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值班制度(汇编3篇)
医院值班制度(1)
1、每天至少由两名院长在岗,其中一名副院长为值班领导, 负责值班期间医护指导、医疗救治等全面工作。
2、医护值班人员由主治医师、护士、药房工作人员组成,主治医师为当天值班协调人,值班室24小时不得离人。
3、值班人员提前1小时用餐,但必须在其他人员离岗前到值班室。
5、值班人员严格考勤,并填写值班表,值班院长签字后生效。
6、值班由各科室主任排班,并于25日上午将值班表张贴值班室上墙。
7、医护值班人员严格值班,脱岗、离岗、空岗,按相关制定严肃处理。
8、各值班人员交接班为早晨7:308:00,特殊情况视情进行交接。
医院值班制度(2)
1、医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签收重要文件,承接未办事项,检查夜间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等。
2、三级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医疗(救治危重患者)工作量需要,可在夜间及节假日增设医疗总值班,由医疗管理职能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员参加。
3、总值班应当掌握全院危重患者情况,对病危患者,要到床前了解病情及治疗、监护情况,协调处理有关会诊、抢救问题,掌握转院患者的情况,了解转诊原因,根据规定做出决定,做好记录,交-班时报医疗管理部门和业务副院长。
4、医院要确定总值班人员的职责与权限。总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医院值班制度(3)
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发生下列重大情况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请示,除紧急事项口头请示报告外,重大问题都应写出言简意赅的文字报告,报告程序如下:
1.重大医疗抢救程序(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灾难性事故、烧伤、中毒等情况的'院内抢救):
主班:带好通讯工具,立即到现场参与急救协调,并及时与副班联系。
副班:坚守总值班室,保障通讯的畅通;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到院抢救;上报卫生局总值班;(若遇有不明原因的创伤,要报警110)。
2.重大的医疗抢救(院外):
主班: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顺序为:司机、队长、队员。
副班:协助主班通知医院救护队人员及时到达集结地点。
3.发现传染病:
报告院领导或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现场人员,做好消毒隔离;通知感染科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传染病防治的相关规定,做好转诊、上报等工作。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科主任或副主任或医疗骨干到达现场抢救、处理;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5.发生政治性重大问题或触犯法律事件或严重的违纪事件: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6.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或贵重药品: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110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7.重大经济开支或重大经济问题: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按照领导指示,上报有关部门。
8.重大手术和首次开展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新手术、新技术
报告院领导、分管院长,请示处理意见;通知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情况;上报卫生局总值班。