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小股东的权益遭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1)在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不行使职权召集、主诗股东大会时,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维护权益。
(2)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书面提交董事会。
(3)通过累积投票制集中使用拥有的表决权选举自身认可的董事或监事。
(4)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5)在权益遭到严重损害时,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可以选择退出公司。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财产时,为了公司的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7)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问:关于早泄问题(急)我和女朋友都是处女和处男。我们年龄也不小了,最近我们同居了。但...
答: 新婚燕尔,不亦乐乎。但有的新郎却有说不出的烦恼,就是每当性生活时,刚刚接触妻子性器官,或阴茎刚进入阴道,就会过早地发生射精,这种现象称为新婚早泄。 新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