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起诉,以业委会的身份。下面是一个实例: 北京:业委会第一次告物业乱收费获得胜诉 【作者:务名扬】 美丽园小区业委会状告北京鸿铭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官司有了结果:业委会诉讼的13项诉讼请求通过了12项,同时物业公司需赔偿电梯广告位收益18万元。业主委员会打赢物业费纠纷的官司,这在京城尚属首次。 该判决结果是上周五由市一中院终审做出的。 昨日,美丽园业委会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对于未通过的“公用天线管理费”诉讼请求,法院的解释是该项请求已通过政府的行政途径进行妥善处理,故不再重复。“实际上,法院全部通过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业委会原告律师周杰表示,这是北京市首起业委会作为原告,而打赢物业费纠纷的官司。这对当前愈发激烈的物业费纠纷裁决将起到较好的参考作用。 昨日,记者曾致电北京鸿铭物业管理公司试图了解情况,但工作人员拒绝对此事进行评论。 据估算,胜诉后小区每月的物业费平均支出将比之前下降1元多,若以减少1.1元、全小区21万平方米计算,物业公司一年的收入就减少277万元。 记者在美丽园的业主论坛上看到,众多业主对胜诉一事均是拍手称快,甚至有其他社区的业主留言表示“获得了很大鼓舞”。一位业主评价说:“这是一场博弈,但绝对不是个别业主与个别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恩怨,而是公民与房地产业之间的利益之争,是刚刚从树上跳到地面的类人猿与虎狼之间的打斗,是想堂堂正正做人的灵长类动物与食肉兽之间你死我活的抗争!” 今年5月11日和7月14日,美丽园小区业主将北京鸿铭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根据诉讼请求中列出的计算方式,对收费标准从包括保安费、保洁费、垃圾清运费、中小修费、电梯维保费、运行费、高压水泵费等12个方面进行更改,但是这些诉讼请求均被法庭予以驳回。
新房装修完,最好是通风,开窗户,晾三个月以上是最佳的,这样甲醛含量会迅速降低。还可以买吊篮种类的花挂在房间里,因为这种植物有稀释甲醛的功能呢,不能马上入住。现在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吧,祝生活愉快!
你好! 不要迷信! 心情好、天气好、有时间就是搬家的吉日。
哎,很难哦 ,我认为还是自行解决,要看是什么样的漏水方式,如果只是窗户漏水,可以再窗户上方安装一顶棚,如果是楼顶靠窗户处漏水,那就用沥青罐一下。希望可以解决
我是天鹅湾前期收房的,我当时找的是房师傅验房公司给验,验房师傅特别的负责认真,我是140平的房子将近验了2个小时,他们的工具也特别的专业,是一个工具箱,里面有很多的先进仪器,他们说是获国家专利的,我建议你还是找他们的验吧,这样既省心以后住的又放心。
自《入住通知书》规定办理手续日期的第二天起由业主本人承担所购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是合理的。因为物业管理费是为整个小区管理服务所收取的管理费用,只要房子按规定达到验收标准并可以交付使用,在一定的交房时间后,由于业主自己原因没有入住的,同样应该承担所购房屋的物业管理费。
一般环保家装材料装修,彻底通风一个月以上, 即可入住,一般都是安全的。 非环保材料装修,那很艰难说了!
不行,都要房产证。 我国的房产是实行登记制度,没到房产管理局登记(办理房产证或房产过户)的,从法律上讲该房产还不能算是他的房产。
你好! 建议不要买这样的房产。理由: 1、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能买卖的,买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2、就是现在取得房产证,还要缴纳营业税等。成本一样很高。
(1)只交首付,开发商不会让你入住的,必须贷款到位. (2)首付是不是在签合同时就付款呢?是的 (3)交完首付后,借款人夫妻双方(或共同还款人)带合同、首付证明、身份证件到银行办理,可以与银行约定从工资卡中按月划款。
你好! 进入21世纪了,一个大男人还相信迷信! 搬家的要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当地当时的天气选择。不要迷信! 心情好、天气好、有时间就是搬家的吉日。 根据出生年月“算”出来的时间是不科学、不可信的。就是按所谓“命理”专家的计算。 相同命的人,在不同的地方,也是不同的结果。风水复杂又很简单,吉日与否跟你们家的人哪天出生的怎么可能有联系?风水是最简单的科学,研究多了就迂腐了
是公历7月的话,10号就比较好,7月10日是阴历6月8日子还是很吉利的,与男女主人都无相冲,冬天的鸡,早春的猪,盛夏乔迁,要避光煞!晨时搬家,午时放炮!门朝东,朝向很好,屋子最西面,当西晒,女主人怕热!最先搬入卧室家具,衣柜,床等为宜!
只要家庭和谐,夫妻相受,儿子可爱,大家心里充满爱,心情好,什么时间入住都是好日子。如何夫妻都是上班族,建议在某个周末,最好在星期六,叫上亲戚或朋友帮帮忙,高高兴兴的,星期六未来不及整理的,星期天可以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br/>(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r/>(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br/>【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br/>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br/>【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br/>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企业投产的固定资产,从投产的当月计提折旧。因此,可以计提折旧。对于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确定问题,可以按工程实际成本也就是帐面成本计价,也就是目前你单位认可的成本,对于与施工方的不一致的费用,待解决后,再调整入帐金额,建议以较小的成本数量先入帐,当施工方存在的差异最终按施工方的方案解决后,再追加固定资产原值,从而相应再调整相应的所得税。
大型工程如10万平方,大致在2-3元之间,其中包括了纸张、油墨等费用。(不包括安全)<br/>小型工程按一次性标准收费,比如2万平方以下的工程,具体价格需要协商才能确定。<br/>还有竣工资料制作,我记得那时候公司请档案馆的一队人马帮你来做资料,封装什么全弄好,花了20万,代价比较大。
是存在这样的问题,接近年关,要过年,要是剩的不多的话一般都是抢工期争取年内完工。工程要是工期紧的话开始就要抢工期。都是要接近年尾才完工。因为工期拖得越久造价就越高撒。接近年尾的时候也没什么需要再建工程,所以大多数工程都是累到年底完工。
这个你得去问开发办<br/>ZF部门统计才有这个数据
有关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很明确和成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十四条规定: <br/> <br/>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br/> <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br/> <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2000年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br/>(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br/>(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br/>(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br/>(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br/>(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消费者所购房屋的具体保修条款可在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看到,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就去房屋管理所办理就行了 , 交一百多块手续费而已,哼简单!
问开发商能不能转名,如果开发商可以转名的话就可以直接去开发商那转合同的名字, <br/>如果不能转的话就只能等出房产证再交易
据我所知,现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分为,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等等!<br/> 如像你所说的你是购买商品房出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该是先证实该开发商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其次是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br/> 如果该开放商所有证件齐全,那你就要到当地质检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听证。让他们告诉你该开发商的质量验收是怎么通过的。当然你最好有你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证明文件(有资质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当然可以是民间组织,只要又资质就OK!)。这样才能又说服力!如果是质检部门出现的问题,你可以要求质检部门按照《国家赔偿法》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br/> 如果该开发商没有进行质量和规划验收,他们是不可以交房的!毕竟买房是大事!希望可以帮到你!
新建房屋,防水有五年的保修期,开发商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给维修。
只知道换前期物业要招投标~也不是你说换谁就换谁~~额手续也一定要走滴而且是市房管局不是区里面的能解决滴
国家对商品房面积偏差有明文规定,如果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br/><br/>1、面积误差比(误差除以合同面积)在3%以内(含3%)的,据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br/><br/>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br/><br/>3、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br/><br/>4、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br/><br/>5、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br/><br/>6、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br/><br/> 你要根据你的合同面积与偏差面积计算一下(误差面积除以合同面积),看偏差是否在3%以内,如在3%以内,那就应该补还差价,如果超出3%,再按以上规定和开发商进行交涉处理.<br/> <br/> 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