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考核制度(精选20篇)
生产考核制度(1)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三宝、四口”防护应按《JgJ59-88》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工人不戴防尘口罩,机械女工不戴女工帽,以及施工工人穿拖鞋才高跟鞋堵,一次罚款25元。
二、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25元。
三、脚手架首层必须设二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有固定安全网,且必须按规定设45度角支杆,每交接口处网必须有重叠接密,网内无杂物。
四、楼梯口的有防护栏杆,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的有防护栏板或盖板,通道口要有防护栅。
五、阳台、楼板、屋面临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考核制度(2)
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好我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省交通厅、市交委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安全一、二、三责任人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法规知识培训,取得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条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市交委组织的安全资格培训,定期组织轮训,轮训不合格者,调离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三条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营运客车驾驶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行车和优质服务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继续进行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本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任职资格培训,每年安排不少于72小时的脱产培训时间。
第五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板报、标语、挂图等,在“安全生产月”、“反三违月”、“119”宣传日、“春运”和重大节日期间,在公司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广泛开展安全科普教育活动,提高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的安全知识。
第二节、安全生产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领导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法规、法律意识、敬业精神的教育。
二、坚持常年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习及安全知识竞赛。严格安全学习考核制度。对未按时参加学习及安全培训的人员,要组织补课,并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驾驶车辆。
三、配合全国和地区性的安全活动开展,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教育、普及和提高职工的遵章守法自觉性。
四、公司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员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综合考试。
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人员职业教育培训。邀请交警、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进行授课,不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每期培训时间为2天,共培训3-5期,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车驾驶,不合格者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第三节、新进驾驶员聘用及培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川交路运[20xx]45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新进驾驶员聘用制度和培训制度。
一、对新进驾驶员及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敬业精神、驾驶员资质、技术状况、家庭状况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驾驶员在聘入前因各种原因中断客运驾驶工作1-3月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1个月;中断3-6个月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2个月;中断6个月以上的应安排在拟驾车辆和线路上跟车适应性驾驶不低于3个月。期满经考试合格后解除适应性监护驾驶。
三、坚持常年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学习及安全知识竞赛,有针对性的又有季节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公司对新进驾驶员进行“三级教育”培训,即:公司安全教育、安全科安全教育、安管员安全教育,及道法安全综合考试。
五、公司安全科负责对新增驾驶员跟车进行路考,并填好记录。
六、公司严格对新进驾驶员资格审查(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原单位安全驾驶证明、驾驶证所在核发地车管所基本信息情况表)进行登记存入单车档案。
生产考核制度(3)
一、采、掘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员负责编写,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
在编制过程中要不断广泛征求队组老工人的意见,编制后编制人员和施工队长签字后,上报矿建技术科长。矿建技术科长审批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全、机电、通风、地测等人员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修改后,由矿总工程师批准,打印成册,由会审者全部签字有效。
二、《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因地质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与第一条相同)。
四、掘进工作面开口,与构造、与老空、巷道贯通,回采工作面初采、强制放顶、过构造、过老空、井下电氧焊、探放水、排放瓦斯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及有关科室审批。
五、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安全、机电、通风等部门,每月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隐患立即改正并重新履行审批。
六、矿建技术科负责在施工前向队组职工贯彻批准的规程、措施,贯彻后必
须进行考试,并由被贯彻者签字后,方可作业。轮休或请假者必须补课,并签字、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七、《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条文属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作业规程中标明条款,在贯彻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八、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业务科室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纠正。矿安检科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情况,实行全面监督。
九、回采工作面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有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安全、通风、机电科长等人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矿长负责,成立专门领导组,生产、通风、安全等科长参加,现场跟班,贯彻落实。
十一、排放瓦斯、井下电焊、氧焊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机电矿长负责,施工队技术员贯彻落实,机电科、安检科、施工队落实专人参加现场监督,方可施工。
十二、排放瓦斯、开启密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负责,专业人员(或救护队员)操作,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安检科长负责现场指挥,监督落实。
生产考核制度(4)
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
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
生产考核制度(5)
一、总经理安全责任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贯彻实施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3.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本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做到“五同时”。
5.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公司安全措施经费,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支持安全部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二、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规划;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组织公司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3.组织对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行使公司安全否决权。
三、分管其它工作副总经理安全责任
1.直接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责任,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负责制订、审核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标准和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3.在组织科研、设计、施工、技术攻关、技术改造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认真组织安全卫生的科研和安全技术的应用。
4.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
5.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专职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有监察管理责任。
2.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根据上级指示、要求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意见。定期、不定期研究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趋势及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善安全工作的提议。
3.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年检年审、办证工作。
4.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景,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经费合理使用情景。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和贯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参与审查施工设计及施工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工程开工验收,发现不贴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技术方面的技术革新,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安全隐患。
7.协助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提来源理意见,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8.指导所属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搞好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和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并提来源理意见。
10.在业务上理解上级安全部门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按时报告安全工作情景。
六、财务部门安全责任
1.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措施经费,专款专用,单独立帐,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财务部门监督。
2.负责发放有毒有害等作业保健费和夏季清凉饮料费等工作。
3.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购置费用标准。
七、人力资源部门安全责任
1.按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必须理解专业部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组织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
3.对患有职业病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调换工作、安排治疗。
4.负责公司管理干部的安全考核,把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资料。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行政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负责生活及办公用电、用水、食堂饮食卫生等安全工作。
3.负责及时安排修理危房、漏房。
4.负责车辆运输的合理调度,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的情景。车况不好的不准出车。
5.与安全部门配合,负责驾驶人员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对车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
九、经营合同管理部门安全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经常教育经营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注意安全。
3.承接项目时,经营人员负责协助调查各种现场施工条件,共同做好安全生产。
十、分公司经理安全责任
1.负责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面负责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方针。
2.熟悉各种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工人冒险作业,对各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3.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不得指派未经技术培训的员工进入技术岗位或未取得操作证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4.负责本分公司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性的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5.坚持执行“五同时”,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布置安全工作,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并组织实施。
6.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进取采取改善措施。
十一、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景,制定本项工程各项安全生产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专业承包、聘用专业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专业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劳务队伍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劳务队伍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施工机具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二、项目付经理安全责任
1.项目付经理协助项目经理搞好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3.认真执行“三项制度”的规定,并切实组织落实,监督实施。
4.组织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各工种的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验收工作。
5.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十三、项目技术负责安全责任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景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贴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参加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十四、安全员安全责任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施工图、规程、规范,指导施工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3.参加安全技术方案的讨论,并协助领导付诸实施,在实施中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每一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日记。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现象及时制止纠正,直至停工整改。理解安全部门及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问题,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事故调查。
十五、项目施工员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景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贴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理解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生员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项目班组长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本事。
3.开好班前会,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七、项目工人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进取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进取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
6.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本事。
十八、电工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公司“施工用电管理规定”。
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及时报批。严格执行经审批的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负责现场用电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用电现象立即制止。
4.负责各级配电箱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5.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十九、电焊工安全责任
1.持证上岗。
2.负责电焊作业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3.配合安全员在施工作业前对电焊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负责电焊机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二十、机修工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保证检修质量,下班后清理好现场,坚持工作现场清洁整齐。
二十一、材料员安全责任
1.在采购中,必须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材料进场时,必须按指定位置根据规格、品种分类有条不紊地堆放,同时要提醒装运的驾驶人员在工场内做到安全行车。
3.所有材料不得淹埋电缆、电线及其它用电设备。
二十二、炊事员安全责任
1.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食品卫生制度,搞好个人清洁卫生工作。
2.腐烂变质的食品严禁购入和出售,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饭、菜必须加盖(罩),出售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严禁直接用手抓。
3.烧菜、煮蒸饭时揭盖要细心,抬菜饭及汤时需走稳,以防烫伤。使用绞肉机、拌面机时,严禁机器转动时将手伸入食物。
4.经常打扫食堂清洁卫生。下班时,必须检查煤气灶龙头是否关好,并收藏好食物,关掉好门窗。
生产考核制度(6)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生产考核制度(7)
一、奋斗目标
1、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力争全部达一级质量标准化要求,消灭最差专业。
2、杜绝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重大侥幸事故,地面消灭轻伤事故。
二、建立六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质量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质量检查档案建立范围
按照专业性质将矿各类安全质量检查、安检科检查、矿井组织的各类检查,查出的有关安全质量隐患,必须分别依据安全质量现场检查五定表和有关现场笔录等资料建立专门档案。
2、隐患的分类与管理
A类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检查时发现严重危及现场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拿出处理措施,及时将检查情况汇报矿领导、调度室、安检科。矿领导对存在的A级隐患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单位、时间、措施、负责人和监督复查人“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由有关专业科室、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整改。上级领导检查,查出A级隐患,按照隐患问题“五落实”的原则,及时形成书面资料上报有关单位。
B类隐患:比较严重但不危及人身安全或整改有一定难度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确保“五落实”,形成书面材料报安检科备案、存档。
C类隐患:对矿井安全建设有一定影响,易改易犯的隐患。由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时安排施工队负责人落实整改,施工队将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书面报安检科备案复查。
3、现场检查时,有关人员要当场完整填写安全质量问题单、查处“三违”人员通知书和安全质量罚款通知书等文本并按照要求将有关原始记录,分别报送有关单位和领导。各专业职能科室每月整理汇总后,交安检科以便分类建档管理。
4、矿井要及时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出的有关矿井安全质量问题的现场笔录复印件和整改措施书,于检查次日报安检科备案建档。
5、对隐患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对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制度
1、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一三年五月)的要求组织验收、定级、考核。
2、推行工程质量四级公开检查验收考核体系,一级验收是由施工队对班组质量进行验收管理,从而实现工程质量严在流程,严在班组,严在施工队;二级验收是质标办对施工队工程质量旬检月验动态验收;三级验收采用施工队间相互验收、专业科室参加的联合验收方式,对施工队文明建设、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四级验收是矿井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
3、矿实行动态下的旬检查月验收制度,每次检查验收的覆盖率要达到100%。对施工的所有建、掘、巷修工程和设备、设施的安装及检修项目都必须有目标、有计划、有质量标准、有安全技术措施、有审批、有贯彻学习、有安排、有落实、有验收。
4、工程验收后,有关验收人员、验收组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现场签字,并签署验收优良、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未经质量验收或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得支付工资(煤炭公司在检查验收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背本条规定的,相关专业取消达标资格)。
5、机电、通防、防治水专业每旬组织不少于1次的专业性检查,由矿分管
领导牵头,并及时召开专业会议安排落实整改。
6、各单位要制定质量验收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跟班验收,建立验收原始记录档案。
7、班组实行全工序、全过程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并填写班组验收原始记录,特别对隐蔽工程不得遗漏。
(三)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提高施工单位及质量验收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建立安全质量终身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
1、巷道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通防设施及安装工程、防治水设施工程、支护材料的加工质量及其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服务年限内,对于施工负责人和验收人员实行终身负责制。
2、各项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所有参与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检查的人员对质量定级结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各类工程档案,施工单位对新施工的工程实行挂牌管理,要记录巷道名称、支护形式、年限、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日期等,明确专人管理。
4、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考核特点,对班组施工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验收考核,并记录存档。
5、质量验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现场填写所有验收书面记录,检查验收原始记录和评分定级表格要一式三份,检查和陪检人员现场在原始资料上签字,一份当场交被检单位,一份交质标办存档,一份随时交矿分管领导。
6、对因施工质量差或检查验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建立验收结果公布制度
每旬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和复查结果、安全质量大检查结果、安全质量现场会检查结果、上级各类检查结果,每旬在矿井安全生产会议上通报,并对安全质量好的单位嘉奖表扬,对差的单位按规定进行罚款。
(五)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制度
1、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培训实行全员学习、横向专业负责、纵向分级落实、综合考试考核的制度。
2、要求每一名员工都必须熟知并执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标准,各专业分别对本专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定期组织培训,每一季度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矿安检科负责质量验收人员的培训。
3、要求所有质量验收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生产考核制度(8)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
(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
(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
(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在上级检查中,发现没有备案的重大隐患,要追究分管专业领导的责任,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如果被上级查到严重“三违”,安全副职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与分管副职相同。
(六)在上级同一次检查中,如果有两个及以上专业出现重大隐患或严重“三违”,在追究分管副职和安全副职的基础上,再追究单位正职的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副职的二分之一。
(七)矿季度内或隐患整改期外没有贯彻好隐患“零反弹”安全理念,导致类似一般(A类)及以上隐患重复出现的,分管专业副职承担领导责任,安全副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八)公司专业科室对所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事故承担业务保安责任;安检科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科室的二分之一。
(九)公司安全包保组对被包保单位发生的事故、重大隐患、严重“三违”、管理缺陷及思想隐患承担连带责任,罚款额度是分管部室的二分之一。
(十)单位自行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部门的不予追究处罚。但是,没有按照计划落实整改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各单位要对查出的每一个“三违”或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认真地剖析和查明,建立相关台帐,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区队、班组和个人,实施事前问责;特别是对问题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采取曝光、缴纳罚款、停职、降级等手段严肃问责。
(二)延深安全触角,查找隐患存在的人为原因,变治理行为“三违”为治理隐患“三违”,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的转变。
(三)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过错责任和“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所有“三违”和隐患都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自下而上逐级核查各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责任倒查。
(四)责任倒查着重查找责任人的履职行为是否存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突出问题存在的主观因素。
(五)公司安全生产部室每个副科级及以上管理人员查处“三违”或干部不履职行为不低于1人次/月,鼓励其他人员反“三违”、查隐患。
(六)公司应制定本单位反“三违”具体办法,强化“三违”整治工作。
(七)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底前自行汇总本月检查情况,按“三违”行为标准进行分级,安检科监督,各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矿自行检查的情况整理汇总。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各级各类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效果,对失职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强力推进安全管理的常态化和动态化。
(一)责任追究方式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在责任追究的惩戒处理中,三种惩戒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运用。
(二)发生工亡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按照事故调查组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司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多人受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安全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工作失职的公司级干部及有关人员,必须严按照该考核制度给予处分或处理。
(四)隐患方面的责任追究,按照《公司一般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两大类,其中一般隐患又分为A(较大)、B(较轻)两类。
1、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B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元,罚队长200元。
2、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一般隐患(A类)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200元,罚队长400元,罚分管部室责任人2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100元。
3.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500元,罚队长8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6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4、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1500元,罚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
5、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两条及以上重大隐患的,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和安监部门负责人各1000元。
6、由于管理干部和员工思想重视不够出现隐患反弹的,按照处罚标准逐次加倍处理。
7、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建设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各10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1500元,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分管部室责任人各8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500元/处。
8、公司以上单位查出的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生产的或停止设备使用的,每条罚责任单位当班班组长和直接责任人1500元,罚队长、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25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800元/处,罚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公司职能部室责任人各1000元;罚责任单位安全副职500元/处。
9、完善隐患处理闭合机制,不能按期整改隐患,又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责任人xx元。
10、按照“抓系统,系统抓”的原则,公司各科室要认真履行隐患整改监督复查职责,在上级部门复查隐患时出现没有闭合的隐患,罚分管业务部室负责人1000元/条,罚分管人员各500元/条;罚责任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安全副职各1500元/条,罚直接责任人和分管业务部室责任人各xx元/条,罚安监部门负责人1000元/条。
11、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安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含管理缺陷),在正式会议上通报批评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副职分别罚款xx元;罚职能部室分管负责人1000元。
(五)按照“五自”管理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养成精细管理和按章作业的习惯。
1、公司及以上人员查出的不安全行为(尚够不成“三违”)或内业资料出现错误的,罚责任人100元/处。
2、公司查出的一般“三违”行为,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人班组长、跟班队长、支书各200元;罚当班安检员100元。
3、公司查处严重“三违”行为,对“三违”人员和班组长各罚款500元;罚跟班队长、队长、各300元;罚当班安检员200元。
4、公司及以上单位查出的“三违”行为,每人次罚直接责任人800元;罚班组长、和队长各500元;罚责任单位分管副职、安检科责任人和矿包保人各400元;罚当班安全监督检查责任人300元。
5、没有认真践行“用心做事”文化理念,不能及时接听上级电话以及没有及时查看公司文件造成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次。
6、违反公司值班制度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次;发现饮酒的给予免职处理。
7、各级管理人员要提升对安全规章制度和上级领导安排工作的执行力,不能在期限内完成领导者交办的任务又没有事先申报原因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8、对拒不执行上级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的,对单位主要责任人罚款5000元,安全副职没有主动上报的同等处罚。
9、没有严格执行隐患自述旬报和执行安全评估评价制度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500元/次。
10、年度内出现“三违”现象人员和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评先资格。
11、“三违”人员取消当月安全奖,季度安全奖下浮1/3,年度安全奖下浮1/12。
(六)为了给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创建文明卫生的本质安全型矿井,要认真做文明生产工作。
1、公司安检科和各科室室管理人员查出井下材料摆放不整齐或者人行道有淤泥、积水或杂物,对队长和跟班队领导各罚款50元/处。
2、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作业环境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100元/处。
3、在公司及以上单位的检查中有脏、乱、差现象,对单位正职、分管副职和区队正职及跟班队领导分别罚款200元/处;罚公司职能科室分管责任人100元/处。
4、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不齐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对单位分管副职、职能部室责任人和区队正职分别罚款500元/处。
(七)对安全责任追究人员的经济处罚,由公司安监局或职能部室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审核后交责任单位,受罚人员在3日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现金,否则,给予加倍处理,超过6日仍未缴纳罚款的,责令停职检查。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奖励办法
(一)公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对公司矿级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奖励;各单位制定各级人员的考核办法。
(二)按照安全管理、“双基”建设、质量标准化、安全培训四个项目进行季度排名,奖励项目第一名的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15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800元;奖励项目第二名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和分管副职各800元,奖励其他相关副职各400元。
(三)管理人员月度超额完成反“三违”目标或主动采取措施直接预防事故发生的,奖励500—xx元;管理人员没有完成反“三违”或不履职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
(四)在公司上级单位组织的会议中受到通报或点名表扬的,分别奖励单位负责人、分管副职和公司业务科室科长及分管专业负责人xx元。
(五)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创新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的,奖励单位正职和分管副职各xx元,奖励其他直接相关副职各1000元。
(六)向公司安检科实名举报重大隐患或干部违章指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人员严格保密。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产考核制度(9)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生产考核制度(10)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生产考核制度(11)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生产考核制度(12)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生产考核制度(13)
一、总则:
1、为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类生产人员在生产
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及管理目标,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是“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的原则和项目制定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依据有关的标准和规范而编制。
3、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能部门及人员。
二、指导方针和安全目标:
1、指导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管理目标:
(1)伤亡事故管理目标:
杜绝死亡,防止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率低于1‰
(2)安全管理达标:
合格率:100%;优良率:98%
(3)文明施工目标:
合格率:100%;优良率:98%
三、安全责任及目标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一定时期集体活动预期达到的成果或结果。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指集体活动中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在实施中运用现代管理技术和行为科学,借助人们的事业感,能力,
自信,自尊等,实行自我控制,努力实现目标。
其基本点是以被管理活动的责任、目标为中心,把安全的任务转换为具体的责任和目标加以实施和控制,通过责任和目标的实现来完成安全的任务。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的精髓是以责任、目标指导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组织系统功能的集中体现,故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是系统整体的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重视成果的管理,重视人的管理。如果出现安全事故,就是没有成果,没有管理好,就有责任,就要落实目标的责任主体。项目部对技术组,施工组,安质组,物资组,这四个部门和部门的责任人,在安全工作方面制定了目标,明确了责任。以下就各个部门的责任和目标加以明确。
1、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所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负责安全网络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目标管理的制定及实施。
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任务,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预定目标。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技术组:总工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人,也是技术部门的责任主体。技术部门应在编制施工方案时,编写安全方面的交底。技术性强的项目工程,须单独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在每一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就工程的特点,部位,安全等方面有针对性的编制出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工人进行交底,学习。如果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而进入现场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性和损失大小,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组:施工组长为施工组的负责人,也是施工组的责任主体。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以及有关的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要求施工。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工人遵章守纪。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在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处理好安全存在的问题,才能进行生产。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文明工地的预定标准,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4、安质组:安质组长为安质组的负责人,也是安质组的责任主体。安质组和组长的主要责任是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单项工程的安全交底,特殊工种工人的持证上岗。安全交底卡签字齐全,内容真实,并造册登记。做好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安全日记。督促各工班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组织项目有关人员配合项目经理做好每月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纠正违章。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助手工作。
杜绝重伤和死亡的出现。达到安全的预定标准。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物资组:物资组长为物资组的负责人,也是物资组的责任主体。物资组的主要责任是,采购安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在采购的范围内不出现不合格品,伪劣商品,以防止在生产中埋下隐患。如出现上述情况,按年度或月度的奖金比例进行扣除。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规定:
1、本制度考核对象为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施工班组。定于每月一日为项目部检查考核时间,由安全组长(项目经理)领队,定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组员参加的检查考核小组进行一次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
2、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由安质部长按“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由安质部长统计本月的检查结果,对各职能部门(责任人)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结果进行公布,对业绩差的部门(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且屡教不改的,报项目部批准后令其转岗。
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为积分制,按《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评分。各管理部门、人员所负责的各项应得分值相加为基数,实得分数除以基数,再乘以100即为该管理人员考核得分。
5、目标管理考核由经理、技术、安质、施工等部门对各施工班组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定。
生产考核制度(14)
为进一步搞好我公司的安全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计划:
1、公司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公司;
2、项目部每半月考核评比一次;
3、各成员应不定期地进行考核检查,对不合乎要求的工序、项目或工作、指挥方法,当场签发整改通知或勒令禁止,限期整改好,并且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4、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和设施做得好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历次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和必要的处罚。
“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三宝、四口”防护应按《JgJ59-88》标准认真落实,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从事粉尘作业工人不戴防尘口罩,机械女工不戴女工帽,以及施工工人穿拖鞋才高跟鞋堵,一次罚款25元。
二、从事外墙装饰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人一次罚款25元。
三、脚手架首层必须设二米宽安全网,每隔四层有固定安全网,且必须按规定设45度角支杆,每交接口处网必须有重叠接密,网内无杂物。
四、楼梯口的有防护栏杆,电梯口,予留洞口,坑井的有防护栏板或盖板,通道口要有防护栅。
五、阳台、楼板、屋面临边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生产考核制度(15)
第一章 安全工作总则
一、为确保医院人员、物资、财产和医院管理安全,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规制度,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安全工作是医院全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各人员及各项工作之中。任何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十分重视安全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麻痹绕幸心理和疏忽大意。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在思想上、认识上筑牢安全防线,筑起安全预防坝堤;在物质上、技术上打牢安全防范基础,提供安全预防保障;在人力上、精力上投入安全预防力量、提高安全预防警觉;在制度上、措施上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建立安全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到科、到人,将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全方位、全时制的安全工作网络,努力创建平安型医院。
第二章 安全宗旨和目标
一、坚持安全工作为医院建设、改革、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广大患者和职工服务的宗旨。
二、全院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人的安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在进行各项工作时保证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安全和工作“两不误”。
三、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围绕“没有危险、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的安全工作内涵,努力达到全院年度安全工作实现“五无”即:无我方有责任的政治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刑事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经济案件、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医疗纠纷、无我方有主要责任的行政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以及消防、偷(被)盗、食物(药物)中毒、触电、气体泄漏或爆炸、斗欧等严重事故。
四、各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范畴和工作责任,做好本范畴内的政治、行政、医疗、生产以及人、财、物和行为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是:
1、办公室:年度内无责任性行事故,无影响医院形象和声誉的、影响全院工作有效进行的责任性党政管理工作差错事故。
2、人事科:年度内无人事管理、执业管理、劳资管理、社保管理方面的责任性差错事故和严重纠纷。
3、宣传科:年度内无正反宣传方面的失实、失策、失度责任性差错事故及违反广告法的虚假、误导性广告责任事故。
4、经管科暨行政监察审计室:年度内无经济运行管理和经济考核方面的责任心严重差错事故,无行政监察失察、审计失真、失职、失误、监察不到位导致发生的责任性监察审计差错事故和严重问题。
5、纪检监察科:年度内无授理投诉、接待来访、查办案件和查处问题方面的责任心、人为性严重差错事故以及因此而导致发生的其他连锁事件和严重问题,无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失察而发生的责任心案件及严重问题。
6、司机班:年度内无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等级车辆事故、车辆机械事故以及违反交通法规的规定、制度的严重问题,无领导和工作用车方面的严重责任问题。
7、财价科:年度内无现金、资产、帐务管理方面的责任心差错事故,无财务工作人员监守自盗、贪污挪用、私报公款、收支差错导致医院或患者利益严重受损等严重问题,无乱立项目、乱设价格、乱收费用因而导致发生经济责任事故和严重经济纠纷问题,无违反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导致发生的经济案件。
8、总务科:年度内无水、电、气断供及水、电、气机械设备设施方面的责任心严重事故,无物资采购及供应方面的严重差错问题,无采购中收受“回扣”的商业贿赂问题,无在检修、维修方面的生产事故。
9、基建科:年度内无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责任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和生产事故,无在工程、维修项目承发全方面收受商业贿赂等问题。
10、保卫科:年度内无因检查、巡查、监控不到位出现被盗、失火及安全生产、人为破坏等方面的责任事故,无保卫人员参与各种不利于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1、信息中心:年度内无因安装、检查、检修、调试、监控不到位和操作规程、编程不正确发生网络失灵、内部病毒侵害、数据丢失以及信息发布方面的严重错误的案件,无信息工作人员违反法规制度发生治安、安全方面的严重问题。
12、医教科:年度内无因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责任心等级以上医疗事故和严重纠纷,无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制度、技术规范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的严重工作差错和责任事故。
13、护理部:年度内无因护理管理不严、执行医嘱不严、护理不到位发生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护患纠纷,无护理人员违反卫生法规、护理规则、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发生严重责任心差错事故,无因对实习、进修人员管理失控导致发生事故和严重问题。
14、院感科、预防保健科:年度内无因院内感染控制不严、预防不力,导致发生责任性严重感染事故、传染病流行以及医疗纠纷,无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和违反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导致发生严重责任性工作差错和严重问题。
15、门诊部:年度内无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失诊、误诊导致发生责任心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无因违反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6、住院部:年度内无严重责任性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无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7、药浴科:年度内无责任性药浴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因洗浴医疗保护措施不到位及药水压力容器使用维护不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8、外治科:年度内无责任性外治医疗事故和严重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19、外科:年度内无责任性手术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手术等级管理制度、患者及家属签字同意制度发生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0、麻醉科:年度内无违反麻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导致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事故和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
21、内科及各临床专科:年度内无违反医学原理和医疗规范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收受“红包”等严重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问题,无错诊、误诊以及使用违规药品导致发生的责任性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推销个人或非法使用药品导致发生的其他严重问题。
22、疫病科(传染科):年度内无违反传染病管理制度造成严重院内交叉感染的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疗核心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3、急诊科(普通急诊、icu):年度内无因误诊和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延误抢救时机造成责任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急诊(急救)制度和违反职业道德发生重大工作差错和问题。
24、放射科、化验科:年度内无因技术性检查错误、诊断错误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医技检查制度和医疗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
25、药剂科:年度内无因错发药和使用过期、不合格药品或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不严导致发生责任心医疗事故和医患纠纷,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制度以及职业道德发生严重工作差错和问题,无在药采购过程中发生“回扣”等问题。
生产考核制度(16)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生产考核制度(17)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务必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职责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4、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务必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15、所有机械务必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16、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17、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务必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18、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19、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20、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理解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2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职责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务必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职责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职责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务必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务必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职责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务必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务必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务必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职责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职责,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生产考核制度(18)
为保证安全生产及目标责任的具体贯彻实施,特作以下考核规定:
一、检查考核小组: 组 长:
组 员:
二、考核时间:
1、项目目标:每月考核一次
2、班组目标: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组职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数不限
三、考核内容:具体的目标措施实施情况及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间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标并在规范、规程允许范围内;遵章守纪情况。
四、考核办法:现场实测实量、进度完成计划及质量由小组组织人员考核测试。
五、奖罚办法:严格按规定对完成目标的奖励每人次200元,对未完成目标计划,每项扣罚50元。
六、年度考核总评价:对完成目标较好的班组及个人和全年奖金挂钩,奖罚分明,实行年终奖金与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挂钩,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十天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生产考核制度(19)
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生产考核制度(20)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车间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制度,杜绝“三违”行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利益。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增强各负其责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资分配挂钩,特制定本制度
第1章
车间安全管理总则
1、安全是保证车间正常生产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
2、安全是车间发展与保障家庭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每位职工都必须对此条件负责。
3、要求每位职工对其自身的安全负责,同时也必须对其他职工的安全负责。
4、每位职工应对伤害与事故的责任负责,也应对工伤的后果负责。
5、每位职工都必须参与公司、车间、班组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都有责任对其所在作业区域、操作过程的安全负责。
6、车间不能容忍和放纵任何偏离安全制度和规范的行为,对不遵守安全责任制度有关“三违”行为,车间必须严格制止,并对其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2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一条
安全管理是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安全奖励和工资挂钩,对于能够自觉遵守以下条款的个人,有车间给予奖励。
1、认真遵守公司和车间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2、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能积极在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方面提出重要建议和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车间给予特殊奖励。
3、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生产中无任何违纪现象。车间给予奖励。
4、开展号班前、班中、班后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生产。车间给予奖励。
第2条
对于下列行为的个人,由车间及与经济处罚,造成重大
事故或损失的上报公司处理。
1、由于违章造成企业和车间遭受损失的。
2、私自操作设备,干不具备开工票和没有接到车间指令的工作以及造**全事故的。
3、对车间安全设施人为损坏者。
4、发现事故隐患经通知后不及时解决和不进行整改的。
发生事故后,有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推卸责任或谎报事故情况和原因的。
机加工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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