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库管理制度(推荐3篇)
成品库管理制度(1)
一、仓库的日常管理
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仓库各区域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2、每天下班前对各仓库的门、窗等进行检查,确认防火、防盗等方面确无隐患后才可离岗下班。
3、每天打扫仓库内地面卫生。用具要摆放整齐,经常打扫仓库内墙壁的蜘蛛网。
4、每天一次检查仓库内、外的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并向主管报告。
5、每周检查一次库房建筑物,发现漏雨、渗水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6、合理安排仓库内货物的堆放位置,预留足够的出入通道及安全距离,安全高度。督促普工按指定堆位整齐叠位。发现倾斜要立即纠正。不准在货堆上行走、坐卧,货堆旁的通道坐、卧。
7、TPR成品堆放标准为5个高的高度,PU成品堆放标准为7个高的高度。
8、仓库内的每一堆货物应在显眼处挂上或写明标识。每一堆货物都应有帐。标识和帐面上的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与实物应完全一致。
9、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10、做好各类鞋底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鞋底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二者相符。
1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不良品、废品、退回鞋底、返修鞋底应分别建账反映。
12、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财务部门
二、入库管理
1、物品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出、入库工作同时进行的现象。
2、货物出入仓时,仓管员应依据,进仓单、提货单核准出入物品的名称、批号、数量,准确地收发货,收发完毕后,应立即填写挂在货堆上的货号并立即入帐。
3、入库物品严格把好验收关,做好各种验收数据记录,发现问题拒收入库,所有物品先进先发、后进后发原则。
4、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项目,如发现物品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品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符合手续的物品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5、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鞋底,必须由相关人员填写退回鞋底处理意见,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库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货;仓管员应开具出货单。
四、报表及其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品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x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品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品少缺或质量上的问题,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
4、根据各类物品的保管要求,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
5、坚决拒绝手续不齐的物品进出。对于货物的正常出入,仓管员要按要求填写各类单据。
6、收发货后相关的单据应迅速送到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不允许延误甚至遗失。
7、仓库员应妥为保管好单据和帐本,防止遗失。
8、完成上级的临时工作安排。
成品库管理制度(2)
1、包装岗位按规定对产品进行包装后,在仓库的指定位置堆放,要求堆放整齐,堆放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仓管员在产堆放后以标牌的形式标明产品的名称、编号、数量及检验状态等。
3、仓管员要经常对仓库的贮存产品进行巡查,检查产品堆码有无倒塌及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
4、成品仓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以免造成对产品的污染。
5、发货时仓管员首先要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清洁、平整,有无尖锐的突出物,如不符号要求,应督促装卸人员或运输驾驶员整改后才能装车发货。
6、发货时应按发货单的数量进行并进行清点,以免造成多发或少发。
7、发货完毕后对库存产品进行清点并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8、应经常对仓库进行清洁工作,以保持仓库干净、卫生。
成品库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5、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6、每个库房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库房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7、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
8、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9、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
四、火源管理
1、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
2、公司电暖气的使用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3、公司电暖气的维护、维修由电工部门负责。
4、为保证安全,电暖气不得随意挪动。
5、电暖气上不得覆盖、晾晒任何物品、衣物以防止火灾。
6、电暖气上不得喷水、附近不得存放溶媒及易燃物品。
7、电暖气的使用时间由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为避免超负荷使用,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试、更改使用时间。
五、消防设施
1、仓库区域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
2、库房、货场应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3、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
4、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