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管理制度范本(集合19篇)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
1、用人所长
员工绩效不好,经理常常从员工身上找原因,其实,还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人员的使用上是不是存在问题,有没有用其所长,发挥员工的特长。如果用人不善,很难取得好的绩效。要取得好绩效,用人所长是第一。不要安排一条狗去爬树,然后又去责怪它爬得不好,因为狗并不擅长爬树,即便是一条优秀的狗,也很难把树爬得很好,而应该检讨我们自己是否应该安排一只普通的猫去爬树。
2、加强培训
通过培训可以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改善部门和整个组织的绩效。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当公司出现问题的时候才安排培训,也不是只对那些公司认为有问题的员工实施培训。或者象有些公司那样只对优秀的员工才培训。其实,公司的培训应该是依据企业需求长期的、持续的、有计划的进行。
3、明确目标
我们有没有清楚地告诉员工,他们的工作应该是销量第一?还是服务第一?还是利润优先?或者是三者兼顾。如果员工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那么通常会比较迷惑、彷徨,没有方向感,当然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同时,由于员工没有得到明确的目标指引,员工的努力方向同公司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难免有所不同。
4、建立绩效标准
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让高绩效的员工有成就感,知道自己已经达到或者超出了公司的要求,这种成就激励的效果对层次较高的管理人员或者专业人士非常明显。清晰的绩效标准可以使没达到标准的员工有一个努力的目标,知道自己同其他人的差距,从而激发工作干劲,努力完成工作指标。注意:清晰的绩效标准,必须成为公司薪酬发放的依据,才能保证激励的有效。
5、及时监控绩效考评
考评周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但是,监控应该是随时随地进行的。监控不及时,当然不能获得全面、客观的第一手资料。很容易导致考评之前争表现的现象发生,使“聪明人”钻空子,考评不公平。
6、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在绩效考评刚刚出结果的时候,正是员工对绩效问题最关心的时候,也是思考最多的时候。这个时候反馈效率高,员工比较投入,效果好,并且利于对一些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改进。如果过了这个时期,考评者和被考评者都已经把考评的事放在一边了,效率一定降低;同时,员工会对公司的考评产生不良印象,会认为公司也不重视考评。由于其他工作已经展开,考评反馈也会占用工作时间,对其他工作难免会带来不良影响。
7、帮助下属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
当发现您的下属的绩效不好时,仅仅告诉他/她“你的绩效不够理想”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您还应该要指出他/她绩效不好的原因是什么?改进的方法有哪些?
业绩不好的下属一般自己也很着急,但是,苦于找不到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改进。问自己的同事担心别人认为自己无知、没面子。请教经理又害怕由于业绩不好挨批评。
这时候,做经理的应该主动找到他/她们,同他/她们分析业绩不佳的原因,并且帮助他/她们找到改善的方法,同时,如果有可能得话,最好提供相应改善的机会和一定资源支持。经理人能够成功,重要的一点是他/她能指导下属,能够想到、看到、做到下属做不到的。如果管理者本人不能超越员工,员工怎么服她呢?这种情况下,员工多半不会非常努力,业绩自然不会好。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2)
一、绩效管理目的:
1、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2、通过绩效考核的形式对员工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上一考核期工作进行总结,为绩效改进及员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4、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考核原则:
1、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2、业绩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平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三、绩效考核对象:
1、除公司总经理以外所有转正员工,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统一绩效考核;
2、试用期内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
四、绩效考核周期:
所有参加考核员工一律实行月度考核。
五、考核责任:
1、员工:进行个人绩效管理,利用有效的工具和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表现,了解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收集反映个人绩效的信息和反馈,努力达到较高的绩效目标,取得突破性成就。
2、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掌握绩效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制定下属员工个人的考核指标,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3、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4、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六、绩效考核指标及流程:
设定绩效目标绩效辅导与观察绩效考核与评估绩效面谈绩效改进
1、设定绩效目标:
(1)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将目标分解至基层主管,由基层主管拟定每位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目标。
(2)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3)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绩效辅导与观察:
(1)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过程是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日常的绩效辅导是保证绩效目标达成的重要管理步骤,是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2)绩效观察,是直接上级有步骤、有方法地观察、收集下属绩效行为和工作结果的过程,是对员工作出绩效评估的基本前提。
3、绩效考核与评估:
(1)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著提高的。
(3)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
(5)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循私舞弊或贪公款的;被有效投诉的;考核评分排在公司倒数二名内的。
(6)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7)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8)考核结果正态分布原则:为保证考核等级有效拉开差距,考核结果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如表所示),特殊情况下,如果部门员工考核结果不符合以下比例控制的,部门负责人须特别说明。
4、绩效面谈:
(1)绩效面谈是一个双向的、正式的沟通。
(2)被评为“1、3、4”员工,必须由其上司(总经理)进行面谈。
(3)每月10日前HR拟定绩效面谈计划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绩效面谈由人事行政经理(HR助理)督导实施、跟踪落实,并负责保管/归档面谈记录。
5、绩效改进:
(1)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2)上司必须与下属共同讨论,进行差距分析,制订“绩效改进计划”,并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下属得到切实的改进与提高。
(3)上司、员工本人及所在公司HR应共同监督、检查改进计划是否得到落实和执行。
七、绩效奖金分配
1、绩效奖金分为两个部分:完成月度目标奖金和完成年度目标奖金。月度奖金当月考核当月发放。年度奖金经考核后按年底在册员工一次性发放。
八、绩效考核申(投)诉
1、员工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2天内,对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头申述。上司在给予解释与说明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员工可在公布考核结果的3天内填写《员工投诉单》交HR复议处理。HR应在接到投诉单的3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正式书面回复员工,如属直接上司故意为难、公报私仇等行为的,将对责任人处4级惩罚。
2、如员工仍不认可公司处理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流程重新予以调查处理。
3、《员工投诉单》由HR统一受理,并负责处理结果的归档保管。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3)
近年来,各地高校纷纷开立独立学院,以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由此带来各独立学院竞争日益激烈。在这样的环境下,要取得长足发展,争取更多优质生源,要求独立学院在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对优秀教师管理方面不断提高水平。目前独立学院教师以青年教师为主,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不仅可以满足青年教师的物质需求,而且通过绩效考核得分等方式可以体现出教师对学校的贡献度,同时也体现了学校管理层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认可,增加青年教师的归属感和荣誉感。所以,充分发挥独立学院薪酬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将有力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吸引优秀青年教师。
一、独立学院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在独立学院教师供求关系的平衡过程中,参与者都希望能够找到需求、供给及对应价格的平衡点。但由于国内劳动力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独立学院发展的初级阶段,使学院教师处于相对弱势的位置。学院方面希望以相对少的支出,来获得最大的收益;而教师作为经历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希望在付出相应的劳动之后,获得与自己教育背景、所在地区相对应的收入。在独立学院及所属教师博弈期的现阶段,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一)与母体院校的平均薪酬差距较大
目前,大多数独立学院的表面薪酬与母体院校基本持平,但是,从整体薪酬来看,独立学院明显落后于母体院校,例如,母体院校教师享有的福利待遇明显优厚,出差、培训等各项补贴均高于独立学院教师,晋升通道也比独立学院教师多样化。因此,独立学院的高级教育人才引进难度大、人才流失率高,在很多重要教学岗位上只能依靠母体院校的教师资源来补充,长久下去这种方式也违背了创办独立学院的初衷。各母体院校的管理层应重视独立学院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不够科学合理,独立学院教师在得不到满意的整体薪酬的环境下,很难培养出符合学院发展目标的教师。
(二)独立学院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缺乏公平性
与母体院校的整体薪酬相比较,独立学院教师原本就存在较大的心理落差,优秀教师自然会对提高自身薪酬存在较高的期望,然而,结果却不尽如人意,管理制度中的绩效考核方式不合理,导致教职工之间的绩效工资没有区别,不能体现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特点与优势,教职工干好干坏所得并无明显差别,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公平性无法体现,绩效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不能发挥,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教师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很少有独立学院教师愿意在教学上进行创新。
(三)独立学院薪酬结构不合理
独立学院的薪酬结构一般只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虽然部分学院有自助性福利和非物质性薪酬相应的制度,但在实行上很不理想,独立学院教师很难享受到应有的整体薪酬。这种现象对原本有自主意识的优秀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归属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长久下去,必然会造成优秀教职工的流失。另外,部分独立学院甚至在薪酬结构设计中未将教师、管理与工勤三种差异很大的岗位的工资体系区分开,不能体现独立学院的岗位差异和付薪差异。
二、独立学院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2010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开始新一轮的.改革,全国高校正式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对于独立学院来说,吸取各自母体院校的薪酬改革的经验,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符合独立学院自身发展的目标,同时,独立学院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所属教师的薪酬主要来自于母体院校和部分自创性收入,独立学院应在符合自身经济情况的前提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一)设置符合独立学院自身情况的岗位和任职条件
1、独立学院岗位设置。目前,我国独立学院中大多资深教职工均来自于母体院校,为使该部分优秀人才能够尽心为独立学院的教学工作作出贡献,并留住人才,独立学院的岗位设置应尽量与母体院校相似。整体上可参照我国高校进行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技能岗的三类划分,各独立学院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再进行细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教授岗位一至四级,副教授岗位五至七级,讲师岗位八至十级,助教岗位十一至十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高级管理岗位一至四级;中级岗位五至六级;初级岗位七至十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5个等级,技术工岗位一至三级,普通工岗位四至五级。虽然目前我国独立学院达到各岗位中高等级的人数较少,但这样的等级划分明确了职工晋升路径,也可以缩短来自于母体院校的资深教职工的适应期,同时也给独立学院自主招聘和自身培养的人才有了明确的自我提升方向。
2、设定符合独立学院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在我国,高校具有规定各类岗位任职条件的权利。各高校会将取得一些特定成就或成为学术组织的负责人作为高级岗位的必需条件,如教授、副教授等。独立学院目前的发展阶段按照一般高校的规定要求来设置岗位任职条件显然不适用。因此,独立学院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各其他类型的事业单位或组织来设置适合自身情况的岗位任职条件。例如,专业技术岗的高、中和初级职称的比例问题,目前国内高校应达到的标准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2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3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重至少占到50%。鉴于目前独立学院正处在竞争激烈的发展初期阶段,可以适当提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占比的要求。如,建议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3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40%,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比下降至30%。3、对岗位编制进行严格管理。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教职工的利益,对岗位编制的管理必须要严格执行,评审和聘用需分离执行,必要还可以增加监督团队。同时,经档案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并进行公示后,可执行年龄已满的教职工退休的手续。同时,为适应独立学院发展的需要,对一些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设置一些较灵活的岗位调整和职称聘用的方法。
(二)以3P模式为基础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岗位、绩效、工资为一体的薪酬模式,进行不同岗位的职责分析,确定岗位类别,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使用绩效考核工具对教职工进行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工资的发放。以此形成设岗定编、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为一体的管理制度,来完善和规范独立学院的整体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在具体的实施办法方面,应当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广泛征集学院教职工的建议,整体实施办法需要与学院教职工实际工作内容和业务紧密相关,从量化考核和民主评议两方面进行综合的绩效考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严格执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的落实可通过学期检查及年度考核的方式来实现,薪酬制度中对教职工工作情况的总结应可包含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个等级均应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如优等不超过10%,不合格不低于2%,以此在教职工中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学期检查主要是对各岗位教职工的平时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考核,由绩效管理相应部门和团队根据薪酬绩效管理制度,对全院教职工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评出全院教职工优、良、合格、不合格,并在薪酬发放上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发放,如绩效工资优、良两个等级全额发放,合格发放90%,不合格发放70%,同时对不合格的教职工要进行谈话,引起该教职工的重视并鼓励其努力工作,争取优或良的评级。年度考核同样也是针对全院教职工和职能部门的考核,可以分为工作总结、业绩考核、民主测评、结果审核等阶段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最终依据,优、良、合格、不合格在绩效工资的发放上应有不同的比例,优良两等应有奖励性的比例发放,不合格者应有惩罚性的扣减,同时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作为教职工解聘/续聘、工作调整,以及今后晋级、任免、培训等的重要依据。对连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应有解除合同等较严厉的惩罚措施。
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过程中,应有来自于不同部门的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此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完善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是薪酬组成中最灵活的部分,由于绩效考核可以体现教职工的教学成绩和工作贡献,设计完善合理的绩效工资制度可以对提高教职工对学院的肯定程度和工作积极性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在绩效工资的设计中,根据岗位不同,绩效工资的构成和比例应有所不同。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例,绩效工资可由科研绩效、教研绩效、超课时量工资等部分组成,绩效工资可以灵活的设计发放的频率和时间节点,可将年度绩效平均到每月份或每季度当中,并且按照固定比例发放,剩余部分在本年度末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核算。独立学院可适当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以此来体现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激励性质,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强化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中的福利和奖金
独立学院进行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时,可以增加符合独立学院特点的薪酬,如与学院经营状况和学院本身重点学科密切联系的福利和奖金。在传统节假日分发福利给学院教职工,不仅能够表达学校对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而且能够通过少于工资奖金的支出,来达到更好的增加教职工归属感和荣誉感的效果,从而增加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在奖金发放上,可以明确与学校的经营状况直接相关,并且在管理制度中尽量明确,以此增强教职工与学院荣辱与共的意识,增强代入感,将学院发展与个人需求的满足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目前人才流动频繁的社会现状中尽量做到稳定现有人才,吸引外部人才,来达到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提高薪酬定位水平
与母体院校相比,独立学院由于所处地区、学院收益等各方面原因,整体薪酬水平处于明显的落后地位,为了吸引优秀人才,以满足独立学院的发展需求,独立学院应提高其薪酬定位水平,在目前非物质性薪酬满足程度受条件限制的情况下,以物质性薪酬来吸引并挽留人才。同时应该通过广泛开展交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来弥补非物质性薪酬的不足,以激发本院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并尽量的增加达到薪酬上限的的岗位普及率,为在校工作的人才提供更多发挥的空间。独立学院提高教职工的薪酬定位水平是建立合理的、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重要途径。
(七)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
独立学院加强薪酬绩效管理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人力资源的管理。强化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的考核标准,强化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加快人力资源的积累。在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设计时,需要强化学历、培训经历、教学经验、获得的荣誉等反映教职工人力资源的重要因素,重视人力资源管理重视专业性、技术性等方面的考核,以此作为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化员工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强工厂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绩效管理三个阶段的实施,确保部门工作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专业及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和车间专业及管理人员(含车间副主任)。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条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帮助下属员工提升绩效成绩。
第三章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条员工绩效管理
按月进行,并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绩效目标制定阶段(考核期初)、绩效辅导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沟通阶段(考核期末)。
第八条绩效目标制定阶段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与员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承诺"(PBC)表。个人绩效承诺包括该职位考核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的目标、措施、完成时间、考核的标准、提供的见证性资料等进行详细列示,作为员工工作受控的具体标准。
第九条个人绩效承诺来源包括:
1、来源于为完成部门指标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体现出该部门或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
2、来源于员工参与跨部门团队或业务流程最终目标,体现出该职位对跨部门团队目标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来源于本职位应负责任。
4、创新性目标或计划。
5、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条个人绩效
承诺的制定应符合明确、可测量、可达到、与职位关联和有时限的原则。
第十一条部门内所有员工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要求后,应保证部门内所有工作的正常展开,包括:部门KPI指标的实现、业务流程的运行、部门和个人绩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各级员工必须对本职位考核期绩效要求进行承诺。
第十三条绩效辅导阶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导、支持员工共同达成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同时考核者应对员工行为与结果及相关的关键事件或数据进行收集及记录。
第十四条各部门必须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制度,如:例会制度、总结制度、汇报/述职制度、关键事件记录、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证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和真实传递。
第十五条每月结束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绩效承诺的项目和标准,做出客观的评价,经考核复核者复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结果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
第十六条考核责任者必须与员工进行正式的面对面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考核结果、工作成绩、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的个人绩效目标(含绩效改进目标)。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还需特别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七条被考核者必须进行对考核结果的"被告知"签字确认。若被考核者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评价,可在相应考核表的"员工意见栏"表述,考核者有责任就员工的不同意见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十八条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者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按PBC考核流程在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九条对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门项目工作中的'人员,部门在进行月/年度考核时,原则上应采用或参考项目组的评价结果。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一条员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衡量,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当年12个月的平均考核分数。
第二十三条主管、车间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7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主管和车间副主任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x30%x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条基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基层员工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x20%x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D、全年累计4个D、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直接淘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可在本制度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5)
一、绩效考评目的
为顺利推动公司绩效管理,明晰责任、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升公司、部门、员工的工作绩效,确保公司各项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二、绩效考评原则
1、目标责任性原则:公司采取目标管理的绩效考核模式,编制的绩效考评项目要明确具体,对工作数量和质量的要求、责任的轻重、业绩的高低等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的要求。
2、可操作性原则:制定的绩效指标应具备可操作性,要实现个人与所在部门的绩效相挂钩,以目标责任为导向,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不断优化工作效能。
3、客观性原则:考评者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对被考评者的业绩和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切忌掺杂个人感情、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4、时效性原则:各级考评者在进行考评时必须严格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考评是对考评周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考评期之前的行为强加于本次的考评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评期的业绩。
三、绩效考评对象
1、部门:公司各职能部门;
2、个人:公司所有岗位,但不包含公司总监级以上(含)、新入职试用期员工和考评周期内因请假或因其它原因缺岗达半个月(含)以上的人员。
四、绩效考评机构与职责、各部门分工
1、公司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共8人):
组长:
成员: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财务总监、营销总监、行政部副总监、总经办主任、生产部经理
2、职责
(1)组长具体职责如下:
a)负责对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工作提出总要求,审批各部门年度目标设定、考评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并作为"上一级责任人"对象签订所分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b)负责审批直接分管部门年度目标分解及各项考评指标、评价标准的制定。
c)审批被考评对象最终考评结果,按程序完成每月"直接上级"对象的考评工作;最终仲裁公司各部门及公司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绩效申诉的问题。
(2)各成员具体职责如下:
a)根据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总要求,负责所分管部门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工作,确保绩效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b)负责审核所分管部门设定的年度目标,审批年度目标分解及各项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的制定,并作为"上一级责任人"对象签订所分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
c)按程序完成每月作为"直接上级"对象的考评工作,审查分管部门被考评对象考评结果汇总,最终仲裁分管部门个人绩效申诉的问题。
3、各部门分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制度和修订工作,提供绩效考评的工具和方法,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培训工作,引导和督促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的实施;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员工绩效申诉,建立绩效管理档案和进行公司绩效考评管理工作的分析与总结。
(2)公司各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年度目标的设定并与公司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根据年度目标,分解部门每月目标并执行,接受公司组织的绩效考评管理工作,如实的申报各类考评数据;建立并完善本部门的绩效考评指标和评价标准,合理
制定部门内部各班组、岗位的绩效考评量表并按照公司绩效考评办法执行考评工作。
(3)员工是绩效管理的参与者,参与绩效考评量的制定,并按要求完成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对绩效考评工作的不足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绩效考评方式及流程
考评维度设计:考评维度是对考评对象进行考评的内容。具体设计如下:
(1)部门考评维度包括业绩目标和职能部门服务指标等两个维度。业绩目标:指根据部门职能和公司要求对各部门设定的各项考评项目;职能部门服务指标:指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能,需服务公司其它部门所设定的各项考评项目。
(2)个人考评维度包括业绩目标和态度等两个维度。业绩目标:根据部门业绩目标对部门内部各岗位所设定的各项考评项目;态度维度的各项指标分为:责任心、协助性、积极性、纪律性四项。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6)
为激发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效益提升,根据公司实际,现制定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由于公司考核尚属初试,故较粗糙,需待日后逐步完成,并且此方案主要适合非部门经理人员。
主要考核内容有一下几条,各部门依据此条款意向细化具体本部门的考核要求:
一、能力考核;
二、业绩考核;
三、态度考核;
四、制度流程执行。
一、能力考核
由于我们公司还非常年轻,我们公司的成员大多数也非常年轻,大家就业务能力方面都还需要广泛锻炼,因此将能力考核纳入绩效考核十分必要;能力考核分成一下几个等级,各等级标准如何:
A、优:立完成管理、项目开发、测试、施工或商务沟通;
B、良:独立完成部分事项,但还需要部门经理指导;
C、差:基本上要靠部门经理或同事协助,才能完成所分配任务;或处事不牢靠,容易做错事,影响部门业绩;
二、业绩考核
业绩是公司的生命,考核的目的也是为此,因为有必要将个人业绩成果纳入考核内容;业绩考核的各级标准如下:
A、优:按时按量按质或超过预期的完成上级主管交代的任务和计划,同时给同事或部门带来示范性借鉴;
B、良:按时按量按质的完成上级主管交代的'任务和计划,但没有给同事或部门带来示范性借鉴,即属于一种常规性的完成;
C、差:没有按时按量按质的完成上级主管交代的任务和计划,或者发生较大差错,影响业务计划的进程;
三、态度考核
态度反映员工对计划执行的心态问题,也反映对部门对公司各层面的认知和接受问题,这些均影响着公司的整体执行力,这点目前对公司很重要,因此也有必要纳入考核范围,态度考核标准如下:
A、优:主动积极为部门、团队或公司进言献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队意识强,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积极上进,虚心学习者为优秀;
B、良: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积极上进、虚心学习,团队合作均较为顺利,但对部门和团队的整体关注不是很积极,或说不是很明显,对公司的利益关注一般;
C、差:完成本质工作比较被动,进取心不强,不善于团队合作,工作分配协调关注自己个人,对部门和团队的整体不太关注;
四、制度执行考核
因公司初创时间不长,目前又面临制度规范建设,因此,很有必要将其纳入考核条款,并实施一项否决制,即出现此项不达标,总成绩不能得优,具体标准如下:
A、合格:严格遵循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每月没有一项违越行为;
B、不合格:不认真遵循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月统计有一项以上违越行为,给公司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总体考核
姓名能力考核业绩考核态度考核制度执行考核总成绩
XX优良良合格优
YY良良良合格良
GG良差良合格差
CC良良良不合格良
DD差优差不合格差
总成绩算法:
(1)、制度执行考核合格,有一项为优,无差记录,可计为优;
(2)、制度执行考核合格,没有一项优,无差记录,可计为良;
(3)、制度执行考核合格,有一差,无优,可计为差;
(3)、制度执行考核不合格,有一差,可计为差;
(4)、制度执行考核不合格,无一差,可计为良;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ABCD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D”)员工,帮助员工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绩效,全面贯彻落实ABCD的发展目 标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绩效管理指为实现企业的战略目标,通过管理人员和其下属保持持 续和有效的沟通,经过绩效计划、管理绩效、绩效考核和绩效反馈四个环节的不 断循环,不断地改善员工的绩效,进而提高整个企业绩效的管理过程。
第三条 绩效考核是各级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内容。管理者通过绩效考核可以 客观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在分析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进而实现管理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 绩效考核是综合管理部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各级管理者可以准确评价员工工作绩效,也为公司制定员工薪酬、核发绩效工资、人 事任免等决策提供依据,还可以为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和组织培训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ABCD董事长外的公司所有员工,不包括以下员工:
1) 临时员工;
2) 外部兼职人员;
3) 试用期员工。
第六条 本绩效考核制度适用于常规性的绩效管理工作,不适用于临时性或 其他非常规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管理。
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提出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 负责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绩效管理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确认;
3) 对年度考核结果及其应用进行审议;
4) 指导、监督绩效管理在所分管范围内有效实施;
5) 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
6) 对绩效管理体系提出完善和修改建议;
7)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有关讨论事项进行表决。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
公司董事长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对公司的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领 导。具体机构组成以公司下文为准。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常务工作机构是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公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有关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包括:
1) 制定并完善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办法;
2) 对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绩效管理培训;
3) 对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日常的指导、管理、监督与检查;
4) 绩效考核后,进行考核成绩的计算、汇总、分析,并提出考核结果的应用建议;
5) 接受和处理员工有关绩效考核的投诉。
第十条 考核方式
绩效考核实行直接上级考核制,考核者为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即由直 接上级对下属进行打分。
1) 考核者根据考核周期工作内容每月与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计划面谈,确定 被考核者的考核指标、权重、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
2) 考核者需要向被考核者进行考核结果的反馈,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并提 出改进建议。
考核关系见下表:(如有变动按照变动后执行)
被考核者考核者
总经理董事长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项目公司总经理总经理
财务管理部负责人财务总监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董秘
其他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
普通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十一条 客观原则:考核依据应符合客观事实的,考核结果应以各种统计数 据和客观事实为基础的,尽可能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性。
第十二条 沟通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绩效考核的过程中,需要与被 考核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 合理。
第十三条 时效原则:绩效考核是对考核期内工作成果的综合评价,不应将本 考核期之前的表现强加于本次的考核结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业绩或比较突出的 一两个成果来代替整个考核期的业绩。
第十四条 可行原则:考核者应正确执行考核;考核者应保证考核的公正性;
考核指标是尽可能的量化指标;考核信息是尽可能可以获得的信息。
第四章 考核内容、周期和时间
第十五条 考核的内容为公司确定的目标指标及分解的业绩指标。
第十六条 关键业绩指标考核
关键业绩指标来自公司年度目标的层层分解,能够反映公司关键重点经营活 动情况,用来定期衡量中层及以上完成重要工作和关键工作的成果。制定指标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少而精原则:指标的制定应体现 20/80 原则,即:指标总和应能反映被考核者 80%以上的工作成果;
2) 结果导向原则:指标主要侧重于对被考核者工作成果的考核;
3) 可控性原则:指标均应是被考核者可控制的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指标;
4) 可衡量性原则:指标应具备可衡量性,且必须量化,并有明确的考核标准;
第十七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和年度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时间
1) 月度考核。考核时间为次月 1 日起,5 日前结束。
2) 年度考核一年开展一次:在每年的 1 月 5 日—1 月 10 日进行;
注:上述考核时间如遇节假日,实际开展时间可根据公司具体安排和节假日情况予以 灵活调整,由综合管理部临时下发通知规定。
第五章 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十九条 绩效管理专员应对应考核方案涉及的内容,准备考核用表,转发各 个部门经理确定其下属各岗位考核的指标。
第二十条综合管理部根据各个部门提出各岗位绩效考核表涉及的指标要求, 单独组织各层面经理协商报考核领导小组确定。
第二十一条 被考核人根据沟通确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要求,落实后续工作计划, 并围绕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实现拟订的目标,并配合考核人作绩效目标达到的评 价。
第二十二条 考核流程
步骤时间内容备注
附表 1:年度绩效考核表
董事会确定公司下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到各部门(分解为高层的年度目标和月度目标),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签订年度绩效责任状。
各部门主管领导和中层根据各部门的职能将目标分解为部门及每个员工的年度、月度目标)
按照第十条考核关系分别进行打分考核
中高层年度述职,并进行全员年度考核打分
第二十三条 中高层人员在每年初需进行年度述职,回顾上年的工作情况,并为 考核结果运用提供参考。 中高层需在每年的 1 月 5 日-1 月 7 日对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年度述职。述职 报告包括本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的整体情况、对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改进的措施 等相关内容。述职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年度评价和确定。
第二十四条 绩效指标的调整
在绩效实施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有必要调整绩效指标可以通过上下级 之间的沟通和协商进行指标的调整。
指标调整的必要条件:
1)在绩效实施期间,如遇战略调整、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确实有必要进行指标的调整;
2)新增或取消权重超过 20%以上的指标,或原有指标的权重变动超过 20%以上;
指标的调整需要履行以下程序:
1) 被考核者部门领导组织讨论,提出绩效指标调整的申请;
2) 被考核者和其直接上级进行面谈,首先确认绩效指标调整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双方重新制定指标和标准,并重新填写考核表;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指标的变动进行审批;
4) 考核双方在重新填写的考核表签字确认,各自留存一份,并报综合管理 部备案。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计算
第二十五条 考核分数的计算
1)年度考核分数的计算
见附件 1:年度绩效考核表
2)月度考核分数的计算
见附件 3: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二十六条 月度考核结果应用:用于月度浮动绩效工资的发放绩效工资发放数额的计算公式为:
月度绩效奖金=总得分/100__月度浮动绩效奖金基数
其中:
月度浮动绩效奖金基数为:中高层为月度工资的 10%,其他员工为月度工资的 5%.
第二十七条 为了纠正由于月度指标分解不合理带来的月度考核偏差,实行季度 修正平衡,对于收入、费用和成本类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绩效修正和平衡。
根据季度累计完成情况对整个季度的绩效工资实行多退少补,即每季度的前两个 月绩效工资按照月度考核执行,第三个月绩效工资等季度绩效指标考核结束后实 行多退少补。
第二十八条 年度考核结果应用
应用于中高层年薪预留部分的考核兑现。高层(中层)预留年薪的 30%(20%)作为年底绩效考核,其中 50%和公司的利润挂钩(见《亚星集团目标管理激励制度》),其余 50%和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具体如下:
年终绩效奖金发放数额的计算公式为:
绩效奖金=年度实际得分/100×绩效奖金基数
其中绩效奖金基数:高层为年度预留基本年薪的 15%;中层为年度预留基本 年薪的 10%。
员工每年年底预留应发工资总额的 10%作为绩效与公司经营利润挂 钩,具体考核办法见《ABCD目标管理激励制度》。
次年度总薪酬调整(针对公司全体)——
公司没有完成当年目标,总体薪酬降低 10%。
公司完成最低经营目标,总体薪酬保持不变。
公司完成经营目标超过 5%,总体薪酬增加 10%。
第二十九条 年度考核结果应用于员工工作岗位的调整
1) 用于员工晋升:完成年度目标并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第一名的员工, 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的用人需求情况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将其列 入职位晋升候选人名单,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最后做出职位晋升决策;
2) 用于工作调动: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对于没有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调整岗位;
3) 用于解除劳动合同:出现以下三种考核结果,公司有权调整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A、连续 3 个月绩效分值排名部门最低的
B、年度累计 4 个月绩效分值排名部门最低的;
C、年度目标没有完成或考核结果排名部门最低的。
第三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应用于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
年度绩效分值排名部门前两名的员工,作为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入围条件。
第八章 绩效考核制度的修订
第三十一条 绩效考核制度的修订时间
绩效考核制度修订形式为定期修订,日期为每年年度考核结束后 2 周内。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可以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日期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
1) 目前绩效管理体系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严重阻碍公司经营;
2) 公司发生重大变动,必须改变绩效管理体系;
3) 公司发展战略和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
4)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有 1/3 以上人员提议。
第三十二条 绩效考核制度修订议案的提出
任何对绩效考核制度有疑问的员工,都有权提出绩效考核制度修订提案。提 案发起人应在修订期内提交修订建议的书面报告,交综合管理部并由其统一转交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第三十三条 绩效考核制度修订议案的受理
在修订期间,员工提出的修订书面议案将由综合管理部集中转交考核领导小 组。考核领导小组将在随后的一周时间内组织委员会成员讨论考核制度修订提
案。
第三十四条 绩效考核制度的修订过程
1) 在年度绩效管理修订会议上,修订提案通过与否采取投票方式决定,得 到超过 三分之二成员赞成票的提案视为初步通过,会后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通过的修订 提案,综合管理部便根据修订提案修订绩效考核制度并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并签发执行。
2) 不论提案通过与否,综合管理部都要将最后结果反馈给提案发起人。
第九章 考核结果的申诉
第三十五条 申诉条件
1) 在考核结束后,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感到不满意,有权在绩效反馈面谈后2日内,直接向隔级上级书面申诉,逾期视为默认考核结果,不予受理;
2) 隔级上级在接到员工书面申诉 3 日内未予受理,或员工对处理结果仍不 满意, 可以向综合管理部提起书面申诉(见附表 4: 绩效管理申诉表)。
第三十六条 申诉处理
1)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正式书面申诉后 3 日内必须对申诉人确认并对其申诉 报告进 行审核,最终将审核处理意见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如逾期没有受理,申诉人可直接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再次提起书面申诉;
2)如果员工申诉内容属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要按季度或年度考核流程对 申诉人重新进行绩效考核,此次考核结果即该员工季度或年度考核成绩,考核结果存档并反馈申诉人本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需要确定考核者对员工考核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 现象。如果发现考核者在考核过程确有不公平行为并确有相关工作证据,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员工申诉的最终结果。
第十章 绩效考核资料的使用与保存
第三十七条 绩效考核资料保存格式
1)绩效考核资料包括月度、年度各部门员工考核分数汇总,年度各类考核表原件;
2)员工绩效管理袋内绩效考核资料按年度顺序排列,各年内绩效资料再按时 间顺序排列;
3)各部门员工的绩效管理袋统一整理保存在标有部门编号的文件柜中,各岗 位员工 的绩效管理档案袋按岗位编号顺序排列,同一岗位员工绩效管理袋顺序按员工编 号排列。
第三十八条 绩效考核资料保存方法
1)由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绩效考核资料,以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形式存档, 保存资料在 3 年后或员工离开公司半年后销毁;
2)在年度考核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综合管理部必须将所有岗位员工的绩 效考核有关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完成统一编号工作;
3)综合管理部需要妥善保存员工各年绩效考核资料以便查阅;
4)综合管理部绩效管理专员负责公司绩效考核资料,负有整理归档及保密职 责。
第三十九条 绩效考核资料查阅权限
1)为了达到妥善保管绩效管理资料的目的,绩效考核资料设定查阅权限,以 便于保 密与管理。查阅权限分为查阅和复印两种,查阅或复印考核文件必须得到总经理签字认可;
2)各中层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有权查阅其下属考核资料,但不得跨部门查阅:
① 为了解下属员工历年绩效情况;
② 在岗位轮换过程中,为了解相关部门员工的绩效情况。
3)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查阅分管部门员工绩效管理资料;
4)总经理有权查阅公司全体员工绩效管理资料;
5)总经理有权打印和复印全体员工绩效考核资料;副总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 理在总 经理授权的条件下有权打印和复印全体员工绩效管理资料;其他人员无权复印和 打印员工绩效管理资料。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公司原有其他绩效管理办法自本制 度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第四十二条 项目公司参照此制度执行,有特殊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十三条 如有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裁定结果为准。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8)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带给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职责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比较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状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个性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资料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状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资料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资料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推荐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状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善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状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和财政项目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主体)
本市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
财政部门是指市级财政、各区县财政、各镇(乡)财政。
预算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适用范围)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对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的活动都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时要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中要实施绩效跟踪监控,预算完成后要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围绕绩效目标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三)有序推进原则。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为指导,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借助各级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社会中介等各方力量,合力推动,逐步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
(四)科学规范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采用科学的体系、规范的程序、适当的方法、明确的措施,保障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质量。
(五)绩效问责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将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实施绩效管理情况逐步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能力的提升。
(六)信息公开原则。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推进预算绩效信息的逐步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组织保障)
各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建立健全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本部门各相关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预算部门(单位)要确定本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明确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加强本部门(单位)内部各职能机构之间的配合和协调。
第七条(财政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二)指导本级预算部门(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有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以及评价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行业指标体系建设。
(五)负责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六)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
第八条(预算主管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等。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所属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研究并建立本行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四)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五)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财政部门。
(六)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部门预算管理。
(七)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公开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八)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本部门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九条(预算单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配合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三)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跟踪,并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报预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四)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本单位预算管理。
(五)按规定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在本部门公开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六)按规定向预算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第十条(绩效工作报告)
预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要求,及时总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撰写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工作报告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况。预算主管部门基本情况应包括部门职能履行情况、事业发展情况、预算完成情况等。财政部门基本情况应包括年度财政收支基本情况,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总体情况。
(二)自评情况。对照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并就相关工作进行总结和说明。
(三)问题建议。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下年度工作安排和建议等。
第十一条(实施工作考核)
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部门(单位)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内容,结合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对本级预算主管部门和下一级财政部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包括基础工作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创新以及监督发现问题等)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为有关部门实施行政问责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聘用、委托第三方)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可以根据需要聘用和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政府采购。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第三方的,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与第三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执行。
财政部门应加强第三方管理,对第三方参与绩效目标评审、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以及绩效管理咨询等工作进行规范。加强业务培训,监督履约质量,推进第三方机构、专家队伍建设。对第三方的具体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信息化管理)
市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推进以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为核心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支撑。各级财政、预算部门(单位)要积极运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管理总要求)
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部门(单位)职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根据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总体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要求编报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是现阶段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预算部门(单位)要重视绩效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按规定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和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工作。财政部门根据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的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年度政府工作重点,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评审结果,确定项目、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
第十五条(项目绩效目标概念)
项目绩效目标是预算部门(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部门(单位)在申请项目立项时应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在申请项目预算时应按规定同时申报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项目绩效目标内容)
设置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预期产出目标,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以及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和资源等。
(二)预期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相关方满意程度方面的绩效评价指标等。
(四)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所需要的保障制度、措施和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应目标要求等。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目标设置要求)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要以结果为导向,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绩效目标要与编制项目预算有机结合,要结合项目管理的基本要素和相应要求,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第十八条(项目绩效目标编报)
预算部门(单位)在设立项目和编制项目预算时,应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中纳入中期预算试点的项目,预算部门(单位)应编制该项目的预算总额和总体绩效目标,根据每年预算安排,编制年度项目绩效目标;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应填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1)、《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附件1-2)、《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工作程序和制度保障)》(附件1-3)。
部分专项资金需要通过相关程序再确定具体项目的,预算部门(单位)应在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时编制相应的总体绩效目标,填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附件1-1)。
第十九条(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部门预算“一上”前,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预算单位填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按要求对拟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安排该项目预算。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
财政部门应依据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预算部门(单位)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结合预算主管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评审情况,选择当年新增重点项目和经常性重点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评审。原则上,财政部门应当在部门预算“一下”前完成当年新增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在部门预算“二下”前完成经常性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评审主要内容:
(一)目标依据的充分性
1.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政策法规,是否符合公共财政资金保障的范围和支持的方向。依据包括:项目申请、批准文件,以及项目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特定许可等。
2.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和程序。依据包括:项目决策主体、实施主体、受益主体确认信息,项目确立应经过的规定程序,确定项目范围所形成的规范性材料,以及相关实施标准和依据。
3.项目实施对预算部门(单位)战略目标的相关性,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二)目标设置的合理性
1.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客观实际,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2.项目产出目标(含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与项目效益目标的关联性、匹配性和逻辑性。
3.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和目标值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
4.是否依据预期的产出和效益,结合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项目总预算和明细预算,项目预算的内容、额度、标准、计划是否经济合理。
(三)目标实现的保障度
1.是否建立健全保障绩效目标实现的项目实施办法和措施。
2.是否有科学有效的管理能力和充分合理的实施条件,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严谨有效的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
3.是否有科学、合理、可行的项目管理内容和相关的目标要求。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目标公开)
预算批复后,预算部门(单位)应按照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信息发布制度管理要求,将项目绩效目标在本部门(单位)公开,接受内部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预算安排、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影响力目标,以及绩效目标的目标值等。
部分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应按规定对外公开,使参与单位能根据专项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制定具体项目的绩效目标。
第二十三条(项目绩效目标调整)
预算执行中,因预算调整引起绩效目标调整的,或因相关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由预算部门(单位)提出绩效目标调整申请,随同预算一并报批调整。财政部门应根据需要对申请调整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的再评审。
第二十四条(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
预算部门(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的有机结合。项目绩效目标评审通过后,负责项目实施的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任务和细化的绩效目标,加强项目各要素(范围、时间、成本、质量、人力资源、沟通、风险、采购等)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要素与项目绩效目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要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保障措施、实现途径和工作程序,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为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第二十五条(项目绩效管理机制)
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与项目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以项目绩效管理为纽带,对财政项目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实施监管。
第二十六条(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预算部门要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反映部门整体支出与实现本部门事业规划的关联性、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促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的绩效目标管理,应重点加强对支出范围、资金渠道、定额标准,以及对重点支出内容控制等方面的管理,充分发挥基本支出对事业发展的基础保障作用。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的编制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绩效跟踪管理
第二十八条(绩效跟踪概念)
绩效跟踪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并在归纳分析的基础上,及时、系统地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绩效目标的运行情况和实现程度,纠正绩效运行偏差,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九条(绩效跟踪内容)
预算部门(单位)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重点选择当年项目预算中通过绩效目标评审的项目和上年结转的跨年度项目,对其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保障)、目标实现程度、目标偏差和纠偏情况等进行跟踪。
(一)目标保障情况。重点跟踪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的完整性,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其中:进度管理、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是目标保障情况跟踪的重点),以及目标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二)目标实现程度。重点跟踪预算执行情况,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管理及其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三)目标偏差情况。跟踪重点目标在项目实施中的偏差度和影响度。
(四)目标纠偏情况。重点跟踪纠偏措施的制定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实施跟踪时间)
绩效跟踪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1-2次。
第三十一条(绩效跟踪流程)
(一)确定跟踪目标。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绩效目标按类细化,并确定绩效跟踪的重点目标。
(二)开展绩效跟踪。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跟踪,归集跟踪信息,填制《绩效跟踪表(项目分阶段完成情况表)》(附件2-1)。
(三)进行偏差分析。根据绩效跟踪信息,对照重点跟踪的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附件2-2)。
(四)提出纠偏路径。依据偏差分析,结合项目实际,提出实施纠偏的路径和方法,并填制《绩效跟踪表(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纠偏表)》(附件2-2)。
(五)及时实施纠偏。绩效运行情况与设定的绩效目标要求发生较大偏离时,绩效跟踪主体应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偏。绩效运行有重大偏离的,绩效跟踪主体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绩效跟踪发现无绩效或低绩效的项目,要按规定调整执行或停止执行。
(六)形成跟踪结论。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撰写《绩效跟踪结果报告》(附件3),形成跟踪结论。
第三十二条(报送绩效跟踪报告)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完成绩效跟踪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绩效跟踪结果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
第三十三条(绩效评价概念)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分类)
绩效评价按照评价的形式可分为财政评价、部门自行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按照评价的内容可分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财政政策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由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绩效评价依据)
(一)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家、本市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预算批复、绩效目标、专项转移支付、年度决算报表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十六条(绩效评价内容)
(一)绩效目标与战略规划、事业发展的适应性。
(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三)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财务监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
(四)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保障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五)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第三十七条(绩效评价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是依据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而形成的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附件4),规范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三方面。
实施评价时,应按照定性指标可衡量、定量指标应量化的要求,依据评价项目特点和评价工作需要,在绩效评价三级指标的基础上,对评价指标逐级分解和细化。
预算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业分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以适用于本部门、本行业的项目绩效评价需要。预算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已实施的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情况,分析研究并逐步建立符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的分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第三十八条(绩效评价指标确定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标准的规范和评价结果可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量指标应量化,定性指标可衡量,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三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指标标准的选用应当坚持客观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可以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标准。绩效评价指标标准主要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标准。
第四十条(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它适用于成本、效益都能准确计量的项目绩效评价。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四十一条(绩效评价工作程序)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确定绩效评价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制发《绩效评价通知》(附件5);
(四)确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五)收集、审查、核实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六)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七)撰写与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八)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第四十二条(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要选择反映部门特点、行业特色和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重点项目,结合财政预算管理的重点要求,以及具体实施项目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要素,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原则上,经常性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五年实现一次全覆盖,一次性重点项目在其完成后的次年实施绩效评价。
第四十三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是评价方(包括财政评价、部门自行评价和委托第三方评价)为开展绩效评价而撰写的工作方案,评价方应参照财政部门《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编写要求》(附件6)具体制定。
原则上,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应由评价组织方(预算绩效管理主体,下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包括:评价指标体系结构、评价指标标准和评价指标权重是否合理;相关依据是否充分;数据采集的方法是否适当、可行,采集的数据是否满足绩效评价客观性、合理性的需要;具体组织实施是否满足评价工作要求等。
第四十四条(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方完成绩效评价任务后要撰写《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7)。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原则上,绩效评价报告应由评价组织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报告格式是否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内容和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引用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揭示的问题是否客观公正、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第四十五条(绩效评价报告报送)
预算主管部门应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的一个月内,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应对预算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进行抽查。
第六章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
第四十六条(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用综合评分定级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评价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绩效评级为优;得分在75(含75分)—90分的,绩效评级为良;得分在60(含60分)—75分的,绩效评级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绩效评级为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绩效评价结果反馈)
评价工作完成后,评价组织方应就绩效评价报告的有关内容,听取各相关方面意见,及时整理、分析、归纳,并在30个工作日内以《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附件8)的形式反馈给被评价方,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落实问题整改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八条(落实问题整改)
被评价方应根据评价组织方反馈的评价结果和整改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结果应用的各项要求,切实改进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
第四十九条(整改情况报送)
被评价方应在评价组织方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评价组织方行文报告,并附《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报告》(附件9)。
第五十条(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预算绩效管理主体应将各自组织的绩效评价的结果信息进行公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附件10)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预算金额、主管部门、评价分值、评价等级、主要绩效、主要问题、整改建议、整改情况、评价机构等方面。
第五十一条(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财政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科学安排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实施绩效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对区县财政部门的适用效力)
各区县财政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区县财政管理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十三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0)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联社根据本辖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办事处备案后施行。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1)
第1条绩效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是在必须期间内科学、动态地衡量员工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透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2、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人员充分了解员工的工作状况,透过对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潜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其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股权激励、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第2条绩效考核作用
1、了解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带给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带给依据。
4、了解员工对培训工作的需要。
5、为人力资源部规划带给基础信息。
第3条绩效考核原则
1、公开的原则,即考核过程公开化、制度化。
2、客观性原则,即用事实标准说话,切忌带入个人主观因素或武断猜想。
3、反馈的原则,即在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务必反馈给被考核人,同时听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对考核结果存在的问题做出合理解释或及时修正。
4、时限性原则,即绩效考核反映考核期内被考核人的综合状况,不溯及本考核期之前的行为,不能以考核期内被考核人部分表现代替其整体业绩。
第4条绩效考核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绩效考核、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1、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勤务系列、技术系列(不含副总工)、管理系列的主管人员(不含销售人员)。
2、季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
3、年度考核:适用于本制度适用的所有人员。
第5条考核小组组成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负责提出年度绩效考核总体要求。
2、副组长由分管人力资源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监督考核过程并负责处理考核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执行组长(负责日常业务的执行)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各岗位做绩效考核。
4、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按时完成对直接下属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5、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考核结果并统一备案。
第6条考核小组职能
1、成立考核小组是为了组织、实施、监督绩效考核工作。
2、小组成员负责按时完成对适用于副总工、各部门经理、副经理和主管(不含销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指导并监督本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审查批准分管部门的考核结果。
3、考核小组不定期抽查部门考核结果,并针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及时提出推荐并纠偏。
4、负责修正公司现有考核制度与考核实际状况可能存在的矛盾,从而使绩效考核制度简明有效并易于操作,最终提高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
5、负责处理考核过程中被考核人的申诉工作,以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则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 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签约的员工;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用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
1、根据当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当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部门量化指标:针对部门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此项权重为40%)
部门非量化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此项权重为15%)
追加目标和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5%)
部门管理与改进状况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决制。分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轻微责任事故。
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独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指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六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领导就突出的问题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面谈交流互动过程中,确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核的结果,采用个人自评,上级主管领导考评,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或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门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部长级或以上人员的考核资料由财务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副部长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
第十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绩效工资:优秀(称职)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级绩效工资:良好(比较称职) 考核得分75---90分
c级绩效工资:中 (基本称职) 考核得分60―75分
d级绩效工资:差 (不称职)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资+岗位工资+商保费+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按以上等级享受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等级绩效工资在部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并享受等级绩效工资。责任事故重点考核当事责任者。
第三条:不良事故。当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起,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否决总分40分;当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决总分20分;当月发生一起轻微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否决总分10分。
第四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月度绩效工资的确认;
2、年度奖金的分配;
3、晋职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五条:月度考核成绩的关系为:
1、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当月绩效工资;
2、连续三次考核不称职者,警告处理;
3、累积四次考核不称职者,降一级处理;
4、累积五次考核不称职者,劝退并降二级处理;
5、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年度奖金的关系为:
1、 年内考核三次不称职者,为当年度考核不称职,免年度奖;
2、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辞退;
3、 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晋职资格的关系为: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免晋职;
2、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上(含基本称职)者,有晋职资格;
3、累积五次月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晋职;
第八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长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部长及部长以上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凡涉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绩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后再对照规定予以结算。凡出现涉及公司管理规定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时,均实行单项否决,取消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3)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带给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职责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比较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状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个性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资料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状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资料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资料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推荐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状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善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状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4)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更好地激励和挖掘员工的潜能,强化员工的竞争与职责意识,提高公司整体效能,体现奖优罚劣的用人原则。特制订《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1、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与贡献,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
2、为公司员工奖惩带给参考依据。
3、作为公司成员提高竞争意识和职责意识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分配、业绩提成、任务奖金和岗位异动的参考。
二、考核范围
创业投资担保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
1、公司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总经理助理
4、部门各部长
5、客户经理及后勤各岗位人员
三、考核原则
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重奖轻罚原则;
2、以定量的业绩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目标持续一致原则;
4、反馈与提升的原则:即把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指导。
四、考核组织和职责
1、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指导思想,广泛征求意见,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并予以组织实施。
2、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给各业务部门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务,并根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月度及年度具体完成业绩予以考核。
3、分管领导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考核状况并带给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4、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如实向财务部带给目标达成数据,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执行。
5、分管领导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总经理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职责。
第二章业务部门(前台)考核办法及奖惩操作方法
一、考核办法
以绩效为导向,对经营过程中可量化或可行为化的关键指标予以考核。
二、适用人员
前台各业务部门:包括大地拍卖公司、个贷部、融资担保部各部门、工程履约部(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投管公司。
三、考核周期:除大地拍卖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业务项目采用年度考核外,其余部门均执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四、考核操作办法。
单位考核指标奖励办法处罚办法
融资担保部(1-6部)融资收入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享受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2%给予提成奖励。其中1%在年底给予奖励,剩下1%在解保后给予业绩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工程履约(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保费收入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到帐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分公司和办事处,超出且实际到帐保费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础之上增加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保费收入管理人员及内控人员: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2%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业务员具体考核为:
1、完成目标任务,享受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
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除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还给予以下奖励:每递增10万元,基本工资增加100元。1、未完成目标任务,无基本工资,按实际业绩提成。
2、连续三个月无业绩,公司暂时冻结社保缴费,且由个人全额承担社保费用。
拍卖公司标的物金额及所收佣金的比例。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底根据目标任务达成率予以考核发放,年底具体考核为: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一次性发放月度提取的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3)按实际所收佣金____%给予奖励。
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____%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则发放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低于___%,调整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咨询服务收入、资金拆借业务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由于投管公司某些业务涉及年底考核,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作为绩效工资,其中20%为月度指标考核,10%作为年底指标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月度指标考核(咨询及资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享受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____%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标20%+年度考核指标1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本月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当月完成目标任务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标任务90%,则享受绩效工资的90%,完成目标任务80%,则享受绩效工资80%,以此类推。
2、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40%,调整岗位或降薪。
关于年度考核指标: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提成。
完成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目标任务80%,则发放每月所提取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则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是公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 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签约的员工;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用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
1、根据当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当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部门量化指标:针对部门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此项权重为40%)
部门非量化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此项权重为15%)
追加目标和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5%)
部门管理与改进状况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决制。分重大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轻微责任事故。
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独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帮助;
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指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六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领导就突出的问题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面谈交流互动过程中,确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核的结果,采用个人自评,上级主管领导考评,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或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门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部长级或以上人员的考核资料由财务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副部长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
第十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绩效工资:优秀(称职) 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级绩效工资:良好(比较称职) 考核得分75---90分
c级绩效工资:中 (基本称职) 考核得分60―75分
d级绩效工资:差 (不称职) 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资+岗位工资+商保费+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按以上等级享受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等级绩效工资在部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并享受等级绩效工资。责任事故重点考核当事责任者。
第三条:不良事故。当月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起,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否决总分40分;当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 5000---10000元的,否决总分20分;当月发生一起轻微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否决总分10分。
第四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月度绩效工资的确认;
2、年度奖金的分配;
3、晋职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五条:月度考核成绩的关系为:
1、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当月绩效工资;
2、连续三次考核不称职者,警告处理;
3、累积四次考核不称职者,降一级处理;
4、累积五次考核不称职者,劝退并降二级处理;
5、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年度奖金的关系为:
1、 年内考核三次不称职者,为当年度考核不称职,免年度奖;
2、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辞退;
3、 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晋职资格的关系为: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免晋职;
2、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上(含基本称职)者,有晋职资格;
3、累积五次月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晋职;
第八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长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3、部长及部长以上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凡涉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绩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后再对照规定予以结算。凡出现涉及公司管理规定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时,均实行单项否决,取消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6)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目的
1、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目标和压力,促使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到“培养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纠正员工偏差、使之更好地为公司服务,达到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双赢”的目的。
2、加强公司的计划性,改善组织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3、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和组织员工培训提供依据。
4、反馈员工的绩效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
5、月度绩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1个月内工作计划安排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员工绩效工资提供必要的依据,也为人力资源部门(目前隶属于综合管理部)对员工的晋升、降职、解聘和岗位调整提供依据,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6、年中考核目的:总结前半年工作业绩,修订工作误差,评估半年工作目标达成率,为下半年目标调整及人力资源策略制订提供依据。
7、年终考核目的:评价年度员工和部门工作绩效,为年终奖金发放,工作效率,岗位目标执行、人事调整政策评价提供依据。
第二条:理念
1、以目标计划为基础,以关键业绩量标准/指标对绩效进行考核,强调绩效的达成。
2、以绩效的提高为目标。
3、强调绩效管理过程,而不是简单的结果评判。
第三条:考核原则
1、相对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较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在1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基于适当的原因可对考核的具体指标及权重分配做相应的调整。
2、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偏见等带来误差。
3、公平性:对同一职类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限度地防止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见性。
4、公开性:每位员工都必须清楚体系是如何运作的,考核结果员工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申诉,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
5、保密性: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将考核结果泄露给第三方(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参与者除外)。
6、管理人员主导性: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绩效考核体系在员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实施本体系作为一个负担,则考核制度要做出相应修改。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和试用员工。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企业发展委员会、各部门部长等)、主管类管理人员、行政事务、销售营销、市场部、技术、财务、操作工等各类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规程
第五条:考核要素
1、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及月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
2、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综合管理部提供的员工着装仪表标准、办公秩序管理考核标准、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标准、行政违纪记录和岗位违纪记录
4、按ISO9000体系要求,相关程序及规定执行情况
5、被考核者的上级主管人员提供的月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记录
6、作业指导书
7、其他依据
第六条:考核责任
1、原则上实行自评、直接上级主考、部门交叉互评、人力资源主办复核相结合的多级考评体制。
2、直接上级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担考核责任。被考核者作为一级考核者进行自评,直接上级作为二级考核者进行主评;部门交叉考评作为三级考核,人力资源主办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按月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记录确保两级考核者之间考核结果的公正、客观性。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的工作由总经理负责考核。
3、年中、年终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员工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等组成,具体成员由经理办公会决定,人数应为奇数,最少3人,最多7人。
4、依据公司员工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四大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评方式如表1所示。
表1考核方式表
类型适用范围考核特征考核周期
A类:各部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部长基于策略目标实现的关键业绩指标考核月度考核、年中、年终考核
B类:主管类管理人员主管会计、总工艺师、人力资源专员、各组组长、调度员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落实及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职责履行、制度执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终考核
C类:一般员工及计时工人出纳、副组长、司机、门卫、炊事员、仓管员、质检员、技术员、模具管理员、营销员、业务助理是否完成关键业绩指标及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职责履行、制度执行力月度考核、年中、年终考核
D类:计件工人计件工人责任范围内合格产品的件数为主要依据月度考核、年中、年终考核
第七条:考核责权
1、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制定及定期修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2)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培训参与考核各级管理人员
(4)负责监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5)考评分的汇总和考核资料的归档
(6)考核结果与薪资挂钩,计算并报批实施
(7)办理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的相关工作
2、一级考核者(员工本人)和二级考核者(员工直接上级)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对责任范围内的直线下级进行考核
(4)考核后对被考核者进行详细的工作指导和辅导
3、由人力资源主办会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严格审核考核表及工作计划(关键业绩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的真实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1)严肃处理违背考核宗旨,以权牟私的个人
(2)负责考核工作的整体性和及时性,并有计划地按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经营目标推行新的考核体系。
4、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1)拟定相关考核细则报总经理批准,负责年中、年终考核方案的组织执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调控和协调.
(3)重大申诉、投诉考核事件的处理。
第八条:考核权限
每位员工由自己进行自考,直接上级进行主考,部门交叉互评辅助考核,人力资源主办会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负最终审核责任。人力资源主办由总经理、部门所在负责人主考,企业发展委员会主任、部门负责人由总经理主考。
第九条:申诉
1、各类考评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评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2、被考核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有权向人力资源主办进行申诉,人力资源主办应及时联系申诉人的直接上级所在的主管部门进行复议并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如果被考核者对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复议。
第三部分各类人员考核的具体实施
一、月度绩效考核
月度绩效考核适用于公司A、B、C、D级所有员工。 A级管理人员的浮动月薪系数、B级和C级员工的绩效月薪系数、D级员工的计件工资实际发放额由月度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
(一)月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月度考核分为员工自评和直接上级考评两个环节,考核依据是员工的当月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业绩,具体指标参见《武汉弘元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关键业绩指标考核汇总表》(以下简称考核表)。考核表中,若部分岗位的当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项具体指标,则该项目评分按其明细分值的满分计算。
1、员工自评
员工根据本岗位的考核表给自己评分,员工应认真、严肃、客观地进行自评打分,员工自评是员工自省和反映真实自我的重要机会,也是直接上级考评的依据之一。
2、直接上级考核
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当月表现和实际工作业绩给员工进行评分,直接上级应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客观态度对下级进行评分。为避免对下级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评分时应适当参照员工的自评情况。
3、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复核
员工自评和直接上级评分后,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最后的把关复核,防止人为因素影响考评的客观性。
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复核无异议后,将本部门员工考核表交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主办按以下权重汇总计算:
各员工的最终得分=员工自评分X20% +直接上级考评分X80%
(二)考核结果与系数的换算
1、A级管理人员的浮动月薪系数、B级和C级员工的绩效月薪系数直接参照各员工的最终得分确定:
系数=员工的最终得分÷100
(如:某员工的最终得分为85分,则系数为)
A级管理人员的浮动月薪=浮动月薪基数×系数
B、C级员工的绩效月薪=绩效月薪基数×系数
2、D级员工根据以上系数核发计件工资额
计件工资额=按产量定额任务完成后的工资(定额×个人完成产量) ×系数
A类管理人员
第十条A类管理人员考核适用对象
1、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部长
2、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和年中、年终考核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每半年进行部门、员工半年度绩效考核。
3、考核内容:
(1)主要考核业绩(客观表现)和满意度(主观表现)。
(2)业绩指标是结合企业总体目标分解到本部门后的关键业绩指标,占考核权重的75%。
(3)满意度指标占考核权重的25%,包括上级满意度和内部客户满意度,上级满意度是指上级对下级态度、能力和辅助职责(业绩类指标以外的基本职责)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内部客户满意度是指本企业的内部关联服务对象针对相关目标完成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评价。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1、每考核期末,A类管理人员需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本部门的策略和计划,结合考核要素向公司提出下一考核期本系统、本部门的策略重点、策略执行方式、关键业绩指标和指标值(或指标达成状况描述)以及管理改进计划。
2、被考核者应同直接上级沟通,就以上内容进行讨论、主议和审定。
3、被考核者与直接主管对此达成共识后,由被考核者将确认的考核内容填入“A类管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表、A类管理人员半年度绩效考核表”中的各项指标栏内。
4、在考核周期内,如被考核者发现业务进展的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以申请对原定的工作目标进行阶段性调整,经直接主管同意后,可重新制作月度绩效考核表、或半年度绩效考核表,并和原表放在一起以作对照。
5、考核期末,被考核者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考核表的各项考核指标进行自评打分。
6、被考核者本人对关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说明,由考核者根据目标达成情况和述职情况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打分。
7、根据自评得分和直接上级考评得分综合计算最终考核得分并评定等级。如果被考核者不同意考核结果,可以按规定由考核小组复核。
B类人员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对象
本制度中,B类人员主要包括部门主管包括主管会计、总工艺师、人力资源专员、各组组长、调度员
第十三条评价周期
考核周期实行月度考核,按月度和半年度、年终考核相结合。
第十四条月度记录
公司B类人员的考核以部门各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表为准,公司各部门应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各B类人员岗位的月度绩效考核表。直接主管根据月度考核表中的关键绩效指标每月对下属进行一次考核记录,对下属的关键业绩指标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及时指出下属工作中的问题,帮助下属改进工作。记录员工绩效完成情况及现实表现情况。
第十五条考核内容
1、对B类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基于责任范围内的关键业绩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落实和计划完成情况。
2、关键业绩指标是结合本部门目标分解到本人责任范围内的关键业绩指标,占考核权重的75%。
3、满意度指标占考核权重的25%,包括上级满意度和内部客户满意度,上级满意度是指上级对下级态度,能力和辅助职责(业绩类指标以外的基本职责)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内部客户满意度是指本企业的内部服务对象针对相关业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评价。
4、销售部门考核以公司下达的营销目标为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内容由销售额,回款率及市场开发满意度为关键业绩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落实与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六条绩效管理过程
1、绩效计划。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级在总结上期绩效的前提下,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以关键业绩指标体系为指引,经充分沟通,共同确定本期的工作计划与目标。每个目标或标准遵循SMART原则,即“具体、可衡量、可达到、以结果为导向以及时间性”的原则。
2、绩效辅导。计划的实施过程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上一级主管有责任辅导与帮助下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属有责任向上一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问题求助于上级。
3、在此基础上确认下期工作计划与目标。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被考评者如对考核者的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经沟通未取得共识时,可以按规定向人力资源主办申诉。
C类人员考核
第十七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中,C类人员包括出纳、副组长、司机、门卫、炊事员、仓管员、质检员、技术员、模具管理员、营销员、业务助理
第十八条评价周期
对C类人员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月都应有相应的评定记录,同时参与年中、年终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考核内容
1、对C类人员的考核主要是本岗位的关键业绩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落实和计划完成情况。
2、关键业绩指标是结合本部门目标分解到本岗位的关键业绩指标,占考核权重的75%。
3、满意度指标占考核权重的25%,包括上级满意度和团队、同事满意度,上级满意度是指上级对下级态度,能力和辅助职责(业绩类指标以外的基本职责)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团队、同事满意度是指本企业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团队成员对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评价。
D类人员考核
第二十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中,D类人员主要指计件工人
第二十一条评价周期
对D类人员的考核主要是月度考核,但每天都应有相应的评定记录。同时参与公司年中、年终统一考核。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
1、对D类人员的考核主要是在公司下达生产计划产量定额内本岗位的关键业绩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落实和计划完成情况。
2、关键业绩指标主要是记件工人当月完成的产量、质量及成本控制,其次考虑安全文明生产的情况,共占考核权重的90%(其中产量、质量和成本的权重占80%以上)。
3、满意度指标占考核权重的10%,包括上级满意度和团队、同事满意度,上级满意度是指上级对下级态度,能力和辅助职责(业绩类指标以外的基本职责)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团队、同事满意度是指本企业与工作相关的其他团队成员对其合作精神和工作能力的评价。
4、具体考核办法由质量检验员每月统计每人产量及完成情况,经组长与调度员核定定额报生产管理部部长核准,由人力资源主办复核计算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作为核算依据。
第二十三条月度绩效考核工作流程
当月5日前
次月1日
次月2-3日次月4日次月5日
第二十四条年中、年度绩效考核流程
1、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总部、各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及其所管下属员工的半年、年度绩效进行统一考核。
2、对公司总部和各部门的考核直接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程序是首先员工自评、部门自评,部门交叉互评,然后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评。
3、部门半年度绩效考核在每年7月1-4号、年终考核在次年1月4-10号进行。
第二十五条考核审核程序
表2考核审核程序表
职务被考核者直接上级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A类人员自评主考——复核、全程监督、指导
B类人员自评主考复核全程监督、指导
C、D类人员自评主考复核全程监督、指导
四部分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二十二条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主要是对员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结论。考核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表3考核等级表
平均分值59分及以下60-69分70-79 80-89分90及以上
等级不合格差合格良好优秀
第二十三条考核比例的控制
本制度在原则上规定的考核等级分布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4考核比例控制表
考核等级不合格差合格良好优秀
控制比例5% 25% 40% 25% 5%
第二十四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奖金、职务晋升(降)、任职资格等级调整、员工培训安排的重要依据,现薪资中的绩效月薪、奖金部分按考核分数换算后的系数发放。
奖惩措施
1、对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2、对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差”人员,其岗位工资在本岗位内降低一档次,岗位工资已经是最低档次者(包括计件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连续两个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差”者,予以辞退。
3、对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合格”人员,其岗位工资不变,连续两个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合格”者,其岗位工资在本岗位内降低一档次,岗位工资已经是最低档次者(包括计件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
4、对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良好”人员,其岗位工资不变,连续两个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良好”,且其所在部门当次“部门半年度绩效等级”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岗位工资在本岗位内上升一档次,岗位工资已经是档次者(包括计件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上升10%。
5、对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优秀”,且其所在部门当次“部门半年度绩效等级”在“良好”及以上者,其岗位工资在本岗位内上升一档次并发给荣誉证书,授予“优秀团队”称号。连续两个半年度“优秀”,且其所在部门连续两次“部门半年度绩效等级”在“良好”及以上者,经部门交叉互评和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对不宜晋升职务者,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给予团队一次性20XX-5000元的特殊物质奖励。对半年度(岗位)绩效等级“优秀”,但其所在部门当次“部门半年度绩效等级”未能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仅给该岗位任职者颁发荣誉证书。
6、对“部门半年年度绩效等级”为“优秀”的部门,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给予该部门一次性3000-8000元的部门团队奖金,由部门负责人自主奖励部门内表现突出的员工。
注1:D类人员参照上述2-5条的升降标准,每次调整的幅度为计件工资标准的10%;
注2:员工连续两次调升岗位工资档次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即前一个半年度已调升岗位工资档次,第二个半年度又符合调升岗位工资档次者,第二个半年度不调升岗位工资档次,改为(根据具体岗位)给予一次性500元的奖励。
7、对员工自评主动放弃者,自评得分为零,连续二次不参与自评则作“不合格”处理,对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个人恩怨考核时应取消该项考核结果。被考核者为考核小组成员时应回避。
8、半年度(岗位)绩效得分的计算
A类人员半年度(岗位)绩效得分=月度(岗位)绩效得分的1/6 X50% +年中或年终(岗位)绩效得分X25% +年中或年终部门绩效得分X25%
B类人员半年度(岗位)绩效得分=月度(岗位)绩效得分的1/6 X60% +年中或年终(岗位)绩效得分X20% +年中或年终部门绩效得分X20%
C类人员半年度(岗位)绩效得分=月度(岗位)绩效得分的1/6 X70% +年中或年终(岗位)绩效得分X30%
D类人员半年度(岗位)绩效得分=月度(岗位)绩效得分的1/6 X80% +年中或年终(岗位)绩效得分X20%
上述各类人员的半年度绩效得分参照表3归入相应的考核等级。
第五部分附则
第二十五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属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与各部门共同补充,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公司根据此管理制度规定,拟定员工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修改、废除权
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属公司。
第二十八条实施时间
本制度的实施时间为20__年7月1日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7)
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充分调动机关处室干部职工和教学院部教师的工作主动性、进取性, 激发院内各单位的工作活力,强化全院教职工工作职责心,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决定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在专家审定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是指经过对被考核部门的工作实绩进行考察、核实,其结果作为对相关部门进行奖罚的依据。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阳光操作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和效率的原则
(三)奖罚兑现的原则
二、考核的范围和分块
(一)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是院属各教学院部和各机关处室(包括党群工作部门)。院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遵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执行。院绩效考核办的绩效考核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实施。
(二)考核分块 根据工作的属性和特点将考核部门分为以下两大块:
机关处室 根据其工作性质分为两类:一类为有具体管理、经济目标的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招生与就业处、国资处、后勤处、后勤保卫二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二类为党务、群团部门,包括纪检监察审计室、组织宣传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会、团委。
教学院部。包括工学院、商学院、护理学院、医技学院、公共(思政)课部。
“一把手”考核将依据工作属性和职能将考核对象分为处室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三类。
三、考核资料
(一)机关处室
机关处室绩效考核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实绩,采取绩效考核目标考评和师生公认测评两种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绩效考核目标由党政“一把手”工作目标(含专项工作任务)、紧扣学院要求的机关处室工作思路、各机关处室日常工作职责三部分组成。
1、党政“一把手”工作目标完成情景(含专项工作任务) 此项考核依据院组织宣传部制定的《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处室部门、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执行,一年必须。
2、机关处室工作思路和处室日常工作职责目标完成情景 此项考核根据学院党政年度工作思路和本部门工作职能确定,一年必须。
以上考核目标的确定要做到科学合理、贴合实际、操作性强,各类指标应尽量数据化。
3、师生公认测评情景 测评资料包括教职工与学生满意度、领导满意度。主要测评处室履行职责与转变职能、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工作实绩与办事效果、公正与廉洁等四个方面测评,测评与党政“一把手”考核同时进行。
(二)教学院部
教学院部绩效考核包括教学科研和思想政治等全面工作的考核,具体资料包含党政“一把手”工作目标(含专项工作任务)、紧扣学院要求的教学院部工作思路及院职能处室对教学院部下达的工作任务三部分。其考核方式与机关处室相同。
四、计分标准
(一)机关处室 考核总分值100分,即党政“一把手”考核情景占30分,“工作思路”目标完成情景占50分,日常工作职责目标完成情景占20分。
(二)教学院部 考核总分值100分,党政“一把手”工作考核情景占30分,工作思路及职能处室对教学院部下达的工作任务考核情景占70分。
(三)加分与减分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机关处室和教学院部酌情加分,最多加15分;对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问题的部门酌情减分,最多减10分。加减分项将在包括党政“一把手”考核在内的各部门考核目标中分设并考评。
机关处室和教学院部绩效考核的具体资料和记分标准分别见《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教学院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五、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定等
(一)考核方式 采用分类考核方式,分一类处室、二类处室、一类院部、二类院部分别进行考核。注重常态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将日常检查的情景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年终考核时,院绩效考核工作组和绩效考核办公室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原始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网上评议评选等方法,综合被考核部门的全部考核资料得分及加减分,计算出被考核部门的最终得分。
(二)考核结果定等
在分类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网上评议评定情景,分别确定一、二、三等。
1、一等部门。
(1)一等部门的确定:将一类处室得分排行在前四位且不少于90分、二类处室得分排行在前二位且不少于90分、院部得分排行在前二位且不少于95分列为一等部门候选。结合全院教职工年底参加的多渠道评议,经学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院党委审批后确定。
(2)一等单位名额的追加:部门因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授予先进团体或作出突出贡献而加分(详见绩效考核加减分细则)成为一等部门时不占该类部门的一等名额。
(3)实行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不能确定为一等,相应地,在确定一等部门时,剔除这些部门的得分排行:
① 综合治理出现严重问题按上级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
②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
③ 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追究的;
④ 给学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⑤ 未完成院行政思路所列出的工作项目的;
⑥ 经过学院认定的其他严重问题的。
2、三等部门:一类处室得分排行在最终两位且少于80分、二类处室得分排行在最终一位且少于80分、院部得分排行在最终一位且少于80分,确定为三等部门。
3、二等部门:除一等、三等部门外,其余确定为二等部门。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与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1、机关处室 从每月绩效工资中提留20%作为处室绩效考核经费,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具体计算办法:年终考核结果为一等的机关处室,年终下拨的考核经费在原提留经费的基础上增加10%;年终考核结果为二等的机关处室,下拨的考核经费等于原提留经费,不增不减;年终考核结果为三等的机关处室,下拨的考核经费在原提留经费的基础上扣减10%。增加或扣减部分的经费如何分摊到个人,相关处室要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定,报人事处汇总执行。
2、教学院部 从全年划拨给各院部经费中提取20%作为院部绩效考核专项基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假设教学院部包括甲乙丙丁等院部,以甲院部为例,其考核专项基金分配计算公式为:
甲院部最终应得考核经费=甲院部考核得分×(甲院部全年划拨经费的20%÷100)×系数。
其中:系数=BA,A=甲院部考核得分×甲院部全年划拨经费的20%÷100+乙院部考核得分×乙院部全年划拨经费的20%÷100+……,B=学院划拨给教学院部经费的20%之和。
(二)考核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一等的机关处室和教学院部,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在选拔任用时可作为参考依据。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三等的机关处室和教学院部,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警示(诫勉),连续两年受到警示(诫勉)的,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
(三)考核结果与人事部门年度考核评奖挂钩。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当年优岗以上指标比例酌情向取得一等的部门倾斜。绩效考核确定为一等的部门,年度考核优岗比例可达22%,其主要负责人当年评定为优岗;绩效考核确定为二等的部门,年度考核优岗比例为13%;绩效考核确定为三等的部门,年度考核优岗比例为8%,其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优岗。
(四)考核结果用于确定考核专项评奖。对绩效考核确定为一等的部门,学院授予年度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称号,并发放必须奖金。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相关的其他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学院绩效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绩效考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被考核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院党委会议审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常设机构)和两个绩效考核工作组。
1、绩效考核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草拟并修改学院绩效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2)具体组织机关处室和教学院部绩效考核工作。
(3)综合考核督导信息,办好《考核督导通讯》。
(4)负责平时考核与教学督导组织工作,负责对院部教学督导组和学生督导通讯组工作指导。
(5)做好与考核、教学督查有关的调研工作。
(6)当好院领导参谋,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绩效考核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分组分别负责机关处室和教学院部年终绩效考核工作。
年终考核分组如下:(1)机关处室绩效考核工作组;(2)教学院部绩效考核工作组。
有关部门应进取配合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八、工作步骤和程序
绩效考核每年一次,按以下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各处室提出绩效考核目标,院部做好工作计划,分管院领导审查,交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专家初审,再报请院党委审定,作为年终处室绩效考核目标的依据。此项工作3月份进行。
(二)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民意调查、测评,收集各类考核信息。此项工作12月份进行。
(三)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处室、教学院部两项绩效考核工作。此项工作次年1月完成。
(四)院绩效考核办公室综合考核测评情景,初定考核结果、等次和奖惩方案,报院党委审定。此项工作次年2月底前完成。
九、考核纪律
(一)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考核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弄虚作假,向考核组织供给虚假数据和情景。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2、不准拉人情票,不准泄露测评信息。
3、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在考核本人所在部门时,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和人员,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办法由院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8)
1、考勤方式及工作时间
1、考勤对象为上海公司全体员工。
2、原则上,上海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使用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设备,并通过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情况。
3、职能部门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项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项目秩序人员根据现场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为准进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现错误又没能及时整改,受伤的就是您的钱包啦!
2、考勤异常及旷工定义
1、迟到、早退、忘打卡视为考勤异常;未打卡且无补卡申请或应出勤而未出勤视为旷工;
2、迟到早退:打卡迟到1秒也是迟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迟到早退扣款!
3、旷工:应出勤而未打卡的,旷工时长在2小时以内的计日旷工,旷工时长超出2小时的计全天旷工。
特别提醒!根据我们现存的班次时长,一旦产生未打卡且未进行补卡申请的,都将会按照旷工一天计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关于补卡
1、未打卡:确因客观原因(断电断网、指纹脱落、新员工未录指纹等)导致员工未能正常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视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员工上下班未能按时按要求打卡的,应最晚于异常产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起补卡申请,审批通过后记为忘打卡;若未发起补卡申请或补卡申请未通过的`,按旷工处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过时不予补卡哦。
4、关于请假
1、所有类型的请假均需提前发起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可休假,严禁事后补假的产生;
2、员工因公外出原则上也需提前进行线上外出申请,如确为突发外出,最晚于外出当日发起申请,因公外出同样不允许事后补单;
3、调休:调休必须是产生本休加班后方可进行调休申请,即“先加班,后调休”,严禁因个人原因将本休天提前;
5、划重点:
1、所有异常的处理时限为三天,请及时关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况;
2、人员请假、外出,均需提前发起申请;
3、考勤冻结日为次月2日,月底发起的补卡、请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审批,次月2日后将无法处理考勤异常;
4、员工考勤周期内迟到/早退/忘打卡共计3次免责机会,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单次产生考勤异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单次扣款50元。
5、连续旷工3天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绩效管理制度范本(19)
酒店绩效管理制度
1. 绩效管理的宗旨
通过绩效管理持续不断地提高和改进酒店、部门和员工的工作质量、业绩,确保酒店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及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
2.绩效管理的内涵和外延
酒店的绩效管理包括酒店战略框架的确定和分解、绩效指标的建立、绩效考核、绩效沟通、绩效分析改进、绩效结果的应用等六个方面。
3.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推进实施
? 人力资源部是酒店绩效管理体系的设计和管理部门,行政部是绩效管理体系的推进和实
施部门,其他各部门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实施;
? 行政部负责组织酒店战略框架的确定、绩效指标的建立,人力资源部负责绩效沟通、绩
效分析改进和绩效结果运用。
4.绩效管理体系的主题思路
? 原则
第一文库网 上所有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都由KPI考核成绩和CPI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KPI
基数是100分(部门实际获得分数的区间为0~150分);CPI的基数为0分,采用负分考核法(部门实际获得分数的区间为-20~0分)。当某些部门没有KPI时,CPI的基数是100分,采用负分考核法(部门实际获得分数的区间为0~100分);
?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季度标准绩效薪酬、酒店季度业绩系数(行政部根据酒店的实
际可每年组织确定业绩系数的计算方法,确定后在经历办公会上发布)和部门的季度绩效考核计算出各部门的绩效薪酬。经历根据部门季度的实际绩效薪酬和员工个人业绩进行绩效薪酬的二次内部分配。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原则上不允许部门对绩效薪酬进行留存或挪作他用。
5.不同层级的绩效管理
根据酒店目前组织机构设置的特点,将酒店的绩效管理体系分为三个层级: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管理和基层员工的绩效管理。
6.绩效管理的周期
根据酒店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周期设置如下:
? 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年度考核一次;
? 各职能部门及经理级人员(包括副经理)每季度考核一次;
? 其他所有员工每季度考核。
7.考核指标的建立
(1)KPI考核指标的建立
? 每年1月底前,行政部按照年度经营战略目标和部门职责组织建立各部门年度的KPI
指标库,经酒店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发各部门作为下年度各部门工作的目标;
? 每季开始10天内(第一季度除外),各部门经理根据KPI指标库和KPI识别表建立本
部门季度的KPI考核指标,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交行政部审查,并报总经理批准;
? KPI绩效指标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经理例会上予以发布。
(2)CPI考核指标的建立
? CPI指标的设立是为了通过过程控制,确保KPI指标的顺利实现。在酒店进行战略调整
或KPI指标发生变化时,CPI指标将作出相应调整,考核侧重点应有所不同。CPI主要是根据酒店的管理思想、管理原则并参照酒店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管理指标制定而成的;
? 每年旧历年年底前,在酒店的战略框架和战略目标清晰后,行政部负责组织酒店的相关
人员对酒店的管理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找出管理的薄弱环节,依据酒店的制度和流程制定各部门的CPI;
? CPI绩效指标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在经理例会上予以发布。
8.绩效管理的时间
根据酒店经营管理的特点,绩效管理的时间设置如下:
? 年度考核要求在下一年度开始后的20个工作日内结束;
? 季度考核要求在下一季度开始后的8个工作日内结束。
9.绩效管理的原则
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客观性、责任性、激励性和结果向导。
? 稳定原则:酒店在确定KPI和CPI指标库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指标、
考核标准和分配方式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保持相对稳定;
? 自主原则:酒店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据此形成各部门及经理的考核成绩。
并作为绩效薪酬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内部的考核实施细则,由经理自主实行内部二级分配;
? 公开原则:各绩效考核(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
需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员工有知晓并充分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的权利;
? 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
观事实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应实际情况,坚决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 参与原则:被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指标、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
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并提出今后努力改正的方向;
? 过程原则:行政部对各部门的业绩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过程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
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考核有失公正,可以要求必要的解释或进行申诉。当部门岗位
的KPI因为其他部门或岗位的主观原因或指责没有有效地履行而受到严重影响时,部门或岗位可以再该项工作完成前5~10天内提起申诉;
? 激励原则:各级主管要切实做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使优者多得,差着少的或不得; ? 结果导向原则:坚持成果主义的宗旨,只对部门的经营管理结果进行评价,不评价过程。
10.绩效考核的责任者
高管人员的考核由总经理协助董事会进行,部门的考核由行政部协助总经理进行,员工的考核由经理负责,必要时经理可委托主任或相关人员对部分员工进行考核。
11.绩效与薪酬委员会
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构成如下:酒店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和部分员工代表。
12.绩效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根据酒店发展战略,提出酒店绩效与薪酬管理的指导思想;
? 对绩效考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 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 确定酒店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13.KPI的制定方法
? KPI的制定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各层级间KPI要体现其与酒店战略目标之间的
关系;
? 在制定KPI时应从分考虑先有的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
原则下,制定合理的KPI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或个人;
? KPI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需按规定进行审批;
? 为便于过程监控和季度业绩评价,部分KPI应在形成的同时制定季度分解曲线;
14.三个层级的KPI制定过程
? 酒店级KPI:由酒店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酒店的总体发展战略制定;
? 部门级KPI:部门级KPI来源于酒店级KPI,是酒店级KPI在部门的具体体现和实施。
但并非每个部门都有KPI;
? 岗位KPI:各职位人员根据部门KPI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KPI,但并非每个岗位都
有KPI。
15. KPI分解过程的注意事项
? 对KPI的作用要做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KPI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性要求,切忌一知
半解,断章取义;
? 清楚每个KPI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哪些是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以及强弱相关到何
种程度;
? 清楚KPI实现的三个关键环节:KPI的输入(资源、技术、支持条件等),KPI的转换
(实现流程、监控节点),KPI的输出(形态、评价标准等)。
? 在分解KPI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
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KPI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 经理是部门承担KPI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KPI时要自我思考,切忌“等领导分配工
作”、“靠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 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KPI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
的过程,KPI的分解关联性强,必须经过各个部门间反复、多次的沟通。
? 分解KPI时要考虑时间进度、量化指标、权重、评价维度、测量方法、评价公式、实
现KPI的必备资源、需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KPI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避免遗漏。
16. KPI评价标准
? KPI评价标准是指可对KPI的工作状态进行测量并可借此判定工作状态是否达到预期
效果的一种有效尺度;
? KPI的主要评价标准是时间(效率)、数量、质量、成本。
17.专查组
(1)专查组成员由各部门主要骨干组成,名单经行政主任提出,由行政经理批准;
(2)专查组的职责
? 专查组在行政部的领导下,负责不定期对各部门进行CPI考核;
? 负责CPI指标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改进;
? 负责部分KPI指标数据的信息采集。
18.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 在每一个财政年度结束后,酒店应对副总级以上高管人员进行业绩评价。评价的纬度主
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直属部门的业绩,第二是个人职业素养。两部分的业绩综合就是高管人员的年度业绩。
? 高管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根据事前签约的风险绩效薪酬、酒店业绩系数和本人的年度业
绩系数综合进行计算。
19.对部门及经理的考核
? 每个季度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各部门经理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并报所属副总审核后交行政部;
? 行政部将汇总的'考核资料报送总经理。总经理通过个别谈话或会议的方式,与各部门经
理进行绩效沟通,沟通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沟通时总经理需指出该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并听取经理对本次考核的意见。在达成充分一致后,双方在考核表上签字生效(必要时总经理可授权给人事行政副总经理对各部门经理进行绩效考核,但最终结果需指知会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做最后确认)。
? 行政部将总经理签字后的考核结果汇总,然后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计算部门绩效薪酬的考
核依据。
20.员工的考核
对员工的考核由部门经理组织进行,实行按季度考核的方式。
21.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
(1)副总级以上高管人员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将取消全年绩效考核资格,不计发绩效薪酬:
? 年度直属部门平均业绩低于50分或个人绩效考核总分低于60分;
? 系统出现重(特)大事故超过KPI中该项的规定值;
? 本人有严重的失职行为;
? 任职时间少于三个月;
? 直接管理的下属人员严重违反酒店一级制度,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 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
? 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
? 其他经认定取消绩效考核的资格的情况。
(2)经理级员工绩效考核资格认定。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当即考核资格,不计发当季绩效薪酬:
? 部门内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 部门季度KPI业绩系数低于0.3,取消当季考核资格;
? 经理本人被有效投诉次数超过4次(含4次);
? 违反规章制度,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任职时间少于1个月;
? 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
? 经理本人出现严重失职行为;
? 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情况。
(3)部门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以下情况,取消当季考核资格:
? 部门内发生重大事故;
? 部门季度KPI业绩系数低于0.3;
? 部门人员严重违反酒店一级制度,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 其他经总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情况。
(4)普通员工绩效考核资格的认定。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员工的季度考核资格: ? 考核季度内,因工作失职严重影响KPI指标实现的责任人;
? 考核季度内,违反酒店管理制度收到警告以上处罚的员工;
? 考核季度内,请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员工;
? 考核季度内,请病假超过30天(含公休日)的员工;
? 当季工作时间不满42个工作日的员工;
? 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
? 员工个人严重违反酒店一级制度,给酒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 其他经经理认定需取消绩效考核资格的情况。
22.绩效工资的计算
(1)人力资源部每月按照绩效薪酬标准值进行季度前2个月的预支(预支对象包括部门经理和普通员工,高管人员除外),季末后按照部门绩效考核成绩和个人考核成绩一次性结算,多退少补。
(2)部门季度绩效薪酬总额的计算方法:
部门季度绩效薪酬实得总额=当季酒店业绩系数*当季部门绩效系数*当季标准绩效工资总额
注:
①酒店绩效系数=酒店业绩得分/100
②部门当季绩效工资总额=∑员工季度标准绩效工资
③部门绩效系数=(KPI得分+CPI得分)/100
(3)经理级员工季度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经理级员工季度实得绩效工资=当季酒店绩效系数*当季部门绩效系数*经理季度标准绩效工资
注:
① 每季度1、2月份经理级员工实得绩效薪酬为月度标准绩效薪酬
② 每季度3月份经理级员工实得绩效薪酬=3*经理月度标准绩效薪酬*酒店业绩系数*部门业绩系数-2*经理月度标准绩效薪酬;
(4)员工月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 每季度1、2月份员工使得绩效薪酬为月度标准绩效薪酬;
? 员工第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员工标准绩效薪酬比值系数*员工个人绩效考核分数)/
∑(员工标准绩效薪酬比值系数*绩效考核分数)}*A
注:
① 员工标准绩效薪酬比值系数是指该员工标准绩效薪酬与部门内部最低标准薪酬的比值; ② 部门获得的季度绩效薪酬总额A=部门内部实际参加绩效考核的员工个人月标准绩效薪
酬总额*3*部门业绩系数*酒店业绩系数-第1、2个月已预支出的绩效薪酬总和。
23.绩效沟通
(1)绩效沟通是整个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他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与改进弱点;明晰被考核者发展及训练的需要,以便日后更加出色有效的完成工作;反应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作为日后工作表现的标准。
(2)考核沟通过应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为15分钟左右为宜。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可选择参加部分部门的绩效沟通工作。
(3)在绩效沟通中,可能会发生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这要求考核人应事前根据自评结果找出可能产生争执的项目,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客观与广泛的调查,在解决这些争执时,才能做到有理有据。
24.绩效结果的应用
(1)为员工绩效薪酬的发放提供依据;
(2)为员工的薪酬调整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层级和调整提供依据;
(4)为管理者和员工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促进管理者和员工的相互了解和信任,加强相互协作,提高管理的渗透力和工作效率;
(5)让员工清楚酒店对自己的真实评价,使员工明白自身的优势、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6)使酒店能及时准确的获得员工的工作信息,为酒店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25.绩效分析与改进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1月30日前编制出上年度酒店绩效分析报告,报告应包括绩效管控系统及运作的现状及分析、部门员工年度绩效水平描述、需要改进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26.考核中的注意事项
? 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行政部有权对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 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士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
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27.其他注意问题
? 酒店员工入职培训内容,要做到员工人人知晓;
? 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
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 绩效管理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管经理和
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公开,对其他人一律保密。
28.附则
?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 本管理制度从2010年12月17日起执行,与此同时其他相关制度不再生效。一年后人
力资源部将全面检讨本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并根据需要作出修改。
? (绩效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