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军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依据,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通过组织开展学生军训,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增强学生组织纪律观念,培养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学生掌握基本军事知识和技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后备兵员和预备役军官,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区学生军训工作协调小组
区学生军训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刘晓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办主任赵红钢同志、区人武部副部长聂晓平同志、区教育局副局长卢雪梅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组成。
区学生军训工作协调小组负责我区学生军训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军事科,负责我区学生军训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
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武部军事科,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刘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周凌云同志担任,成员由区人武部和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
区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在区学生军训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
全区学生军训工作的组织、计划和协调;
了解掌握全区学生军训工作情况,提出学生军训工作建议;
初审学生军训计划和军训武器、弹药保障计划;
指定学生军训检查评估标准,对学生军训情况进行检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