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管理制度(优选17篇)
机械管理制度(1)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员工对质量的认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有效降低质量损失,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1.2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1.3本公司不允许不注重质量的现象和行为存在,对因此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将给予处罚。
1.4本公司鼓励员工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岗位技能,对在质量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2、 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
2.2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质量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3、 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和处置,以及奖惩的实施。
3.2各部门负责监督本部门品质的日常管理及做好品质异常工作开展的配合工作。
4、 定义
4.1首检: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因素调整后,换人换料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制造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4.2自检:每做完一个产品后对自己所在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称为自检。人人必须加强责任心和质量意识,保证自己生产的产品100%合格,绝不允许有次品流入下一工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3互检:本工序在开始加工前先对自己的前一工序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称为互检。
4.4巡验:是指检验员在生产现场按一定的时间间隔对有关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4.5批量不合格:返工或报废数量超过10件且单位产品不合格总数在特定批中超过30%。
5、 责任划分
5.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研发、工程技术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质量管理连带责任
5.5.1指质量管理活动中,依组织层次其直接、间接主管需对其下属所做出的改进或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无论奖惩,直接主管连带50%,间接主管连带25%,上三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5.5.2依互检原则,其间接当事人需对上工序所造成的质量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第一间接当事人连带50%,第二间接当事人连带25%,第三间接当事人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6、 品质指标
6.1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6.2制程:一次抽检合格率>97%(每月)
6.3组装成品:一次抽检合格率>98% (每月)
6.4出货:一次抽检合格率100%(每月)
6.5顾客投诉率≤1%(每月)
7、 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7.1品管部及生产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1.1检验巡检发现不合格或后工序发现不良,且数量超过10件但未达成批量,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直接当事人10元,相关人员(含上级主管)在此规定中不负连带责任。
7.1.2批量品质异常,含本工序发现的不良或属经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被后工序或客户发现的不良,当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直接当事人扣罚10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且品管应负有不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责任,扣罚直接当事品管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损失金额大于1000元的按损失成本10%价值对直接当事人进行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且扣罚直接当事品管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3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IQC处罚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4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组装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1.5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时,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IPQC处罚追加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开发及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2.1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处罚责任人10-10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2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且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2.3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解决的,处罚责任人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仓库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7.3.1仓管员发料发错,导致影响品质、影响生产,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2成品仓库多发或少发,多发对责任人按实际成本金额赔偿,少发1件以下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3仓库物品标识不规范不清晰,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处罚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4不同规格不同客户产品(样品除外)混放,不论是入库时还是发货时,对责任人按10元/次处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3.6装卸工在搬运装卸成品时,没按规定作业造成纸箱损坏,或在库成品未加以防护造成纸箱脏、损坏等不良时,对责任人按10元/次扣罚,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7.4.1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当事人1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2 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的,对责任人处罚1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责任人处罚追加3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3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得按规定接受处罚。对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规定接受处罚外,另处罚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5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6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20元/次,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7在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时发现不合格,正常情况下生产必须在24小时内对不良品进行处理完毕,如未及时处理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2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负连带责任。
7.4.8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8、 奖励条例
8.1发生非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1.1非生产作业人员,但投诉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2生产作业人员或品管检验人员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错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必须立即上报品管并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1.3品管检验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品将按质量处罚条例开据处罚单,处罚金额将作为个人的质量奖金,连带处罚部分将分别做为其直接、间接主管的个人奖金。
8.2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的奖励:
8.2.1当发生批量品质异常时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其直接、间接主管分别奖励25元、12.5元。
8.3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或大大提升生产效率者,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50-100元;员工(开发及工艺技术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该部分奖金均由公司支付。
机械管理制度(2)
根据建设机械现场安装质量、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检测要求,主要有二个方面:建设机械文件资料审查和建设机械现场安装、拆卸及使用吊装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监理。
一、建筑施工机械种类
起重类设备:塔机、履带吊、汽车吊、龙门式起重机、桅杆式屋面吊;
升降类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钢丝绳式货梯;
其他类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桩工机械、挖掘机;
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泵车、混凝土布料机、地下连续墙成槽机械;
二、起重机械涉及的标准、规范、文件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dbj08—905—99《建筑施工附着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zj33—20xx《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9462—1999《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zbj80012《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关于塔机、升降机中间检测
根据市安监站最近提出的对塔机、升降机应进行中间检测,具体要求如下:
1、塔机、升降机安装使用超过三个月,必须再次进行检测;
2、塔机、升降机若附墙,必须提前五天申报后才能进行附墙撑杆的安装,申报资料必须附附墙安装方案,如附墙尺寸及安装方法与原生产厂的产品安装要求不符的,必须附设计计算书及安装方案。现场附墙撑杆安装必须与安装方案一致。
四、关于老旧设备检测评估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塔机、升降机无设计使用年限的,超过10年应每年一次检测评估、超过20年每年二次检测评估,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安装前由设备单位向机械检测机构提出申请;
2、设备安全评估主要对结构件的变形、锈蚀、焊缝、销轴孔磨损或塑性变形进行检测;
3、设备的主要结构件应处于拆卸状态并便于检测;
4、对主要结构件的检测结果如超过国家规定报废标准不可修复的,必须报废;
5、对主要机构机构检测如存在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
6、检测评估完成后,对检测要求整改的必须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应进行整机安装,然后进行整机性能检测,整机符合使用要求的方可投入使用;
五、关于建设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根据建设机械大型设备检测验收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设备的安拆装所需的文件资料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由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原始资料
1)购销合同
2)制造许可证
3)产品合格证
4)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5)安装使用说明书
6)备案证明
(二)设备运行资料
1)定期检验报告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5)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6)累计运转记录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1)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4)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a、安装前零部件检查记录
b、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c、中间(两次)检测自检验收记录
d、顶升加节、附墙自检验收记录
e、拆卸前检查记录
f、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5)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六、关于设备安装质量检测委托
根据市建管办07年45号文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设备检测委托。设备安装前必须按要求填写验收资料汇总表,验收资料齐全后,总承包、分包及安装三方单位负责人应签名、盖章。。设备验收资料有:
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
2、设备租赁、安装合同书或任务书;
3、安装、拆卸方案及安装技术交底;
4、中间加节附墙方案(附墙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由原生产制造厂的产品);
5、安装人员上岗证;
6、安全协议书;
7、基础隐蔽工程验收单;
8、设备制造许可证;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安装前零部件验收记录;
11、安装后自检验收记录
12、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卡及设备编号铜牌;
14、安装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
七、机械设备租赁、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对所租赁的设备注意事项
1、审核租赁企业的诚信度及管理能力;
2、审核所租赁设备的完好度及维修保养状况;
3、对个人出租的设备应拒绝租赁;
4、租赁设备应明确设备维修保养责任方,如确认出租方维修保养,合同内应明确定期维修保养时间,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5、对同一工地租赁多台设备的,应要求租赁单位常设设备维修保养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正常使用;
(2)施工单位对委托安装注意事项
1、应选择具有安装经验、无安拆装事故记录的安装单位;
2、对安装单位在现场安装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3、拒绝挂靠设备安装,减小安全风险成本;
4、严格审核安装资质,防止假冒资质;
八、建设机械现场安装、使用及拆卸过程的安全管理
(1)建设机械安装过程的安全控制
1、现场安装人员的资格审查,严禁无安装上岗证的人员参与安装工作;
2、安装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及安装方案的技术交底;
3、设备安装临时改变安装方案应由安装单位负责人签名认可;
4、检查安装人员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5、现场吊装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应有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6、设备现场应划定安拆装范围并设置安全警戒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7、现场必须安排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监控;
8、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对设备主要结构件、零部件和安全装置的检查;
9、设备安装完必须对安全装置进行调试,自检合格后,必须做载荷试验;
10、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安全监理施工单位、安装单位三方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11、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12、设备安装或拆卸,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进行网上设备或注销。
13、风力超过四级严禁安装或拆卸。
14、设备中间检测,塔机、升降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检测,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15、对设备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2)建设机械使用过程的安全控制
1、对未取得合格报告前严禁提前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合格证,应由安装单位移交施工单位归档。经检测合格或整个合格的设备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严禁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无证上岗操作;
3、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维修人员和安全员;
4、施工现场的设备应有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换的零部件,验收均应有详细记录;
5、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运行状态、安全装置、钢丝绳进行检查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6、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必须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指派专职安装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使用;
7、设备中间检测,塔机顶升加节、附墙应提前5天申报,有加节安装自检记录。经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使用。安装人员应持证安装;
8、塔机不附墙使用超过3个月应进行中间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可以继续使用;
9、设备维修时,必须注意用电安全,升降机维修时,另一台设备必须停机;
10、对塔机混凝土基础周围有开挖的,应加强对设备垂直度定期测量观察;
11、设备严禁超载使用,超过六级风禁止使用;
12、多台塔机同一工地施工,必须做好防碰撞安全措施。
13、起重机械作业时,严禁违章超载、超员。
(3)建设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控制
1、设备拆卸应有拆卸方案;
2、设备拆卸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后进行拆卸;
2、设备拆卸的其他要求与安装要求相同。
3、设备拆卸后,应持设备ic卡在检测机构予以拆卸注销。
九、起重机械操作的“十不准”“十不吊”
“十不准”
1、无证不准操作
2、酒后不准操作
3、操作时不准闲聊和打瞌睡
4、外人不准进入驾驶室
5、吊钩不准过人头
6、作业时不准上下车
7、吊物时不准长时间空中停留
8、安全装置不准当开关使用
9、升降、变幅、回转不准同时操作
10、工作时不准维修、调整机器
“十不吊”
1、吊物斜拉不吊
2、起重量不明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吊钩下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不吊
7、埋压地下的构件情况不明不吊
8、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不吊
十、建设机械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要求
1、现场施机械的保养要求
定期保养制度是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保养作业的内容主要是: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机构责任制,做好定机、定人、定岗的三定工作,要求机操人员、机修人员和机管人员认真执行保养规程、规定,认真填写保养记录。
2、现场施机械的保养分类
施工机械的保养有二种分类方式:四级保养制和月度保养制
四级保养制: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
每班保养:每日进行;以清洁、检查为主;
一级保养:间隔时间为200工作小时;以润滑、紧固为主;
二级保养:1000工作小时;以检验、调整为主;
三级保养:为计划保养;以消除隐患为主;
根据四级保养制度要求:每班保养必须执行,一、二级保养为强制执行,而三级保养按计划执行。
施工企业的项目可以根据施工机械现场使用的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对保养制度进行月度保养制度。
月度保养制度规定:大、中型施工机械实行以月度保养为主的每班保养、月度保养和转移工地保养的多级保养,结构简单的小型施工机械实行每班保养的单级保养制度。
每班保养(例保):
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由机操人员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进行,内容为根据技术保养规程检查各零部件状态,清洗机械外表和按规定进行润滑。
月度保养:
以检查、紧固、调整为中心。由机械技术人员,机修工和机操工一起进行。
除执行每班保养内容外,对各部间隙和工作情况进行检验、调整以及紧固内外的紧固件,配齐短缺件。
转移保养:
以消除隐患为目的。主要由机修工承担此项工作,作业内容除执行月度保养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拆洗和解体检修,对超过磨损和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应于更换,确保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并对整机进行除锈、防腐作业。
特殊保养:
除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保养外,还要进行几项特殊保养作业。
走合期保养:
新机械或经大修后首次使用的机械应按机械走合期的规定,由操作人员进行。
换季保养:
机械在人冬或人夏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可按换季保养规定并结合月度保养进行。
停放保养:
机械停用一个月以上,在使用前必须按月度保养内容进行。
十一、建设机械常见事故隐患
(1)塔机、升降机、安装、拆卸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装;
2)设备安装、拆卸或吊运与施工交叉作业无安全措施;
3)设备安装位置不当与周围设施或建筑物干涉;
4)地基基础沉降导致设备倾斜;
5)障碍物对操作人员的视觉影响;
6)现场无安全警戒区域;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设备安装用的吊装设备无安全使用合格证;
2)设备老化、钢结构严重锈蚀、变形或母材、焊缝疲劳开裂;
3)标准节与加强节颠倒安装;
4)外套架与回转平台未连接;
5)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造成断绳;
6)臂架销轴固定焊接挡板脱焊或固定套严重锈蚀;
7)塔机标准节、锚脚、预埋标准节自制开裂;
8)钢丝绳防跳保护损坏或挡绳间隙不符合标准要求;
9)老旧设备标准节混用安装;
10)混凝土基础任意减小,计算书中对桩的强度及锚固钢筋强度未作验算;
11)顶升加节时,回转机构未锁定,在风力作用下或违章旋转臂架,造成套架脱离标准节发生倾斜或倾覆;
12)顶升加节时,顶升横梁未完全支撑在标准节踏步内或脱落;
13)违反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14)结构件连接固定漏装或不符合规定要求;
15)起重吊具、吊索损坏;
16)基础节预埋不符合规定要求;
17)附墙撑杆水平、垂直间距及固定框架安装及附墙支座连接不符合规定要求;
18)标准节连接螺栓预紧力不一致;
19)塔机安装、拆卸时,塔身独立高度超过规定标;
20)塔身垂直度严重超标;
21)销轴开口销未装,螺栓连接无防松措施;
22)钢丝绳绳端固定不符合规定要求。
(2)施工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高度限位、极限限位失灵,限位档块位置设置不当;
2)传动板固定松动,缓冲橡胶垫严重老化;
3)齿轮齿条啮合磨损严重;
4)齿轮齿条背轮脱落;
5)平衡重导轨对接处不平整;
7)吊笼门框变形,底板严重锈蚀;
8)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9)升降机对重未装或对重导轨接头未对齐;
10)通讯装置损坏;
11)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12)导轨架、吊笼及驾驶室底部严重磨损或锈蚀;
13)对重防松绳限位失效;
14)吊笼安全钩设置位置错误;
15)制动器安全罩未装;
16)标准节导轨架垂直度超标;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无证参与安装、拆卸;
2)安装、拆卸前无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起重指挥失误与司机配合不当;
3)违反安装、拆卸方案操作程序,拆装过程无专人统一指挥;
4)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
5)设备安装前、后未进行检查验收及维修保养;
6)设备安装拆、卸现场无安全人员监督;
7)重要零部件的连接漏装开口销、螺栓未紧固或未采取防松措施;
8)对损坏的零部件、安全装置不及时修理或更换;
(2)塔机、升降机使用常见安全事故隐患
1、环境不安全因素:
1)超过规定风力进行安装、拆卸或吊运;
2)操作人员视觉障碍影响;
2、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1)塔机不安全状态
1)钢丝绳从滑轮或卷筒跳出,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2)吊钩防脱绳保险损坏;
3)安全装置(力矩、重量保护装置,起升、变幅、回转、行走限位)失效;
4)螺栓、销轴连接固定松动或损坏;
5)力矩保护人为解除或失效;
(2)升降机不安全状态
1)升降机安全门门钩损坏;
2)升降机对重未装;
3)通讯装置损坏;
4)升降机高度限位设置不当或失灵,造成吊笼冒顶坠落;
5)安全器超过使用标定日期或使用报废年限;
3、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人员、起重工、指挥无证上岗;
2)违章超载或斜拉吊运;
3)塔机工作时起重力矩限位装置失灵或人为解除起重力拒限位;
4)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5)吊重捆绑不妥致使吊重坠落伤人;
6)升降机吊笼人员超载;
8)设备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修理;
9)设备无定期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计划;
10)设备使用前无每天安全检查记录;
11)安装完无自检验收和专业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提前投入使用;
12)专职驾驶员离岗未关闭操作电源,造成他人擅自操作发生意外事故;
13)限速防坠安全器超期使用或未按规定每三个月做坠落试验;
(3)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常见事故隐患
1、架体的安装与拆除
1)井架架体安装拆除前未制定装拆方案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井架安装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时无安全措施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4)井架架体架设、基础处理、架体缆风绳及附墙撑杆设置不当;
5)安全装置不齐全;
6)结构件严重变形、焊缝开裂;
2、使用管理不当
1)人员违章乘坐吊篮上下,严重超载使用;
2)防坠、停靠装置失灵;
3)无通讯联络装置;
4)层楼门、吊篮门、进口出安全门损坏或缺失;
5)钢丝绳严重磨损或断丝;
十二、建设机械安全管理与有效规避风险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对公司内部或分包单位或租赁安装单位的设备安全管理,以有效规避安全风险是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从思想上重视,同样必须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基层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整改、落实,再检查及持续改进的方法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1、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建设机械的现场安装、使用、拆卸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
2、安全管理人员加强自身对建设机械安全管理能力;
3、安全管理人员对涉及建设机械的安全知识熟悉和理解;
4、对无强制检测要求的建设机械(井架、桩机)可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加强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定期安全检查,对设备维修保养检查和设备每天运行记录的查验;
6、加强对设备安装、拆卸、操作、指挥、起重人员的资格审查;
机械管理制度(3)
为加强供水管理、保证饮水安全、预防疾病、保障用水卫生,特对二次供水设备的清洁、消毒、维护、保养等管理制作如下标准。
一、露天水箱入孔均应加盖锁好,室内水箱房应加锁,钥匙统一保管。
二、水箱清洗人员均须有有效的“健康证”方能进入水箱操作。
三、水箱每半年清洗、消毒一次,清洗后取水样检查色度、浊度、有无异味、沉淀、测试其PH值,并做好清洗记录;如不合格应重新按标准清洗。
四、每年三季度清洗水池后,送地下室水池水样交防疫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五、清洗工作程序
1、所有清洗物品及人员装备均须事先消毒。
2、清除水池(箱)内淤泥、杂物和锈块等。
3、清淤后投药消毒30分钟。
4、放水冲洗2~3遍以清除异味。
5、重新灌水并恢复正常供水。
六、使用中如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应马上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清洁处理。
机械管理制度(4)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机械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所有产品的制作,确保能按期保质保量为客户提供产品,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特拟定本流程。
二、本制度适用于平湖奔轮箱包有限公司装配车间。
第二章 权限与职责
一、 权限
1. 具有装配车间生产现场有关人员、设备、工作时间、生产任务等的临时调度调整权力。
2. 具有对装配车间现场执行6s权利。
3. 具有对违规违纪员工按公司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
4. 具有向总经理建议调整人事、申报员工奖励的权力。
二、职责
1. 装配车间须确保每日订单生产任务的完成,保证生产计划如期完成。
2. 装配车间须统计所有产品人均每日、每时产出,分析每对轮子实际生产耗用工时,组织相关人员共同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工艺操作规程及产品技术与质量问题,提升所有产品人均每日产出、每时产出。
3. 装配车间须统计所有设备在生产中生产产品耗用工时,分析在使用设备过程中具体操作规程并形成具体有效的作业规范。考虑如何调整产品生产工位排序问题,达到提升装配生产产能之目的。
4. 装配车间须统计产品在生产中每一工序耗用工时,检讨工序在生产中所用动作时间,并提出具体缩短动作时间方案,重新规划产品工位排序,节约人力。
5. 装配车间须每日记录产品在生产中所有问题点(设备、工位、夹治具、人力、工序品质、工位瓶颈、来料异常等所有生产中问题点),每周与相关部门共同检讨并改善。
6. 装配车间须监督每日所领取物料数量、品质、包装、卫生等,保证进入车间生产的物料保质保量。
7. 装配车间须重点监督各组补料,签审补料单时必须亲自现场审查,所补物料品名、数量是否与产线所需补料一致。同时严控车间退料中含有车间补料零件。
8. 整个公司所有物料是否能使用,具体表现在装配车间实际装配,装配车间须与质检部共同监督物料品质,并发出《零件品质异常单》,要求前工序(注塑、采购)立刻改善。
9. 装配车间在实际装配过程中需解决生产与品质问题点,返修过程中减少返修损坏,减少零件补料。
10. 装配车间须严控生产过程中掉落地面零件及时回收使用,杜绝零件损坏及遗失产生补料。
11. 装配车间需参与产品设计、打样、试产、量产过程的生产与品质策划,落实生产与品质控制各项措施,组织全面品质管理和全员品质管理活动,确保装配车间品质目标的达成。
12. 装配车间须贯彻落实公司人事、设备、安全、品质等各项规章制度。
13. 装配车间根据订单及公司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物料、辅助材料的领取。
14. 装配车间须每日召开车间早会,并组织、安排员工思想教育、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
15. 随时掌握员工思想动态,深入、细致地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定期向厂部及总经理报告员工动态及员工意见要求。
16. 每日做好员工技术考核、绩效考核和考勤工作。
17. 装配车间须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工作,并随时报告交办工作进度。
第三章 日常管理
一、 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单》合理安排各项生产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生产安排和生产调动 。
2.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人员, 工装设备,监控测量装置等,都必须妥善安排,以避免停工待料。
3.批量订单生产时,都必须提前做好样品试配工作,做到提前预防批量质量事故。
4.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班组长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5.生产加工过程中,各工序产量,存量,进度,物料,人力等均应予以适当控制。
6.装配工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品与不良品的正确区分 。
7.每道工序完成后,按品质要求,必须进行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一道工序,下一道工序做到互检,重要工序班组长要须随时巡验。
8.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二、 工作现场管理
1. 车间区域划分(使用斑马线地板胶纸)
a)流水线生产区
半成品暂放区
钢珠圈拌油胶框暂放区
成品暂放区
不良品区
返修区
成品周转箱暂放区
退料区
b)机器设备暂存区
c)平板推车暂放区
d)隔板暂放区
e)空胶框暂放区
f)黄油暂存区
g)扫把、拖把暂放区
2. 定位管理
a) 工位人员定位:装配车间须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b) 工位零件定位:车间须根据产品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标识;零部件绝对不能掉在地上;
c) 工位器具定位:车间依据产品工位排序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d)工位设备定位:依据产品工位排序要求确定设备置放位置;
e) 工具箱定位:车间各组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 定位管理实施要求
a) 有物必有位:装配车间所有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
b)有位必分类:装配车间所有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c) 分类必标识:任何物品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d)按区域定位:装配车间依据现有产品组装方式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位区域,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域标明位置;
e) 分类存放;车间任何物品存放不能越位、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 整理整顿要求
a) 整理:车间生产效率和生产安全始于整理。把装配车间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装配车间现场不需要的坚决清除掉;
⑴ 区分要与不要的物品:
1. 不能用(退库或废弃处理)
2. 不再使用(退库或废弃处理)
3. 可能会再使用(1年内)(退库或放储存室)
4. 6个月到1年左右用一次 →使用少(退库或放储存室)
5. 1个月到3个月左右用一次→使用少(退库或放储存室)
6. 每天到每周用一次→经常用(放在工作场所边)
⑵ 目的:
1.腾出空间,灵活运用
2.防止误用、误送
3.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⑶ 实施纲要:
1. 针对装配车间所辖范围全面检查,包括看得到、看不到的位置
2. 车间制定物品“使用”、“不用”的判别基准
3. 车间对需要的物品调查使用频度决定日常使用次数及放置位置,是置放在车
间各组流水线还是置放于暂存区。
b) 整顿:在车间整理的基础上,把车间生产现场需要的物料、设备等进行定位管理;把不要用的清理掉,留下来的有限物品加以定点定位放置,除了空间宽敞以外,尽可免除物品使用时的找寻时间,且对于过量的物品也可及时处理
⑴目的:
1.车间现场一目了然
2.减少或清除找寻物品的时间
3.保证车间整整齐齐、井然有序的工作环境
4.及时清除过多的积压物品
⑵实施纲要
1.空间腾出后,重新规划车间各组使用区域
2.车间须规划消防通道场所及位置
3.车间制定规划物品放置方法
4.车间制定设置物品放置标识
5.车间必须规定摆放整齐明确
⑶ 整顿三要素
1.场所(物品的放置位置原则上要100%设定、物品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为保证生产效益其即时需要的物品)
2.陈列和放置方法(简单、易取,不超出规定的范围,摆放方法上多下功夫)
3.标示(物品区域位置和物品一对一标识,物品标识和陈列位置区域标识,标识方法统一、标识方法上下功夫)
机械管理制度(6)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务必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务必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务必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务必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务必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务必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就应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务必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职责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务必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务必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务必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务必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必须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6、设备启用验收项目资料: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状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状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贴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务必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透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务必追究职责,严肃处理。
9、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务必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资料。
3、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透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务必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务必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务必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透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资料: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贴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贴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状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六)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的提高企业施工生产潜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1、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卷扬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2、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务必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取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4、大型设备如项目部需要采购,务必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务必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务必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务必贴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务必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务必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务必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八)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取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2、拆装前,拆装单位务必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务必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务必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九)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潜力到达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常。
2、传动零件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标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算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贴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轮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他异常,齿轮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贴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贴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安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到达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启动容易,怠速转动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贴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持续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振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振摆,无松旷,后桥工作时无异响,但是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贴合规定。
8、前轮定位贴合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贴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潜力到达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贴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贴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贴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贴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叶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3~6mm。
4、减速箱、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6、卸料机构操作简单,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7、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8、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振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务必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2、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连锁良好,内外安全门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贴合有关规定。
3、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贴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机械管理制度(7)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机械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实施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四保一控一树”工作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主要范围是: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目标
第六条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设备的管理要求及措施
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二)基础设计
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设计由出租单位(产权)单位提供图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为确保满足基础承载能力,保证基础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权设计塔机基础。不符合塔机基础设计和审核程序的,一律不得进行基础施工和设备安装。
基础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监理、安装单位、出租单位共同验收;并收存混凝土试压报告等隐蔽验收资料。
(三)安装及验收
参建单位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上报指挥部审核。审核设备产权单位的资质实力,保证以后施工机械的顺利安全使用。
设备进场之前必须与设备租赁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要求设备必须建立各项《施工方案》。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合同中明确设备品牌、设备型号,严禁安装不符合合同签订的设备进场。
设备的进场必须严格进行进场验收工作。按照设备的随机资料,出厂日期、使用年限、腐蚀程度、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杜绝不合格和安全隐患较大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设备的安装单位必须具备有相关有效的安装资质,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必须进行真实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安装过程要严格按照《安拆方案》和《使用说明书》进行,禁止无证上岗和违规作业。
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派专职人员严格监控安装程序。安装单位应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工作。
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有安装单位组织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及芒市建工指挥部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并出具安装自检合格证明,办理安装验收手续。
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试运转、第三方检测等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安装调试、验收不到位、不合格的,违规使用。
塔机自安装使用15日之内应安装塔机监控设备和风速仪,确保设备在使用中有效的实时安全的监控状态。
租赁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配置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两人开机一人指挥),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各级单位的安全检查,禁止不服从管理的违规操作和违规指挥的现象。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资料,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牌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二)设备在施工现场使用30个工作日内,必须把设备的《使用备案》审批合格后,上报指挥部和监理公司。
(三)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四)各施工地块《施工组织设计》当中设备计划,必须报指挥部进行登记,以便于以后设备管理和塔机《防碰撞措施》的审核和指导。
(五)对于塔机较多和使用比较集中的施工地块,必须建立专项的《防碰撞措施》,设置专业的塔机管理员,成立专业的管理班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禁止现场盲目操作和盲目指挥作业现象。
第五章安全培训教育
(一)机械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操作人员具备本岗位必要的机械安全使用知识及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机械使用制度及有关机械安全生产制度和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项目部、对机械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机械安全培训计划纳入员工培训计划,并有组织实施。
第六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确保机械安全使用的法规性技术文件,也是调查分析设备事故的重要依据,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各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在机械启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指导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
第八章罚则
(一)违反本规定,在承建项目中使用(禁止使用的垂直运输设备)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设备未经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监理单位、指挥部、出租单位及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两幢建筑物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并搭设共用通道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未安装有效的监控系统和操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由公司材料动力部、安全生产部、芒市保障性住房指挥部,责令限期整改,予以警告,并处项目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本管理规定从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2年4月10日
机械管理制度(9)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小型机械的检验、验收和使用控制的工作要求。适用于昆山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各工区项目部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3、职责
3.1总承包设备部
3.1.1负责公司机械管理工作,对项目各工区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3.1.2负责对各工区项目部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和完好状况的监督检查。
3.2各工区项目部
3.2.1负责安排和确定专职或兼职的项目机械管理员。
3.2.2负责督促各工区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员做好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3.3各工区项目部机械管理员
3.3.1负责编制机械设备进退场计划或预报。
3.3.2负责项目中小型机械的进场及启用验收,建立使用台帐。
3.3.3组织定期机械检查和不定期的现场巡检。
3.3.4负责建立特殊作业人员名册(包括上岗证)及上岗交底工作。
3.3.5参与中小型机械的开箱验收,做好交接验收工作。
3.3.6负责编制项目中小型机械定期保养计划并落实实施。
4 、管理要求
4.1中小型机械范围
砂浆搅拌机、电焊机、碰焊机、木工机械、套丝机、钢筋加工机械、卷扬机、振动器、空压机(3m3以下)、桩工机械、挖土机、推土机。
4.2中小型机械验收
4.2.1开箱验收
4.2.1.1开箱验收由项目机械管理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4.2.1.2机械设备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技术状况的检验和随机附件、易损备品配件,专用工具,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4.2.1.3机械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认真填写中小型机械开箱验收记录交接单,作为开箱验收凭证。
4.2.1.4随机资料、工具及备件由各工区项目部保存。
4.2.2启用验收
4.2.2.1启用验收由项目机械管理员、操作人员和机械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参加。
4.3中小型机械的登记、编号
4.3.1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中小型机械台帐,台帐主要记录机械名称、型号规格、购入日期、价值、制造厂等情况。
4.4中小型机械的使用
4.4.1按照“有机必有棚”的要求,固定式的中小型机械项目经理部应安装在指定的棚内,移动式中小型机械应采取防雨防坠措施。
4.4.2中小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启用前必须进行启用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验收单采用安全贯标中的中小型机械验收单。并按其中的内容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挂上合格牌,操作规程牌和责任人牌后才能投入使用。
4.4.3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机械使用台帐,登记范围为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包括自有机械、分包机械)。
4.4.4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上岗前项目机械管理员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且由被交底人签字。
4.4.5在使用过程中,各工区项目机械管理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机械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处,应开出整改通知,并要有整改记录和复查记录。不定期检查即平时巡检,检查标准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检查内容包括机容机貌、机械完好状况、机械性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安全操作,持证上岗情况等。
4.4.6总承包设备部和工区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巡查,文明工地检查及“三合一”贯标内审和基础管理检查对项目机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总承包部由安全巡检组进行不定期的机械完好,安全使用情况的现场巡视。检查标准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规定,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标准的开具整改通知,限时整改。各工区项目经理部整改结束后应有信息反馈。
4.4.7各工区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分包队伍带来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分包队伍带来的机械设备要进行启用验收,平时加强检查,检查标准按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执行,督促做好保养工作。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应开具整改通知,整改结束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
4.4.8各工区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要查验操作证。对操作证过期或无证的操作人员不准上岗操作。机械操作人员上岗前,项目机械管理员必须对他们上岗交底,并做好记录且由被交底人签字。
4.5中小型机械的保养
4.5.1各工区项目经理部机械管理员应根据中小型机械的使用情况编制中小型机械保养计划,并指定操作人员或机修人员实施保养工作。
4.5.2中小型机械的保养要求按q/pjqb10413《中小型机械及机具保养规定》执行。
机械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潜力,并在任期职责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企业管理部门)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等;
2、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装备;
3、组织地区或部门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机械租赁业务,组织专业维修、检测网点和配件供应社会化工作;
4、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带给信息服务;
5、组织协调并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施工机械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质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组织或指定单位负责审批。
第六条企业经理(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企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企业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潜力负直接职责;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与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拼设备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机务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机活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职责制度。从装备规划、选型、购置、点检、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都要有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换手续。
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前,务必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
大型机械设备和进口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设置。
新型机械设备到货前,应事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及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条企业自制标准机械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的机械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职责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务必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企业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出技术记录,总结磨损规律。
企业要重视燃料、润滑油料等的正确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条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持续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实行机械设备经济承包职责的,务必把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承包资料,与生产任务完成状况一齐考核,对因拼投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支者,应按承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务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锅炉、动力、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工作。
第五章检修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简称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资料,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修理单位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
机械设备送修时,双方应签订修理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承担外单位修理任务的'企业,务必具备修理资质。送修单位一般不得将机械设备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去修理。
企业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贮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报废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务必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到达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到达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
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第七章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现场指挥人员和机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铺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第二十三条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机械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第二章 设备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第四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第五条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车间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设备缺陷台帐,每月更新,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车间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车间和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监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第三章 设备故障管理
第九条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第十条设备故障分类:
(一)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严重故障: 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二)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有专人(可兼职)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车间主任报告,车间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及关键设备出现的故障,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四条不论故障大小,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都要将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故障月报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五条设备故障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A、B类设备故障台帐和设备故障报告,各车间建立所有设备故障台帐,其中A类设备故障及造成公司级非计划停车的设备故障分析一般应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由各单位填写故障报告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故障发生、分析、处理情况要及时存入设备档案,为了解设备历史状况、制订检修、更新及改造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第四章 设备事故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机械管理制度(12)
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再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许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设备故障,恢复设备的性能,外表美观。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机械管理制度(13)
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杜绝机械事故,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优势,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基本规定
1.各项目部应设设备管理员岗位(可由项目部材料员兼职),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组织实施维修保养和相关资料整理工作。并加强与公司工程承包部的联系,防止管理脱节。
2.现场应建立施工设备台帐,做好设备进场记录。
3.施工机械及其电气系统必须由专职电工或机械工进行安装,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不得安装机械设备。
4.机械的电源安装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形式,严禁两台及以上机械共用一个开关电器,或共用一个开关箱。
5.设备在现场安装就位经验收合格后,应挂合格牌和操作规程牌,明确安装人、维护人、操作人和验收人。
6.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JGJ33—8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ZBJ80012—89《塔吊起重机械操作使用规程》、GBJ10055—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7.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违章作业及设备带病运转。
8.机械开始使用前,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应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9.设备运行做好记录前,运行完毕要进行例保,并做好记录。
10.对特殊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在施工前对设备进行鉴定认可。
11.各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润滑、检修,确保设备完好正常;并按照修理计划大修,修理应有记录。
12.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节后、台风、雷雨后更要及时检查,并保存记录。
13.施工处设备科负责人每三个月对项目部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14.因故闲置不用的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例保,做好防雨、除锈等工作。
15.机械设备的各级安全检查执行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二、大型设备
1.大型设备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我公司现有大型设备为塔吊、施工升降机、砼输送泵、装载机、布料机等几种。
2.大型设备的购置
2.1使用项目部根据购置计划,由项目经理会同总公司、分公司施工有关处室对拟购设备的质量、性能、价格和厂家的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查,确认合格后填写评价记录和购置报表,报总公司审批。
2.2购置前应与厂方签订购置审批表,报总公司审批。
2.3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分公司和总公司施工处备案。
3.大型设备的安装
3.1大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项目应在安拆前通知公司施工处对有关协议和检查等准备工作进行核查,填写《大型设备安拆审批表》并由施工处设备科同意后方可组织安装工作。
3.2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布料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厂方提供的基础图施工;如有变动,则应按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批的设计计算书施工;基础钢筋应经主任工程师和安装单位并作隐蔽验收,且应作强度试验,保存强度试验报告单。
3.3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专业安装队进行,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应对安装单位进行装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必须订立安全协议(应有安装单位公章),明确责任(或由厂家负责安装,其责任等同与承包专业队伍)。
3.4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装拆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调试和拆卸过程必须做好记录,项目部机管员负责收集证明方件。
3.5安装完成后,应由安装单位出具检验验收记录,并经项目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验收认可后,报劳动部门或技术监督局验收,取得合格准运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塔吊、升降机和布料机顶升和附墙也包含在安装内,每次顶升和附墙后,都应经安装单位和项目部负责人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3.7施工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新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额定载荷坠落试验,在正式投入运用后至少每三个月做一次额定载荷坠落试验,每次试验都应有记录。
3.8其他大型设备应在首次安装后由厂方进行调试运转,并出具验收记录,同时由总公司有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4.大型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下列工作
4.1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塔机、升降机和布料机每半月进行一次沉降和垂直观测,并保存记录。
4.2使用单位严禁擅自拆除或更改机械的保险和限位装置。
4.3每次修理后,都应由厂家和公司、项目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4.4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保、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承包部备案。
三、其他设备
1.其他设备指价值在壹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我公司现有为搅拌机、卷扬机、砂浆机、电焊机、对焊机、木工机床、切断机、弯曲机、调直机、打夯机、套丝机和砼配料机等几种。
2.其他设备的配置
2.1使用项目部应根据购置计划,填写购置审批表报公司施工处审核,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2设备到场后,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对机械进行开箱检查,核对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有关技术文件,并填写开箱检查记录表。
2.3检查核对无误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登记卡,并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3.其他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3.1其他设备及乙炔、氧气瓶必须搭设防护棚,场地干燥,禁止露天使用。机械传动系统防护必须完整有效,严禁无防护使用。
3.2每次修理后,都应由项目部设备管理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
3.3其他关于修理、运行例行、鉴定、检查等工作按“基本规定”执行;其中修理记录应报公司工程承包部备案。
四、报废和事故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械设备应该报废:
1.1按国家技术标准已达到使用年限的;
1.2继续使用对安全生产构成危险的;
1.3由于意外事故造成设备丧失作业能力的;
1.4其它应该报废的原因。
2.机械设备报废应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后由使用单位填写机械设备报废单,经工程承包部批准后予以报废;其中大型设备的报废应总公司施工处备案,其他机械的报废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机械事故(指重伤、死亡、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各项目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工程承包部。
3.2项目负责人、操作工、机修工、设备管理员等必须协同公司施工处设备科查清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承包部。
3.3若隐瞒不报,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处以10000—5000元罚款。
3.4如属无证操作,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罚
公司每年二次对设备管理使用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情况好的给予500—1000元奖励,差的处以200—1000元罚款,尤其是对于违反大型设备管理规定,擅自安装和拆除的,处以1000元—5000元罚款,以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机械管理制度(14)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物资的(台)账、(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本公司所有仓库,包括供应部材料仓库、五金仓库、辅助材料及工装模具仓库;生产部外协件仓库、半成品仓库、销售部成品仓库。
二、要求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三、具体操作方法:
1、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及供应部门填开的《入库单》验收入库,为保证产品质量,在材料验收入库前,必须通过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
2、材料物资经检验部门验收后,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认真审核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资料,清点数量并在“实收数”栏目上标明实收数。《入库单》应收数与实收数相符的,仅有仓库保管员签字即可,若应收数与实收数不相符的,除仓库保管员签字外,必须有供应部门经办人、供应商代表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别由仓库、供应部门、供应商和财务部留存。仓库保管员应及时登记材料物资的卡片和同时登记材料物资台账,并把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后的《入库单》交给供应商。对于物料混装分辩不清、标识不清,仓库不予以办理入库手续。
3、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良品应在仓库另行存放,待供应商下次来或结账时退还客户,其结账金额在其中扣除应付款项。
4、生产车间班组员工计划内领料时,仓库需根据生产计划单发料,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仓库方可发料。《领料单》一式三联,分别为仓库留存、财务记账留存、领料单位留存。计划外特殊情况领料需提供相关书面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料,否则仓库不予以办理出库。
5、技术部门试制研发阶段在仓库领料时,需持技术主管签字的技术通知单到仓库领料。
6、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边角余料及废品应退还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仓库保管员不得拒收,并由仓库保管员另行保管并登记库存台帐。
7、对于仓库的日常管理,仓库保管员应保证整齐、清洁,还应注意防火、防锈、防霉等防范措施。
8、所有材料物资进、出仓库时都必须同时有双方(如领料人,交货人、退料人、仓库保管员等)当事人的签字。
9、仓库保管员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在日常清理中发现材料物资账实不符时,必须上报其直接上级及公司有关领导,不得隐瞒事实,否则一经查出,仓库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具体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0、对于仓库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其直接上级主管或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同样必须负有连带责任。具体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1、仓库保管员工作异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保证账实相符。
四、其他补充规定
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员工各岗位的工作需要制定发放标准,编制发放花名册,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由劳保仓库发放。领用一般常用的工具,如钳子、扳手等时,领料单上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批,方可发料;领用专用工具、贵重工具、劳保服装除部门领导签批外,还需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发)料。
五、附则
略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日生效执行。
机械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第四条
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第五条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车间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设备缺陷台帐,每月更新,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车间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车间和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监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第三章设备故障管理
第九条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第十条设备故障分类:
(一)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xx元而小于4000元。
(二)严重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二)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有专人(可兼职)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车间主任报告,车间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及关键设备出现的故障,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四条不论故障大小,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都要将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故障月报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五条设备故障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A、B类设备故障台帐和设备故障报告,各车间建立所有设备故障台帐,其中A类设备故障及造成公司级非计划停车的设备故障分析一般应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由各单位填写故障报告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故障发生、分析、处理情况要及时存入设备档案,为了解设备历史状况、制订检修、更新及改造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第四章设备事故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机械管理制度(16)
1、上班必须按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劳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护镜。以防有铁屑溅到,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严禁违规作业,违章指挥,盲目蛮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工作空闲期间不乱串岗位,不闲谈,不玩手机,以防发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隐患。
3、上班要精神饱满,严禁睡岗和打瞌睡,下级要服从上级,服从安排,听从调动。
4、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详细交接记录。当班时应做好生产详细记录,接班人不到不允许离岗,应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们对本部门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管理负责。
6、设备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后,才可以上岗操作。
7、发生设备事故,部门负责人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发生事故的操作者及当事人必须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作记录并报本部门负责人。
8、设备发生故障,操作工和相关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xx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3、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责任人:
xx公司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安全监察工作。
3、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8、负责汇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9、制定公司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情况。
10、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档案。
11、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责任人: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协助总经理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督促和协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组织,督促检查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的落实和维护保养,并定期组织救援演练。
4、汇总、审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安全技术经费使用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并监督执行。
5、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7、及时报告公司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组织或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检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9、定期向领导报告安全工作。
车床操作规程
1、操作前要按规定戴好劳保用品和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女工必须戴好安全帽,辫子应放入帽内,不得露长发上机。
2、车床开动前,必须认真仔细检查机床各部件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润滑机床,并作低速空载运行3—5分钟,检查机床运转是否正常。
3、装卸卡盘和大件时,要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垫好木板,以保护床面,并要卡住、顶牢、架好,车偏重物时要按轻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装夹要紧固,以防工件或工具从夹具中飞出,卡盘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机床运转时,严禁用手触摸机床的旋转部分。装卸工件,安装刀具,加油以及打扫切屑,均应停车进行。清除铁屑应用刷子或钩子,禁止用手清理。
5、机床运转时,不准测量工件,不准用手去刹转动的卡盘;用砂纸时,应放在锉刀上,严禁戴手套用砂纸操作,磨破的砂纸不准使用,不准使用无柄锉刀,不得用正反车电闸作刹车,应经中间刹车过程。
6、加工切削时,停车时应将刀退出。切削长轴类须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弯曲变形伤人;伸入床头的棒料长度不超过床头立轴之外,并慢车加工,伸出时应注意防护。
7、高速切削时,应有防护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当铁屑飞溅严重时,应在机床周围安装挡板使之与操作区隔离。
8、机床运转时,操作者不能离开机床,发观机床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车,请维修工检查修理。当突然停电时,要立即关闭机床,并将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工作时必须侧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体正面对着转动的工件。
10、工作结束时,应切断机床电源或总电源,将刀具和工件从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并清扫机床。
11、每台机床上均应装设局部照明灯,机床上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机械管理制度(17)
1.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2.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公司管理制度、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程公司管理制度,隐患整改;
5.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