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就业管理工作
1、根据国家对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方针、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西北民族大学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制定工作进度计划;
2、负责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做好毕业生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分专业汇编毕业生生源情况,及时向教育部、国家民委和各省市报送毕业生生源情况;
3、负责学生就业的推荐、审核和考试录取工作;配合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工作;
4、负责审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编制并上报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5、负责办理毕业生的派遣及离校手续,处理毕业生改派、调整方案等工作;
6、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并研究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情况反映和要求;统计、分析、上报各类数据,写出调研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负责全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工作,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信息;
2、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接待用人单位来访,收集、整理、发布毕业生就业需求信息,组织和安排招聘活动;
3、负责各类校园供需见面会的邀请、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用人单位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4、开展就业市场调研,发展就业基地,开发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并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5、负责就业指导与培训,制定学生就业指导与培训计划,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咨询活动,组织、联系和安排各类就业指导讲座,编印就业指导手册、刊物及有关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