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出现扰民,可以报警。并让警察做次记录并警告。如若其不改,自己适当取证,并再报警,出示证据,并可以提出民事索赔。(当然也要出示索赔依据)
这个国家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有也是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你最好是去当地民政部门问问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只要合同还没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可以和开发商协商更改,盖开发商的更改章即可,也可以重新签新的合同。如果已经登记备案就要到交易中心更改,有的地方收取更名费。
政策方面:你可以到行政服务总汇二楼房产局(迎宾路178号)问问,又可以到江海区的房产交易中心(蓬江大桥)去问一问。 楼价方面:市区1500-2500左右,
期,北京市住宅城乡建设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计划委召开会议,就房产竞拍人购房资历和“3.17新政”施行后,产品住宅买卖合同裁决等有关疑问进行了认真研讨。 ??会议为进一步严格履行北京市限购方针,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法院竞拍房产归入北京限购规模,竞拍者须具备北京购房条件。 ??详细会议请求,法院在揭露发布的拍卖公告中应清晰明了,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自己应具备本市限购方针,不然将不予处理产权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单位请求其购房资历,审阅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履行通告书》(以下简称《通告书》),各区不动产单位根据《通告书》按规则处理产权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结资历核验的,法院应在《通告书》中载明“买受人须经过购房资历核验后,方可处理产权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根据《通告书》及资历核验查询成果,按规则处理产权办理手续。
这要看你是哪里的户口了。如果你是成都户口,只要你买了房在入住时就可以签户。如果你是成都外的户口,要想签入成都的话必须买70平米以上的哈。我是阳光100米娅中心售楼部的置业经理李文,我们有75,77平米的精装房,单价才8000多。欢迎来电咨询: 李文。
你这是要干什么呀 陪读啊<br/>据我所知 一室一厅的 难找 插间好找 大约在400/月<br/>不过那个学校烂透了 还是不去的好啊
可以去做餐饮。<br/>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查看通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br/>《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br/>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br/>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br/>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呵呵,贴一张条子在那些小吃点门口,就有房东找你了!
有看完才收费的,如果你租的3000元以上的房屋,中介费由房东付的
1.是你不懂合同法<br/>2.你干他们走,最多只付违约金,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br/>3.租赁期到,让他们走人,他们不走就打110或是找当地派出所,去找户籍警察来解决。<br/>4.对他们强硬一点,他们这么做主要还是你太好欺负了。<br/>5.我是在上海打工的外地人,我做房产中介2年多。你说的这样的事情我遇到多了。没必要怕他们,不要因为自己是外地人就怕。不怕~<br/>6.建议你拿合同直接去派出所,让他们来解决。这个办法最简单。
看你写的情况,80%是房东临时变卦不给中介费,如果中介知道不给,第一:他肯定就是没佣金也愿意做;第二:要不他肯定不会去带看,除非他吃饱了撑着,瞎逛!<br/>楼上的说得对,人要讲信用,既然愿意让中介找客人,那就给佣金呗,不想给就跟人家说清楚,毕竟人家做的局这工作、挣得就是这个钱<br/>而且90%的让中介(正规房产)找房子为的就是个安全,比较有保障,以后如果出现什么问题也可以质询他们,找他们调解等等<br/>我觉得你这套房子不租也罢。租了这套房子第一:给人感觉没信用;第二:那中介肯定也不会善罢甘休,毕竟他们做这个的,肯定经常去那社区,走进走出的,到时看到多尴尬,害得避开呢!<br/>还有一个就是楼上的说的也不错,房东人也有些不实在。
需要交的。不管你是租客还是什么,都需要的。但是一个月15有点高吧,我们这里是一年12元一个人。我是山东烟台的。垃圾费现在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很早就开始收了,因为政府人员,居委会人员有限,收这个有时没时间的。还有什么疑问直接问问我,我比较了解这个。
首先来讲,挂名买房现在的现象确实普遍,现在就是你说的协议,通常情况下爱,出资人一定要与被挂名的人签一个协议,这样今后一旦出现纠纷也就有了凭据。还有就是,这个协议,要对方夫妻共同签字才行,因为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仅仅一个人签字的话,就可能是无权处分<br/>其次,如果是善意购买,想要房子举证是很重要的,例如能证明他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购买房屋,或者提交购房款时是你交的钱等等,你手中的出资证明要详细<br/>再次,还有,就目前来看,房产证写着别人的名字,产权也属于别人,产权人可以处分房屋,你想有协议上的权利,所以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很重要<br/>剩下的就需要具体问题来具体分析了
不要公用东西,不喜欢就各自生活各自的,尽量少打交道 <br/> <br/>楼主说的几件事全跟电费有关,那就让房东再装一个电表,每个房间单独装,想怎么消费就怎么消费,消费多少就交多少。 <br/> <br/>与人合租就这么回事。道不同不相为谋,注意尺度,别弄僵了,没必要。
你好: <br/>这行为,属于诈骗! <br/>虽然诈骗金额不多 但是严重侵害了受害者。 <br/>你如果有抓那个人的线索,可以马上报警抓他,虽然诈骗金额少,诈骗属于严重情节! 如果你有他的身份证,去报警 警察定会去抓! <br/>希望你能报警抓他,以免那个人再骗其他人! <br/>你如果报警可以为人民再除一害。 <br/>报警,才是正确的选择!
看你的话,应该具备了独立的自主生活能力,经济应该也不会是主要问题,但觉得还是最重要的还是安全问题。尽管是男生,你们学校所处得位置偏僻,所以最好有个好的朋友一起居住,实在习惯独居,就尽量夜间不外出,晚上早归,一般的生活常识相信你也很清楚,最佳还是找个志同道合的人合租,异性也没什么个人觉得,最重要是志同道合,一个人独居确实很孤独无聊,两个人相互也有个照应,我现在大三也是再外面和别人合租的,当初也是想一个人,现在和我的一个想考研的合租,觉得听不错的,有事可以商量聊天,也不这么无聊!~
你的这个租房合同是今年年底到期是不是?<br/>如果是的话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也持续到今年年底,你只是有想搬走的想法,但是并没有真正搬走,不构成实际上的违反合同的行为,也就是说你并没有违约。<br/>房东是没有权力单方面中止合同的,你可以继续住下去没有关系。<br/>房东想多赚钱而已,你只需按照合同上写明的办事,其他的不需要管他。你可以跟你房东好好谈谈。
自己做饭合算,可以省很多钱,并且租房比较舒适
第一,钥匙行不行,第二,他有没有给你写好,押金收据。第三收据得准确,你不是能电话联系么?<br/>我明白……能租就……不然投其它路咯,赞吧!<br/>现在骗子确比较高明哦!。
你干嘛要给她房东电话,你给房东联系,让她和你联系就可以了,现在你只能找房东协调了~哪个城市,我可以帮你,玖泰不动产
北门相对较乱,推荐博大花园,和图书馆对面的书香景园。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