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你的贷款申请银行还在审理,实际上还没有被批准.贷款利息应该是在银行签发贷款到开放商账户上下个月才交.银行会通知你的.实际上.开发商比你还着急拿到贷款.
房地产商在广告中的夸大和不实宣传,是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常用手段,房地产商在广告的不起眼位置一般会注上如"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等字样,既使没有,购房人正式签署合同后,没有写进合同的要约已经撤销,因为,广告要约在先,签订合同在后,因此,广告要约在签订合同后已失去了实际意义. 建议:购房者签约时应将广告中自己关心的开发商承诺写进合同,如开发商不同意,就意味着可能是陷阱,解释归解释,在房地产纠纷中,司法机关往往只承认房地产商写进合同的承诺为要约,这就是我们的国情!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没做约定或不具体,那么按合同法规定,支付定金一方(客户)无权取回定金。若是收到定金方(开发商或者销售商)违约,支付双倍定金给对方。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我知道我们这里是把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折算成使用面积,再按面积交钱。不知你们的合同是怎样签的,按你说的情况,是没有涉及到这个方面。那就只有依照当地惯例双方协商解决。
你说的好像以前的单位集资建房,但如果建的是商品房,性质就不同了。 首先商品房的建设是具有资质的开发单位完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等一系列手续才可以建设的,不知道你们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有没有资质(当然,资质可以通过其它手段解决)。 其次,商品房的销售是有严格规定的,要取得销售许可证,办理备案手续,才可以正式销售,销售的时候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一般没有购房合同是办不了产权证的。 如果你和单位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这套房产也就是你的私有财产了,产权证也是你的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从法律的角度讲,单位是无权强行替你保管的。 至于签承诺书在属于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是合法的,你应该也在其中受益,房价也好,补贴也好,物管也好,只有你觉得合适才签的,得失只有自己去衡量了。
关键看你合同怎么签定的,按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及付款就好,当然要注意合同条款是不是合适,不要什么手续没办就付钱。
像您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只要开发商同意退房就可以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1您可以委托开发商的销售部的人员为您寻找其他的客户。将房子转手。2。委托中介公司帮您转让房屋。 不过我建议您尽快的将您的房屋转让了。您一但办理了银行的按揭手续。要转让就比较麻烦了。不说要付清银行的按揭款后才可以转让,而且过户还要多付很多的费用。
避税本身就不保险。以你目前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7.5万元以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偿费等名目单独开具收据。
首先,先明确是定金还是首付款。 定金:没有合同,只有收据。这种条件可以退钱。您应该是这种情况 首付款:即有合同,又有收据,如果要退房的话应该交一定的违约金,根据事先约定而定。
不知道你的紧贴窗户是什么意思,有两种情况,一是通气孔离你的窗底有一段距离吧,至少应该在40~50公分以上,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所谓的通气孔相当于半地下室的“窗”,试想一下,二楼会不会因为他家的窗下还有你家的窗而感觉不舒服呢?呵呵。这种情况不应该说开发商侵权。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通气孔是由地下室上来的一个管道,口上用百叶封的那种,这个东西的作用一是地下室通风,二是地下室消防排烟,用的时候会有风机的噪声,这是设计院按照规范设计的(不过现在的设计院很多都不太考虑对用户的影响),估计售楼小姐也不知道那儿有那么个东西,你可以去开发商那儿了解一下这个通风口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如果是消防排烟用的,对你的生活不会有影响(着火时才会用到,那时你也应该跑出家门了),如果是平时通风用的,对你的生活还是有影响的,按规范规定,每天要开启多次的,这的确要开发商给个说法了! 如果通气孔高度与窗上沿持平,那就应该是属于我说的第二种情况了,去找开发商问问清楚吧!
影响很大,关键在于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的实用年限是七十年,办公是四十年(综合楼五十年),差着二、三十年的使用权呢。
你购买的房屋很可能当初五证不全,现在开发商用大家交的钱再来交纳土地出让金等等。可以咨询律师找出当地关于五证不全的具体处罚规定。
违章建筑按理说应该是拆的,罚款也要交。原业主也不可能提供能保证违章建筑手续的东西,你买的是房产,房产证面积以外的东西与你无关。 现在把它拆掉为好吧,要不又要强制拆除,又要罚款。
实行二手房交易时,是要经过有资质的建设部门的价格评估的,以评估价格为准纳税,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
看地段,看装修,天河南二路(华侨友谊酒店对面的小区,叫德誧?)两房一厅一厨一卫生70平米的要价32万,办完手续34万,我想要但没下决心.
我刚刚在秦皇岛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在世纪海洋花园,一套在新丰家园,高层住宅,均价3800左右,我也转了秦皇岛的其他楼盘,包扩开发区,基本上是3800--4200之间。
税收的结果会提高房价,因为房主会把税收加到房价中,通过税收降低房价是不可能的,这都是有些所谓的专家闭门造车,想出来的馊主意。
这两条都是霸王条款。不过。。。 首先你去看下你的合同,现在正常的电脑打印合同里,延期交付开发商肯定违约,你看看合同上面如何定义违约赔偿问题。但是有一点,最重要的一点。。。。合同上入如果有约定“如果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交付”,如何处理。。。这个可以算是你的软肋了。。。这个条款算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 其次你去看下合同上约定的纠纷处理方法,正常来说合同上应该有定义如果出现纠纷如何处理,不外两种方法, 1,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2,地方法院起诉 不过当时你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肯定让你选第一条。因为事实上并没有某某仲裁委员会这个单位,只是由政府的某个部门出来说说不痛不痒的话。 建议你先找开发商交涉,无效的话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祝你好运。
你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你实际上只交了优惠后的房价和补交2.766平方米的房价,开这些的发票是正确的.你所谓多的房价就是6.86-2.76的4.1的房价,开发商没收你钱怎么开发票,只是多的钱不收你,也就是你的新房价等于原房价+2.76平方米房款.而不是你认为的99.06乘以单价的出的总价
那只能等了,因为即使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也只是赔偿违约金,也不可能给你补偿房价的差额。所以现在只能等了,等到最后最惨是拿点违约金。但是可以到建委去投诉
房价目前会相对平稳,因为国家调控的因素。但决定房价的决定性因素还是供需关系。上涨是因为需大于求,调控只是上涨速率上会有所改变,趋势不可能改变。况且现在土地属于国家(党),是她在卖钱。没有一个国家,人人都买得起房子的。中国也是一样。而且通货彭胀长远来讲也是必然。所以房价必涨。
我觉得房价之所以高是由于供需所决定的,就是因为很多有钱人购置了多套住房,才使得需求大于供给,因此才形成了房地产的卖方市场。所以要回落除非等到市场饱和了。但是这是一个非常长的时间,首先居民的城市化是一个趋势,农村居民越来越向往城市,很多孩子上学都选择了大城市。其次小城市居民更向往大城市,富有者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购房欲望不会降低。第三,外来资本的进入,给我国的房地产带来了新的变化。所以肯定的是,以上大城市的房价肯定长期内会上涨,而大城市里面的中心地区则更加保值
这么便宜的房价啊。。。我这里的房价是你2倍还转一个弯,一辈子都不可能买房,以你这工资买房绝对够,不过你要同时供2套房子还是有点紧,如果是我绝不去贷款,一贷款还清后都可以买一套半的房子
可以购买二手房啊,但是2000年以后的房子,房价也在5000以上。 胡家园现在确实有房子,房价现在我们好几个同事都在那里买的,看你在哪里上班,公交车还是比较方便的,不过听说买那里的房子不是从开发商手里买,而是经过转手的。而且那里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房证,如果购买的话还要去和卖方到开发商那里去改名字,手续费为卖方买房时房价的10%,所以购买前一定要问清楚。
你可以去网上查查看啊!!我知道有一个网站挺不错的!!!“锦联房交网”哥们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