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核制度(通用6篇)
干部考核制度(1)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三.创造性(10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四.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10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团结情况(10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六.纪律性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10分)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干部考核制度(2)
一、考核意义
院学生会作为全院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二、考核和评比原则
民主集中制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实事求是原则,注重成效原则,奖惩结合原则。
三、考核办法
1、实行干部自我考评和院学生会考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2、实行日常考核,活动组织,工作表现,部门职责四方面考核成绩相加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
由学生会主席团牵头,秘书处负责,组成干部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评比程序
学生会干部考核和评比程序:
1、每月月末各部部长、副部长需准备个人总结一份,内容包括一个月内所作的工作和自我评议。并及时交于秘书处备案。
2、由院学生会主席组织干部考核小组进行评议,由秘书处听取意见后综合得分得出各部门最终考评成绩并记录在案。
3、每月量化成绩将在干部例会上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主席团提出申诉。
4、公示后若各部干部均无异议,则该考核生效。
六、考核标准
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0分,按以下条例相应加减分数,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到学期期末将评分结果记录上报。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者为优秀,可作为评优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一)日常考核
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2分,无故迟到、早退扣0.5分,请假扣0.5分,无故缺席三次者加扣2分。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会议记录未及时上交办公室或敷衍了事每次扣2分。
3、对所安排的日常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3-5分。
(二)工作表现
1、各部门每向学生会递交一份合格的活动策划或文件加2分,该策划或文件得到认可并成功实施再加2分。
2、各部门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活动的,将记录备案,在每学期末加至德育量化中。
3、未及时传达落实校、院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2分/次。
(三)工作态度
能做到以下要求者,每月加2分。
(1)在职期间,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2)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使工作能圆满成功;
(3)能经常与学生会指导老师及学生会主席团交流思想。能做到以上要求者,每月加2分。
(四)值班
学生会实行值班制度,各成员按照值班表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各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工作地点并及时签到、签离。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告知秘书处,以便值班人员调动。当日值班人员应打扫办公室的室内卫生。
1)当日未值班并未请假者扣1分2)当日值班迟到者扣0.5分
3)在当日值班过程中发现擅离职守者扣1分
4)若因当日卫生原因而使学生会在院团委的评比中受影响者扣2分
5)值日期间若有人反映学生会成员不佩戴工作证,发现一次扣1分
6)若发现学生会成员在各项活动的评比之中徇私作假,发现一次扣1分
7)态度不认真,不注意礼貌,与同学发生争执,影响学生会形象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七、其他
1、从制度生效之日起,学生会会议(包括:例会、干部会议、部门会议)都要做具体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在会议结束后由出勤全部人员签字则为生效,秘书处负责收取、整理,最后交到主席团,以便更好了解学生会具体进展情况;
2、主席团对各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如出现违纪情况给予记载并在例会中进行通报;
3、主席团将严查各种考核、杜绝人情帐,严厉打击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以便公平公正的完成各项工作。
4、干部量化成绩将作为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的重要依据。
机电学院学生会
20xx年xx月xx日
干部考核制度(3)
(一)严格执行签到制度。一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0.5分,两次无故不签到者,扣考核分1分
(二)遵守例会制度。常委例会,向秘书长请假;主席例会向主席请假;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会议向秘书长、主席请假。请假需在开会之前履行手续,要求有书面假条,全体例会仅向部长、副部长请假或会后补假均视为无效,记为旷会;
(三)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全体例会无故缺勤(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一次扣考核分3分并存档,两次扣考核分6分并存档,三次劝退;常委例会一次无故缺勤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二次无故缺勤例会扣考核分4分并存档,三次无故缺勤视为自动退出学生干部队伍;各部门例会,干事无故缺勤,由部门负责人扣考核分1分,办公室存档,二次扣考核分2分并存档,三次劝退;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时间内由一名以上部门负责人,干事一人以上负责值班,完成值班工作的各项任务。值班人员中途脱岗每次扣个人考核分2分并存档,无故缺席每次扣个人考核分4分,中途脱岗或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处理。值班人员应保持办公室卫生,对于值班时出现办公室不整洁、有垃圾等现象,一经发现,扣值班人员个人考核分2分,部门考核分2分。对在办公室抽烟,打牌等现象,对相关人员予以除名处理,部门考核扣10分。值班人员和进入办公室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翻看办公室文件和各种资料,情节严重者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
(五)维护学生干部形象,不抽烟、不酗酒、不聚众闹事、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在公共场所抽烟者,一次扣除考核分5分,两次由常委会讨论予以通报批评、停职反省、劝退处理,三次予以除名处理。在开展活动现场抽烟者,一经发现予以除名处理。在公共场所酗酒造成不良影响或聚众闹事者,予以除名处理,并转交学院相关部门处理。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正确佩戴工作牌,主动接受监督,每发现不符合规定一次,扣个人考核分1分;
(六)组织开展活动有计划并及时上报,活动结束有总结并及时上交。每周一将所要举办活动的计划交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总结在活动结束后五天之内交至办公室或学生会主席处。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补交的.部门视为超期,超期的部门考核扣3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3分。应交活动计划或总结之日起两天内仍未补交的部门,视为未交,无计划、无总结的部门考核扣10分,部门负责人扣个人考核分10分;
(七)学生干部接到活动通知,要积极主动参加。违反者由主席或部门负责人酌情扣个人考核分1-5分,部门考核扣2分。
干部考核制度(4)
为加强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地税干部投身地税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围绕地方税收的中心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使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对象
全某地地税系统干部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初某地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为依据,在年终考核落实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2.任职考核:以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为依据,比较任期初和期终主要工作指标的增长变化,考核任期内完成主要任务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
1.德(政治素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2.能(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能力。
3.勤(工作表现):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工作的钻研和进取精神。
4.绩(工作实绩):本单位领导核心的团结协作,地方税收征管、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
五、考核实施办法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述职,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
2、民主测评,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内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局领导、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某地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纳税人代表
3.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以制定的指标为标准。结合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由考核领导小组撰写考核报告,客观、辩证、准确地得出综合评价。
4.党组审议,根据干部考核自评表、民主测评情况及综合评价结果,由某地局党组讨论确定干部的工作业绩等级。
5.结果反馈,由人事教育部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要求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坚持走群众路线,考核工作要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干部考核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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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按照以下标准加分奖励:国务院签发的奖励10分、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奖励5分;市委市政府签发的奖励5分、市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奖励3分;县委县政府签发的奖励3分、县级主管部门签发的奖励2分。
2、每人每月要上报3条信息,全年必须上报一篇通讯、调研报告等文章。完不成任务的每条扣1分,刊登的加分。被国家级刊物和国家主管部门采用的信息每条加5分,通讯加15分;被市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用的信息和被《通化日报》采用的信息每条加2分,通讯加6分;被市级主管部门(含市商务局)采用的信息每条加1分,通讯加3分;被县委政府人大政协采用的信息每条加0.5分,通讯加2分。被评为优秀信息或有县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奖励1分。鼓励多投稿,同一篇信息被多家刊物采用的可同时计分。鼓励参加各种征文活动,获奖作品同级加倍计分。
3、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事前提出申请,经主管局长签字。每加一个夜班加1分,休息日加班全天加2分。
3、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基础分10分;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除数月或当年基础分。
4、未按时按质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发现1项扣2分;对工作有不良影响的,发现1项扣5分。
5、因学习不够,对本职岗位相关知识及必须的基本技能掌握不够造成不能很好完成岗位任务的扣5分,完不成岗位任务的扣10分。
6、无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发现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1分;不遵守机关各项制度,发现违反一项扣1分,违反多项多扣;因违反机关制度,发生重大事故的酌情扣除当月或全年基础分。病事假每天扣5分,无故矿工的每天扣10分,经教育不改的限期调离。虚填考勤,发现一次扣1分。全年病、事假超过15天的或有旷工记录者不得参加机关各项评审评优活动,情节严重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行政处分。
7、凡违反党纪、国法造成极坏影响,除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外,扣除全年基础分120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8、不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出现态度恶劣,恶语伤人、在机关争吵或打架等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加倍处理,同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或限期调离本局等不同方式的组织处理。
9、由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卫生、考勤的检查。考勤、卫生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月检查1-2次,按实际检查结果记入月考核表,每月进行公布。局机关临时工、借调人员与机关在岗工作的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一同纳入考核范围。
10、实行月报表制度,月报表内容包括月工作计划、措施、完成情况、奖励分数、考核结果等内容。各科科长每月5日前依本制度对每位成员做出考核评价,提出奖罚分数,填报月报表等考核材料,经主管局长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统计汇总后,提出考核意见和计算出每名机关工作人员本月实际应得分数情况等,报主管领导、局长审核签字后在机关公布,接收大家监督。年终将各月累加,计算出每名工作人员全年应得分数。
11、年终对机关全体人员实行综合评价考核,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量化考核分数,年终汇总结果占总考核的50。二是民主评议考核。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对每位干部进行无记名百分测评,评议结果占总考核和30。三是领导班子集体综合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占总考核的20。把以上三方面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汇总,提出对每位干部的考核意见,确定考核档次。考核最终结果作为奖励、表彰、晋级、提拔使用及续聘与否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干部考核制度(6)
学生会干部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支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是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为加强学生干部管理工作,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学共同工作,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学生会要为全系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从严管理,优化管理结构,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引导学生争优创优,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
本细则所称量化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的各项工作成绩以分值的形式表现出来。
(一)学生干部的考核内容:
1、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及效率
3、创造性
4、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
5、团结情况
6、纪律性
7、学习成绩
(二)、考核途径:
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最终报送学生会主席团审定,并对外公布考核结果。
2、收集途径
(1)学生会办公室为各部门设置并管理档案。各部门必须紧密配合协作,共同抓好考核工作。
(2)办公室组织成员到各部门检查与抽查。
(3)查看各部门的上报材料。
(4)工作计划上交情况。
(5)检查活动记录本。
(6)通过开学生讨论会,获得反馈信息。
(三)考核细则:
一.学生会成员基本工作完成情况。(共30分)
1.对上级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8分)
2.本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本职工作组织情况。(8分)
3.按时交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书面性材料情况。(4分)
4.定期召开或参加学生会及各部门或部长例会记录情况。(5分)
5.定期向上级反映工作的取得支持与联系情况。(5分)
二.工作能力及效率(共20分)
1.处理问题需效率高,速度快或善于组织协调以提高办事效率;在使用干部上有吸引力,调动积极性迅速,善于推荐人才;所负责工作成绩显著。(15—20分)
2.处理问题需组织交待、催办、效率一般;能根据个人特点安排工作,推荐人才,但缺乏吸引力,不能较快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所负责校级、班级工作成绩一般。(9—14分)
3.工作效率低,需催办几次才能完成,影响工作进度;在组织和推荐人才方面不见成绩;所负工作成绩较差。(0—8分)
三.创造性(10分)
1.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能够提出本部较完整的改革方案或较成熟的工作建议,在工作中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当机立断,果断利索,有较强的果断性和决策能力。(8—10分)
2.基本满足于工作现状,但有时有合理的改进意见,能对一般问题作出决断。(4—7分)
3.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办事拖拉,不果断。(0—3分)
四.工作积极性,奉献精神(10分)
1.工作主动积极。热爱本职工作;份内外事都主动关心,能积极帮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8—10分)
2.能以集体为重,对工作能负责,本职范围内工作能动性强、能主动做好工作。(4—7分)
3.工作被动,需外界推动,态度生硬,欠勤快,缺乏甘做路石精神。(0—3分)
五.团结情况(10分)
1.善于团结各种类型的人共同工作,宽宏大量,胸襟宽阔,严于律已,善于听取各种意见,同学反映很好。(8—10分)
2.不善于团结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学共同工作,对人对已都有要求严格,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同学反映较好。(4—7分)
3.不善于团结同学,工作活动圈子小,同学反映一般。(0—3分)
六.纪律性
1.例会及重大活动出席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病假或事假,迟到或早退无充足理由一次扣2—4分。
2.违反办公室制度的按办公室制度规定扣1—5分。
3.对文件、资料、图章的损坏,扣2—5分。
4.违反校规校纪现象按情节扣5—10分;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一律退出学生会。
七.学习情况(10分)
1.平均绩点3.4分以上(9—10分)
2.平均绩点3.0分以上(5—8分)
3.平均绩点2.5分以上(1—4分)
4.平均绩点2.5分以下者为零分
5.在校内竞赛活动获奖者
系级获奖一项加2分
院级获奖一项加5分
校级获奖一项加10分
非校内竞赛由团委酌情给予加分
八.加分情况
1.在学生会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视情况给予1—5分的加分。
2.主席团有权给认为比较优秀的成员给予1—3分的加分。
3.所在集体(班级,团支部,寝室)获校级以上称号。加5分(不累加)
考核办法:
1)评选工作由团委、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牵头组织,对象为全体学生会成员。
2)按照考核基本内容的规定,每学期对全体成员做一次总结,考核成绩分为优(80—100分),良(65—80),中(50—65),差(50分以下)四个等级。一学年把两学期成绩汇总。
3)每学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进行依照相关条例给予不同的处理。上学期被评为差的成员将被劝退出学生会。
九、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经管二系学生会制定,本制度的解释权由系团委享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