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法律如何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首页

法律如何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任某,22岁,身强体壮,自幼除感冒外从未得过任何 疾病。2008年3月3日下午4时,任某因胸闷、气短、咽喉疼痛2 曰,到王某的个体诊所就诊。王某以“上呼吸道感染”予双黄连等输液治疗。第二日,任某感到病情加剧,又到王某处治 疗。王某仍以“上呼吸道感染”的诊断,肌注安痛定注射液。随 后,任某出现上气不接下气,呼吸严重困难,王某便打电话给中局 中心医院前来急救。近一个小时后,中局中心医院派来一辆无任何 急救设施的车辆,以“初步印象:肺部感染”的诊断,在未做及时 吸氧在内的任何救治措施的情况下,经过40多分钟的路程,送达 中局中心医院,并以“喘息性支气管炎”入院治疗。中局中心医院 在对患者任某的救治过程中,始终未能搞清患者任某的基础病因, 并未能针对基础病因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造成患者抢救治疗无效 死亡。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鉴定,任某系因急性呼吸衰竭而死 亡,中局中心医院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急性呼吸衰竭,是需要及时诊断并针对基础病因紧急抢救的急 症。对它的诊断、处理和抢救必须及时、准确、迅速、果断。任何 的犹豫、拖延和耽误,都可以造成脑、肾、心、肝等重要脏器因严 重缺氧而发生不可逆性的损害,以至于造成病人死亡。中局中心医 院在对患者任某的救治过程中存在过错,最终导致了任某死亡的损害后果。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6-06-17 15:13:02
  •   构成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 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 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 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 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 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 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 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 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 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 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 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 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 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 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 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 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对于本案,患者任某的家属可以向院方主张的赔偿项目包括医 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死亡赔偿 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然后按以上方式分别 进行计算。
       。

    M***

    2016-06-17 15:13:02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