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与开发商的房产合同一般有相应的约定,如若没有,“2008年10月份在开发商那拿了房间钥匙进行了装修并入住”视为符合交付条件,你又没有另行就交付时的房屋和环境提出异议,应该成立。至于煤气设施费用应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或在交付条件中说明,如果没有约定,费用应由你出,谢谢!
入宅吉日<br/>11年 12月 24日 上午11-12时 / 星期六 / 十一月 三十癸丑 /冲丁未羊/ 煞东 吉神天恩<br/>11年 12月 31日 上午11-12时 / 星期六 / 十二月 初七庚申 /冲甲寅虎/ 煞南 吉神显星 <br/>12年 1月 5日 上午11-12时 / 星期四 / 十二月 十二乙丑 /冲己未羊/ 煞东 吉神天恩<br/>12年 1月 15日 上午11-12时 / 星期日 / 十二月 二二乙亥 /冲己巳蛇/ 煞西 吉神月德合<br/>祝 乔迁之喜!<br/>※采纳的话,请点击最佳答案
,沈阳购买商品房,任何地方都会有提供全部家装修服务,过我建议还购买简单装修,们会配送部分家家电,再买些自己喜欢.装修时候喜欢也提些意见,毕竟来家,我认还加些自己元素要好些.至于地方要看喜欢地段了,提比较模糊,我好回答了,只能说看需要去选择了
不可以,物业费是物业公司的合法收入,因为他们提供了物业服务,和你是物业服务关系,不交物业费是违约行为,物业公司如果进行诉讼,你肯定败诉,法院不会因2家公司是父子关系和阳台漏水而支持你。阳台渗漏不是物业公司原因造成的,是施工质量问题,开发商应该维修,由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内部协调上出现了问题(父子关系的公司就是一言堂),可能2家公司的法人也是一个人,你为此迁怒了物业公司,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在法律关系上你和开发商有购房合同关系,开发商有维修的义务,国家有规定房屋漏水保修5年,如果是阳台结构上的裂缝或阳台与室内高差在5厘米内属于不合格产品开发商永久保修,如果是阳台下水口下水不畅,物业公司可以处理,从法律关系上你有权找开发商要求维修,也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开发商修复和赔偿损失。
这是当地情况而定,而且是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有体现的,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未入住条款的话是没有享受的。按照正常房屋的销售策略开放商会对头一年的物业费进行打折,这个你可以到现场咨询一下。毕竟去了不代表收房。关于7折的问题,这个是有部分地区进行改革,但是很多地方还是没有的,他不是强制的,只是提倡物业公司执行的,所以这要看物业服务合同才知道,你可以咨询你的物业咨询相关的条款是否存在。
无论何时入住,都应当在房子具备交付条件起就缴纳物业费。因为尽管你有段时间不住,但是物业朝阳还得维护公共设施卫生保安呀等等。
你是确定打了电话12319了吗,或者致电12345非紧急救助中心试试看。到街道办和业主委员会是怎么说的。其他业主有没有停止供暖。
已经交房的肯定要缴纳物业费,只是没有装修入住的话,可以与物业协商适当少交。<br/>本人08年底买房去年才装修入住,09年一直在交物业费。<br/>《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同时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业主买了房子尽管没有入住,但是不能以放弃此权利而不履行支付物业费义务。
一般来说办完手续随时都可以开始装修了!<br/>至于物业什么那些费用,从一交房开始就要交,不管你住没住进去.<br/>所有房子都是这样的.
收房注意事项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
你是有权不让他屋的,但你这种情况真的很少见,他如果硬要进来你还真不好办,你可以先和他协商一下,不要天天来,一个月来一次还说得过去。我也租房子给别人,我半年才去收一次租。<br/>你是个美女吧?房东肯定是看上你了,你得警告他,不然就让他退租金,他如果不听你的警告,你就换个房子吧,这里不安全。
未入住的物业费按七折收取.<br/>你要先与物业公司提出申主请,并告知物业公司半年内不入住.不使用此房屋.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这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一般不会超过+-3%.超过根据合同可以退房,也可以补足。
感谢各位的回答,但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一个集团公司
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2书的情况下,就不具备房屋交付资格,也就说明其房屋没有经过政府国土部门的相关验收,为不合格产品。你的供暖费可以不交。
能退。说明开发商刻意隐瞒严重影响居住的事实,又屡修不好。可协商退房,如果不行,可上告,要求撤消合同,返还购房款。
如他们真的做了,他们已构成“商业欺诈”行为。你不用怕,立即可以去当地“消协”投诉或去人民法院告他们“商业欺诈”! 你可以告诉他们,你可以告诉他们你的这个想法。
首先他房手续不全,就不能要。把你的房子卖了还不退你钱,他又错了。你的退房申请怎么写的?别有漏洞就好,去告他!!
第一个问题,在前期也就是正常交付时没有出示2证,就不具备交付要求(关键为开发商的2证是何时取得) 第二个问题,与第一个由衔接之处,也就是说如果因为房地产开发商问题延误交房(保修日期应该按交付时重新制定) 现在你面临的问题为开发商的2证到底是何时取得。
我是河北的,去年购房也遇到延期,刚开始还抱有幻想,现在赔偿几乎是不可能的,交钥匙时,还收各种各样不合理的杂费,告到物价局也不管用。还没验收,就让你签房子全部合格,否则不给钥匙。结果房子一开始就漏雨,我们家还不是顶楼,只是楼头外墙面漏雨,上个月下雨就接了满满两盆水。报修到现在一年多了,一次都不给维修。房管局、电台媒体都找遍了,还是不给修。 我不是一个很能忍的人,但现实不得不让我灰心!
公共维修基金专款专用,由房产所在地的建委统一专门账户管理。旨在房屋进行大修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开发商是无权调用的。 卫生间的地面确实不是出于同一水平面,一般下水的地漏要低于其他的平面以利于水流,所以设计成斜坡状,马桶的下水管也有倾斜的。 是不是质量问题没有看到我也不好判断,但是如果只是维修的话,一般都是由物业公司负责,而且在办理入住交房手续的时候,物业公司应该介入交接事宜
建筑面积与实用面积之间没有可以换算的关系,根据高层、多层、框架结构、砖混结构以及户型等诸多因素,一般多层的实用面积比例高一些,高层少一些。如果是毛坯房,交房时开发商会给你一一检验水、电是否接通,通讯自己开通,主要看看房间有无裂缝、门窗是否严密、有无渗水痕迹。物业的收费标准一般物业公司会公示并得到物价部门批准,维修基金有的城市比如厦门市有开发商缴纳,北京示房价的2%有业主缴纳,契税根据是否属于高档公寓、别墅还是普通住宅,其税率是不一样的,要问售楼人员,一般是2~3%。
合同条款不能抵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找律师与开发商协商,让其认定此条款无效。如协商不成,可提请诉讼要求法院认定其条款无效。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应以延期交房计算违约金。
所谓5大主体验收,各地略有不同,但一般来讲,房屋验收合格有如下几条: 1.房屋必须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2.凡竣工的工程,一般须做到"七通一平"。 3.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 4.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 5.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 6.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只要房地产开发商具备了国土部门的竣工验收就已经具备了交付条件.后期的基础设施的增加只要是前期开发商售楼时承若有的东西都由原开发商承担相应设施费用 .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不会有推诿情况.
是惠州哪里的楼? 这个问题有点专业,虽然我是学法律的,也不敢贸然解答,你再去法律板块发一个吧,那里有不少专家。 不要心急,总会有解决的办法的。
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 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进行规划验收:(一)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包括变更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平面、使用功能、建筑结构、设备的容量)的;(二)未拆除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应拆除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三)未拆除用地范围内的临时设施,未完成其配套工程的;(四)其他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
分期验收。每期都有对应的规划批文,建筑设计是根据批文设计,图纸是根据批文得到批准,规划验收就是验收建筑物是否符合经过规划局批准的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