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制度(必备4篇)
监理公司制度(1)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习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6.4;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习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7.2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7.3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3.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7.3.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7.3.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7.4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5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平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平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7.5.1本集团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7.5.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7.5.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7.5.6生产部门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生产三部的员工)。
7.5.7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平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具体文件《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况发生时,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调整时间还相差二个月以上。
7.6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2—3年提出调薪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7.8职位晋升与工资级别调整需依据公司《员工职位晋升与工资晋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谈判工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虑实行特殊人才谈判工资机制。特殊人才标准主要为:市场上稀缺的管理、技术及销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资水平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平、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对特殊人才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个人工作业绩及能力明显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标准,或已非市场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监理公司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监理公司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财务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负责人。
第三章资产
第三条资产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第四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一节流动资产
第五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在途资金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备用金、预付款和待摊费用等。
第二节固定资产
第六条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仪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用具等。
第七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量: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国家资产的原价,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三、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四、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本公司负担的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五、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六、在构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与其有关借款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七、非货币性资产交易中取得的固定资产,其入帐价值按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换出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八、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帐价值。
第八条折旧范围、方法和折旧率。
一、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即一般设备采用平均年限法;交通运输设备采用工作量和平均年限相结合的方法,以平均年限确定每年最低折旧额,当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额小于最低折旧额时,以最低折旧额计提;当按行驶里程计算的折旧额大于最低折旧额时,以按行驶里程计算的折旧额计提折旧。
三、固定资产折旧率
1、电子设备5年,年折旧率20%;
2、运输工具5年,年折旧率20%;
3、其他设备10年,年折旧率10%;
第九条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成本或者费用。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时,不再补提折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
第十条对固定资产应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固定资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处置
(一)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以及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第四章负债
第十二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应付内部单位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其他长期负债等。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三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单位净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十四条收入的确认应根据不同收入类别,按月确认收入实现。
一、收入确认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
(一)与收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第十五条经营收入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第十六条公司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预算,由财务部门核算,统一管理。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十七条成本是指公司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耗费。费用是指公司为从事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营费用等。
第十八条按规定提取工资附加费和坏帐准备。
第八章节约与收益及其分配
第十九条节余与收益总额包括经营收益、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一、经营收益为经营收入减去经营成本,再减去经营费用、经营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后的余额。经营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受到减免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销售税金处理。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公益救济性捐款、经济性财产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收益弥补,下一年度税前收益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收益弥补。
第二十一条经营活动实现的经营收益,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二条公司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的年度亏损;
二、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
三、根据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
第九章财务报表
第二十三条财务报表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节余与收益及其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第十章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监理公司制度(4)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监理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4、分公司需对铁塔建设方案进行现场审核,安排随工对铁塔建设现场进行管理,并定期抽查安全生产情况,对监理上报的实施进度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5、分公司需做好铁塔建设现场验收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文件做好铁塔建设实施全流程的监管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验收,并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情况。
1、监理单位需把好随工关。对铁塔建设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控制点做好随工记录,保存好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实施情况。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及时发现施工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找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等。力争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严把验收关,对所有铁塔进行逐点单站站验收,保证铁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站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