购房人要注意,认购书里的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它有特定的法律内涵,叫做给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不是对合同起担保作用,它只是起担保作用,叫做给付订金的一分不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订金。所以,在认购书中写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个“定”(订),因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产开发商在认购书中有这样的条款,买房应该在签订认购书多少之日起买房,否则的话不给退还。 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将这个条款改为买房应当在签订认购协议之日起多少日之内前来与卖房商谈正式合同,如因对合同条款的分歧导致合同未能签署,所收的定金应予退还。这样对购房者应该是比较有利的。 认购书签订了之后在多少日之内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签订买卖合同就应该非常慎重的对待,因为买房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体现在买卖里面。一旦将来和房地产商发生纠纷,购房合同是解决双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据和凭证。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五证”,如果是现房,根据规定发展商已经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了,而应当改为办理大产权证的审批手续,去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房屋产权证一定要看清发展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买的房子。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其中前两个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开工市是由市建委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 那么怎么样看待“五证”?交给您一种方法,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买完房以后还要查验或者叫验收“两书”。什么是两书呢,两书是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合格时通知购房者入住之后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件,一个是住宅质量保证书,第二是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通常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登记,在使用年限内承担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说防水是三年,墙面、管道渗漏是一年,墙面抹灰脱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积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热供冷系统等设备,卫生洁具、开关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时间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和用户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通常应该包括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住宅的结构类型、装修装饰注意事项、上水下水、电、燃器、消防等设施配制的说明,以及门窗类型使用事项,配电负荷,承重墙、保温墙、阳台等部位需要说明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里。 也就是说一个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购房的过程中应该查验五证,同时收房子的时候应该有两书。还有更重要的是产权证,拿到产权证,整个购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应该算齐备了。 在购房的过程中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在有些情况下,在什么情况下签订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签订预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买的房屋已经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了商品房,这个时候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是房地产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购买的房子尚未竣工验收,就是期房,这个时候签订的是房屋的预售合同。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问题,有三种计算方式。一个是按套计价,一个是按建筑面积计价,还有一个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值。通常,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方法比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筑面积,它是指按住宅面积外围线来计算。一般商品房的销售面积是套内销售面积和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是对购房者最为有用的是套内的使用面积,因为这种面积是购房者真真切切能够具体使用的。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把套内的建筑面积和公摊的面积写清楚。 所以,购房的时候购房者特别关注面积,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写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积是多少、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积缩水给消费者带来的坏处。 在购房过程中,怎么处理面积的误差呢?通常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还有一个问题,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通常里面约定有一个不可抗力条款。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开发商对于延期交房的免责理由一般说是不可抗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不可抗力应该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说地震、发洪水等等,这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种不可抗力才能够免除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责任,也就是说免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不能约定成不可抗力,一般开发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比如说施工中如果遇到异常困难或者重大的事故问题不能解决,比如说契约协定后政府颁布的法规和原来不同,比如说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装的延误,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从法律角度讲,我们觉得对购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围扩展了。所以,建议购房者对于不可抗力这个条款一定要仅仅把握住三个条件,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下,约定在最小的范围内,不要扩展,扩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时候,他都可以说我免责。 还有一个基本问题,购房合同的签订是跟谁签订?很简单,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签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开发商常常委托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负责其销售活动,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没有开发商的签字而与购房者直接签订买卖合同,就是说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义签定合同。签定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把握住是开发商,而不能委托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义签定合同。再一个提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数字。比如说违约金是千分之几还是万分之几,还是百分之几,这些比例数字,作为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个百分数,很多东西就差很多。 在买卖的时候一个是签订认购书,第二个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往往是房屋购买合同里没有约定的事项通常在补充条款里进行约定。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补充条款在某种程度上,它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不同的项目的不同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在补充条款签订的时候应该把握几个问题。 第一,应该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这是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因为购销合同里通常没有说多长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这通常在补充条款里约定。 第三,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买房通常需要按揭,确实有的情况下按揭没有办下来,没有办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综合的。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下来,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第四,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第五,应该明确装修标准。以后逐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精装修,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明确。比如说装修的标准不要笼统的想使用进口材料、高级材料等这种不明确、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甚至包括颜色等。 第六,明确退房的责任。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最后,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在商品房的买卖中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的购房者很难一下子了解熟悉这些问题,因此为了减少风险,预防买卖合同中的陷井,建议购房者在购房的过程中聘请律师,把相关的事情请律师办,虽然要支付一些费用,但会降低风险
需要,因为新的婚姻法规定,只要夫妻双方结婚有五年或者是五年以上,离婚的话,婚前财产在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下就会自动的算为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要是想只有你一个人拥有这套房子的话就拿着购销合同去做公证吧!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这些信息包括购房者最关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如企业资质及证书号、银行信用等级、获奖情况、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及楼盘信息,如绿化率、容积率、间距,总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拟售价格,开竣工日期、开盘日期,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期限及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 此外,公示的信息还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或房地产权证号、商品房代理销售机构信息、以及房地产权利是否被限制等情况。 根据《办法》,每一个楼盘都将拥有一个电子楼盘表,该楼盘的预定和销售情况在表上一览无余,适时刷新。开发商通过虚报销售数字哄抬价格或囤积居奇等蒙骗消费者的手段将会失灵,与售楼处里暗藏猫腻的销控表相比,买房人有了更可靠的信息源。 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每一宗交易的网上操作程序应在24小时内完成。 据介绍,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的伎俩。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每套商品房信息网上将一目了然 据介绍,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的一部分。通过该系统,不仅可以查询到商品房楼盘信息,还包括每套商品房的层数、用途销售情况和预售参考均价等详细信息。 相关信息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阁楼在法律性质上有两种。 第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在销售时计入建筑面积,一般按真实面积的一半计算。 对于这种阁楼,其面积已经计在总建筑面积中,没有单独的房产证。 第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允许在销售时计入建筑面积,房产证上写得仅是底层的面积,这种阁楼,属于附属物,也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只不过由于开发商赠送了一层阁楼,底层单价高了一些。这种情况,更不可能有房产证。 一般来讲,无论属于哪种,阁楼都是主户型的一部分,不存在单独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否则就等于你购买了两套房屋。 人们通常说的阁楼办理房产证,是指我说的第一种情况,即将阁楼的一半面积与底层面积相加,统一记载于房产证之上。 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情况下买家都不会考虑买的. 买了对买家没有保障.没有房产证就无法办理过户.不能过户产权就始终不属于买家. 另外阁楼是否属于你.因为没有房产证.得看你当时买房时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合同上如要注明了阁格是送给你的.那也就是这个阁楼的使用权也就是属于你的了. 并不是不能卖.只是买这种没有产权证的人比较少.毕竟没有房产证。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hy585983:你好! 你的同事说的是对的!你和父母共有的房产要继承必须是你父母百年以后,否则只能是按赠予或者买卖来办理手续。
你看上那里的房子价钱是多少? 以目前我个人来看两年以内房价是不会降了。看好了瞧准了别赔了!
天通苑的房子涨价是必然的,特别是西一区,西二区 和本五区.明年地铁通过来以后,一定得涨到6000多一平米. 我是北京城建的.大家有事还可以给我打电话来咨询,84826574
问题是房价现在是不是已经上涨?如果上涨,即使开发商退房,你也无法买到当时价格的房子了,因此自己算一下是否让开发商退4%的房款更合算?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
目前一环(体育大街、裕华路、友谊大街、和平路)以内大概4500元左右,二环以内3000元至4000元左右,二环以外大概3000元左右。五年后,我认为石家庄的房价大概在5500元左右。外县别墅大概在4000元左右。
帮帮忙: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 (1)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建安工程费; (4)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5)以上四项之和为基数的2%的管理费; (6)贷款利息; (7)税金; (8)前(1)至(4)项之和为基数的3%以下的利润。 在江西除了上述标准外,还有两个要求,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价不能超过人均家庭纯收入的10年的积累;二是必须低于同类商品住房的30%。 对于超过80平方米的,各地规定不一样,一些地方是对超过25平方米内的按 标准价,25平方米的按市场价。我们这里,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统一按8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建的,不会超过。
肯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用百度、焦点或新浪查一下你那附近的价格,我觉得你所说的价格只是个例。
不会降!国家把土地当摇钱树了,会有一天你嫌自己挣的钱太多吗?还五年呢,告诉你一直涨到70年后,价格和现在的一样(应该是承受能力)为什么?是现在卖掉的房子在卖一次了,告诉你吧这种幸福是子子孙孙的.
商品房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因此物价局只能要求开发商把房价备案,没有其它权力。房价高涨的原因是政府造成的,就是政府垄断土地的供应,拿来招拍挂,卖高价造成,在此之前房价一直平稳并且下降。
网上查不了,得到房地产专门的机构去调档查阅,办理.
明年能涨,估计也就这几年了。现在好多外资企业投到我国的房地产上面,人民币一升值,过两年等人民币更值钱了,许多外资企业就会撤资,那时候房价会跌,不过经济可能会有问题,正如30年前的日本。
是啊,?V?|中山這???且认旅娴谋阋?00元/方呢!按說是具中的最貴。
从健康角度讲,84 消毒液其实是不适合家庭用的。在家里用熏醋的方式进行消毒,之后经常开窗通风即可。
看看吧有帮助!样本可以随机选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 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与承租人签订转租租赁合同,一定要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另,签订转租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自己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的剩余期限,如承租人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期为12个月,三个月后该承租人与您签订的转租合同不能超过9个月。 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 位置: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市××路××城____层第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置注明参见附件一平面图颜色标记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商铺的面积大小。) 2、 面积: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首层____平方米,二层____平方米:首层公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二层公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实际计租面积为____平方米。 3、 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免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起计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免租期满之日,为乙方开业的最后期限。 2、 租赁起始日即为交铺日。 第三条 租金按金、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保证金、水电费、(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 1、 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相当于该商铺三个月租金的数额。 2、 租金:该商铺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及管理费。从租赁起始日起,第一年内该商铺月租金标准为每月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金额为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租期从第二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租金以上年月租金为基础递增________。 3、 综合服务费按照____元/月/平方米计算,该商铺每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元(大写________)。该费用用于市场的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维护、日常管理等各项支出。如有变动则按物价部门规定为准。 4、 综合服务费按金:相当于两个月的综合服务费的数额,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5、 该商铺设有独立水表以及电表,铺内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按照水电表读数计收。另该商铺须于每月按照比例分摊“商业城共用水电费”。 6、 水电保证金:________元/间。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即应向甲方交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____元(大写________)、综合服务费按金____元(大写________)、水电保证金____元(大写________)。合计____元(大写________)。 2、 租赁期内,每月租金、综合服务费、上月的水电费于当月5日前向甲方(含甲方委托的管理机构)支付。 3、 因合同期届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乙方退出该商铺经营之日起十天内,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乙方如有费用未清缴等情况,甲方可从相应按金及保证金中扣除后再支付。 第五条 商铺经营条件及设施 1、 该商铺设有单相电表一个,电表提供10千瓦用电负荷。如需增容,必须报甲方批准,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商铺地面铺高级耐磨砖,墙体乳胶漆,每铺独立卷闸门,水电一户一表,每铺均配有电话线接口及宽带互联网接口。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制作的招牌架一个,供乙方使用。乙方须自行制作招牌内容,费用自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重新命名该商业城的权利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 2、 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 3、 甲方有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本商业城铺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的同时,甲方应尽量减少给乙方带来不便。 4、 正式签定本合同并足额收到乙方所交的履约定金等约定款项后,按约定时间把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5、 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6、 甲方负责配备商业城内共用电房、公用卫生间、消防、道路、供电、排水排污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 甲方负责公共范围内日常管理,做好公共保安,清洁工作和定期对商铺内部进行安全检查,以维护该商铺正常的经营程序。 8、 甲方对乙方享有违法经营追述权。 9、 甲方可根据租户(乙方)的需求,统一组织相应的广告宣传,专业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费用由租户(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权:拥有向甲方咨询建议权和对商铺的知情权。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交租金及其它款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完好无损地把商铺交还给甲方。 3、 甲方交付商铺之日起,乙方可进场装修、筹备营业。乙方的装修方案必须遵守《装修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动该商铺的建筑结构或商铺的外立面,广告标设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尺寸制作。 4、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登记,持证经营,不得而知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众利益。 5、 乙方对承租商铺只能用做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的商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型,如须改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 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使用;如需转让,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手续费。 7、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商铺的防火、防盗责任,与甲方签订防火责任状,支持并协助甲方进行铺内安全检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等事故原因及因此引起城内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城内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险必须自行办理。 8、 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包括甲方提供达标商铺、室外装修、水电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不得拆除、改变该商铺原有的设备和设施。 9、 乙方应遵守本商业城《管理手册》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负责该商铺的保养、清洁、维修和安全防卫工作,不得容许任何人在该商铺中留宿:不得在该商铺中生火煮食:不得在该商铺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美容美发用品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仅限于存放少量样品于商铺中,其存货由乙方另行择地存储)。 10、 乙方要遵守城内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早开业或早收,甚至不开业。每年累计停业满30天(不可抗力和意外时件除外),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不予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 11、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作为抵押或经济担保。 第六条 违约处理 1、 甲方在规定时间后三十天内未能交付商铺,视为违约。违约一天按已收乙方款项总额的2‰计付违约金;超过六十天仍未交付商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其已缴商铺款项和定金。 2、 为保障广大租户的共同利益,保证项目按期开业。在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所交的签约定金转为履约定金。乙方必须在租期起始日起_______天内将该物业装修完毕并开业,否则,自第_____天起,应按每天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租金起算日后满30天,乙方仍未开业,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已交的定金、按金、保证金、租金等不予退还。 3、 租赁期间,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水电费、综合服务费均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按照拖欠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拖欠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乙方须付清所欠的款项,并无条件把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回甲方,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4、 乙方若在租赁期间内损坏商铺,各项设备及设施应照价赔偿。 5、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劝告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并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 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 (2) 不按合同约定爱护原有设施; (3) 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给他人 6、 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商业城《管理手册》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干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果乙方拒不接受或情节严重,且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 7、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执行,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8、 因各种原因而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如期退还所承租的商铺,并将存放在商铺内的一切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所租赁的商铺,每逾期一天,按照双倍租金额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商铺内存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乙方不得追索。、 第七条 租赁期满 1、 于本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应通知乙方准备退场或者续租,甲方有权引领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以适当方式发布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广告。若本合同双方有续租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 若双方不再续约,商铺连同内部原有的设施,一切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3、 因履行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甲方应在终止后十五天内将乙方所交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退回给乙方(不计算利息)。乙方如有欠租或未将费用清缴等情况,甲方可先从按金和保证金中扣除后支付。 4、 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商铺大门以及其它所有门窗钥匙和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使用的情况下交回甲方。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征用、接管、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动等)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负。出现不可抗力,本合同可以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存在的证据给对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乙方付清欠费,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第九条 消防安全 根据《消防法》规定,每商铺必须配备灭火器及防毒自救面具。 第十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资信守和查验。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市××路××号 身份证/护照/注册编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商业城×楼×层平面示意图: (本平面图只作一般位置识别之用,不显示商铺面积大小。总平面图以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批准的图则为准。) ©2005 版权所有 吴孟之道 | 制作维护 围龙屋工作室
土地增值税不是新的税种,早就有,就是一直没有开征,今后也是对于非普通住宅才征收,一般的房子大部分都是属于普通住宅,因此不用缴纳。 北京市地税局已经在报纸上面说明,普通住宅不必缴纳,可以下载土地增值税的条例自己阅读一下。
房子没有动工就开始往外卖,犯法,你也在犯法,不过有这样的朋友也够窝囊的,看来你现在是想要房子,好好协商一下,冷静坐下来谈谈,都不是光明正大,不行给他长一长要下算了,办完手续就分道扬镳,这样朋友不要也罢。现实一点。
11月,芜湖楼市虽几经波动,但整体销售情况良好,全市共完成住宅类商品房销售1252套,平均日销售42套。最高日销售发生在18日,当日凤凰城海棠苑和江城国际6#、7#楼同时开盘,完成销售256套;最低销售发生在22日,仅完成销售2套。 11月上旬,芜湖楼市销售情况要稍好于下旬,前10日内有8日销售成绩均高于本月平均水平,业内人士评价说,这和10月底房博会的举办是分不开的。房博会期间,参展的房地产企业中共有61个楼盘参展,其中大部分是本月旺销楼盘,由此也可看出房博会对芜湖楼市的影响力。 11月下旬,以18日为分界点,芜湖楼市一直持续走低,一直到24日以销售33套的成绩回暖,后经历数次反复,终于以日销售14套的成绩结束了11月的动荡,无一高于平均销售水平。 板块销售:开发区勇夺头筹 板块销售方面,开发区以554套的成绩排在第一位,占全市销售总套数的44%。据统计,本月开发区有592套新房源推出,因此拉动了板块销售。弋江区以432的成绩位列第二,占全市销售总套数35%,其中江城国际和奥韵康城两个新盘的拉动较大。镜湖区则排在第三位,实现销售265套,占全市总销售套数21%;三山区则只有1套成交。 成交均价:可以承受的心理价位 11月,芜湖楼市成交均价波动较大,但也都在芜湖市民所能接受的心理价位之内。最高均价发生在26日,均价为4069元/m2,最低均价则发生在25日,均价2346元/m2。其余均处于2500—4000元/ m2之间,其中有8日都处于3000元/ m2以下。 板块方面,弋江区均价最高,平均每平方米售价为3633.75元/m2,镜湖区稍有降低,为3618.48元/m2,开发区为2730.35元/m2,三山区则为1986元/m2 大量多层新房源带动销售 11月,全市共有3个板块的9个项目分10次推出了1281套新房源,是前两月开盘量的总和,除了工程进度到了开盘节点这个原因外,抓住最后一次机会抢占年前市场和加紧资金回笼更是开发商需要目前要做的一件大事。 据悉,12月芜湖仍有大量新房源推出。 本月新房源中,多层房源量比较大,一共推出了496套,其中凤凰城百合苑224套、凤凰城海棠苑236套、北城水岸36套;小高层房源422套,其中北城水岸96套、江城国际143套、奥韵康城77套、景江东方106套;高层房源355套,其中江岸明珠196、天和苑159套;别墅房源也有8套,由景江东方推出。 多层项目受追捧一直是芜湖楼市的特点之一,但随着芜湖可开发土地资源的日趋减少,城市住宅容积率慢慢提高,小高层、高层将是今后住宅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每次多层新房源的推出都会受到追捧,凤凰城百合苑和海棠苑开盘当日也都出现了抢购现象。 受此影响,目前芜湖楼市新房源方面已经形成了小高层、高层和多层三分天下的局面,但多层房源全部位于开发区板块,小高层和高层则大部分集中于镜湖区和弋江区。 新房源板块分布方面,开发区共推出592套,弋江区416套,镜湖区273套; 本月,商业地产项目银湖·波尔卡也推出87套新房源。 综述:理性化趋势明显 本月,芜湖楼市销售房源总量与开盘房源总量接近持平,芜湖楼市理性化趋势明显。 楼市“旺季不旺”成了今年各大城市“金九银十”一致面临的困局,相反11月均有较好表现。但不容乐观的是,房价并未出现因为调控而出现明显的下跌迹象,缓长和控制增幅依然是努力的方向,芜湖也不例外。 近来有人士预言2007年将是中国楼市高价的终结年,芜湖作为安徽房价“第二高”的城市,似乎更值得拭目以待。 附:11月新开盘项目一览 11月4日,凤凰城百合苑,224套纯多层房源,单套面积在88-132.5m2之间,销售价格为2160-3300元/㎡。 11月7日,江城国际25号楼,77套小高层房源,分4种户型,分别为63m2一室二厅一卫;84m2二室二厅一卫;93m2二室二厅一卫;96m2二室二厅一卫。售价2715元/m2—3205元/ m2。 11月13日,奥韵康城24号楼,11层77套小高层房源,主要4种户型,面积为85.80m2和96.79m2的户型为二房二厅;面积为96.79m2和111.35m2的户型为三房二厅;另有99.94m2、125.89m2、126.01m2、138.66m2和171.66m2几种跃层。销售价格从2728元/m2—3317元/m2不等。(另有一套37.08一房一厨一卫的小户型) 10月18日,江岸明珠6#、7#楼,18层196套高层房源,分为7种户型,售价在3625元/m2—4610元/m2。 11月18日,凤凰城海棠苑,236套纯多层房源,单套面积在90.5-134.8m2之间,销售价格为2210-3420元/㎡,单套面积和销售价格略高于此前开盘的百合苑。 11月16日,北城水岸22#、24#楼,132套房源。其中22#楼36套为多层,面积87—111m2,以二房二厅户型为主;24#楼96套为小高层,面积56——125m2,有一房一厅、二房二厅和三房二厅三种户型。开盘销售价格为2760-2980元/㎡。 11月24日,江城国际22#楼,11层66套小高层房源,3种户型:63m2一室二厅;84m2二室二厅;93m2二室二厅。售价2745元/m2——3235元/m2。 11月24日,景江东方2期11#、15#和21#、22#楼,114套房源。11#、15#楼小高层106套,以两房一厅户型为主,售价3180元/m2——3620元/m2,面积85.07 m2——104.69 m2;21#、22#楼别墅8套。21#楼5套,面积240.45m2,均价3880元/m2,22#楼3套房源面积217.21、208.89两种,均价3700元/m2。 11月25日,银湖·波尔卡,87套办公房源,单套面积分别36m2、54——56m2、76m2和87m2四种,销售均价3300元/m2。 11月26日,天和苑3期12#楼,159套高层房源。户型以单身公寓和三房两厅为主,面积主要有47m2、112m2和128m2三种,售价3400元/m2——4900元/m2,均价为4200元/m2。
除非有关系,要不供小于求不会打折.等买北京房子的人少了才会打折,但这种情况,全国任何城市(包括上海)都会发生惟独首都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