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交接制度(精品10篇)
幼儿交接制度(1)
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受时间。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准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要组织好学生,不能让学生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家长交待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各班主任转交接。
四、学生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护送学生亲自交到家长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学校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学生转交。
六、校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七、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如有食物及药物必须听家长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
八、出现漏接情况,当接送老师和司机同负责任。
九、接送老师要保管好学校的财务。
十、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疲劳驾驶。
十一、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幼儿交接制度(2)
1、送孩子时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保健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2、一律凭接送卡来园,离园。接送孩子时请家长在大门口主动出示接送卡, (如接送卡已丢失,请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3、请家长将接送孩子的汽车停放在大门南北两侧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隐患。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 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②接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幼儿交接制度(3)
1、班级要建立幼儿入园登记册,并随时根据变化及时更正,与家长保持直接联系。
2、幼儿园大门要按园内规定的时间开放,不随意放人进园,来访者要说明原因,填写外来人员登记,由门卫带领前往,门卫有事离岗,必须有人替岗,切不可空岗,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接送幼儿时,家长一定要把幼儿送到有关教师手中,教师一定要把幼儿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防止教师不知谁把幼儿接走的现象发生。
4、教师在园内带幼儿活动要经常清点人数,回活动室前必须清点人数。带幼儿到任何地方教师必须使队伍保持在视线范围内,防止幼儿走失、发生意外。
5、活动组活动前后教师要组织幼儿逐个班级接送,不让幼儿自己回班级,避免幼儿不回班级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6、教师要注意闹情绪的幼儿,防止幼儿乘机离开集体自己单独活动或走失,教师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说明交接的相关情况,班级幼儿的当天情况三位教师都要了解,防止出现误差。
7、在幼儿睡眠时教师不能离岗,做好幼儿入睡的安抚、巡视工作,防止个别幼儿离开睡房或发生意外情况。
8、任何时候教师都要坚持岗位,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使幼儿时刻保持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9、教师交接-班时,主班教师要将幼儿人数、家长的嘱咐以及带班时发生的情况如实、全面的反映给接-班教师,完成后续工作,做好衔接,让家长满意。
10、对幼儿的每一个活动教师要心中有数,要有强烈的`责任感,每个工作人员对个别离开集体的幼儿一定要过问,切不可视而不见,做到人人负责,责任到人,保证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幼儿交接制度(4)
一、时间安排:
早晨06:00-08:00接、送幼儿上学;中午11:00-11;30幼儿就餐;午睡12:20-14:00幼儿离校16:30-17:00。
(备注:以上时间均根据当时情况所安排,供参考使用。)
二、车内安全制度:
1、幼儿要在保育老师保护下上、下车。
2、中大班幼儿要谦让托小班幼儿,保证他们有座位。
3、站立车上无座幼儿老师要随时提醒他们抓好把手,避免紧急制动时摔倒。
4、有座位幼儿要抓牢把手,避免刹车时头碰前面。
5、幼儿在车上要注意不吃东西,避免吞咽时呛入气管。
6、坐在车窗边的幼儿头手不准伸出窗外。
7、车辆行驶时人不得靠在车门上,避免车门误开,摔出车外。
8、幼儿不得站在车座位上,避免车辆摇晃时摔下去。
9、坐在过道和第一排幼儿行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10、乘车人要保护车上卫生,不在车上乱扔果皮垃圾,避免人踏上去摔跤,因此造成伤害,扔垃圾人要承担一定责任。
三、驾驶员工作制度内容:
1、接送人员要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服务、责任意识,按时按人安全接送学生。
2、驾驶员驾龄要在5年以上,工作认真负责。
3、接送车要定期保养,注意保持车辆卫生,驾驶员每天需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修理,确保安全。
4、驾驶员应按照幼儿园作息制度,不能擅自更改接送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送幼儿时,应提前做好通知、请假、交接等工作,确保幼儿接送工作顺利进行。
5、接送车入园后,由接送人员将幼儿送到教室,交给教师方可离开。
6、接送人员要做好车上幼儿的安全工作,车门要及时上锁,行驶中接送中接送人员要和幼儿坐在一起,护理好孩子。
7、停车时,注意路边车辆来往,保证幼儿上下车的安全。
8、驾驶员要做好教师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工作,及时把教师或家长的信息反馈给对方。
9、下午接送幼儿需由接送人员将幼儿送到家长手中,如家长不在家,需联系安排好之后,方可离开。
10、车辆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11、驾驶员若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完成接送工作任务,需长期请假或结束其工作,应该在3个月前告知幼儿园。
12、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如违反交通规则出事故,停止接送工作,情节严重者负相关法律责任。
四、接送人员工作制度:
1、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线路及各站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3、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4、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5、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做好记录。
6、活跃车内气氛,使每个乘车幼儿高兴而来、快乐而归。
7、根据车内温度和幼儿所坐位置,及时调整幼儿服装(如是否脱帽、是否打开衣服拉链或扣子),使幼儿感到舒适。
8、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如哭闹、大小便、呕吐、擦鼻涕、梳头发、整理散落的'物品、纠正穿反的衣裤和鞋袜等)
9、重视随机教育,培养幼儿的观察兴趣、表达能力、交往能力,注意个别指导及礼貌、卫生等习惯的培养。
10、如因接送人员工作疏忽、违反相关工作制度,造成其事故,追究其事故责任人并停止接送工作,情节严重者负相关法律责任。
五、家长接送制度:
1、家长接孩子时,需持“中国幼儿在线”门禁机接送卡,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不得骑进园内,给幼儿树立好良好的榜样,做一个文明的社会公民。
2、家长应固定的3个以内的家庭成员接送幼儿。若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别人接送幼儿,为了幼儿安全起见,必须事先与教师电话联系。
3、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一人离开学校。
4、家长来园内接孩子时,请在幼儿园指定的区域内或等待室等待,等待孩子时,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请不要大声讨论、喧哗。
我园对接送制度的重视,及严格落实“中国幼儿在线”门禁刷卡机的使用,加之园领导的带头监管,长久以来,家长也很配合我们的这项工作,理解我们的这项工作,也切实感受到落实接送制度的重大意义。这样家长也放心,教师也安心。
幼儿交接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应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部门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公安、教育、安监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共同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接送学生车辆分为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和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
接送学生车辆包括学校自备或长期租用的客车、专业道路客运企业的客车、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体客车、单位接送员工子女上下学的自备客车和社会力量购置的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
第五条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喷涂全省统一的外观标识,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当设置全省统一的标志牌。
接送学生车辆的外观标识式样、标志牌式样及发放程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条接送学生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应是核定载客人数不少于7人的载客汽车。
(二)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应当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标准,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
(三)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第七条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二)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有接送学生任务的学校,应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拟用申请。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的申请后应会同当地公安等部门对拟用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市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注册登记,并负责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外观标识的监督检查。
除定期检验外,接送学生车辆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十条非专用接送学生车辆应在前风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分别放置接送学生车辆标志牌。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定期对学生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清理。交通民警在路面执勤中,发现未喷涂外观标识或无标志牌的接送学生车辆,应责令其停止运营,并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情况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拼(组)装车、报废(或延缓报废)车、外地机动车接送学生,不得使用或租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第十四条接送学生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自备或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机制,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档案,按照ldquo;谁主管、谁负责rdquo;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单位使用自备车辆接送学生的,应将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报学生所在学校备案,并办理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第十八条接送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学生的自备和长期租用车辆,学校或幼儿园应安排随车照管人员。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接送学生车辆发生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学校应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年终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履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安、教育、安监部门对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分别给予表彰。
第二十五条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制定接送学生车辆优惠政策并对接送学生车辆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二十六条各市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应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的对策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幼儿交接制度(6)
1、幼儿来园时间:7:50——8:00,最迟不能超过8:30;下午离校时间:4:30——5:00,一般情况下,请家长不要提前接孩子,确保孩子正常活动。
2、幼儿来校、离校都应该由幼儿父母或固定亲属接送,早上请家长一定要将幼儿送到教师手中,与教师交接好。
3、如孩子因病等其他原因不来的,家长要事先跟老师打招呼,做好请假工作。
4、如需委托他人接送,要事先与教师联系,阐明被委托与幼儿的关系,请委托人与班级教师见面,并说明理由方可接回。
5、轻病患儿来园如需服药,请家长将药包好(只一顿的药量),并写上幼儿姓名、班级、药名、用药量,交给班级教师登记并按时间喂药。
6、离校时家长接孩子后应牵着孩子出校门,以避免被过往的车辆碰撞。
7、离校时家长接孩子后请不要在校玩耍。如果家长想带幼儿玩大型玩具,必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以免发生事故。
8、如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早送或晚接幼儿或中途出入学校等,请与班级老师及时做好联系,并在门卫室做好登记。
9、接送幼儿时谢绝家长车辆进入校园,确保幼儿通道畅通和安全。
温馨提醒:
1、为确保您孩子的人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请您务必在7:50以后将孩子送入园,由于幼儿年龄小,恳请家长一定要把孩子交到老师手中后再离开(如果您偶尔有事,需要在7:50以前将孩子送来的,请一定要与教师联系妥当)。
离园时间为4:30开始,换人或推迟来接孩子的,请及时与教师联系。
2、幼儿在校期间,家长来给孩子送东西的,请让门卫转交;来校与老师交流的,请先与教师联系,进校时烦请在门卫处登记。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打造"平安校园",营造和谐校园环境,让我们家园共同努力,筑起孩子们成长的坚固长城。
幼儿交接制度(7)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从技防、人防、物防三位一体出发,保障幼儿园师生安全。为此,我园根据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落实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请家长们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来园接送幼儿时请主动出示“接送卡”,配合门卫做好验证工作。(请记住:尊重门卫叔叔的合理要求,做个守纪律,有礼貌的家长,在孩子面前树立榜样作用。)
2、如无特殊原因,请家长坚持鼓励孩子自行进园回班。(请记住:这是培养孩子自信和独立能力的一个好办法和好时机。)
3、请家长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如遇特殊情况没带“接送卡”的家长要主动到门卫叔叔处进行登记,由门卫叔叔通知班老师,待确认后方可进园接送孩子。
4、如临时变更接送人,请您一定要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提前通知老师或园方,并请代接人员接送孩子时出示“接送卡”和“身份证”,配合班上教师做好电话确认接送人身份的工作。
5、“幼儿接送卡”是家长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时的.凭证。本卡意义重大,请家长持卡后要妥善保存,若遗失,请在第一时间通知幼儿园或班上教师,避免让不法份子有机可乘。
6、家长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填写好班老师提供的《育才幼儿园家长委托服药登记表》交给保健医生或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尖、利等危险物品入园,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幼儿交接制度(8)
各位家长晚上好,下面由我来介绍一下幼儿园接送安全工作。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早上7:30至8:30为入园时间,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来园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凭卡接送和老师说再见方可离开。乘校车幼儿家长一定要携带好接送卡。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乘车幼儿家长一定要写明服用说明并签名写好日期后交代乘车老师,乘车老师将转达班上老师给幼儿服用。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请假;乘车幼儿如有请假请第一时间告知校车老师。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门卫要求: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外来人员入内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或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
九、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十、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接送的各项配合工作。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美满!
请各位家长移步到孩子相应的班级开分班家长会。
谢谢大家!
幼儿交接制度(9)
1、送孩子时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保健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2、一律凭接送卡来园,离园。接送孩子时请家长在大门口主动出示接送卡, (如接送卡已丢失,请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3、请家长将接送孩子的汽车停放在大门南北两侧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隐患。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 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②接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幼儿交接制度(10)
一、车辆接送老师必须清楚并遵守接受时间。
二、接送过程,老师不准坐车头,锁好前后车门。要组织好学生,不能让学生打开窗口、门,或打架。
三、态度要和蔼、热情。家长交待事物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各班主任转交接。
四、学生上下车时,老师必须亲自下车。护送学生亲自交到家长手中,并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学校通知或资料单据,必须由接送老师亲自转交家长手里,不能由学生转交。
六、校车接送回来,一定要清点人数,并保持回车干净。
七、接送老师必须凭卡接送幼儿。如有食物及药物必须听家长交待清楚并做好登记,并要求家长签名。
八、出现漏接情况,当接送老师和司机同负责任。
九、接送老师要保管好学校的财务。
十、司机要安全行车,不开快车、不疲劳驾驶。
十一、如发现特殊情况及家长意见,必须报告学校主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