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转租的话,只需要和原经营户签合同就行了~~~~不需要和房东签的~~~<br/><br/>如果是转让的话,必需你,原经营户,房东三方在场,房东必需同意且签字~~~<br/><br/>一般转租就是:房东租给原经营户3000,原经营户租给你就变成了4000~~~
1、安置房规定房屋在未满五年不得进行上市交易,住满5年是指以购买房屋的家庭取得的契税等凭证时间或者是发证机关的时间为准。 2、安置房购买5年后后,可以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满5年之后,是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样才是合法的交易,如果没有住满五年,就上市交易那么就是违法的。 3、居住的房屋如果还未满5年情况下,与卖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且不受法律保护,购买的安置房5年内,如果因为集成或者是赠与等的原因需要改变房屋的产权,受让人应当符合安置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安置房性质不变。
第一,被人们视为降房价的最有力的武器,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城市不会扩大。据悉,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不会着力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而是全力推动“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的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推行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上海市财政局1月18日公布的2011年上海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上海房产税达22.1亿元,完成预算的110.5%。而在现实层面,由于应税面窄、税率过低,目前征收房产税对降低房价的影响微乎其微,对改善地方财政收入也收效不大。因为房产税本身它只是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手段,但是从上海、重庆这两个地方的试点情况来看,收入也不理想,任何税这个调节作用都要从收入的角度来体现,如果钱收不上来的话,调节也体现不出来。有的说收到了,收的范围比较大,只是交多交少不一样,这种调节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其实,在对于房产税作用的大讨论之中,调控房价的一方早已渐渐落了下峰,即使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推进,更大程度上也是基于优化地方财政的考虑。 第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速度回归理性。今年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数量从当初确定的1000万套减为700套。在2011年全年开工指标的落实工程中,部分地方出现以圈占施工围挡、开挖基坑的方式注水保障房开工率的问题,住建部此后出台了以“1/3完成基坑混凝土浇筑、1/3出正负零(地面)、1/3主体结构封顶”的考核标准,根据住建部的统计,2011年能够竣工投入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约为300万套左右。年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总量基本确定在700万套,对2012年内竣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总量目标,确定为400万套。而这一指标,也将随着陆续与地方签订工作责任书的进度,而有所浮动。 第三,各地的金融机构开始将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回归到了基准利率。全国多地首套房信贷利率悄然出现了变化。在北京、广东、上海、湖北等地,原先高企的首套房贷利率开始回归基准点,部分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甚至再次推出了首套房的信贷优惠政策。去年那种排队等待银行按揭的景象几乎绝迹,房贷似乎真的松动了。 第四,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第四,国家允许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项目。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正式披露,允许地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其中北京、上海已获批准。与“小产权房”不同,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公租房,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产权仍然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这使得试点并未触及到法律和制度的“红线”。如果试点运行顺利,未来很有可能成为解决公租房盈利模式的重要渠道。 第五,北京、上海等城市纷纷提高了普通商品房的标准。北京、上海、武汉等多个城市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普通住房范围扩大,这意味着有更多居民能够享受购买普通商品房的优惠。此次下调后,上海市将普通住房门槛设定为:内环线以内标准为330万元/套以下,内外环之间为200万元/套以下,外环以外为160万元/套以下,较2008年的标准分别提高85万元、60万元、62万元。北京的新标准则继续按照房屋区位设定,其中,标准最高的四环内北部地区达到38880元/㎡,最低的六环外地区达到了17280元/㎡。北京市过去的标准是以总价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旧的标准下,六环路内的住宅购房面积一旦超过90㎡,基本都会被列入非普通住宅范畴。
一般都不从中介租,我们当初上学都是通过学校的布告栏上登的租房信息直接跟房东租的。那边的人一般比较规矩,约定好的不会变卦,虽然法国佬比较抠门吧。
你可以要求有安置房.但各地的政策不一样的,要看你们那儿的情况了.
你好,我的回答也许无法令你满意,只能是尽力。 <br/>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于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颁布的,也就是说,你父亲在岗时并无这个政策; <br/>2、你父亲在岗时每月要扣除三金(社保、医保和失保)是正常的,而这三金在退休时也不会有退还或者补发,只是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社保)、医保卡有笔钱可用于医疗花费以及住院有一定的报销(医保)、如果失业的话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br/>3、单位如果没有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属于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但是目前国家仍没有具体的强制性措施出台,只能由职工去向领导要求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由有关部门去和单位领导协商; <br/>4、参见第一条所说,你父亲在岗时并无住房公积金,所以没有必要找谁说理; <br/>5、你解除劳动合同之后,三金都随之停止了缴纳,你可以视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停缴或者续缴,一般情况下是建议续缴的,毕竟是比较长远的利益;至于你那8年里究竟有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应该说单位是要为你缴纳的,你可以携带你本人的身份证到你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咨询,如果确认没有,个人建议你找单位领导或者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为你补缴这8年来的住房公积金,因为这是你应得的利益(我这里就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是三个退休老师,后来一起去政府投诉,最后由政府接待办、纠风办和工委等出面协调,原学校为其补缴了数年住房公积金)。 <br/>另外看了你倒数第二段话,我也顺便说一句,以你父亲的退休年龄来看,住房公积金这个单位是帮不了他的了,也许房改办可以,你不妨去咨询一下。
核实房产证、身份证的真伪,必须签合同,尽量要求业主本人来签,房租最好按季度付(并打收条),明确中途退租的违约责任。暖气费物业费由出租方承担。
这个政策要看您是在哪个城市吧,总体来说现在的一二线城市的政策应该是本地户口以家庭为单位限制购房两套即如果您家庭内有两套房就不能购买了,有一套房可以再买一套,没有房可以买两套,之前的卖掉可以再买。外地户口如果不在本地工作的不能购买,工作满一定时间的可以购入一套。贷款政策应该都是一样的,现在大部分都应该是首套三成,二套六成。当然贷款的套数计算您要理解:它的计算方式只看您之前是否贷款买过住宅,不管您有没有还掉。贷过一次就算二套,贷过两次就算您第三套了,就不给放贷了。希望您能采纳
身份证原件 收入证明 银行卡流水 最近三个月水电证明单 工作证明 户口本 社保证明等
武汉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法规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另订)。购房人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未交土地收益款,不得出租经营 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据介绍,上述规定与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有重大区别。本办法的政策目的:一是规定购买对象不能超面积购房;二是规定购房人是获得的有限产权;三是规定其住房只能居住,不能用于出租经营,防止投机钻营,用作他用。 申请购买须提交以下材料 1、收入证明。2、住房情况证明。3、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4、婚姻证明。5、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赡养、抚养或扶养证明。 申请人是烈军属或劳动模范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符合条件只能买一套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选购住房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 住房困难家庭可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对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受理和审批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 继续追问:这个我也找到了,是2008年9月12日制定的,我要找的是最新修改的,就在前不久,能告诉下么?
租房注意事项:押金多少租金多少、季付还是月付水电怎么分摊反正涉及到钱的多考虑一下然后注意中介的诚信 有些三个月以后涨房租逼你搬 吃你中介费这个要自己判断
租房注意事项以下几点:第一,找好中介,把自己出租房屋的要求向中介说清楚,比如房屋的用途,对租客的要求,租期的长短,租金的多少,租金和押金如何支付(按月,按季,按年)。第二,中介会根据你的要求去筛选租客,当有合适的租客时会联系你当面看房。第三,看房后要确定租客是否是按你所要求的那样理解你出租房屋的意图,
租房注意事项<br/>注意几个细节就好:押金多少租金多少、季付还是月付水电怎么分摊反正涉及到钱的多考虑一下然后注意中介的诚信
租房注意事项<br/>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2、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3、你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4、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5、签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时间,还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6、 记住,房屋押金写清楚,这个是要归还的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你租房他总会让你去看房吧看看具体房屋情况,再定啊如果你还没有决定要租,对方就让你交什么费之类的那就是骗人的了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可以选择几个个比较好的租房网查找合租信息,要注意的是,那些网站上面发布的信息都是别人自己发布的,所以最好也要认真仔细的辨别一下真假,最好是看房之前,和对方电话联系,确认一下是否有房子,然后再约定看房时间,最好决定要租的时候,也要确认对方的身份,看是否是真正的房主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一、要看房屋所有人的资格证明,包括房产证、身份证等,以验证房东身份的真实性。二、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三、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四、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作出约定。五、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一定要看对方的房产证,如果是二房东,那你一定要看他和房主签订的合同的日期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注意房产证(房东)或租房合同(二房东)注意看房,一定要仔细啊,把细节都谈好,省的以后闹不愉快
网上租房注意事项:首先要了解自己的需求,有个别的是骗子,就是那些你还没有看过房子,他们就让你交押金,非常危险的,中介还是比较实用的,一定要找信誉好的中介公司 那会让你省不少的心思呢。
2、上次的水电气以及物管还有光纤电话费等结清没有 <br/>3、你最好把房间里有的东西和新旧情况写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门窗,家电、家具,煤气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注意有没有漏水,东西有没有损坏的情况。 <br/> <br/>8、 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br/> <br/>在豆瓣网上有详细的资料
你这是正常合同,不存在非法目的 不存在不公平 ,你签订合同时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你的,你签订合同时应当看清楚条款,如果发现合同有问题,应该可以提出来,而你发现问题却没有和合同方(公司)说明,一旦签订,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中介所说的一切都没有用,因为你不是和它签订合同,这些口说无凭的东西是无法律效力的。 中介你也清楚它们为的是什么?它们只要有钱进帐,其它的它才不管!不是吗?告你是告不到的,还是不要浪费起诉费了,就当是交学费吧!
租房都需要的手续:找房子;找到合适的房子之后与房东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检查房子里的各种设备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好用;抄表底数字;缴纳租金或者是押金;移交房屋钥匙。<br/> 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br/>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br/>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br/>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br/> (四)房屋维修责任;<br/>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br/> (六)其他。
您好,您的情况要看所签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关于转租情况的约定,以及违约条款是怎样定的,如果没有约定转租的承租人的情况,或经出租人同意,那么是不能以此理由拒绝转租、不退您押金的。
回答: <br/>1、中介没有权利收回钥匙,也可以不配合看房,因为在合同上已经体现上这房子的使用权归租户所有; <br/>2、那要看你是怎么默认的,一般情况下,要看是是否在违约上的字据中签字,如果没有,可以拒绝任何要求。
还是要协商,你就说你的房子到期呀,不交房租你也要退房子搬走,要不就回来交房租,要不就补交完房租把东西搬走,反正是要他回来,如果在几天之内不回来我只能找警察把你的房门撬开,处理你的物品然后我搬走好给房东腾出房子。
房东是个有良心的话是会退的,如果真不退那你只能拿到押金了应该
看房要注意看房间的设施有没有损坏,周边的配套,如果是合租的,要问清楚住的是什么人,还有就是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如果是本人的话要看他的证件和房产证,如果是二房东的话,要让他出具之前他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或委托书,看好租期,因为房子随时有被收走的可能,到时您就无家可归了。
拿你父亲的死亡证明。之后让你妈和你妹妹签署一个放弃继承权的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唯一的继承人就是你了。不管你的户口是否在拆迁范围内你做为唯一继承人补偿协议可以签署你的名字。
1,天官赐福,财神,土地,这些没有关系。诸神保佑,祈福安康。<br/>2,房子正对着法院:这个不好,法院属于 刑罚之地,又属阴地,尤其正对。不利平民(文职)居住。<br/>如果你是男孩子性格,阳气盛,或者工作于司法,检查,公案,派出所,交警等,与刑罚有关的职业(武职),可以。<br/>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应该在你们的合同中有规定承租房物品损坏赔偿条款。一般原则是谁损害谁修复(赔偿),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否则应协商解决。因为你承租了房子,所以你有义务维持房屋的结构完整、完好,包括家具等物品,你可以按合同处理,护着报警,但房主是不会承担赔偿的。法律依据:<br/>《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r/>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r/>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希望可以帮到你。
我觉得 要他不想买房 就是一个问题 意味着 他并没有准备好进入婚姻生活<br/> 哪有在这个年纪 还说什么你住你的 我住我的?<br/> 买不起是一回事 而且 买不起大的 可以买小的<br/> 买不起新的可以买旧的<br/> 他这样 往糟糕处想 就是没有责任感<br/> 这对婚姻很不利 婚姻有很多责任和枯燥的东西<br/> 他有过很多女友 虽然现在想要安定 但 他心思肯定比较活 恐怕不愿意为家庭牺牲太多<br/> 另外 32岁 连首付款都没有 也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br/> 往好处说 是不会存钱过日子 往坏处说 是财务情况糟糕<br/> 你们在一起 经济观念能够一样吗?<br/> 不要到时钱不够花 他也不愿为婚姻省钱或者改变花钱习惯<br/> 你就会很苦<br/> 我觉得你有必要和他很好的谈一次<br/> 另外 也多想想 他是否适合结婚<br/> 婚姻光靠一个人努力是不够的<br/> 如果真不行 就分手吧<br/> 女人到一定年纪 很想安定 但 要是连这个都满足不了<br/> 要租房结婚 生孩子 这也不是不可以<br/> 但20多还可以吃苦 要30多 还这样 是否有些对不起自己?<br/> 所谓的默契 有时候 是否一是确实有谈得来地方 一是对方很有和女人相处的经验?比较了解女人想法?让你比较放松?<br/> 我觉得 婚姻应该感情做基础 理智做决断<br/> 你的问题其实不是选房子还是选人的问题 是人有问题导致没有房子<br/> 现在要搞清楚的是 他的问题大不大 会不会改变<br/> 要是他不改变 你觉得 你会幸福吗?<br/> 买房 养孩子 什么事情都是你一个人操心<br/> 你甘心吗?<br/> 希望你早日得到幸福!
能住,对怀孕根本没影响,那都是瞎说。试问,自己家的房子里死过人以后就不住了么?就不能生孩子了么?只要你心地干净,便可无忧无虑。
首先,对于你的遭遇我个人表示深深的同情!现在我们农村人出门在外真的很艰辛,尤其是再遇到这么不讲道理的房东!<br/> 其次,对于你上面所描述的情况,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是否签订了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签订合同,仅仅是口头协议,你可以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讨回他应当返还你的部分。如果签订了有书面租赁合同,你一样可以据此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就象你上面所说的,你只需要要根据情况支付一部分违约金就可以了)。<br/> 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记得及时采纳!谢谢!
我就是洛阳的啊/很便宜的/你就找那种民宅去租/我没法给你说价钱/不知道你要多大的/也没说明
你还是找中介吧,别人哪知道什么适合你啊,再说人家有房源信息干嘛告诉你啊!<br/>实在不行,你可以先在学校附近联系一下出租日租房的,然后从他们那搞点消息!
应该把问题向房东反应啊<br/>应该们起解决问题<br/><br/>能拿回押金好能拿回来直接告吧<br/>连日来导致精神衰弱让医生出具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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