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哪个银行都可以.给你提个醒,在购买之前,一定要把合同中约定的不全面的所有内容再另外约定写入合同,否则以后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我也是买的二手房,房产倒是没有问题,但是原房主的户口却到现在还没有迁走,导致我的户口无法迁入,虽然多次到派出所去找民警,可是民警说只有等人家自愿迁出,派出所没有任何强制措施.
在卫国道上,我每天都能看见它,还想研究研究呢
房价能涨上去,就能跌回来。 涨和跌和谁的利益攸关,谁有话语权,是谁在主导市场(当然不是市场本身),本身是一场博弈。博弈的过程,从来没有看到只涨不跌的。也就是说,跌势是肯定的。 最终是个时机的问题。 政府希望它什么时候跌,跌多少? 垄断的勾结官商希望它什么时候跌,还是涨,涨跌多少? 没有话语权的老百姓希望它如何? 媒体如何制造虚假气氛? 热钱如何和他们一起盘剥? 市场规律在什么条件下谁的话也不听? 能清楚这些命题,就知道何时是跌停板了。
反正我知道武昌的房价还是一直在涨的,我两年前买的一套房子,现在该小区二期开盘,单价就涨了一千多,而且还属于附近小区中比较适中的价格。 武汉的收入水平虽然不高,但是由于原来的房价低,再加上现在多个开发商进驻武汉,所以房价的涨幅空间还是有的。
不知道你是要什么星级的标房,如果想找实惠些的,我可以推荐你 锦江之星旅馆,很干净,双人标房价格约在180-200元,具体记不清了。
从政府的本意来说,并不是想让房价下跌,而且房价一旦下跌就不是政策所能控制的了得了,因为在绝大多数消费者心理,都是“买涨不买落”,房价上涨的时候买的人多,房价一旦下跌那么大家都持币待购。对于政府,一旦房价大幅度下跌那么对国民经济的损害是很大的,严重的话甚至会引起经济的倒退,而房价平稳的上涨对于国民经济来说是有益无害的。 从政府的本意上来看,只是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并不打算引导房价下跌。当然,对于上海、温州等等已经虚高的房价来说,很可能会下跌。 限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价平稳健康地上涨才是政府的初衷
我也是安庆人,我知道 在火车站的房子 现在最少1500朝上走了,在市里的房子一般也要2000朝上吧...... 大哥 你外面苦个15万回来吧......
政府相关部门最近一些政策都是为了稳定房价,政府口径是“稳定”而不是“打压”也就是说明政府是认可现在的房价的,要“打压”的是房价的涨幅,从涨幅20%打压到和物价上涨水平一致。但还是涨啊~~~~政府只是希望平稳
政府相关部门最近一些政策都是为了稳定房价,政府口径是“稳定”而不是“打压”也就是说明政府是认可现在的房价的,要“打压”的是房价的涨幅,从涨幅20%打压到和物价上涨水平一致。但还是涨啊~~~~
一般来说,那个地段还是离沃尔玛比较近的,地段也还不错. 周边有幼儿园,小学,夜总会,按摩等设施,而且周围房子也不算老. 因为你也没说要多大的,所以我只有给你一个估算了,大概要600左右.(1房1) 如果要便宜的,去金砂乡广兴村龙湖村这些城乡集合部,那里的房子就便宜,几百块就有,但是环境和地点就比较差了. 如果有帮助,请设为好评,谢谢啦!
先找到房地产公司,别找中介,付押金后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了
据销售人员介绍京西金泰丽湾不仅拥有周边5分钟便捷生活圈的齐全配套,项目自身也配备了近万平方米的商业街及幼儿园。社区内部商业街有满足日常便捷生活的服务设施,比如果蔬综合超市、便利店、零售店、洗衣店和正在规划中的一些特色餐*品牌店等。幼儿园方面,考虑到孩子的教育及才艺培养,设置了才艺培训、早教等服务。
只要还有人买,价格就跌不下来的。开发商总是希望多找些卖点来抬高价格,即使偏僻的地方,也能找出一大堆好的修饰。而且更恶劣的是,现在有那么多房叔、房姐,还拼命屯房。所以现在的市场是,只要有房子,不愁卖不掉的,这才是价格猛涨的最大原因。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