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征文(必备10篇)
法制征文(1)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社会,国家,世界将会战火连连,永无宁日。
我所在的学校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即是法制的一小部分,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帮助我们学做人,要成功,先成人。制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本,对待一切人,事,物都以最好的态度。将来对我们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根本的保障。
在社会,就会有社会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制的的另一小部分,在社会上遵守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做个对规章制度有意的人。即使你什么也不会,但首先就不能违法,因为学校的那一小部分法制将会让你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与现实,而学校的法制则只是基础。要慢慢适应这个社会,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发展。
在面对这个世界,有些法律即使不用我们来了解,或者更深的体会,但这些法制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就用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法律来统一国家,对外开放,让中国长治久安。但却以我们再熟悉不过的法律一再教导我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维护国家的利益,以最最亲和的法来与我们交流沟通……
学校、社会、世界都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面对过的、面对的和将要面对的。
现在在学校的我们正处于对法制略知一二的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先懂法、知法,以后才能更好的用法,迈出人生的第一好的一步。
如今,小到校园,大到社会,行不正坐不端的人放眼望去不在少数。在学校,烫发染发、口成脏,、儿郎当的无处不在;在社会,打架、勒索、抢劫、黑客,无缝不插;更为严重的还有恐怖袭击、炸毁公物,恶意恐吓,无坚不摧……而这些,恰恰正是因为心中无法,没有法就没有德,没有德什么事都能干。
人生在世,人人学法,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世界和平,以法律创造和谐,而现在的青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我们也应毫不动摇对法律的坚信,捍卫法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我们应做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者!
法制征文(2)
每当我穿过马路,总会浮现这样一幅画面:一群人走在斑马线上,而此时的红灯已经亮了,一辆辆车疾驰了过来,一个个师傅被迫踩下了急刹……
“你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栋梁,民族的希望,应该把法制放在心中,哪怕只是一点儿违背法律的事,也坚决不能做。”每当我站在马路边,总会想到爸爸对我说的这句话。
爸爸不但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记得有一次和爸爸去大商场,坐在爸爸的车里,看着一个个老人,孩子冒着红灯的危险,跑向马路的对面。每当这时,爸爸总会叹气,摇头。他的双目注视前方,双手紧握方向盘,车子缓慢的开着,心中似乎在想什么,脸色显得十分严肃,让人有些害怕。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望着周围的红灯闪烁着,人们快速穿行着,看着,看着,心中不觉感到有些晕。
漫过一个小时的车程,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汗水一滴滴地流了下来,我又如何能忍住呢?开始大闹,大叫催促爸爸快点开。可是,爸爸却仍然紧握方向盘,小心翼翼地转动着。
终于,商场出现在了车窗上,让我有些兴奋,爸爸见了,对我笑了起来:“要到了,要到了,可别再板着脸。”我又怎么会?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啦!我已将当时的烦闷抛向了九霄云外。
而就在我的开心和爸爸的分神中,我们把商场遗忘了。刚过了商场,爸爸突然反应过来:“过了,过了!”虽然他心中有些急切,但车子已经过了,要到商场就得绕一个大圈子呀!我紧张的叫到:“老爸,快掉头,反正就这么远了,回去吧,反正这儿也没有摄像头。”而此时,爸爸的脸色映照在了车上的反光镜上,看起来十分严肃:“这是爸开车的底线,遵守交通法规,爸爸希望你做事要守得住两条线,道德底线,法律底线。”我记得,他的脸崩得很紧,让我无法忘却。但那时我还小,还不懂老爸说的深刻含意。只好静静地看着他……
几年后的我,回想起那天的事,不禁让我想起刘备对儿子刘禅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名句。没错,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尽管所违背的法律再小,也不能为之。
让每个人的心中充满法制的思想,让法制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生根发芽。
法制征文(3)
不错,人人都崇尚自由,每个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极大的自由权力。那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这样。没有人像警察一样限制着我,可以随心所欲的上网玩游戏,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尽情的睡大觉,毫无顾忌的吃大人们称之为“垃圾”的食品……呵呵,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现实不可能是这样,我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想象一下了。至于别的,啊?那可不行啊!阴森的铁窗把我从美梦中唤醒。
21世纪是个法治社会。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绝对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来决定自己的权利,那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还会有平静祥和的校园吗?闲暇时间我们还敢和小伙伴们远离家长的视线自在的游戏吗?甚至,天黑了,我们还敢到楼下散步吗?好可怕,不敢再想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我感觉“法”就是悬崖峭壁边坚实的护栏,护栏里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则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深渊,这道护栏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常听大人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话。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学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肯定会成为一盘散沙。20__年9月1日,新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一共30条。这个不仅要每人记牢,更要每个同学都认真做好《守则》和《规范》中的每一条,用它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只要我们把《守则》和《规范》牢记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会是“五好少年”。
写到这里你明白了吗?自由固然重要,可是为了让我们自由的生活更美好,还是请大家把自己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吧,小小的放纵也许只会换来老师或爸妈的一顿“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如果是触犯了法律呢?会不会就像是翻到了护栏外面一样呢?那后果可就……
我爱这个法治社会,同时我更会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积累法律知识,它固然是约束着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护神。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呢?
法制征文(4)
中学生法制征文范本
说到法,我们人人都能谈论一番,各种法律条令多得数不胜数,但我们有谁知道何为法?
打开新华字典,法的概念一目了然,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纵览四周,法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看,如今家庭暴力已不再是问题,各种法律条令相继出炉。再看,在学校老师打骂学生的.行为极为少见,再看看,社会上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也日渐减少,这一切可得归功于法律呀!
来看几个具体的例子吧!就拿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说起。一个品学兼优,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的学生,一天他进了网吧,从此沉溺于游戏、暴力和色情等内容的网站,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偷钱抢钱,甚至为了钱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奶奶,而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
前几天《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俗话说:儿子娶了媳妇忘了娘,就拿这个例子来说一点儿不假。儿子娶了媳妇,天天让老人做饭、刷碗、下地干活,总之一切能干的家务活老人是全揽,儿子儿媳有时还殴打老人,只因为心情不爽或做的菜咸了或没按时做饭。“虎毒不食子”啊,老人能忍的都忍过去了,继续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好心的村长得知后,拉起老人直奔法院,一张诉状告到法院,经过法院调查审理,儿子儿媳得到了法律的制裁,老人运用法律武器
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法就在我们每个人身边,在学校里,在家庭里,在社会上,甚至遍布每一个角落。
当老师体罚学生时,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儿女不孝时,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我们都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制止这些行为,虽然社会上还经常出现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社会上依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尽管某些法律条令还需进一步完善,但我想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提高自己的文化科学知识,增强我们的维权意识。我们就一定可以构建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
法制征文(5)
法制的征文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法制征文(6)
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的活动策划
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的加强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的法定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制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全省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
一、竞赛的主题和内容
培养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参赛文章体裁不限,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学校根据《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二是思想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三是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四是语文、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相关学科教师在本学科教学中挖掘法制内容、渗透法制教育,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五是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小小律师》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班主任、学生(小学三年级以上)。
三、竞赛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领导及厅有关处室、各市(州、地)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设立在贵州教育报刊社。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征文竞赛活动组织领导工作。
四、竞赛活动的程序
竞赛于10月30日启动,至20xx年7月30日截止。
(一)初赛阶段(10月30日至20xx年5月30日)
1、各学校根据本通知确定的竞赛内容,组织本校师生开展本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并按时间要求将本校优秀文章报送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县(市、区)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经遴选将本县优秀文章报送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
2、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领导小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参赛征文进行复审,并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
各市(州、地)限报优秀征文90篇。
(二)复赛阶段(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7月10日)
1、省征文竞赛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市(州、地)上报的征文进行公平、公正的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文章提交省组委会审定。
2、经省组委会审定的评选结果在《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等报刊上公布,并选登部分优秀作品。
3、评选结束后由省组委会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
五、编辑出版优秀论文集
征文初赛、复赛阶段,省教育厅《贵州教育报》、《贵州教育》、《初中生辅导》及团省委《少年时代报》、贵州师范学院《希望》、《贵州师范学院报》等报刊上均设置“中小学法制教育征文竞赛专栏”,各学校及其教师、学生可自由投稿。其中,《少年时代报》负责接受小学生的投稿,其他报刊负责接受学校、教师和初中以上学生的投稿。
竞赛活动结束后,获奖作品和优秀文章将汇编成集,交由出版社公开出版。成书后,免费赠送各地中小学。
六、竞赛活动的`奖项
本次大赛分学校组、教师组、小学生组、初中生组、高中生组,并分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3名,由省教育厅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相关事宜
(一)各市(州、地)教育局征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于**月20日前报送省征文竞赛办公室。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从“五五”普法年度经费中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鼓励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局比照省的做法,设立相应奖项,对本地评选出来的优秀征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经核实,可推荐为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候选者。
(五)本次活动系公益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收取学校、教师、学生的费用。
法制征文(7)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法制征文
不错,人人都崇尚自由,每个人也都非常希望自己有极大的自由权力。那当然,我也希望自己这样。没有人像警察一样限制着我,可以随心所欲的上网玩游戏,想玩多久就玩多久,尽情的睡大觉,毫无顾忌的吃大人们称之为“垃圾”的食品……呵呵,这生活,怎一美字了得!现实不可能是这样,我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想象一下了。至于别的,啊?那可不行啊!阴森的铁窗把我从美梦中唤醒。
21世纪是个法治社会。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绝对的自由,而且要有自己来决定自己的权利,那我们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们还会有平静祥和的校园吗?闲暇时间我们还敢和小伙伴们远离家长的视线自在的游戏吗?甚至,天黑了,我们还敢到楼下散步吗?好可怕,不敢再想了。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件事。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我感觉“法”就是悬崖峭壁边坚实的护栏,护栏里面是可以放心行走的人行道,而外面则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深渊,这道护栏就是生与死的分界线!
常听大人们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些话。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学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肯定会成为一盘散沙。2004年9月1日,新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行为规范》一共30条。这个不仅要每人记牢,更要每个同学都认真做好《守则》和《规范》中的每一条,用它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只要我们把《守则》和《规范》牢记在心,溶入生活之中,所有的青少年都会是“五好少年”。
写到这里你明白了吗?自由固然重要,可是为了让我们自由的生活更美好,还是请大家把自己约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中吧,小小的放纵也许只会换来老师或爸妈的一顿“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如果是触犯了法律呢?会不会就像是翻到了护栏外面一样呢?那后果可就……
我爱这个法治社会,同时我更会注意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积累法律知识,它固然是约束着我,但是它更是我的保护神。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呢?
法制征文(8)
我们的法律中学生法制征文
生活中处处有法律,公民生活离不开法律。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尤其是要靠国家强制力的,于此,国家制定了一个在它面前人人平等的规则——法律。法律无时不刻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即使是一件小小的盗窃案,它也会相应地告诫着我们的不良道德行为,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就拿学生生活里的打架斗殴事件来说吧,这种行为是一种肉体上伤害自己,伤害他人,心灵上伤害双方父母的恶劣行为,它反映了学生素质的差、极差!我曾经看到过一次学生打群架的场面,回家后差点没把我吓半死。当然,这也包括我胆子小的缘故,不过我觉得大部分还是因为学生打架不要命,太过“激烈”的方面!两方面人都拿着粗糙的木棍,使着生硬的拳头,毫不留情地双脚,混在一起,不管是谁,只要逮着就打,当时打架的人还有可能会觉得“很爽”,很“过瘾”,不过,他们想到了事后的严重性吗?我觉得事情的结果打都是一个样,轻微的受点皮外伤,严重的头破血流,甚至导致生命的终结。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当有人身亡后,其父母又将怎样接受这个现实呢?所以,这些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得到相应的惩罚。千万不要拿法律当做虚空,等真让你得到的时候再怎么后悔也都来不及了。
生活中的法律还往往体现在一些家庭事务中。比如:父母在儿女小时候不理不顾,使用家庭暴力,没有尽到父母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那么儿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靠法律来改变自己的人生。也有父母老了以后,儿女不尽孝,不赡养父母,父母也依然可以靠法律撑腰,给不孝子女以理应得到的惩罚,并从儿女那里获得赡养费。这些都体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法律是我们最公正的审批官,最铁面无私地包青天。
盗窃在古代是一种十分令人厌恶的'罪行,而如今一样,但是盗窃之人也非常多,盗窃的方法也是千变万化,常常令警察头痛不已,但只要是案子就一定能查出真相,盗窃者们最终一定会被法律制裁,还被盗者以最大的安慰。
法律是我们生活中的依靠,制裁者,最公正的人类法则,维护人类安宁,清扫一切罪恶。令正义的曙光庇护着我们。但歪曲的事实在法律的面前是不会瞒天过海的,我们千万不要有想依靠着法律而歪曲事实来陷害别人的想法,因为这种想法是决不会实现的,法律的那无数只眼睛将会永远俯看着这个世界,直至星球最终的灭亡。
法制征文(9)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制征文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没有了法律我们就无法正常的生活,于是,“普法”就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从小,爸爸妈妈就整天叮嘱我:“在路上要看红绿灯。”“走路要靠右行。”“在学校里要团结同学,和同学互相谦让。”、、、、、、、,于是,“法”这个字就像种子一样,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
慢慢的,我长大了,渐渐从报纸、杂志、书籍、网络上看到许多青少年违法的事:某地警方抓获了入室盗窃的犯罪团伙中全是未成年人,其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某地抢劫的.犯罪团伙中,最小的只有8岁……这一个个数字是我痛心疾首,他们几乎和我们一样大呀!
不光是孩子,大人们违法的“光荣事迹”更多,比如说上周,我和同学一起回家,在红路灯处差不多被堵了15分钟,这都怪那些大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个绿灯,刚要走,紧接着一辆汽车呼的以下蹿到对面,吓的我们魂飞魄散,就在我们被吓呆的时候,车子一辆接一辆的冲到对面,眼看又要红灯了,我们只能气的干跺脚。再比如说上上个星期,我们正骑着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好好的走着,一辆超速的车从我们旁边经过,差点把最外面的同学碰倒,如果她倒了,那我们就得玩一次“多米诺”了。除此之外,还有的人随意把车停在路边,导致我们没有地方可走,只能在机动车道上,非常危险。还有的人在我们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急刹车,导致我们“追尾”,就像昨天,一辆突然刹车,一个小男孩就撞了上去,车主下来把那个小男孩骂了一顿,弄得小男孩满脸通红。如果这些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这样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普及法律,人人有责。“法”已在我心中扎下了深根,它会在我心中发芽,长叶,开花、结果。“法”永远在我心中!
法制征文(10)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制征文
那个小生命,在这丑陋不堪的世界上消失了,愿上帝保佑你,能够在天堂安息。
——题记
世态炎凉,让我们追悼小悦悦。2011年10月13日,小悦悦在佛山五金城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但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
如果,那两位肇事司机,能及时跳下车,送受重伤的小悦悦到医院,而不是逃离现场,那么那个弱小的生命是不是还留在这世界上,这次的事件是不是就能圆满画上句号。
人类这浅薄的法律意识,到底残害了多少生命?
肇事逃逸,法律意识浅薄,不仅仅人财两伤,并且将人们那恶劣的道德品质,暴露无遗。
不该不该,我们应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也应该遵守法律。如果那两位用车碾过小悦悦的司机,当时就送小悦悦去医院,那事情不就简单了,不是肇事逃逸,虽有应有的惩罚,但绝对是比3—7年的有期徒刑要轻的多的呀。为何人类偏偏选择最不理智的方式?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让多少无辜的生命消失,让多少父母痛不欲生,让多少美满的家庭破碎,本可以避免的惨剧,为何我们偏偏让事情化大?如果人人懂法,人人遵法,那这类惨剧就不会发生,那时的社会多令人向往。
不遵法的人事离我们很近,你看,那些乱闯红灯的人,你看,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你看,那些肇事逃逸的人,你看。这些是可以避免的,只要我们好好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判断事物,用法律保护自己,那么报纸电视上还会天天跳出因醉酒驾驶,因肇事逃逸,死亡多少人的新闻么?不,不会有的。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不创红灯不是难事,叫爸爸妈妈开车慢点开,让叔叔阿姨不要乱闯红灯,这个社会不就大量减少伤亡事故了。
人们应该在这些血的事实中吸取教训,不该如此放纵自己,无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知法懂法用法,共创美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