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制度(必备4篇)
工作票制度(1)
一、常规维修及保养
1、各类校产校具常规性维修、保养由物管组负责定期检查,及时安排维修和进行适时保养,保证完好率达95%以上。
2、各类专用设备,如炊事设备、医疗设备、实验仪器、教学设备、由各使用部门自行安排维修及保养。
3、物管组要为校产校具的维修、保养提供优质服务,一旦发现校产校具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要及时进行维修,小修一般由用户填写报修单,物管组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维修结束后,由用户验收签字,管理员复验。
4、凡属用户管理责任或人为损坏的校产校具,物管组应按规定追究管理部门或使用经办人的责任。在办理赔偿手续后,及时安排维修。
二、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物管组应对全校房舍及附属设施经常进行巡查,发现危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师生安全。
2、新建房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如渗漏、管道破损、墙砖剥落等,在质保期内应及时与建筑单位联系,及时修缮。如超过质保期,应视情况及时组织维修。
3、按规定定期组织门窗油漆、墙面粉刷。
(1)铁门、铁窗及公共部位的扶手、拉手、铸铁管每三年油漆一次。
(2)木门、木窗每五年油漆一次。
(3)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办公室内墙3至5年粉刷一次。
(4)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等大楼外墙的清洗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5)铝合金门窗、插销、门锁等如有损坏,影响使用,应及时修复。
(6)大型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中进行。
三、教室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教室的门窗、玻璃、风扣、插销、门锁、灯具、讲台、电视机、课桌椅等,由物管组完好地交班级管理。并与各班主任签订《班级公物承包管理责任书》。
2、班级接受使用中,发现损坏必须及时报物管组安排修理,物管组也应主动派员巡查,以保证教室设施随坏随修。
3、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教室设施的丢失、损坏,应按规定追究班级管理责任。物管组在巡查中发现教室设施明显损坏而班级未及时报修,物管中心应及时强制修理,并可作出赔偿原修理价的50%-300%的处理。
四、水电设施的维修及保养
1、校内供水、供电设施由水电工每周负责检修。
2、一般电器、管道维修报物管组安排修理,紧急情况可直接报水电工修理。
3、水电工对校内水电设施,定期定责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安排修理。
4、提高供电、供水质量,确保无常明灯、不亮灯、失控灯及长流水、死笼头、死闸阀,使学校用水、用电正常化、规范化。
5、对校内供电、供水设施及线路、管道的完好安全状态每月检查一次,并建立检修台账。
五、其它维修
对全校办公设施(如桌、椅、橱),生活设施及其它各类设施的维修、保养,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工作票制度(2)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3、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4、工作前应先检查岗位上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5、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6、特种作业应严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是指定的的操作人员才可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7、检修中,如行车起吊物品时,被起吊物品下,严禁有人停留。
8、起吊重物时,应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9、行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起吊物从作业人员上方经过或停留。并根据检修人员的指挥来进行操作,当出现多人指挥,对操作信号不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操作。
10、检修人员在使用行车时,严禁多人指挥的,由专人指挥行车进行操作,应做到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11、各检修岗位在检修时应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检修过程中,每天在派班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13、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防止不安全现象的出现。
14、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即是本项目组的安全负责人,在布置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好检修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明确可能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工作票制度(3)
1、有关人员要始终如一地巡视检查,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天早八时开始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过程要深入到宿舍楼、办公室及重点使用部位,并及时了解各部门的情况。
3、对每天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总务员应迅速下达派工单安排维修,并及时反馈维修情况、
4、认真做好派工单的登记,回收、汇总工作,及时向学报科通报每月班级维修情况。
5、维修工作要提高实效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维修质量。
工作票制度(4)
1、在配电室进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有机电部门批准的停电工作票,否则不准操作。
3、处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向工区值班人员或矿调度室汇报说明情况。
4、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命令或停、送电工作票时必须写出完整的操作票,并与负责人一起审查工作票、操作票及检查停送电设备安全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5、在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先停电、验电,装设地线或者合上接地刀闸,地线的装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值班员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清点、检查现场,撤除地线,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值班员负责送电。
7、操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穿戴,使用绝缘防护用具。
8、开关一旦出现跳闸,必须查明跳闸原因后方可联系送电。
9、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