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内、外、镇自筹资金及财政周转金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实相符,内容真实,反映及时,数据准确。
二、负责全镇文教、行政等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收集汇总和统计分析税收资料,负责全镇基本建设、其他建设性资金的管理。全面做好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和核查工作。
三、负责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工作。做到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预算,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四、指导和监督本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工作,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和财务报表,并负责做好票证的审核、缴销工作。
五、监督指导所内其他会计岗位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六、负责所会计培训工作,帮助辅导其他岗位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业务技能。
七、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综合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工作,适时提出调整、修正建议。
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预算内外收入管理。负责各项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监督管理,协调财政、税务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调查分析财政收支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措施,贯彻制订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
八、定期反映镇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按月度、半年度和年度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负责组织和编审镇财政总决算工作,负责指导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决算工作和报表汇总工作。
九、负责做好年终决算和年初预算的编制工作,按时上报财政供给人员信息表和各种预算表和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