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物品管理制度(甄选11篇)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1)
学校的财物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统一管理。教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领用物品应本着勤俭节约、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借用,一律不得私自任意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开学时各班借用的清洁工具,班主任须在正式上课前一天办理手续,学期结束前一天如数归还。其他易耗品一律不得借用。
二、凡需借用学校一般物品或工具,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贵重物品(如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计算机、打字机等)和大型工具设备要经校长批准方可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三、借用学校一切公物应及时归还,概不得私相授受。
四、校外单位借用物品,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手人证件,由相应领导批准方得借用。
五、借用物品归还时,由保管员负责当面验收,发现损坏或零配件丢失应追究责任,借用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2)
1、新购物品要随时验收、账物要相符,财务和总务要同时造帐登记,做好注册工作。
2、学校各处的物品要分别列帐,各处要有专人负责并保管,如有遗失,要随时上报,并追究责任。总务处每学年末和学年初各清点一次,结果由责任人签字,如有遗失和损坏,要追究责任。
3、非正常使用损坏物品要按价赔偿,由总务处确定赔偿金额,由财会收取现金并出示收据。
4、正常使用损坏的.物品或消耗品由学校更新,但需要到总务处说明并以旧换新。
5、外借物品由领导签字,贵重物品由校长签字。学校所有物品没有领导签字而擅自动用或带出校外,一经发现按偷盗学校财务处理。
6、学校大门处要加强外出管理,特别是携有物品物资外出人员和车辆,要有综治办和总务处的批条或批示。学校内的财产和物资任何个人和部门无权拿出校外。
7、校园各处户外物资如配电照明设施,排水排污设施,清洁设施等,任何人不得乱动,因擅自乱动而造成损失和后果的,由乱动者完全负责。
8、调离人员离校前,要到各处室领导处签字确认已无借用学校物品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9、报废物品要由总务处批准,报财会室备案。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3)
1、为更加有效保障学校运行之物资需要,办公物资采购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2、各部门如有物品采购需求,应统一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相应部门分管校长同意后,送总务处进行市场询价。
3、总务处询价人员在询价过程中应保持询价工作的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严禁放水提价,索要回扣等现象,并及时做好询价记录。
4、询价记录单次购价在1000元以下的,经总务主任同意后即可实施采购;单次购价为1000-5000元的`,经后勤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单次购价或单件购价在5000元以上的,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5、学校办公物资采购应本着节俭、实用为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6、物品采购到校后,所有物品应及时到学校保管室办理入库手续,以备相关部门领用。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4)
学校的财物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统一管理。教职工因工作、学习,需要领用物品应本着勤俭节约、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一定手续后方可借用,一律不得私自任意拿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开学时各班借用的清洁工具,班主任须在正式上课前一天办理手续,学期结束前一天如数归还。其他易耗品一律不得借用。
二、凡需借用学校一般物品或工具,必须经总务主任批准,贵重物品(如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计算机、打字机等)和大型工具设备要经校长批准方可通过财产保管员办理手续。
三、借用学校一切公物应及时归还,概不得私相授受。
四、校外单位借用物品,须持单位介绍信及经手人证件,由相应领导批准方得借用。
五、借用物品归还时,由保管员负责当面验收,发现损坏或零配件丢失应追究责任,借用人负责按原价赔偿。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5)
为了使幼儿园环境优美,整齐,干净,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幼儿园物品摆放规律,加强幼儿园卫生,物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使老师能参照以下内容更好的管理做好本班物品。
1、每班有班柜一组,由各班老师根据本班教学要求和幼儿身高,数量,年龄等特点,按照拿取方便,安排合理、摆放整齐、美观、方便、易拿、易认原则摆放物品。
2、幼儿水杯、毛巾按本班幼儿数量领取或归还,放置在水杯、毛巾的固定位置,做上标记专人专用。
3、幼儿书包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老师在幼儿书包上写上幼儿姓名,让幼儿和家长便于认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4、幼儿衣物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摆放时要求整齐,易拿取。幼儿拿取时要征得老师同意,若家长或幼儿将衣物弄乱老师要将其摆放好,让家长和幼儿觉得幼儿园干净整齐,爱惜老师劳动成果。幼儿衣物相同的老师可帮其在衣物隐蔽处写上幼儿姓名,以便于区别认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5、幼儿书本等学习用品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标记。并写上幼儿姓名不要互相混淆。(让家长写上幼儿姓名也可以)
6、幼儿入园带来的贵重物品、玩具、图书、零食等物品,老师一律收缴,放在固定位置,保管好,待其回家时归还,并交代家长和幼儿以后不能带以上物品入园。
7、幼儿园玩具,教具,学习用品,幼儿日常生活用品等物品由各班老师安排固定放置位置,贴上标签做好标记,以便于拿取和保管。
8、每天下班前对教室及班柜进行收拾、整理及卫生清洁,教室其它位置不放置其它任何物品。
9、迎接每周五办公室进行的卫生检查评分工作。
10、老师如有需要教学用品和幼儿园日常生活用品请向幼儿园办公室书面(写纸条)提出。
11、非消耗品在离园时需要登记归还,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购买原价金额赔偿。请爱惜幼儿园物品。
12、消耗品必须以旧品替换新品,但纯消耗品(如直线纸、备课纸)不在此限。
13、领取时须填写领用登记表,不可未经允许拿用幼儿园物品,零时借用,须及时归还。
14、老师领用的物品根据需要放置保管好,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6)
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初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换班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
4、各班保管使用的财产、物资,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5、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损坏、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
如属不合理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物品,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才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报销。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入库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领取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保管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毁、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7)
一、 采购制度
1. 幼儿园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外勤同志办理。
2. 采购物品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
3. 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幼儿园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4. 除特殊情况,一般购物在五天内完成。
5. 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6. 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 外勤同志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或组室领用。
2. 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 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 验收入库后应开二联单或三联单通知有关个人或部门前来领取,以利于教学急需。
5. 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6. 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幼儿园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2 、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幼儿园财产的帐册或实验(专用)室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半年按时结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按时完成上级部门的校产统计表格。
5.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6.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 物品仓库存放,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 个人在征得保管员同意的情况下,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 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 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 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统一登记,单价在2000元以上,累计金额在5000元以上报计财科仪器设备办公室备案,在同意的前提下合理处理。
4.报废单要幼儿园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5.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统一进修购基金帐。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幼儿园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
部门缴款。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8)
一、仓库的保管员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三、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四、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
五、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
六、仓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七、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八、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同时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一、学校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管理学校的物资采购工作。
二、学校各部门需添置日常办公用品、消耗性小额物资、低值易耗品(即采购金额低于人民币500元的采购项目),到总务处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由总务主任把关,负责采购,500元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三、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规定的设备、物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告,经镇分管领导批准,报教育局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四、凡通过招标定点供应的校服、簿本、教学实验操作材料、学生床上用品,以及学校食堂米、面、油、酱油、醋等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
五、购回的所有物资都必须由部门管理人(或使用人)按发票上的数目清点验收物资、签名负责,关于性能、质量较专业的`物品无法检验的,可会同有关部门参与检验。
六、所有物资的发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经办人(验货人)签字,然后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入帐。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9)
银行支票的管理制度
1、 幼儿园应设置支票领用本,记录支票使用情况,防止支票丢失、遗忘或被冒领。
2、 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 领用转帐支票时,要有领导人签字批示,支票领用本上设置领用日期、用途、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支票金额、销号日期 。
4、 督促支票领用人在支票使用后及时完善报销手续,返回财务报销并销号。
5、 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帐户及本票,不等巧立名目、套取现金。
6、 填错或过期等原因而作废的支票,应剪下作废支票的号码粘贴在支票领用本上,以便备查。
幼儿园经费收入、支出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的收入内容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单位缴款、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1、 幼儿园获得的各种收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2、 事业收的项目和标准必须按政府物价、财政部门的批文执行,不得多收或自立名目收费。
3、 幼儿园要统一票据管理,不得使用违反规定的票据。统一财务账管理,按规定需要上交财政专业户的预算外资金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不得挪用,不准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4、 幼儿园所有收应及时入帐,每笔收入都须附收据的记帐联,所附收据的金额之和应等于银行的收款凭证现金缴款单或转帐支票金额。
5、 对现金收业务,应给交款人开具收据,以严密手续,防止漏洞。
6、 幼儿园的各项收入,凡是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律不准随意冲减支出。
幼儿园的支出内容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1、 各项支出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2、 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每年认真编制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有计划合理的安排使用本单位的资金,幼儿园不得随意增加开支项目,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 分清资金渠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办理支出类业务 ,不得相互挤占、挪用,在支出类业务的帐务处理过程中,应分清归属的会计科目。
4、 幼儿园凡符合政府采购内容的物品、设备,必须在每月5号前申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办理。
5、 幼儿园的种类预付款,一律不得列入“事业支出”,应先列入“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待正式结算后凭正式发票的金额计入“事业支出”。
6、 幼儿园的大额支出应先提出申请,经园行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方能实施。
7、 幼儿园应按规定上缴本年的提成款及调控资金,上缴时做“上缴上级支出”。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10)
1、学校行政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等保管措施,如因保管不善,损坏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对仓库物品要做到日结月清,每月将“仓库物品盘存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总务处,并随时接受总务处对物品抽查盘点。
4、对学校所购所有物品,一律先入库后领用制度。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
5、领物人必须凭主管部门签发的'领物申请单方可发货。
6、因现代教育的需求,对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与保管人核查后报校长室同意,方可消帐。
7、对领物人要热情服务,不得擅自离岗。
幼儿物品管理制度(11)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总务处负责管理全园财产。
2、各组、室所属的财产由组室负责人负责,组室全体人员共同执行保管任务。
3、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老师和保育员负责保管。
二、各种物品领用
1、园内各类财产统一由总务处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损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能修复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调换。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使用与保管:
1、建立财产登记制度,财产在学期初发放、在学期末验收入库。如有缺损应查明原因加以处理。
2、全体教职工都要爱惜园产,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3、办公室中的`贵重物品要小心保管,防止失窃,教室中的电教仪器要经常擦拭及时加盖布,延长使用寿命。
4、财产的自然报废要填写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登记注销。
5、每学期结束前贵重物品应上交保管员,不得放在办公室或教室中过假期。
6、带班教师变动前应办好移交手续。
7、注意安全使用电器。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总务处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门卫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3、园车的出借必须规范,任何人都不得随意使用,园领导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要求。
六、仓库保管
1、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帐。
2、每学期进行核对,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验收、领用、保管、出借都要登记。凡办公需要的用品,应及时供应,做好记录,注意节约。
4、对各组、室所保管的物品,要做到心里有数,每年年初登记,年终核实,如有缺损应追查责任并赔偿。
5、仓库每天打扫一次,玻璃窗应保持清洁。
6、进仓库的财产应分类,放整齐,保持仓库整洁。
7、运用园局域网建立财产信息,做好资产的登记,便于财产保管与使用。
七、财产防盗
1、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谨防外人进入室内实施盗窃,贵重物品应上锁。
2、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门卫负责早、晚关启报警装置开关,严防盗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