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五四活动方案
为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发扬“五四”精神,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培养学生共同协作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提升青年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和专业技能,同时也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提高自我的`舞台,我系特开展“五四”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纪念“五四”运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发扬“五四”精神。
2、加强合唱交流,培养学生共同协作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和荣誉感。
二、活动对象
xx级中招、xx级四年制高招,以上班级必须参赛,其他班级自愿报名参赛。
三、活动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表(见附件一)时间5月8日。
2、初赛暂定5月14日下午(约前三分之一进入决赛)。
3、决赛暂定5月22日下午。
四、活动安排地点
初赛地点:北校区音乐楼。
决赛地点:南校区实验剧院。
五、组织机构
主办:学前教育系。
承办:学前教育系团总支。
(一)比赛组委会
组长:张德启、张晓辉。
副组长:周正怀、李家黎、陈亮。
成员:胡浩、刘玲、邹积伟、周绚菲。
(二)组织工作人员
五四合唱总负责:周绚菲、胡浩。
节目排练:周绚菲、童艳、胡浩、陈琳、皮艳姿及所有担任声乐课的教师。
工作组成员:皮艳姿老师负责前台指挥、台下工作指挥李迪老师、催场后台指挥老师夏佳、胡勍老师。
六、参赛要求
1、以歌颂祖国、歌颂校园、歌颂青春为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以班级为单位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0人)。
3、自选曲目一首,形式可用多样,根据作品需要所表现得音色变化,合唱团的用声能力和音质的美感,时间不超过7分钟(需赛前提交合唱谱一份)。
4、各班合唱队需提交报名表,概要节目内容(合唱曲名、指导教师、歌曲时间长短、音乐设备要求等)。
5、演唱者着装要统一、整洁、美观、大方,符合歌曲艺术需要。
6、参赛班级指挥必须由本班学生担任,可用伴奏碟或钢琴伴奏,伴奏由本班学生担任可加分。
七、评分标准
1.演唱能准确地把握音准节奏,咬字准确、吐字清晰,演唱完整流畅。(20分)
2.合唱队声部整齐(需三声部以上)、音色统一、和谐;合唱声部间声音要清晰、准确。(30分)
3.合唱队的演唱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能通过各种声乐技巧准确地表现歌曲的情绪和音乐形象,具有较强的感染力。(30分)
4.指挥动作准确、美观,能较好的引领合唱队表现歌曲。(10分)
5.合唱队的精神面貌。(10分)
八、评分规则与奖项设置
评分最后结果以100分制进行计算。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节目的最终成绩,分数当场宣布。
奖项设置为:竞赛奖: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奖若干。精神文明风貌奖: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