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 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 P0D0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 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P0D0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 事宜。
问: 有没有国家禁止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而只承认脑死亡器官捐献?
答:有没有国家禁止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而只承认脑死亡器官捐献:德国就是这种模式。
答:该指南主要适用于发生在医院内的可控制性心脏死亡器官捐 献,为临床医护人员在医院内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提供参考。该指 南不应代替医生的临床判断。在具体实施DCD过程中,可在相关法 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捐献者及其家属或地区的特点,进 行调整,该指南不适用于皮肤、角膜等组织捐献。
答:目前,国际上通常采用1995年荷兰Maastricht (马斯特里赫 特)国际会议定义的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分类标准,该标准总共分 5类,分类V近来被提议作为其他4类的补充。
答:不可以。因为该指南不适用于皮肤、角膜等组织捐献。
答:捐献者的主管医生,器官捐献协调员,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0P0 )成员及手术、麻醉等相 关辅助人员,医院器官捐献委员会/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成员等。
问: 《中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指南》第二版与第一版的区别主要在哪里?
答:该指南第二版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分类标准”制定,其 更注重临床可操作性及实用性,对器官捐献工作程序及要点进行 修订,如增加器官保存与修复和器官评估,进一步明确了捐献者 主管医生、器官捐献协调员和移植医生的职责与分工。旨在进一 步规范并指导我国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使其沿着健康广阔的 道路不断前进。
答:在心脏停搏后观察2〜5 min,根据心脏死亡判定标准宣告患 者心脏死亡,之后方可进行器官获取。
答:本指南中所指家属是指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患者通过 法律途径正式授权的委托人。
问: 麻醉师和手米室工作人员也属于心脏死亡器官捐献工作组吗?
答:是的。他们主要协助0P0小组完成器官切取工作。
答:在获得患者家属知情同意后,器官捐献协调员要与其签署正 式的知情同意书。口头协议无法论证,如果患者家属反悔则无处 询证。患者家属应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器官捐献。
问: 有哪些网站可以了解关于心脏死亡器官捐献移植的相关信息?
答:中国红十字会:http: //www.redcross.org.cn/ 中国器官移植网:http: //www.transplant-china.com/ 中国器官捐献网:http: //www.organdonation.org.cn/
答:目的是在尊重捐献者权益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合法的、符合 医学伦理的临床应用程序,以避免任何可能对捐献者、捐献者家属、器官移植受者和医护人员所造成的伤害。
问: 心脏死亡器官捐献者的主管医生能否参与该患者的器官切取?
答:不可以。捐献者的主管医生参与除器官切取外的整个捐献过程。
答: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 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对于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由 P0D0联系遗体接收站接收,对于没有遗体捐献意愿的捐献者或 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捐献者,由P0D0移交其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 事宜。
问: 残疾人可以捐献器官吗
答:没有法律说不行啊
答:你没死亡捐献的也可以的 有时间要求的,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