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应该是参加工作以后。也就是满18以后吧。。。<br/>购买经济适应房如果是单身,肯定还会看看父母的收入。。和生活环境了。。。
协议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原则上是违约责任上规定得严格一点,任何事情留下证据。具体的写法建议找律师代书,一般来说收费不超过三百。
建议,扯皮(耍赖的意思)~~~<br/>合同本身没有写明生效条件,那么,就可以理解为,是要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现在是你签字了,而对方没有盖章,那么,就证明,这份合同的效力存在问题。既然是还没有生效的合同,那么对方拿了你的钱,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如果他们不肯还,且还要3%的违约金的话,不妨走司法程序,要求对方全数返还所扣金额。<br/><br/>PS:缴费的那张凭证一定要有才可以!
不可以,首先是因为没有房产证,其次你们不是夫妻,公积金不支持
你是签了还是没签?<br/> 若是没签,无购房能力的老人签购房合同,需要有你本人提供委托书才可以签。(按揭)<br/> 若是一次性付清,老人也可以签合同的<br/>按照规定来讲:没有购买能力的老人签的合同是无效的,不过也要看地区是如何判定。在我们这里,不满足合同要求的人群签合同无效。<br/> <br/>最好建议联系下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下,老人是怎么签的字,依情况可以起诉他们诈骗
应该没有问题的。公民有权修葺自己的房屋,对于需要保护的文物也是可以修葺,不过文物部门可能会出具修葺方案,你们要遵守。
2010年12月1日开始,深圳终于有了自己的公积金。按相关规定,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都将存入个人账户,可以申请取出。
在进行*房资格审核的时候,*受人一般要提交自己的***,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还要审核您的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被限购,且非本市户籍还要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最简单最方便的是根据自己的资料看是否符合条件在当地的房产中心的官网上面查询,在线的工作人员会回答你的问题,或者帮你咨询,上面还有服务热线可以拨打奥,希望能够帮到你
在进行*房资格审核的时候,*受人一般要提交自己的***,户口本以及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还要审核您的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被限购,且非本市户籍还要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不可以,不过可以让老公的公积金提现还贷。问鼎 瞻物业!
有经济适用房 但都被开发商当商品房卖了 不审查资格 价格和商品房也差不多
拿着订单就可以了,为了选一套房,排10个号是为了增加选中的几率,哪个合适用哪个就可以了,其他可以退掉或者直接转作首付款!
市区 4000左右。郊区 3200-3800 具体看你是哪里的哦?目前买房子可是好时候啊
女方买房,男方贷款!经济适用房,<br/><br/>女方有经济适用房资格(城市户口),男方没有资格(农村户口有正式工作),购房合同可以填写双方名字<br/> <br/>可以使用男方名义公积金贷款de
要看开发商是什么问题违约,是延期交房、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具体原因,所赔偿的金额也不一样。而且延期交房开发商肯定会找种种原因,你未必能享受到赔偿。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银行汇发放一个《贷款承诺书》,在办理过户手续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钱打到业主开设的账户上。 主要是看银行的贷款承诺书,所有的二手房贷款都是这么办理的,而且这笔钱是由银行直接支付。
应该使用格式合同,然后签署补充合同,将其特别的问题进行约定。
中介不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子买出吗?期限一到房主有权自己解决.中介售房离期限越近,他的房价就越接近房主的房价.如果中介觉得这个房子有利润可赚,有时他也可到期限把房子自己买下再买.如果你非常想要这房子,就和中介杀价.不过在杀价之前,你要了解你是否还有对手,当地的房产过户的手续费是多少,房主的价与中介的价差价是多少,当然了中介也要适当的赚点,只要不过份你可考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办理房产的共有就需要缴纳税费,倒不如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又省钱又省事
如果中介不让你见到业主最后过不了户那么不仅仅是退还定金,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一家正规操作的中介,那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该让你见到房产证以及业主本人,如果对方不提供或者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让你见业主,很可能中间有差价。
你在订合同时,开发商给你看小区总平面图了吗? 如果总图上有公路,那只能怨你自己当时没有注意了. 反之,那你就有理了,可理直气壮地要求退房.既然在图上没有,现在建公路又未征得我同意,退房是有理的. 如果你当时未看总图,甚至根本没有总图(这种可能性极小),这事就很难说了.
如果正式合同已经签定,那么能不能转让就要看购房合同是不是已经在当地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经备案那么这套房产在房产证下发之前就没法更名了,没法更名恐怕很难转让了,因为大多数人不敢购买没有办法更名过户的房产。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首先,已您的这种情况是办理不了公积金贷款的。因为您至少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后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楼上说了,公积金中心的系统里是有记录的。 其次,如果您交给开发商的一万元在合同里写的是“定”金,并且是您单方违约(就是办理不下来贷款或别的您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您是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返还您的“定”金的。相反的,如果开发商单方违约,您是可以要求他双倍返还“定”金的。但如果您合同里约定的是“订”金,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不管是您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都只能是协商解决你们之间的问题。我想这对您来说是不利于您的。 最后,我想您的单位是不会为您给开发商开什么担保的,单位又怎么能保证您一定会还钱呢!还有,我想开发商是不会等到您明年能办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再给您房子的,毕竟有很多开发商由于公积金贷款审核繁琐所以不喜欢让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更别说您还要他等到明年了。
先签合同后缴费(首付)。拿合同及收入证明可办理公积金。 这些东东一问售楼小姐就明白。
需要有审核表,以次证明是否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
方产证不能不办,否则在法律上说,这房就不属于你的. 不办房产证,后患无穷.钱万不能贪图在这上面省钱.
肯定会影响了,带上你的有效证件和房屋产权证到当初为你办理售房手续的机构要求查找存底,给予补办呗。可能你还要交补办手续费。
中介代理费(成交价的2.5%).若你买的是二手房改房,还要交土地出让金(15.6*建面),契税(成交价的1.5%),印花(成交价的0.1%)还有很少的工本费
衢州市房价是浙江省内最低,比丽水市这样不发达的地区还低很多,就是和衢州邻县遂昌这样的小县城都要3500元一个平方,更何况衢州是个地级市,处在四省通衢的位置上。所以衢州市的房价还有升的可能。
说贵,又有那么多人在买,可见"不贵";讲不贵,则肯定是睁眼说瞎话,那么多城市市民们买不起啊!怎么回事呢?应该是到了政策调控的关键点位上了!!即公房的建设要提上议事日程,这是政府部门要做的事;开发商就只是讲赚钱,你别跟它急啊!!
上海现在的房价不会涨,只有跌。在2010年左右,可能会有一定的幅度的上涨,但这里力度并不大
当房地产饱和,或者房子卖不动时,房价才会回归本位. 当然政府的宏观调控也会影响房价的波动,但是目前房地产业往往是当地的主要税收来源,各地政府是很愿意房价高涨的.
使用权不能过户,只能更名。这要看使用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更名,如不同意,则只能办理公证。如果能更名,因地区不一样,费用也有同,但一般更名费在1000-3000元。 因使用权存在风险,银行是不会贷款的。
房地产业的就业不会是长久的,一般都是项目型的,很少有像工业、商业类的企业长期存在。短期内局部地方的房价可能回落,但是不会大面积回落,因为土地紧缺,国家严格控制土地。
1、使用权房产交易目前来说还是属于不允许的,但是政府监管部门对此实际上是睁只眼闭只眼; 2、使用权房产目前大多按照“换房”方式办理过户更名; 3、个人可以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房改)将产权买下来
现在张家界的房价总体来讲不算贵.若是市中心的商品房大概得1500-2000块一平米
正常的房地产价格本来就应该是很高的,因为房地产是一种商品,商品的短缺就会导致价格上涨。 也许这个话大家不爱听,但是事实如此。 “回归”的定义是什么?10年前住房是福利品,不能自由买卖,那个时候为了分一套房人人都会削尖脑袋走后门。理性吗?正常吗?最终的结果还是大多数人没有合适的住房。 市场经济房地产作为商品流通,既然是商品就必须遵从市场规律,接受价格起伏。 想要缓解住房难,最好是盘活二手房,而不是一味发展一手房。 还有就是接受租房居住的观念,居者有其屋不代表人人都买房
早晚会有这天.也许时间不会很长了. 令人欣慰的是.政府已高度重视这种现象. 要感谢易宪容博士等主持正义的学者!
房价 现有四个校区,总面积达6.17平方公里,分别座落在珠江之畔、南海之滨。广州南校区占地1.17平方公里,北校区占地0.39平方公里,广州东校区占地1.13平方公里,珠海校区占地3.48平方公里。
请看看我的观点: 房价将向何处去? 由于近年来房价疯涨,有人把“看病贵、上学难.、房价高”称为“新三座大山”.中国社科院所作的”两会话题”问卷调查显示,人们最关注的是房价和物业.温总理在3月14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最痛心的问题是在我这三年工作中,还没能够把人民最关心的医疗、上学`、住房、安全等方面的闻题解决的更好.” 房价究竟将向何处去,这是人们当前普遍关注的事. 自去年国务院批转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稳定房屋价格工作的意见>>以来,房价的走势可以概括为:成交量开始萎缩,涨幅普遍回落,少数城市的房价小幅降低.根据国加发改委、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6年1月,70个大中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比去年同月)上涨5.5%,环比(比上个月)上涨0.9%..与上月相比,太原、西安、上海、济南等城市的房价略有下降.就唐山市而言,二月分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5%,环比上涨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应该说房价疯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当前的房价仍是中低收入者不能承受的. 今后房价是是涨还是落?现在买房是适宜的时机吗? 对于这个关系到民终安居的重大问题,有着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房产开发商们纷纷预测房价会继续上涨.有的房产专家也振振有词地断言:“今年和今后五年依然是呈平稳增长的态势.”“现在是买房的黄金时代,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都划得来.”他们的理由是,从供需关系看房市将会久盛不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均居住面积的增长,房车时代的到来等等,都会促使房地产市场有个较长的旺盛时期.此外,还有所谓“房产品牌就应代是具有暴利的”等歪理. 另一方面,不少学者和普通老百姓不相信这一套.最近荣获全国十位销费维权模范人物首位的中国社科院易宪容博士就是其中的一位.他针锋相对地指出:“目前买房置业投资时机不是太好.购房者需谨慎抉择.”他表示,当前房地产正处在一个调整时期,房价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购房者要避免开发商的哄骗.在新浪博客上,有网友的贴子说,“现在没有跌,并不等于今年就不会下跌.没有只升不降的商品.政府看见民众怨声载道是不会不理的.成交量的下滑就是房价下跌的先兆,这和股市有些相似.”还有人指出,在房产税实行后,那些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人就会抛售手中的第二套房子,否则将在经济上得不偿失.还有人尖锐指出,房地产开发商真能预测到房价一定回涨到2008年,何不把已经盖成的房子留下来,等价格在狂涨时卖出?实际上他们是正千方百计地急着卖房! 导致全国房价上涨的原因,一是商品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二是投资性购房比重增加过快,三是开发商暴利炒作,民众误认为房价天天都在上涨,以致盲目跟价,等等. 究竟2006年和今后几年的房价是涨还是跌?我们不妨关注以下几点: 一. 温总理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继续解决部分城市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和房价上涨过快的闻题。要着调整力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高挡房地产开发,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国家发改委在公布的今年房地产调控重点中指出,对落实中央调控政策不力、投资规模、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出现反弹,影响市场平稳运行的地区,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监督促检查,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在建设部公布的2006年工作要点中,也对调控房价作了具体的部署。 二. 央行在3月16日公布的全国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居民购房意愿又创新低,其中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的居民购房意愿明显下降。不争的事实是,投资购房者锐减,消除了部分虚假的需求旺盛现象。建设部强调将落实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和实名制购房制度。这对于炒房者搞虚假认购,囤积房源,人为制造住房紧张局面,引诱群众争购,借机哄台房价,以及利用抵押贷款方式短期内买多套住宅,再转手倒卖获利等,将成为一个难过的坎,起到极大的遏制作用。这些都充分表明政府对遏制房价是已经并在继续用大力气,无疑会收到预期的良好效果。 三. 居民在的住房消费观念上已渐趋理性。盲目追涨的少了,持币观望的多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各方面认真努力下,开发商的花言巧语和诡秘言论能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小。今年的房价绝不可能再大幅上涨,最实际的可能是涨幅继续回落,逐渐导致真正的下降。当然,要在短期内大幅下降也是不现实的,但是降价的趋势是谁也改变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